十字路口的朱元璋
宋朝节节退缩到南方,最终在厓山结束了一切。蒙古统一中国,建立了元朝。
元朝与北魏,同样是以外族入主中原而建立的王朝,但对华夏制度文明的态度截然不同。北魏无底线地崇汉媚华哈中,以至于放弃了自己的文明;而蒙古则始终以草原为本位,对于接受华夏文明始终提不起兴趣来。所以北魏汉化过了头,而元朝则始终汉化迟滞。
宋朝的灭亡,在后来很多评论家看来,与寻常的改朝换代截然不同。聊公随机采访了两位专家学者。
王夫之是明末的一位学者,隐居深山,潜心著述。他对聊公说:“西汉、东汉、唐朝的灭亡,都只是自己灭亡了而已。”聊公问:“那宋朝的灭亡呢?”王夫之扶了扶眼镜:“宋朝的灭亡,则连带黄帝、尧、舜以来历代相传的道法天下、制度文明,全部灭亡了。”
黄宗羲也是明末的学者,他先从事抗清活动,后来也隐居起来写书。聊公将来还要深入采访他。黄宗羲也对聊公说:“古往今来,华夏的制度文明有两次大浩劫,第一次是秦朝,第二次是元朝。经过这两次大浩劫之后,古代先圣先王恻隐爱人的良法、苦心经营的制度,全都荡然无存了。”这些话不乏民族主义的偏见,也带有对所处时代的愤激,但总的来讲,并不过分。
从秦朝到宋朝,朝代虽然屡经更迭,但法律文明却稳健发展、持续进步。但是元朝的汉化迟滞,兼之享国百年之久,使得华夏活的制度文明发生了一次巨大的断层。
比如说,元朝之前,历代都有律典。元朝是个例外。元朝只有几部法条、判例、习惯法杂凑出来的大杂烩,没有统一的律典。元朝立法相当随意。比如元朝的杖刑,打板子都是打七下、十七下、二十七下,而不打整数。原因就是忽必烈当年立法的时候,说:“天饶你一下,地饶你一下,我饶你一下。所有杖刑的实施,都扣除这三下。”立法如同儿戏。
再比如凌迟刑,是创始于五代的乱制,北宋虽然偶尔使用,但自知不上台面,始终不敢光明正大列入律典。但是元朝觉得你们中原王朝的法律都忒复杂,唯独这凌迟倒是个好东西,为什么不入法呢?所以将之从法外列入法律。这个弊政,就被明清延续了。
至于秦汉以来整个制度框架的延续,对士人一贯尊重的传统,科举制之后社会身份的趋于平等,只要想想“四等人制”“九儒十丐”之类元朝特色的现象,就可以了解一二了。
聊公对于元朝实在不感兴趣,蒙古语也实在听不懂,只好继续一路疾行。途中,看到一个小案子,趁着离明朝建立还早,给大家讲讲。
案子发生在江南某地。这里有一个小庙,庙田被周边的大户人家给侵占了。庙里的和尚很委屈,写了个状子告到衙门去了。当时的地方长官,官名叫作达鲁花赤。达鲁花赤拿到状子一瞧,全是汉字,完全不认识。于是叫过一个胖翻译官来,问:“俺不认识汉字。你给俺念念,写的啥?”这个胖翻译官,早就被大户人家收买了,于是信口雌黄:“哦,这个和尚说最近天旱不下雨,所以请求自焚以祈雨。”达鲁花赤一听,连翘大拇指:“这个和尚,好!忠心!准了!”
聊公路过的时候,正赶上这个不明就里的倒霉和尚,被扔在柴堆上焚烧。一时间火光冲天,夹杂着惨叫声和皮肉的焦味,一股脑儿冲上天来。远远地,又听到仿佛是窦娥在唱:“地也,你不分好歹何为地?天也,你错勘贤愚枉做天!”待要仔细听,却是这么两句:“莫道石人一只眼,挑动黄河天下反!”聊公定睛一看,曾经盛极一时的蒙古人远遁大漠,朱元璋剪除群雄,建立了明朝。
纵向来看,华夏文物制度发展数千年之久,经过元朝的百年断层,正需要大有为者存亡继绝;横向来看,有明一代立国的三百年间,欧洲的文艺复兴、殖民扩张渐次铺开,一个崭新的社会形态徐徐拉开序幕。刚刚登基、意气风发的明太祖朱元璋并没有意识到,他正站在历史的十字路口。一旦行差踏错,数百年后就将谬以千里。立法之难,可不慎欤!
