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出现的终结者

提前出现的终结者

终结者的形象一向是“真的猛男”的造型。遗憾的是,这位白金时代的终结者,我们连他的名字都搞不清楚。

季充—李兑—李克—里克:这一行都是他的名字。里克是以音传讹,季充、李兑是以形传讹。就连“李克”这个原型,也兴许是被不愿意写复杂字的老百姓们简化而来的。

他的真名,很可能叫李悝。

李悝先生这时候在魏国,魏国的君主是魏文侯。魏文侯时期的魏国是魏国历史上最强大的,李悝功不可没。

李悝此时的同僚还有许多,子夏、段干木、田子方、魏成、翟璜、田文、吴起、乐羊子、西门豹。相比起李悝来,我们也许更熟悉最后三个人名。但是谈起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李悝肯定排在这几位之前。因为他不光是杀杀老婆、吃吃儿子、淹死几个巫婆,而且还制定了《法经》。

继续告诉大家一个坏消息,关于《法经》我们几乎也是一无所知。首先,《法经》已经失传(假如其存在过的话);其次,《法经》到底是许多法律史教科书上说的“第一部封建成文法典”还是仅仅是李悝的一部私家著作,没有定论;最后(更狠的是),究竟历史上有没有存在过《法经》,我们也不知道。

你都不知道你耽误大家时间?鲁迅先生说过无端浪费别人时间无异于谋财害命你不知道?

莫急,聊公有通天彻地之能、毁灭宇宙之功,随随便便施个时间倒流之法,就可以去战国时代亲口问一问李悝了。顺便邀各位做个历史的见证者。

急急如律令,疾!

聊公置身魏国首都安邑,一种奋进的气息扑面而来。李悝就是在这样一个国家里搞改革。

聊公找到李悝,道:“先生您好哇!久仰久仰……”

李悝皱皱眉头:“效率,注意你的效率。”

聊公赶紧说:“小可有区区几个问题想请教,不知可否?”

李悝伏案批阅公文,头也不抬:“说。”

聊公道:“我们想知道您的《法经》的内容。”

李悝一怔,抬起头来,道:“此法尚在某的构思之中,先生如何得知?”

聊公一边心下暗骂来早了一边满脸堆笑道:“我猜的。那么先生可不可以谈谈你的构思?”

李悝道:“我是你写出来的人物,你自己都不知道倒来问我?不过我可以透露一二。《法经》并不是完全湮灭无考,你可知明朝人董说?”

聊公支支吾吾:“贱人多忘事……”

李悝道:“他写了本《七国考》,里面保存了大量关于《法经》的信息甚至法经的原文。”

聊公说:“哦。”

李悝道:“一个明朝人,写了本战国时代的书,居然引用了大量战国时代法律文献的原文,你不觉得奇怪吗?就好像二十世纪的金庸先生写《射雕》,里面引用了大量宋代《九阴真经》的原文,谁会当真?”

聊公吃了一惊:“原来《射雕》里面的《九阴真经》的经文不是真的?”

李悝:“你有病?”

聊公:“不好意思。那么董说关于《法经》的资料是他自己编的?”

李悝道:“他说不是。他自己承认是转引自东汉桓谭《新论》。但同样遗憾的是,这本《新论》也已经失传了。”

聊公假惺惺叹息道:“太可惜了。”

李悝继续说:“不过,贵校张警老先生写过一篇考证的文字,题目叫:《〈七国考〉引文真伪析疑》,从明代目录书所见《新论》的踪迹、董说的人品、董说得见《新论》的可能性等方面都作了考证,最后坚定认为董说所引《法经》文字正是《法经》原文。”

聊公又吃一惊:“你连这都知道?”

