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簋、禽簋中的“伐楚”问题
当令方彝、令簋被确定为成王时代的器物后,就有一个如何解释令簋铭中“王于伐楚伯”的问题。就唐兰的康宫标准来看,实际上是与“王姜”和“伐楚”这两个辅助标准互为补充而发挥作用的。所以这里要谈的周初“伐楚”的问题,亦可视作以令方彝、令簋为成世器的进一步论证。
从现存文献资料来看,不仅未见有关成王伐楚的记载,反而显示出当时周楚关系的密近,如《史记·楚世家》说:
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蚤卒。其子曰熊丽,熊丽生熊狂,熊狂生熊绎。熊绎当周成王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封熊绎于楚蛮,封以子男之田,姓芈氏,居丹阳,楚子熊绎与鲁公伯禽、卫康叔子牟、晋侯燮、齐太公子吕伋俱事成王。
这是说熊绎以其父祖曾为文王、武王勤勉地效过劳,故得封楚成为服事成王的封君。这种相安无事的君臣关系,使成王伐楚师出无名。于是人们对成王时伐楚的铭刻便多持怀疑甚至否认态度,具体做法是,尽可能把成王时有关伐楚的金文下移到昭王时代,与昭王南征荆楚相叠合,如对令簋的处理即是;或者把不便说成是昭王时代的彝铭转换其内容,以伐奄代伐楚,如对禽簋、刚劫尊的处理即是。在这种做法的背后,似有一道无形的羁绊,束缚着人们思维空间的拓展,这就是时时处处都试图以二重证据立说。诚然,在研究过程中,述说史实当然以地下出土资料与文献记载相互印证为最佳,但我们又不可能要求出土资料事事都会得到传世文献的证明。因为文献记载的内容不仅有限,而且与记录者根据各种需要所进行的主观选择有关,所以不可能事事都见诸载籍。即便是曾经有过记录的事件,也有可能因为文献在流传过程中的佚亡而失却消息。我们之所以重视地下出土资料,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它可以补充文献资料之不足,丰富并深化我们对上古历史的认识。如果过份拘泥于文献记载的有无,出土资料的价值将会大大降低。从这个意义上来说,成王伐楚之事有无文献资料可资参证并不要紧,关键还是在于我们看到的金文材料是否可以说明这个问题。
关于成王时伐楚的铭文,今所知见的有禽簋、刚劫尊、令簋等三篇,为便讨论,先将有关铭文移录如下:
禽簋:“王伐
(楚)侯,周公谋,禽祝,禽又
祝。王锡金百锊,禽用作宝彝。”
刚劫尊(卣):“王征
(楚),锡刚劫贝朋,用作朕高祖宝尊彝。”
令簋:“唯王于伐楚伯,在炎,唯九月既死霸丁丑,作册夨令尊俎于王姜,姜赏令贝十朋,臣十家,鬲百人。”
在上述禽簋与刚劫尊等铭文中,“王伐婪侯”和“王征