影响明朝法制的因素,可以从三个时间维度来考量。
从长时段来看,自隋唐科举制以来,世家大族不断衰落,君主集权持续加强。这一点,无论唐宋还是蒙元,都没有断裂。明朝当然也只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从中时段来看,对于前朝制度的因袭、前朝弊端的反思,将会深刻影响本朝的法制建设。元朝制度与前朝产生了巨大的断裂,朱元璋缺乏穿越历史的能力,无法弥补这一裂痕。不能穿越历史,而能存亡继绝,唯士为能。遗憾的是,朱元璋也缺乏任用士人、远绍唐宋的气度和雅量。所以元朝此项弊端,由明朝几乎全盘接管。朱元璋认识到的元朝制度弊端,在于治吏方面“失之宽”。所以朱元璋说:“我的法制,非猛不可!”
从短时段来看,开国君主的垂范立制,对王朝制度影响深远。尤其是摊上朱元璋这样控制欲超强的开国君主。朱元璋对自己的子孙毫无信心,他坚定认为:不管本朝将来会出多少个皇帝,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我是明朝最优秀的君主。所以,我应该把制度全部制定完毕,后世子孙严禁修改一个字。这样,明朝就能长治久安。朱元璋本着这样的想法,制定了一整套祖制。任何人胆敢修改一字,就要治之以“变乱祖制”之罪,本人杀头,家属罚没,财产充公。
朱元璋出身贫苦,气量褊狭,权力欲和控制欲超强。他的权谋水准和军事水准虽然在中国历代君主中名列前茅,但是在这个历史的十字路口,他无力承担起领航的作用。
朱元璋勃然大怒:“你凭什么这么说我?瞧不起我劳苦大众的出身吗?”
聊公笑笑:“恐怕是您自己瞧不起自己的出身,所以始终讳莫如深。”
朱元璋反驳:“刘邦也是平民天子,汉代法制的水准照样很高。这你怎么说?”
刘邦气得跳出棺材:“竖子欲比乃公?汉的前朝乃是法制水平超迈古今的大秦王朝,所以我能汉承秦制;你的前朝乃是法制大断层的元朝,明朝哪有汉朝这么好的制度基础?”
李渊附和:“就是就是。我们唐朝的法制之所以牛,原因也是继承隋朝法制。秦朝、隋朝虽然短命,立法还是蛮好的,被我们捡了个现成便宜。”
刘邦继续说:“再说,我虽然个人素质不高,立法定律,吾不如萧何;因循镇静,吾不如曹参;制礼作乐,吾不如叔孙通。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汉代制度所以垂范百代者也。你呢,制定法律都是赤膊上阵,不放心交给别人,你还想跟我比?”(https://www.daowen.com)
朱元璋想了想,说:“我亲手创设祖制,是向宋代的‘祖宗之法’致敬。”
赵匡胤、赵匡义气得双双跳出棺材:“这本书的上一章,你没认真看?‘祖宗之法’并不是我哥俩亲手制定的,而是在祖宗朝逐渐形成的一套说法和做法,经过后世士大夫的筛选、美化,才成为一个内涵明确、边界模糊、富有弹性、对后世君臣具有约束力的制度规范体系。你的祖制是你一个人意志的体现吧?是你徒手写的硬邦邦的条款吧?这种东西居然一个字都不能改,你非得让活人都给法律憋死?”
朱元璋狡辩:“我立的法,也并非真的一字不可改。请看——”
朱元璋认为元朝治吏太宽,故而多用猛法。太子朱标宅心仁厚,看不过去,劝谏:“父皇大人,您用法太猛了,官民都受不了啊。”朱元璋呵斥:“你懂什么?我治乱世,刑不得不重;你将来治太平盛世,刑自然可以轻。这就叫‘刑罚世轻世重’。”
朱元璋得意道:“看见没有?我早就计划好了,王朝草创,人心思乱,我就扮黑脸,镇之以重刑;将来王朝走上轨道,我儿子再唱红脸,治之以轻刑。而且你们注意到没,我刚才还引用了一句‘刑罚世轻世重’,出自《尚书·吕刑》。你们谁再敢说我没文化!”
