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王号非生称
我们这里说西周王号非生称,主要是就其实质而言的,即这些王号并不是诸王生前就有的美名,可以生前身后两用不辍。至于有些王号在器铭行文中,其语境为生称,这是另一个问题。可以说,王号语境上的生称不过是表面现象,更重要的是要透过这一表面现象认清问题的实质,即西周王号是其生时就有的美称还是死后议定的谥号。过去不少人信从时王生称说,主要是从一些王号在语境上的生称来考虑的,但语境上的生称不能排除诸王死后追称其谥号的可能,前述齐侯钟、
壶、洹子孟姜壶等铭文中的同类事例已经证明这一点。因此,我们不能把王号语境上的生称与这里要讨论的实质问题混为一谈。
要说明西周王号是死谥而非生称,最有效的办法是能拿出这样的证据,即那些所谓时王生称的铭文都是在各王死后的下一王世制作的。循此思路,有的学者试图从器物的形制、花纹、字体等方面与它器加以比较来论证这个问题[18]。应该说,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但它要达到坚确无疑的程度并不容易。因为从器物的形制、花纹、字体方面判断时代的早晚,一般只具有相对性,尤其是要从前后相续的两个王世中区别出器物的先后来,更是困难。所以在目前还没有找到其他最佳途径时,仍需要进行一些符合事理的推论。
第一,如果说这些王号是诸王生前就有的美名,则数百篇西周金文言及当时在位的王,进行祭祀、征伐、册命、训诰、宴飨、赏赐等诸多事宜时,就应该使用这些生时就有的美称,才符合作器者感恩戴德、“对扬王休”的意旨。可事实上除上举数器外,几乎全都以“王”或“天子”相称。这与时王生称说所界定的内涵是相抵触的。也许有人会说,时王虽有美称,但也有特定的使用场合,并非任何作器者都能任意使用,有如通常对贵族只称字而不随便称名一样。但如厉王自作的胡钟、胡簋,应该可以自用美称,结果也只称私名“㝬”(胡)和政治身份“王”,不用郭沫若认为具有善美之意的美名“厉王”。由此看来,王号生称既然没有普遍性,则赋予它美名的内涵也就失去了意义,倒不如以死谥求解王号来得便当。
第二,在西周铭文中有述说先王功烈并言及时王者,按时王生称说则无论先王还是时王都应以王号相称,但实际情况却是在述说先王功烈时称王号,而一旦说到时王就称“王”或“天子”。如何尊说作器者何的父辈曾服事文王,则何距文王时代必不甚远,铭中又说“唯王初迁宅于成周,复禀武王礼”,而营建成周为成王时事.知此器作于成王时,时王为成王。但铭文称时王只称“王”,并不以美名成王相称[19]。尤其是史墙盘列举自文王到穆王诸位先王的功业时都称王号,到称颂时王时却没有依其文例称“恭王”,而是换成“天子”这种称呼。固然,在金文中也有前称王号后称“王”或“天子”的情形,如上引趞曹鼎即是,这说明称“王”或“天子”与称王号具有同等的意义,并不存在所谓大不敬的问题。然而,时王既有王号,前文未作交待,就直接使用“王”或“天子”这种通称,总存在语义不明的问题。如果没有王号应为死谥这一特殊原因,古人为文恐不至于出现如此明显的疏漏。
第三,在遹簋和长甶盉二铭中,穆王均凡三见,以“穆”字有重文,实为穆穆王。为何有这种“穆穆王”的称呼?唐兰以为,“周朝人在生前就分出昭穆的辈次,那么,穆王的辈分是穆,因而叫做穆王,又叫做穆穆王。”[20]按照唐氏的意见,既然康王以后是按辈分来作王号的,称穆王则辈次已明,何烦又更增一字叫做穆穆王?合理的解释是,这个穆王前的“穆”字正表明穆王已死,谥以穆王的神主在宗庙中也已正式排在穆位,故制器者在追述前事时作此特别交待,并非穆王还可生称“穆穆王”。师
鼎有时王称“朕皇考穆穆王”之语,正表明“穆穆王”是其死去的父亲,穆乃死谥而非生称。又鲜簋铭云:“惟王卅又四祀,唯五月既望戊午,王在