”的“婪”字,学者各有不同的考释。此字郭沫若认为是“楚之异文,从林去声”[77],陈梦家则释作“蓋”,并说盖、奄皆训覆并音同,盖侯即周公东征时的奄君[78]。唐兰基本从陈梦家说,但有时也游移不定,谓“成王伐楚,只有禽簋、刚劫尊两见”[79]。于今人们比较多的是倾向陈梦家的伐盖(奄)说,但此说存在的问题却是很明显的。一则与禽簋同铭的禽鼎(见《贞松堂集古遗文》卷三),此字从林从口从止作
,笔迹甚为清晰,只不过止在口上,若将口与止的位置互倒,正是足在林中的楚字。退一步讲,即便构形如“婪”,仍可视为楚的借字。楚字从足得声,从林得义,意殆“适于林莽”。“
”从林从去,“去”、“足”古音同部,其谊均有“适”意,自可通假[80]。可见释“婪”为楚比释作盖更显优长。二则禽簋、刚劫尊中的“王”已亲掌赏罚大权,而周公只处于谋划地位,是知“王”为即政后的成王,此记“王伐
侯”不应发生在成王尚未即政的周公东征时期[81]。所以陈梦家的伐奄说还有商榷的余地。
然而,禽簋、刚劫尊中的“楚”字不少人不从郭释,除了心存对成王有否伐楚的顾虑外,同时对郭氏关于“伐楚”的论证也不免丧失信心。郭氏以为禽簋“伐楚侯”与令簋“伐楚伯”均为成王东伐淮夷践奄时事,并说“楚之先实居淮水下游,与奄人、徐人等同属东国。《逸周书·作雒篇》‘周公立相天子,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叛。……二年作师旅政(征)殷……凡所征熊盈族十有七国。’熊盈当即鬻熊,盈鬻一声之转。熊盈族为周人所压迫,始南下至江,复西上至鄂。”[82]郭氏此说可商之处颇多。其一,《逸周书》中的“熊盈”为徐、奄等淮夷十七国的族姓,但不能说“楚即淮夷”[83]。《左传》昭公元年说“周有徐、奄”,杜注:“二国皆嬴姓。”金文嬴字作
,与熊形近易讹,以致经传熊与嬴亦常通用[84]。是知熊盈之熊当即嬴字,而嬴与盈声相同,熊(嬴)盈族即是嬴姓之族,徐、奄为其大国。淮夷是嬴姓,自不包括芈姓的楚国在内。其二,熊盈既为族姓,就不能说是荆楚的祖先鬻熊。若把熊盈视作人名,则“熊盈族十有七国”无以索解。再说鬻熊为文王时人从无异说,且此时已居江汉流域的丹阳(这一点后面还要说到),绝无可能在周公东征时受到征伐,被迫南下至江。其三,禽簋、刚劫尊应制作于成王即政初年,其时周公尚在人世,而令簋记“王于伐楚伯”则应在周公辞世后的成王末年,以致后妃王姜亦偕同出征,但这些器铭却都被说成是周公东征时物。可见郭氏对禽簋、令簋诸铭的考证,不仅在具体制作年代上微有差距,而且把铭中另有来历的“楚”(说详后)与南方的荆楚牵合在一起,致使与文献所载成王时周室和荆楚关系的密近状况发生抵触,无怪乎人们对其说法不敢首肯。
现在看来,我们必须摆脱思想上的一大障碍,这就是不必把禽簋、刚劫尊、令簋中的“楚”与文献记载的荆楚牵合起来考虑问题。因为要照顾到与文献的契合,则成王时不曾伐楚;要说这些器铭所记为昭王南征之事,又与铜器的实际制作时代不合,这样必使问题陷入僵局而无解决之日。那么,我们是否可以换一个角度思考问题,这就是成王时除南方的荆楚外,还有不见诸文献的另一个楚国呢?