李悝从架子上取出一卷竹简来,说:“不过你如果只是想知道《法经》的结构的话,看这本书就够了。”

聊公取过来一看,上面歪歪扭扭写了一行字:《晋书·刑法志》。

(以下为李悝所言)

《晋书·刑法志》上有关于《法经》篇章结构的总体介绍,我们一起来学习下。《法经》的篇章结构,将成为贯穿从汉《九章律》到《大清律例》的一条红线。

《法经》共六篇,分别为《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一个一个来讲。

《盗法》《贼法》冠全书之首,因为王者之政莫急于盗贼。盗贼和今天的意思不一样,《盗法》规定了财产侵犯类犯罪的内容,比如盗窃、抢劫之类;《贼法》规定了人身伤害类犯罪的内容,比如贼杀人、贼伤人之类。这样严重且明目张胆的犯罪,放在哪个朝代都是要首先禁止的。

《囚法》《捕法》乃是一些刑事程序法的规定,讲怎么依法把一个犯罪分子绳之以法、关进大牢的。

《杂法》规定的乃是盗、贼之外的犯罪,按照《七国考》引《法经》,主要有“六禁”。我们罗列下来看看:

1.淫禁:惩治重婚罪(立两个正妻,这种一般是要杀头的)、通奸罪(宫)。

2.狡禁:惩治危害政权罪。如偷盗代表国家军权政权的符、玺等,再如议论国家法令等,刑罚一般是杀头外带抄家。

3.城禁:禁止翻越城墙。目的应该主要在于防止人口逃窜流失。一个人翻围墙的,杀掉;十个人以上一起翻的,把犯罪分子所在乡里全部夷灭。

4.嬉禁:禁止赌博。抓到了罚钱。太子玩赌博,是要打屁股甚至更换的。(https://www.daowen.com)

5.徒禁:禁止非法集会。一群人在一起集聚一天以上,治安警察就要来查问情况;集聚三天以上格杀勿论。

6.金禁:禁止官吏受贿。大额死刑,小额罚金。

《具法》设立了一些特殊情况下可以对以上刑罚在量刑幅度上进行机动调整的规定,“具其加减”,所以叫具法。

李悝喝了口茶清清嗓子,道:“《法经》代表了春秋战国的最高立法水平和划时代的立法技术,被赞誉为第一部系统编纂的成文法典,成为后世立法的圭臬!由于其结构异常合理,所以被后世因袭二十个世纪之久!”

李悝还沉浸在激动和骄傲之中,却发现聊公用鄙夷而同情的目光默默地注视着他。李悝问:“你干啥?”

聊公嗤之以鼻,说:“诸法合体,民刑不分,野蛮落后,结构混乱。”说完扭头拂袖扬长要走,却被李悝一把扯住:“胡扯!”

李悝说:“著名作家聊公先生在本书‘白金时代’一章开篇有云:‘要想不被无意误解和有意曲解,必须与争论者之间取得一个最低限度的共识。’要说《法经》究竟是不是民刑不分,我们先确定一下两个概念。请问:什么是民法?”

聊公流畅地背诵道:“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

李悝又问:“那刑法呢?”

聊公倒背如流:“和总的范规律法的罚刑与任责事刑、罪犯定规。”

李悝:“麻烦你正着说。”

聊公:“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你还可以问什么是行政法。”

李悝:“够了。你看,民法的定义乃是强调调整对象:民事法律关系。而刑法的定义乃是强调手段:刑事手段。那么请问:一个用刑事手段来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法律属于民法还是刑法?”

聊公:“没有这种情况!”

李悝:“婚姻算是民事法律关系的吧?那么如果有人和两个女的结婚,犯了重婚罪,是不是要用刑事手段调整呢?”

聊公:“呃,严格说来也属于刑法。因为是用刑事手段来调整的。”

李悝:“哼,事实上这两个定义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因为其所用的分类参照系都不同一。我刚才所问的,正是这两个定义的交叉之处。所以说这样的定义方式根本就是企图化万千世界于抽象之际自我混乱的结果!有错误没关系,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要命的是,居然把一个漏洞百出的分类方法当作万能的标尺来用,结果量出我堂堂中华法系民刑不分!你顶多说‘在西方的意义上民刑不分’好不好?这样我还谢天谢地,要在你的意义上我民刑居然分了那还是一件挺丢人的事,就好像我写的书被一个巨没品位的烂人买了那厮还看得津津有味废寝忘食嘴里咕哝着‘好,真好’。”

聊公:“淡定,淡定。”

