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2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预算组织体系与编制流程

6.1.2 完善预算管理制度,优化预算组织体系与编制流程

全面预算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保障。财经类应用型高校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财经类应用型高校预算管理制度》,从预算管理体制、预算编制、预算执行控制和预算绩效评价等多个方面对其预算管理制度加以完善,使其成为学校预算管理工作的指挥棒。

财经类应用型高校应优化其原有预算组织体系,使其真正成为实现预算管理目标的组织保障。预算组织体系应当包括预算审批机构、组织机构、编制执行机构、预算监控机构以及预算绩效考核机构。

校党委为预算的审批机构,负责审议批准学校的年度预算方案。

设立预算管理委员会作为学校预算组织机构,该委员会由校长直接领导,具体成员包括相关副校长以及财务处、人事处、教务处、教学各系部、学工部、纪检委、后勤处等各部门的负责人和一定数量的相关专家代表。预算管理委员下设预算管理办公室,由校长直接领导,财务处处长为办公室执行主任,负责带领预算管理办公室人员组织具体预算工作。

教学各系部、各处室部门为预算的编制和执行机构。在每年编制预算时,由预算管理委员会召集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召开预算工作会议。由于各部门、各机构处室的负责人是预算管理委员会委员,在一定程度上便于针对各部门提出的问题加以沟通,合理确定各部门的年度预算目标,协调预算管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充分发展预算的指导及沟通协调作用。

预算管理委员会下设的预算管理办公室作为预算监控机构,在执行主任财务处长的带领下对各二级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控制和分析,针对各部门的基本支出和项目进度以及支出出现的偏差进行预警和纠偏,对于偏差较大或难以改进的事项及时上报预算管理委员会领导召开预算专题会议,寻求解决方案,以保证学校各部门的预算项目得以顺利完成。此外,学校监审处对预算执行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审计,审查各项费用开支情况是否真实合法。

由财务处、人事处以及监审处联合设立的绩效考核委员会作为预算绩效考核机构,并对预算管理委员会负责。绩效考核委员会制定预算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指标体系和激励制度,经预算管理委员会审议后报经学校党委会批准实施。在每年预算编制开始前,由绩效考核委员会向各部门教职员工宣布预算管理绩效考核及奖励制度;在预算年度结束后由绩效考核委员会依据绩效考核体系对各部门的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形成绩效考核报告提交给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委员陈述意见后撰写对各部门的奖惩意见,报学校党委会审批后执行。

在优化财经类应用型高校预算组织体系的基础上,应规范其预算管理流程:年初由学校党委会依据事业发展规划确定年度预算目标并下达给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年度预算目标并结合上年度预算考评结果,在充分沟通和协商的基础上进行分解,形成各部门的年度分目标;各部门依据年度分目标编制分预算后报给财务处,财务处依据各部门分目标进行初步审核,若有偏差则返回相应部门重编,然后依据各部门预算汇总编制综合预算并上报给预算管理委员会;预算管理委员会依据年度预算目标和各部门年度分目标对各部门预算和综合预算审查后上报学校党委会审批;学校党委会审批通过后的预算下达给各预算责任部门,并在预算管理委员会监控的情况下执行年度预算,预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定期预警预算执行偏差并加以分析改正,并定期对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考核。预算编制流程如图6-1所示。

图6-1 预算编制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