先看看令簋“王于伐楚伯”之楚的地望所在。簋铭说伐楚“在炎”,表明“楚”不在“炎”地,否则应如禽簋、刚劫尊直接说“伐楚侯”、“征楚”即可,但又可肯定“炎”地与“楚”相距必不甚远,才有“伐楚在炎”的连言。所以弄清“炎”在何处无疑有助于我们正确判定这个楚伯之国的方位。
关于“炎”的地望,人们从20世纪30年代讨论至今,始终未能形成一致的意见。比较有影响的看法有两家:一是郭沫若提出的炎在山东郯城说[85],一是陈梦家提出的炎在山东历城说[86]。郭、陈两家对“炎”之地望的落实虽然不同,但都读“炎”为“郯”是没有分歧的。郭沫若说:“炎当即春秋时郯国之故称”[87],大体是对的,只是春秋时的郯国并非一开始就在今山东郯城一带。据《春秋》庄公十年载:“冬十月,齐师灭谭,谭子奔莒。”而《史记·齐太公世家》记述此事却说:齐桓公“二年,伐灭郯,郯子奔莒。”《集解》引徐广曰:“一作‘谭’。”《索隐》曰:“据《春秋》,鲁庄十年‘齐师灭谭’是也。”是知谭可读作郯,二字同为定纽,而谭在侵部,郯在谈部,声同韵近故得通转。不过这次“齐师灭谭”并未彻底消灭谭国的残余力量,所以在谭子投奔同盟莒国之后,还能招抚流亡在当时莒国西南方即今郯城一带重新立国,并于八十年后再次出现在春秋政治舞台上,故《春秋》宣公四年说“王正月,公及齐侯平莒及郯,莒人不肯,公伐莒,取向。”可见郯国就是《春秋》经传中最初所称的谭国,据杜预注说“谭国在济南平陵县西南。”即今山东历城县东。这就是说,郯国更早的故地不在山东郯城而是位居历城,则春秋以前郯所在的位置当以历城为是。可见陈梦家主张令簋伐楚“在炎(郯)”之历城说,比郭氏的郯城说更可信据。此地北控济水,南靠泰山,东距齐国不远,南与鲁国相近,历来都是交通与战略的要津。故成王伐楚伯在此驻师,白懋父征东夷在此屯兵,都是理想的选择。
对于郭、陈二家的说法,唐兰起初均持反对意见,认为炎“决不可能在山东境内”[88]。杨宽亦认为“肯定也不是郯或谭”[89]。但是唐氏后来又同意郭说,认为令簋中的炎与召尊、召卣的“炎师”当即郯(今山东省郯城县西)[90]。这样,唐氏要把令簋中的伐楚说成是昭王南征荆楚,就不可避免地遇到郯与荆楚相距过远需要迂回出师的矛盾。于是唐氏只好把令簋的句读改成:“唯王于伐楚,伯在炎”,谓“伯”为伯懋父,进而说“王于伐楚是一事,伯在炎是一事”,这样就不妨碍把“炎”仍看作山东的地名。这个解说虽然巧妙,正如前文所说并不可信。有的学者为了回避这个矛盾,干脆含糊其辞地说:“炎是伐荆楚途中周王屯兵之地,当近南国。”[91]这些都是把令簋中的“楚”视为南方荆楚所带来的困惑。
由于伐楚“在炎”的地望在山东历城,则与“炎”地相近的这个楚国就不可能是远在南方汉水流域的荆楚。因为南征荆楚即使道出成周,无论如何也没有必要跑到山东作一番太过迂回的行进。那么,见于禽簋、刚劫尊、令簋诸铭的这个楚国又位居何处?