京,禘于昭王。”李学勤考证说:“当时的周王既然祭祀昭王,自然比昭王更晚。考虑到鲜簋的形制纹饰尚有西周早期遗风,它的年代不会太迟,惟一的可能便是穆王三十四年。”[21]本铭中的时王虽为穆王,却也不生称穆王。这表明穆王也好,“穆穆王”也好,均为死谥而与生时美称无涉。
第四,在
簋、敔簋等金文中,有所谓生称“穆公”、“武公”的问题,也被视为诸侯爵称前所冠美名,成为时王生称说的佐证。但仔细观察一下,我们就发现这样一个现象,即在同一铭中,“王”与“穆公”、“武公”等共出并见,如
簋铭云:“王格于大室,穆公入右
立中廷”;敔簋铭云:“王格于成周大庙,武公入右敔”。若“穆公”、“武公”为生时美名被作器者称颂,那么时王有美名为何不予言及?在西周王权尚未下移的时代,对诸侯美名的尊称居然优先于对时王美名的提及,这是不近情理的。实际情况可能是,“穆公”、“武公”等若为生称,当为私名;若为死后追称,当为谥号,并不是一个“死称之,生亦称之”的美名可以说明问题的。由于这些器物的制作已入西周中期,当以后一种可能性为大,即铭文是追记前事,其时某王与某公均在人世,但作器时,公已死而王犹在,故某王仍称王,某公则称谥。故此种现象也不足以增加时王生称说的分量。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时王生称说不仅缺乏可靠的证明,而且在解释金文中诸多文化现象时,总存在这样那样的障碍,于理不顺。杨希枚试图调和王号生称与周行谥法的矛盾,故对此另有新解。他根据春秋初年有贵族以字为谥的事例,进而提出:“周初诸王生称谥应由于诸侯以字为谥之制,致生时尊字同于死谥,从而不能据此而否定周初存在谥法之可能性。”[22]应该说,周初可能已经实行“幼名,冠字”的制度,只是这方面的文献材料保留得比较少,我们对当时的周王及诸侯名与字的情况确实知之不多。但偶有知见者,却并非以字为谥。如《史记·晋世家》说:“唐叔虞,姓姬氏,字子于。”唐叔虞为晋国始封之君,未见以其字“子于”为谥。又《汉书·地理志上》说:“故滕国,周懿王子错叔绣所封,三十一世为齐所灭。”颜注:“《左氏传》云‘郜、雍、曹、滕,文之昭也’,《系本》亦云‘文王子’”,知此云“懿王子”是“文王子”之误。据王引之《春秋名字解诂》说:“绣,名也;错,字也。古人连言名字者,皆先字后名,故称错叔绣。”错叔绣为第一任滕侯,也不以其字“错”为谥。又《史记·齐太公世家》说“太公望吕尚者,东海上人”,索隐按:“牙是字,尚是其名”。姜尚为齐国始封之诸侯,同样不以字为谥。即便是春秋时期,“诸侯以字为谥”也不是通例,如晋文侯名仇字义和[23],也不以字而以“文”为谥。可见“诸侯以字为谥”并不是周初一直就有的定制,更不要说由此推论周初诸王亦以字为谥是否可靠了。
总之,以西周王号为死谥而非生时就有的美名,可能更接近事实。西周列王最早的谥号当始于文王。《史记·周本纪》说:“诗人道西伯,盖受命之年称王而断虞芮之讼。后十年而崩,谥为文王。”这在金文中也有反映。如天亡簋说“衣(殷)祀于王丕显考文王”,知时王必为文王之子周武王。铭文称武王死去的父亲为文王,则文王当为谥号。另有六处言及武王却均以“王”相称,有时还在“王”字前加上有关颂词,如“丕肆王”意即伟大正直的王,却偏偏不用武王这一美名。这恐怕不是一种无意的疏忽。大家知道,西周金文人名的体例相当谨严,如令彝中明保受命“尹三事四方”后则称“明公”,宜侯夨簋中的虞侯夨被徙封“侯于宜”后则称宜侯夨,班簋中的毛伯“更虢成公服”后则称毛公。公、侯的情况尚且如此,对周天子的称谓恐怕更不会率尔操觚。是知武王生时没有武王这样的美名,武王之称亦当为谥号。至于利簋有生称武王的行文,那也只是因为器铭为武王死后制作使然,有如《尚书·牧誓》本文称武王为“王”,后世书序却说“武王”与商纣“战于牧野,作《牧誓》。”以此观之,周代谥法早在武王克殷前后即以创制,不会晚兴于共懿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