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2 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预算编制

4.2.2 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预算编制

1.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的预算编制原则

(1)“全面、整体”原则。预算必须以学校总体规划为依据,将事业活动中的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

(2)“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稳妥可靠,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确保重点、勤俭节约、不留缺口。

2.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的预算编制内容

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的预算编制内容主要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

(1)收入预算。

严格意义上来讲,高校的收入预算应包括财政拨款、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多种收入来源。而就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而言,其作为一所财经类应用型高校,收入来源主要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事业收入两种途径。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主要是针对高校在教育科研、住房改革、公费医疗等方面给予的各项事业经费,一般由各级财政部门划拨。而事业收入主要包括高校在从事教育教学以及函授时所收取的学杂费,以及从事科研与技术管理咨询活动时所取得的相关收入等。表4-1反映的是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2017—2019年的收入情况。

单位:万元

表4-1 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2017—2019年度收入情况表

数据来源: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2017—2019年决算报表

由表4-1可以看出,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在2017到2019年的收入预算中,财政拨款的比重分别占到67.65%、61.38%和84.31%。由此,财政拨款是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的主要收入来源。

(2)支出预算。

高校支出预算是指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以及其他教学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开支,主要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自筹基建支出和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等。

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的支出主要用于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及其他教学管理活动等所发生的事业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是学校为完成教学、科研和其他日常工作而发生的。

人员经费主要用于学校在开展专业教学、科研及其辅助活动时有关个人方面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职工福利、助学金等。编制内人员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标准和政策性增资因素等计算编列,编制外人员应参照学校实际支出标准编列,此项支出指标不分解到部门,由组织人事处负责代管。

日常公用经费用于学校为完成事业活动而在公共服务方面的开支,分为校级经费及部门经费,应根据具体的支出项目分别确定。其中,校级经费是指水电气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会议费、招生录取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公务接待费等。一般根据以前年度支出情况核定,并下达给负责此项工作的部门代管。部门经费是指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培训费、学生管理费、课程建设费等有关业务费用。财务处根据经学校党委会审定后的部门预算申报数确定。

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建设类项目和行政事业类项目两部分,主要用于学校为完成特定的项目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规划目标,除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费用开支。基本建设类项目依据基本建设项目规划编制;行政事业类项目包括设备购置、图书购置、教学研究及学生实践、学生资助、思政专项、教育培训等,其编制根据各部门申报的项目,在综合考虑年度财力、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基础上进行安排。

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2017—2019年的支出情况如表4-2所示。

表4-2 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2017—2019年度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续表

数据来源: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2017—2019年决算报表

由表4-2可以看出,2017—2019年项目支出在支出预算中所占比重较大,分别为61.95%、57.18%和64.8%,表明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近几年的支出主要用于项目支出。

3.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预算编制方法

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的预算编制方法采用增量预算法和零基预算法相结合的方式,且以增量预算法为主。增量预算法是以上年学校的发生额为基础,结合学校事业发展趋势,测算本年度的预算发生额。项目支出以及专项经费预算采用零基预算法,以保证项目支出和专项经费开支的可行性和合理性。

4.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预算编制流程

A财经类应用型高校预算的编制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程序进行,有关预算的编制、预算的上报及下达均由财务处负责。

每年9月份,财务处依据当年的预算执行情况以及下一年度学校的事业发展计划,并结合影响预算的内外部环境因素,制订并布置当年的预算工作计划。

而学校的预算相关部门必须在9月底之前提供下一年度部门经费使用计划和相关数据。其中,教务处应汇总上报各系部报送的课程学时资料、学生实习计划、教学设备采购计划,教务处、学生处应汇总上报各系部报送的分层次、分专业、分班级在校生人数、毕业生人数等资料,招生就业处应报送本年度毕业生计划、招生计划等资料,资产管理部门应汇总上报审批后的实验室建设、专项设备与材料采购计划,组织人事处应报送人员经费计划、培训计划等,学校办公室、后勤处、保卫处应报送设备采购与修缮、专项经费使用计划、日常运行维持费计划,团委、工会及学校其他部门应按预算编制要求报送有关材料等。各部门应根据上年收支和学校事业发展趋势,测算本部门年度收支状况,报送财务处。

财务处负责分类汇总,编制学校年度收支预算草案并报分管校领导审核。分管校领导向校长办公会提交年度预算草案进行审议。依据校长办公会的审议意见,修改年度预算草案后,提交学校党委会审定,并形成学校年度预算。年度预算经学校党委会批准后,由财务处具体下达并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