这不由得使我们想到《春秋》经传中提到的地名“楚丘”,丘者墟也,楚墟当是楚国在历史上的活动遗迹。在今鲁豫一带,文献说到的“楚丘”分为两个地方。一是《春秋》隐公七年:“冬,天王使凡伯来聘。戎伐凡伯于楚丘以归。”杜注:“楚丘,卫地,在济阴城武县西南。”此即今山东曹县东。二是《春秋》记僖公“二年春,王正月,城楚丘。”杜注:“楚丘,卫邑。”同年《左传》亦云:“二年春,诸侯城楚丘而封卫焉。”其地在今河南滑县东。这两个“楚丘”有可能都曾是此一楚国先后建都立国的地方。但具体到殷末周初来说,这个楚国所在的位置应在今河南滑县东的楚丘。这里可以提出两个证据。一是从白懋父伐东夷的出师路线来看,河南滑县的楚丘正是必经的交通要冲。综合小臣谜簋、召尊、令簋诸铭所涉地名,约略可见白懋父的东进路线:牧师(牧野)——楚(滑县)——炎(历城)——海湄。这条路线直至春秋时仍是齐晋往来的重要通道。据《左传》成公二年载,齐晋两国鞌之战,晋师由南阳一道出师东进,经卫地(今河南滑县一带)入齐至莘(今山东莘县),再到靡笄山(济南千佛山)下,与齐师大战于鞌,“齐师败绩,逐之,三周华不注(山在济南城北)。”两相比较,说明滑县东部的楚丘应即周初楚国留下的历史遗迹。二是从小臣麦鼎所说楚居的方位看,楚丘亦以定在河南滑县为宜。该铭云:“正月,王在成周,王□于楚、禁,令小臣麦先省楚
(居)。”铭中“禁”在大保簋中又作录,是为邦族名。录(禁)之地望据唐兰考证在今河北平乡[92],与楚丘直线距离也只有二三百里,而时王从成周出发,先视察楚居后,再行北上至录,正便其道。以此观之,说位居河南滑县的楚丘就该是禽簋、刚劫尊、令簋等铭中这个楚国的所在地。这里距郯(谭)虽仍觉稍远,但它地处河济之间,由此循济水东下,交通便达,由“伐楚”再东进至“炎”(谭)并不是一件太费时力的事。
其实,在今鲁豫一带,早在殷商后期一直就有一个楚方国存在,周初令簋诸铭中的“楚”无非是继其统绪罢了。请看下面几条卜辞:
(1)壬寅卜,宾贞:亦楚东擒有麑?之日王往……。(《合集》10906)
(2)岳(雩)于南单,岳于三门,岳于楚。(《粹》73)
(3)于楚有雨?[于]盂[有]雨?(《粹》1547)
(4)甲申卜,舞楚享。(《粹》1315)
上述第(1)辞为一期卜辞,第(2)、(3)辞为三期卜辞,第(4)辞为四期卜辞,这表明楚作为商代的一个方国是长时期活动于中原地区的。从诸辞相关的地名和方位来看,这个楚与江汉流域的荆楚并非同一方国。第(2)辞中的“楚”从疋从三
,郭沫若说“殆楚之异,疑即楚丘。在河南滑县者。”[93]这个说法是可信的。本辞并有“南单”,而南单在朝歌,此即《水经注·淇水注》云:“今(朝歌)城内有殷鹿台,纣昔自投于火处也,《竹书纪年》曰武王亲禽帝受辛于南单之台,遂分天之明。南单之台盖鹿台之异名也。”南单所在朝歌故址在今河南淇县东北,与位于河南滑县和濮阳县之间的楚丘正相邻近。据第(1)辞所说“楚东”,也合于楚丘在殷都之东的方位。而第(3)辞楚又与盂方并提,盂方据郭沫若考证在今河南睢县[94],只与楚丘相距二三百里地,在天气上也是可以共其晴雨的。这些材料表明,周初中原地区的楚国由来有自,绝不是臆想出来的一个幻影。
