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肚皮古义的《新律》
公元226年,曹丕病逝,其子曹叡即位,年仅二十三岁。曹叡这个小皇帝,让那些见惯了世面的老臣们都捉摸不透。曹叡早在东宫做太子的时候,就深居简出,非常神秘。再加上他天生口吃,更加沉默寡言。话少的领导,当然有一种不怒自威的无上威严。
突然有一天,老牌谋士刘晔一大早被召进宫去,直到傍晚时分才出来。门口早就聚满了不明真相的围观群众,大家纷纷询问:“怎么样?咱们陛下是什么样的人物?”
刘晔环顾四周,清清嗓子,说:“可以比作秦始皇、汉武帝一类的人物,才能略有不及罢了。”
百闻不如一见,聊公拨开人群,深入宫中,亲自来会一会这位“小秦始皇”。
曹家有王初长成,养在深宫人未识。
面对不速之客聊公的突然造访,年纪轻轻的曹叡丝毫没有流露出哪怕刹那间的惊讶。聊公冲曹叡点点头,道明来意:“听说皇上已经在酝酿一部崭新的法典了?”
心事被揭穿,曹叡有点意外,却没有丝毫的慌乱。他点了点头,继续凝视聊公,隐藏在冕旒之后的眼神仿佛在轻蔑地放言:你还知道多少?接着说呀。
在这种眼神的逼视之下,哪怕皮糙肉厚如聊公,也有一种被扒光了供人玩赏的感觉,心中暗叹一声:不愧是曹操的亲孙子,把御下之术玩转到如此炉火纯青!于是不敢再卖关子,开门见山:“皇上可否将你构思中的法典介绍一二?”
曹叡终于开口了。他说话有些口吃,但在聊公听来,这种口吃却反而加强了他不容置疑的语气:“先生既然有能耐来我处询问,自然也有能耐去立法现场直接观看。”
聊公默不作声,两人犹如两尊雕塑般相对无言。但他们身后的时空背景却逐渐幻化流动荡漾开来,等再度凝固时,已经是三年后,公元229年,曹魏太和三年。
陈群、刘劭等曹魏重臣正在伏案工作。在他们的案牍之上,积压了一大堆长长短短的简牍文书。聊公走过去,信手翻开一篇较新的来看,是曹操时代颁布的《甲子科》;看了几行,一个字都认不得,再拿出一篇较旧的来看,却是汉律。聊公询问立法小组的组长陈群:“请问这些法律是干吗用的?”
陈群抬起头来,温文尔雅道:“这些都是制定《新律》的底本。”聊公一看,陈群比曹叡好说话得多,便得了便宜卖乖,哈哈狞笑:“名曰《新律》,实则不过是新瓶装旧酒罢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专制,皆秦制也!两千年的封建文化,皆荀学也!两千多年没有一丝一毫的进步,全是你们这班人捣鬼!”
陈群诧异地看看聊公:“《新律》与汉律相比,乃是一划时代变革,其创新之处有三,怎可曰新瓶装旧酒?中国历代律典,都是旧瓶装新酒,形式上陈陈相因,实则创新良多。今人不及细辨就说古人两千多年没有一丝一毫的进步,实在大谬。”
聊公闹了个大红脸,边说今天天气好热边问:“敢问《新律》创新之处是哪三个?”
陈群鄙夷道:“你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没?”
聊公声若蚊蚋:“通过了……现在考试不考这个……”
陈群正色道:“英国首相丘吉尔有云:‘你回首看得越远,你向前也会看得越远。’一个不注重过去的民族,是没有未来的。喂,你在干啥?”
聊公:“我在挖个地洞,准备钻进去。”
陈群:“孺子可教。《新律》的第一个创新之处,在于将《具律》改为《刑名律》,移置第一篇。”
聊公扔下铁锨,原先集中在面部的血液就地解散,恢复了往日的无知与无畏,哈哈大笑:“我还以为有啥创新,这岂非换汤不换药乎?”