李悝:“不好意思又激动了。我来给你讲讲科学地划分部门法的方法。世界上有两种利益: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那么这两个利益可以有三个组合方式,如下:

“公共利益—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私人利益

私人利益—私人利益

“这是质上的三个区分。那么从量上来讲,每一种划分又有重、中、轻三个层次。这就形成一个九宫图的样子。

“第一个‘重’的层次上,不管是属于哪一种‘质’,一律由刑法来调整。违反一切法律的最后结果都是违反刑法。这才是刑法的基本调整领域。

“第二个‘中’的层次上,分三个格子。第一个格子‘公—公’,由宪法调整;第二个格子‘公—私’,由行政法调整;第三个格子‘私—私’,由民法调整。这一层次上,都是由被称为‘法律’的东西来调整的。

“第三个层次上,由各类位阶比较低的规范来调整,甚至可以包括公司章程、村规乡约、校规行规、帮会守则之类。(如下图)

图示

“这才是部门法的比较细致的划分办法。我的这部《法经》正是在第一个‘重’的层次上进行调整的。中国将来的法典都是这个层次上的法典。这才叫干脆利落直截了当地区分民刑。结果一个外国人跑来一看,没有西方意义上的民法刑法,就得意地哈哈奸笑‘你民刑不分’。就好像晚清的时候一个中华土鳖跑到美利坚,觉得他们的总统兼有总理大臣和皇帝的功能,就得意地哈哈奸笑‘你君臣不分’。你才民刑不分呢!你们全家都民刑不分!!”

聊公:“淡定,淡定。”

李悝稳定了一下情绪,又说:“我们再来看一对自相矛盾的指摘:1.古中国强国家弱社会专制到无以复加;2.古中国法典里面几乎没有关于民事方面的立法规定。”

聊公想了想,说:“很合理呀。”

李悝:“一个人口大国,要想专制就必须大量设置民事方面的政策法律规定,或者来上那么几条简单粗暴的规定,严格地限死了。事实上呢?没有嘛。因为中国的民间社会完全有能力把大量的民事问题自我消化掉,中国的基层政府完全有本事通过位阶较低的规范把大量的民事纠纷完善解决掉,所以不需要给中央政府添麻烦。结果这些洋人跑来一观察,就得意地哈哈奸笑,说‘中国没有民法啊’。打个比方,一个A国人跑到B国,发现他们全国最大的医院里面没有治感冒的地方,就笑话B国医疗落后。事实上B国只需要通过村里的赤脚医生就把感冒治好了,没有人要到总医院来治感冒。而A国必须到总医院才能把感冒治好,所以总医院里专门有感冒科。结果A国还胆敢笑话B国医学落后?”

聊公说:“哦。”

李悝:“总之,天外有天。不要把你自己头顶上井口大的一块地方叫天,除了这块以外就都不是天了。这是什么心态!”

李悝身边一个侍立者道:“老师,牢骚太盛防肠断。”

李悝道:“总之,春秋战国诸子虽然有的死掉多年而有的还没出生,立说纷纭而令人不知所从,但我李悝只取一瓢饮。立说的时候可以自由散漫信口雌黄胡说八道,但落实到国计民生就是几百万乃至上千万人的大事情,弄不好是要血流成河的。当今列国,其目的务在求存而兼并,效率第一。儒墨道固然也有其妙处,但在此时代终不及法家务实。我这部《法经》,当可为这白金时代‘盖棺’,但‘论定’却谈不上。尘埃落定,终有时日还要沉渣泛起。”

侍立者再次沉声道:“但在此变法的非常时刻,为防邪说乱民,还须先由政府将书都集中起来,民间的一律焚毁,以成此万世不易之功。”

聊公作为爱书之人听了这话就异常不爽,道:“这厮是谁?这么多废话!”

李悝漫不经心道:“这家伙叫公孙鞅,从卫国跑来给我打下手的。”

聊公听这名字觉得耳熟,又一时想不起,便拜辞了李悝出门。战国的天空,秋意肃杀。上帝又一次顽皮地投下了色子,打算随机决定下一个霸主的诞生和下一个失败者的出局。

这次的结果恐怕不再是随机的了,聊公抱歉地冲上帝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