荀子气得掀开棺材板:“你也配谈《尚书》!就是因为你,后世对‘刑罚世轻世重’这句话误解了好几百年,还胡诌出什么‘乱世用重典’的鬼话来!”
聊公诧异:“这你就不对了。‘刑罚世轻世重’,本来不就是‘乱世用重典,治世用轻典’的意思吗?”
荀子:“当然不是。我在《荀子》中早就解释过了,恰恰相反,治世应用重典,乱世应用轻典。”
朱元璋和聊公齐声问:“为什么?”
荀子:“乱世治道陵夷、官逼民反,一个人犯罪,主要责任在政府治理不好,次要责任在他自己自律能力不够;治世衣食足、仓廪实,一个人犯罪,主要责任在他自己贪得无厌、铤而走险。所以犯治之罪固重,犯乱之罪固轻,此所谓刑罚世轻世重也。”
聊公立刻扭头鄙夷地看着朱元璋:“不学无术。”
朱元璋脸红:“明明你也是刚知道吧!”
孟子也掀开棺材板,手指朱元璋,气不打一处来。聊公和朱元璋愣愣地看着孟子:“好像我们刚才没有提到你吧?”
孟子:“这其中最惨的就是我了。朱元璋建国以后,闲着没事读《孟子》,居然读出来许多反动言论,一气之下要把《孟子》列为禁书,把我赶出孔庙!”
聊公大吃一惊:“《孟子》自宋以来就是‘四书五经’之一啊,孟子本人也被尊为亚圣啊。按照中华法系的原理,《孟子》才是评判其他言行是否反动的标准,老朱你用什么标准去衡量《孟子》是否反动的?”
朱元璋:“《孟子》里面敏感的内容太多了!比如说,我读到这么一句:‘君主如果把臣民当草芥一样杀掉,臣民就可以把君主当仇人一样干掉。’我一琢磨,我确实是把臣民当草芥一样杀掉的,可是你们怎么能把我当仇人一样干掉呢?这不是违反‘三纲五常’吗?所以就想封禁《孟子》、驱出孔庙。”
聊公:“哦,原来你是师心自用,把自个儿当教主了。那后来得逞了吗?”
孟子:“当然没有。士大夫们都不干啊。这厮就采取了一个温和的办法,把《孟子》做了个删节版,叫《孟子节文》。后来明朝参加科举考试的士子,大多都是读的这个‘洁本’。”
聊公恍然大悟:“我此前在汉朝与董仲舒讨论,提到‘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这两句俗话,我以为是儒家的正统观念,老董却嗤之以鼻道:‘这是明朝的小说家言。’回头一查,果然这两句话是明朝小说《封神演义》之流编出来的。原来这条语录诞生的背景,就是你老朱删节《孟子》、歪曲经典啊!快说,你还干了什么坏事?”
不待朱元璋开口,黄宗羲也从棺材里破土而出:“有明一代政治之坏,自高皇帝废宰相始!”
聊公看着他:“你好像是明朝末年的人吧,此时应该还没出生才对,为什么也学人家从棺材里跳出来?”
黄宗羲不好意思地说:“宰相制度自秦朝确立,行之千年。太祖高皇帝偏偏以此乃秦之乱制为名,悍然废相,大权独揽。中国古代,皇帝乃国家之元首,宰相乃政府之首脑。高皇帝废相而直面六部,唐宋以来三省两院相靡相制之良法美意,荡然无存,此其一。高皇帝聪明睿智、精力过人,故虽废相,而能勉强应付天下事务。后世子孙或懒或愚,遂将此权委诸内阁、付与太监。内阁能议政而不能决断,效率低下。至于太监秉笔掌印,更是有明一大弊政!”
聊公:“好吧,具体这些问题后面再说。我们也不要把明朝说得一无是处,起码人家在蒙元之后能够重续律统,在官本位的中国偏能爱护小民、整顿吏治、力惩贪腐,放在整个中国法律史上也有其独到之处。下面,我们先从明朝那些法儿说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