最后还有必要谈谈中原楚国与南方荆楚的关系问题。从前郭沫若主张“炎”在山东省郯城县,再考虑到楚与炎必相邻近这个因素,因而推测“楚即淮夷,淮徐初本在淮水下游,为周人所迫始溯江而上至于鄂赣。”[95]这是把中原楚国与南方荆楚目为一事,以邦族的不断迁徙来消除二者地域上的悬隔以证其说。但郭氏这个说法只顾及到问题的一个方面,却无法解释早在殷周之际荆楚已徙居江汉流域而不在淮水下游这个事实。
关于荆楚在江汉之间立国的时间,有的学者追溯得相当遥远,认为“约在夏禹征三苗、‘定荆州’以后,夷羿代夏以前,芈姓部落离开中原故土,南迁江汉地区。”[96]也有学者引《诗·商颂·殷武》为证,认为“在商代初年,荆楚和氐羌等方国部落一样,已经向商王臣服朝见,属于商朝南土的范围。”[97]这些看法证据尚欠充分,所用文献资料也还存在解释上的分歧。如《殷武》一诗,毛传谓“殷武,殷王武丁也”,但殷王武丁“奋伐荆楚”于史无征,殷墟卜辞亦渺无踪迹,不可据信。倒是魏源《诗古微》说:“《殷武》,美(宋)襄公之父桓公会齐伐楚也”,既切合诗义,又言出有据。一句话,夏商时期是否有荆楚在江汉地区活动,仍可存疑。不过,说商周之际荆楚已徙居江汉流域,有文献和周原甲骨的互相印证,应可成立。
近年所出包山楚简有一条祭祷楚人先祖的卜辞说:“举祷楚先老僮、祝融、鬻熊各一群。”[98]表明鬻熊是楚人最直近的祖先。《史记·楚世家》从鬻熊开始,便记有比较连贯的荆楚世系,实际也说明这个问题。《史记·周本纪》说:文王“笃仁,敬老,慈少。礼下贤者,日中不暇食以待士,士以此多归之。……太颠、闳夭、散宜生、鬻子、辛甲大夫之徒皆往归之。”。《汉书·艺文志》班固自注《鬻子》云:“名熊,为周师,自文王以下问焉,周封,为楚祖。”其实,鬻熊之为楚祖不只是汉儒的看法,如楚人自己也是这样说的,如《史记·楚世家》载楚王熊通说“吾先鬻熊,文王之师也,蚤终。”凡此说明,鬻熊是楚人最直近的祖先,与文王是同一时代的人物。
那么,鬻熊时代的荆楚位居何方呢?《世本·居篇》说:“楚鬻熊居丹阳,武王徙郢。”[99]《史记·楚世家》也说鬻熊之曾孙熊绎被成王封楚蛮,“居丹阳”。可见从鬻熊到熊绎,荆楚一直是以丹阳作为聚居立国的根据地的。关于丹阳的地望,旧说纷纭,今人亦多歧见,主要有当涂说、秭归说、枝江说、丹淅说、商县说等数种[100]。其中当涂说由于证据不足,且与文献所说“熊丽始讨此睢(雎)山之间”[101],“熊绎辟在荆山”[102],昭王“伐楚荆,涉汉”[103]所涉地名相违,于今很少有人坚持。余下诸说各有理据,一时难以断其是非,只有留待以后田野考古工作来证明。但这些说法有一个共同点,即荆楚所居丹阳决不出江汉流域,这就排除了殷周之际荆楚仍居淮河下游的可能性。
由于鬻熊曾服事文王,并为周人作灭商准备出谋划策,故有如太公一样被称为“文王之师”。史称其“蚤(早)卒”,非谓年少夭折,可能是说文王尚未谢世,他已离开人间。从各种材料来看,鬻熊部族在昭王南征之前,一直与周人保持着友善的关系。故熊绎受封,被称作“举文武勤劳之后嗣”。周原甲骨H11∶4说:“其微、楚厥燎,师氏受燎。”辞中的微为西南古国之一,曾出师配合武王伐商之役,是周人的友邦。楚与微一道参加周人的燎祭(焚柴祭天)大典,表明它与微国一样是周人的盟友,才可享有参加“国之大事,在祀与戎”这种特殊待遇。又周原甲骨H11∶14说:“楚伯迄今秋来,御于王,其则。”辞中的“御”是指消灾祈福的御祭,“王”似指周之先王,“则”为效法。本辞大意是说楚君直至秋天才来到岐周,御祭于先王,这是仿效周人的礼典。楚人不时出席周人祭典,并见于文献记载,如《国语·晋语八》说:“昔成王盟诸侯于岐阳,楚为荆蛮,置茅蕝,设望表,与鲜卑守燎,故不与盟。”此言“置茅蕝,设望表”属于周人祭祀山川大神的具体程序,得经楚人操作,是周人对楚的信任。凡此表明,文、武、成、康时代荆楚与周室的关系是友善的,不存在因受周人压迫而自东徂西远为迁徙的问题。
