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历日入谱对号的波动

二、金文历日入谱对号的波动

以传统的月相定点说为指归,对大量金文进行历朔断代工作,在当代学者中以董作宾、张汝舟及张闻玉最具代表性。他们的研究方法也基本相同,就是通过编制尽可能合天的西周历谱,然后将金文历日依其月相说入谱对号,以合谱之绝对年代来建立西周(特别西周中期)列王年代体系。运用此种研究方法,历谱的编制是至为关键的环节。

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董作宾为了探索中国上古史年代,曾以极大的热情投入殷周历谱的研究,先作《殷历谱》,继成《西周年历谱》,最后参照有关成果合成《中国年历总谱》[47],皇皇巨著,蔚为大观。董氏据古传四分历术,减去其大于实测的数字,并以交食及合天之节气对证,推求出基本合天的西周历谱,确是用心之作。我们选取董谱公元前1051—1020年共395个朔日干支,与天文学家张培瑜的《冬至合朔时日表》两相对照,结果有269个干支相合,其余有1个因置连小月后天二日,另外125个有±1天的误差(35个先天一日,90个后天一日)。由于董谱“仅给出平朔干支,未列时刻,平朔与实朔不同,因此有很多朔日就相差一个干支。”[48]尽管董谱说不上很精密,但在其他条件配合得当的情况下,对讨论铜器历朔断代还是大体可用的。

继董作宾之后,持月相定点旧说的张汝舟,亦编有《西周经朔谱》[49]用于西周考年。张汝舟认为我国历法时代起于战国初年的殷历,殷历之为四分术,误差积累307年则差一日。他利用四分术的殷历前推西周时期的平朔干支,并将误差计算进去,作成《西周经朔谱》,与其时实际天象亦大致吻合。我们也选取张汝舟历谱公元前1051—1020年共395个朔日干支,与张培瑜的《冬至合朔时日表》相对照,结果有282个干支相合,其余113个有±1天的误差,其中37个先天一日,76个后天一日,合天的比例略高于董作宾的西周年历谱。

张闻玉在其先师张汝舟《西周经朔谱》的基础上,略作校订而成《西周朔闰表》[50],以相区别。本表用“子、丑、寅、卯”十二月建,取代原谱的“子正”(天正)纪月。凡涉及历日者,用数序标出,以明确当月建丑、建子或建寅。每年冬至月朔,采用张培瑜《冬至合朔时日表》,标注定朔于后。特别是将史籍历日及西周铜器历日标注于各年之下,实际是作者近年研究西周年代成果的综合表解。

以上董作宾、张汝舟两家历谱,除平朔不如实朔精确外,在置闰方面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有2/3以上的朔日干支与实际天象相合,用以考索金文历日还是大致可用的。以此作为工具,考索年、月、日、月相四者兼备之铭文的绝对年代,董作宾曾合谱36器[51],张汝舟曾合谱33器[52],张闻玉曾合谱36器(除去改动铭文干支与月相的14器)[53]。鉴于他们对月相的见解基本相同,所持历谱合天的情况又大致接近,比较一下他们对金文历日考年的结果,是会得到很多启迪的。分类言之,大致有以下三种情况:

铜器王世及其绝对年代完全相同者,如:

img簋:厉王元年(878B.C.)

师俞鼎、师晨鼎:厉王三年(876B.C.)

img攸从鼎:厉王三十一年(848B.C.)

无㠱簋:共和十三年(829B.C.)

虢季子白盘:宣王十二年(816B.C.)

铜器王世相同而绝对年代有异者,如:

师虎鼎:共王元年(董作宾为982B.C.;张汝舟、张闻玉为951B.C.)

趩觯:共王二年(董作宾为981B.C.;张汝舟、张闻玉为950B.C.)

师遽鼎:共王三年(董作宾为980B.C.;张汝舟、张闻玉为949B.C.)

十五年趞曹鼎:共王十五年(董作宾为968B.C.;张汝舟、张闻玉为937B.C.)

谏簋、兮甲盘:夷王五年(董作宾为920B.C.;张汝舟、张闻玉为899B.C.)

铜器王世及其绝对年代均不相同者,如:

曶鼎:董作宾定为共王元年(982B.C.);张汝舟定为宣王元年(827B.C.);张闻玉定为懿王元年(916B.C.)

伊簋:董作宾定为夷王二十九年(896B.C.);张汝舟定为昭王二十九年(1015B.C.);张闻玉定为宣王二十九年(801B.C.)

吴彝:董作宾定为幽王二年(780B.C.);张汝舟定为懿王二年(935B.C.);张闻玉定为穆王二年(1005B.C.)