陈群皱皱眉头:“粪土之墙不可圬也。你看,以下这个是《法经》的顺序,你观察一下《具法》的位置。”
盗、贼、囚、捕、杂、具
聊公:“很合理啊。‘具其加减’的《具法》在第六篇。”(https://www.daowen.com)
陈群:“你再看汉《九章律》篇目的次序,其中《具律》的位置有什么变化?”
盗、贼、囚、捕、杂、具、户、兴、厩
聊公:“没有变化,《具律》还是在第六篇。”
陈群:“同样是第六篇,但是在《法经》中,《具法》在最后一篇;《九章律》中,《具律》在中间。”
聊公:“这有啥哉?”
陈群:“你们那个时代的刑法典,总则是在中间的位置吗?”
聊公:“记不得了……好像是吧?”
陈群:“……大哥,你真是学法的吗?任何一部结构严谨的法典,总则当然都在第一篇。《九章律》的总则《具律》却既不在首也不在尾,所以我易名曰《刑名律》,移至第一篇。这个结构,沿袭到清朝而不替。不,应该说沿袭到你那个时代而不替。”
聊公:“哦,那第二个创新之处是啥?”
陈群脸上浮现出自豪的神情:“汉律的制定者,仅叔孙通一人堪称儒生,其余萧何、张苍、张汤、赵禹之辈,皆文法俗吏也。而我朝《新律》之制定,无论区区在下还是刘劭、韩逊、庾嶷、荀诜诸位同仁,都是一时之选、当代大儒啊。可以说,《新律》算得上历史上首部由儒家立法团体制定的基本法典。”
聊公:“哦?这倒新鲜。不过立法者的背景,对这部法典究竟有何影响呢?”
陈群:“近世大儒康有为曰:儒家最好托古改制。改制未必然,托古则不假。《晋书·刑法志》评价说,《新律》之中多有‘古义’。所谓‘古义’,即一反汉律沿袭自秦律的法家框架,而变之以圣王之大经大法也。”
聊公一把扯住陈群:“胡扯胡扯!法律儒家化自汉朝便已经开始了,你偏说汉律是法家的框框,你这岂不是抢夺汉朝人的知识产权?到官府理论去!”
陈群修养极好,不气不恼:“汉朝虽然开始儒家化,但这种儒家化只表现于司法上,譬如《春秋》决狱,以及法律解释上,譬如律章句。法典本身,却并没有大动干戈,仍然承袭秦制。”
聊公放开陈群:“哦,那敢问《新律》中有哪些‘古义’?”
陈群:“譬如,上古时代,正刑有五,曰‘五刑’……”
某甲(刻骨铭心):“对,这个我印象深刻……”
陈群:“到了文景之时,废除肉刑,刑制变乱,五刑不彰。所以《新律》重新彰显古义,以死刑、髡刑、完刑、作刑、赎刑为五刑,此是古义之一。另外,《新律》恢复《周官》‘八辟之制’,设立‘八议’,为后世历代律典沿袭至清朝,此乃古义之二,这个你可以放在后面和晋律一块儿介绍。再如,《新律》一定程度上允许复仇,这也是符合《公羊》经义与《周官》经义的古义之三……”
聊公蹦跶起来,目光如炬:“打住!你这法典明明全是‘古义’,却自称《新律》,这不恰恰是新瓶装旧酒又是啥!”
陈群极其自负地拈须微笑:“我们古人立法,注重补苴拾遗,反多发明创获;你们现代人立法,好为另起炉灶,反多陈陈相因。托古改制者,托古其手段也,改制其目的也,以托古为名而改制,则既可以减少现实改革之阻力,亦可以立足于本土文化之深厚积淀,以返古开新也。此中道理,望公三思。我手头工作繁忙,便不留你吃晚饭了。”
聊公蹭饭的美梦泡汤,饥肠辘辘步出官衙,这才想起陈群尚未讲《新律》的第三项创新,正待回去问时,时间已经飞速流逝。司马氏篡夺曹魏政权,建立西晋。无论谲诈任法的曹操、公平如水的诸葛亮、沉默寡言的曹叡还是儒家立法者陈群,都已经灰飞烟灭,只剩下青史上的几行陈迹。
一个新的时代已经来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