中原楚国与南方荆楚既是相距遥远的两个国家,它们之间有没有族源上的联系呢?沈长云经过研究认为,中原楚丘早先亦为荆楚祖族的根据地,鬻熊是第一个率族人向西南迁移的楚族领袖。“鬻熊率族人西迁,当与殷末社会大动乱有关。由于帝辛对内的极权主义和对外的扩张政策,造成商末统治集团的分崩离析以及与商结盟的部族纷纷叛离。《尚书·召诰》说商纣统治下‘厥终智藏瘝在。’《尚书·微子》也哀叹‘吾家耄,逊于荒。’《史记·殷本纪》更明确提到‘百姓(贵族)怨望而诸侯有畔者。’鬻熊应该就是殷末和许多别的商贵族和其他部族首领一同叛逃到周文王麾下的人物。……是否由于帝辛对中原楚族用兵而导致鬻熊投奔西土,文献上虽无记载,但由甲骨文记载殷末大举征伐人方并伐灭与楚近邻的盂方伯这一事实,我们推测商末殷楚关系处于紧张状态是符合客观形势的。当然我们最后还要说明,鬻熊这次率族人西迁,并非整个楚族全部西迁,鬻熊大概只是率领自己那一宗人的人众投奔西土,否则,当成王东征之时,中原地区就不会再遗留下如《令簋》所言及的楚伯之国了。商末周初,像这样举家西移的现象不乏其例,如近年发现的铜器中所记载的微氏家族、录氏家族都是适例,这些家族都以其西迁始祖的名字为氏,由此,似乎可以体会到为什么楚国王族称熊氏而整个楚族为芈的道理。”[104]我以为,这个说法是可以接受的。周原甲骨H11∶83有卜辞说:“曰今秋,楚子来告,父后哉。”此言“楚子来告”必是周楚关系中的一件大事。从文献记载来看,楚人有两次到岐阳最为重要,一次是鬻熊“往归”岐周的文王,一次是楚君熊绎前往参加“成王盟诸侯于岐阳”,这在上文已经提到。成王时的岐阳盟会,楚子熊绎虽然参加了,但周人轻视荆蛮,不曾与盟。所以即使有“诸侯来朝”或“诸侯来盟”的占卜刻辞,也不可能会突出“楚子”的地位。所以“楚子来告”的楚子,以鬻熊投奔周人的可能性为最大[105]。是时周人正在积极争取反殷力量,以作克殷的准备,鬻熊率其族人来奔,自然受到文王的重视,故能留下相关的卜问记录。再从本辞的内容来看,似亦说明这个问题。辞中的“父后哉”颇为费解,或“父”同甫,借为“辅”。辅为车轮的附属部件,如《诗·小雅·正月》云“其车既载,乃弃尔辅。”由于辅车相依,此处应是以辅言车。本辞是说鬻熊投奔文王,有车马随后。有车马同行,正表明楚子率领族人浩荡西来,这与召公奭此时率其族人自东徂西前往投奔文王的情况极相类似[106]。如果这个解释不误,正可对鬻熊由中原楚丘迁往江汉一带的说法形成支持。刘向《别录》说:“鬻子名熊,封于楚。”可能是就文王把鬻熊安置在江汉一带而言的,而《史记》记成王“封熊绎于楚蛮”,当说的是楚国被正式册封。尽管至此楚分为二,仍可以楚名国,这好像周初分封诸侯,虢仲、虢叔封地虽殊,却仍可以虢国共名一样。
讨论至此,我们大概对周初成王伐楚不会感到费解了。这个事实告诉我们,把“伐楚”一事限定在昭王时代并以此作为铜器断代的标尺是不科学的,不只令簋不能依此说成昭世之器,不少相关铜器的年代也不宜定在昭王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