在上述三种情况中,第三种比较容易理解。这是因为他们对铜器断代有不同的认识,故推考其历日所属的绝对年代自然相异。但第一、二种情况却令人迷惑,即他们对铜器所属王世的判断意见一致,为什么铜器绝对年代有的相同有的相异呢?这其中的奥秘就在于金文历日本身存在着一定幅度的波动性。对此,董作宾曾正确地指出:

朔日的干支,大约五年零一两个月,可以重见一次;月名相同,朔日干支相同,大约三十一年,可以重见一次。所以用“月相”作标准,可能有三十一年的上下波动。日食和月食的周期,在九十三年后,四分历法中,也是可以重演的。……于是据天文历法以推求年代,便由绝对的标准,降为相对的标准了。[54]

以十五年趞曹鼎为例,这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自铭王世的标准器,且年、月、月相、日干支四要素一应俱全,自是探讨恭王年代的绝好材料。此依定点旧说,把铭中“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确定为十五日,则本月戊辰朔。查张培瑜《中国先秦史年表》,在公元前10世纪,就有三个年份五月(建子)的朔日(戊辰)可合,即前994、968、937年。如果再考虑到当时不免有失闰情况的发生,则建子或建丑并不固定。若以丑正五月戊辰朔来勘合,则前999、932年亦可归属。这种铜器历日波动的不确定性,就是董作宾可以把恭王十五年定为前968年,张汝舟可以另定为前937年的原因。若对金文月相含义另作解释,所考十五年趞曹鼎的绝对年代就更是大相径庭了。

那么,怎样才能克服铜器历日的波动性,找到它在合天历谱上的正确位置呢?这除了对月相词语要有准确的理解外,拟定较合理的西周列王年代框架,以约束金文历日的波动,也是人们通常要做的工作。但是,铜器历日在此发挥的作用,决不可作为验证某种王年体系的消极的副证,它应是借以调整列王年代框架的惟一根据。这是一种相反相成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现在我们就从这个角度出发,选取董作宾、张汝舟二氏对共王金文组历日的定位加以分析。

董作宾推排共王金文组的历日,四要素俱全的有五器,张汝舟除克鼎外余与董氏同。此组金文以十五年趞曹鼎为据点,余者均为以其历日入谱附丽所得,所以这里只讨论趞曹鼎的定位是否正确,即知本组金文历日是否附丽得当。

董作宾把十五年趞曹鼎锁定在前968年,是通过三个年代支点来实现的,即他所推定的武王克商之年(1111B.C.)、穆王元年(1023B.C.)和懿王元年(966B.C.)。董氏推出武王克商年代后,又把武王即位元年定在前此十一年(1122B.C.),并以此年作为周受命(武王成君)之年。然后再据《晋书·束晳传》“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从而定穆王元年为前1023年。董氏另据古本《竹书纪年》“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从奥伯尔子《日月食典》查知前966年日全食合于南郑天再旦的条件,故定此年为懿王元年。这样,十五年趞曹鼎的历日就被限定在前1023—966年的范围之内,自然前968年就成了十五年趞曹鼎历日定位的最佳选择。然而,董氏这样的安排也令人疑窦丛生。一是“懿王元年天再旦于郑”,近经精密推算应在前899年[55],则前966年不宜作为十五年趞曹鼎历日定位的近距。二是以武王成君为周受命之年,缺少文献依据,更不要说他以月相定点说推考武王克商之年所要面临的种种困难。三是以穆王在位为41年,只是为了牵就趞曹鼎的历日,对文献记载穆王在位55年说所作的修正,此外别无力证。由此看来,董氏对十五年趞曹鼎历日的定位说不上是准确的,本组其他金文历日的附丽也相应成了问题。

至于张汝舟对十五年趞曹鼎历日的定位则是通过两个年代支点来实现的,即他所考定的武王克商之年和穆王元年,反过来趞曹鼎历日的定位又成了支持其克商之年(1106B.C.)的证据。张氏依其所考克商之年,据《纪年》“周受命至穆王百年”顺推前1006年为穆王元年,并从《史记》穆王在位55年说,把趞曹鼎的历日锁定在前937年。在这里,张氏把“周受命”解为武王克商之年,亦与相关记载不合。如《洛诰》说“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周本纪》说文王“受命之年称王”,《大盂鼎》说“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此言“周受命”均与文王有关,似不好以克商之年作为周受命之年。再说,张氏所定克商之年也是以月相定点说解释《武成》等文献得出的结论,其可靠性同样受到影响。之后,张闻玉又据《史记·秦本纪》正义云:“按:年表穆王元年去楚文王元年三百一十八年矣”,以补证师说。但张守节所谓“年表”来路不明,很可能是后人拟定的一种年代方案,史料价值不大,无法对张汝舟的穆王元年说形成有力支持。这样,张汝舟对十五年趞曹鼎历日的定位也说不上真实可信。

以上情况表明,即使有了可信的历谱,要给金文历日定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如果不能建立可靠的年代框架,或者说建立几个确实可据的年代支点,铜器历日就会失去约束而随意上下波动,致使所考年代难于据信。董作宾、张汝舟对共王金文组历日的推考是如此,余者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