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月四分说新证
前面我们反复强调初吉应为月相词语,实际上只是遵从习惯而已。因为人们把既生霸、既望、既死霸视为月相,而初吉的性质与功能又与其相同,所以我们也就把它称月相名词。不过,严格说来,不只是初吉,就是既生霸、既望、既死霸等词语,似乎也都不是用来描述月亮盈亏变化的专门用语,名之月相似非完全适宜。
所谓月相,是人们在地球上所看到的因地月运动而不断变化的月体形象。在一个朔望月中,月相一直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之中,晦、朔、朏、弦(上、下弦)、望等词语就是古人对月相变化特征较为显著之日的称呼。在金文记时词语中,不只初吉在字面上与这些月相词语无关,就是明显含有月相成分的既生霸、既望、既死霸诸语,也因有一个限定词“既”字而与真正的月相词语形成区别。“既”一般训为已经,表示某种状态的完成。这就意味着既望非望,当在望日之后;既生霸非月光初见之日(朏),当在朏日之后;既死霸非月光消失之日(晦朔),当在晦朔之后。如此则既望、既生霸与可视之显著月相不相关联不说,更糟糕的是既死霸反而成了晦朔以后的有月之日。或以为生霸为月亮由生而盈的渐长过程,死霸为月亮由盈而亏的渐消过程,若是既生霸则应在望日之后,义同既望,既死霸则为月光消失的晦朔之期,时跨两月,均与情理不合。此外,亦有训“既”为“尽”者,谓既生霸表示月光尽生之望日,既死霸表示月光尽死之朔日[16]。依此解释,既望则为尽望,语不成辞,就算可指望日,也与既生霸相重复;至于月光尽死之日,晦朔无别,不当以朔日为限。可见无论对“既”字如何训释,要把既生霸、既望、既死霸等词语附会成某种月相都是有困难的。何幼琦认为,称初吉等词为月相,是新城新藏强加给四分一月的一个公名,完全是不通之词,这几个在月、日之间记时单位,名之为“周”是非常合适的[17]。何氏不以初吉等词为月相是对的,要说这些词语与月相全无关系亦不尽然。生霸、死霸与望所描述的明显与月相盈亏变化有关,只因前面冠以“既”字,才与真正的月相词语区别开来。因此,把初吉等词理解为以月相变化作为参照的记时词语,可能比称为月相或周名更符合其本质特征。当然,如果根据这些记时词语与月相变化的密切关系而称之为月相词语,从遵从习惯来说,亦无大碍。
那么,金文中的记时词语到底以何种月相的变化作为参照呢?王国维以月相弦与望的变化作为一月四分的依据,是富于灼见的。月相变化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今夕与明夕看不出多大区别,惟有弦与望的特征最易识别。而上弦、望与下弦所出现的三个历点,正好把一个朔望月分为大致均衡的四个时段。天文学家张培瑜说:“月相盈亏改变一周的时期恰当年、日之间,是一个长度适中的记时单位,因与月相有关,故称作月。月相由朏而上弦(右半圆轮明亮),再由上弦而至满月,望后右半圆轮开始亏缺,亮面逐渐缩小而到下弦(左半轮明亮),直到完全消失(晦)。每个阶段七八天,显然是计数月中日序的好方法。”[18]可见王国维以为这四个时段在金文中是用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等记时词语来表述的,既与这些记时词语在金文历月中出现的前后顺序相符,亦与这些记时词语所隐含的月相变化约略相应,是有其立论基础的。只是王氏期从进一步的历法证明,却未取得成功。
王国维以虢季子白盘、吴方彝、师兑簋、师虎簋、兮甲盘、颂鼎诸器的历日材料,运用汪曰桢《历代长术辑要》(简称《长术》)中的宣王历谱加以检验,以证一月四分之说。这是一种直到今天仍在广为运用的研究方法。这种方法的合理使用对西周共和以后的时代来说,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科学的历谱,二是正确的铜器断代。就王国维使用的历谱而言,不少人以为是其运用三统历推算所得[19],实为误解。在《兮甲盘跋》[20]一文中,王氏称“据《长术》,宣王五年三月乙丑朔”,已把所操历术交待明白。汪曰桢是晚清一位“精于史学,又精于算学”[21]的著名学者,历时三十载于光绪初年撰成此书。其书上起共和下迄有明,各就当时所用之术,依法推算,详列朔闰,月建大小,二十四气,查阅甚便。《长术》中共和元年至周赧王五十九年,凡五百八十六年,以四分周术推步,以建子月为正月,以无中气之月置闰。“由于汉初以前的历法当时掌握得还很不够,《历代长术辑要》在这段时间上还有不少问题。”[22]但就当时认识水平所能达到的高度而言,《长术》毕竟是最为完备也比较精确的一部历谱。王国维以此作为金文历日入谱的工具,并选择有可靠纪年的宣幽二世作为历日月相推求的时间范围,远比刘师培自拟西周历谱和王年来得谨慎和妥当,表现出超乎常人的科学意识。但《长术》于汉初以前的历谱毕竟不够精确,如宣王五年三月据张培瑜的《中国先秦史历表》建子当为丁卯朔,《长术》却推为乙丑朔,先天三日。这样,王氏所举虢季子白盘等六器的历日,则无一合天,不能证明金文中记时词语应有的涵义。再就王氏合谱的六件铜器而言,除虢季子白盘、兮甲盘、颂鼎三器可断为宣世之物外,吴方彝、师兑簋、师虎簋三器的年代都应是宣王之前的器物。这就是说,在所用历谱和铜器断代两个方面,王氏的论证都出现了问题,不能不引起人们对他的一月四分说有所怀疑。
应该说,王国维从历法上对一月四分说的证明是失败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其月相理论可以全盘推翻。因为还有途径为王氏的一月四分说提供新的证明。在证明的方式上,尽管于今已有可靠的历谱如张培瑜的《中国先秦史历表》可资利用,但我们还是不想使用王国维曾经使用过的亦即至今仍为学者普遍使用的金文历日入谱定位法,因为这种方法还有诸如历法建正、置闰与铜器断代一类的问题困扰大家,难以形成一致的意见。这里我们准备摆脱历谱也摆脱铜器断代的限制,试图从同一篇金文中的历日材料来证明。
在同一篇金文记事中,如果一年之内具备含有月份、纪时词语和记日干支的两个历点,就可根据两个历点的时距对记时词语应有的涵义做出相应的判断。这种材料迄今为止发现的还不多,真正可资利用的只有我们前面多次提到过的作册䰧卣、静方鼎、晋侯苏钟等三条,它如曶鼎、静簋两篇铭文中虽有两个历点,但因不在一年之内只好舍去不用[23],以避免其间闰制不明所带来的麻烦。现在我们就根据作册䰧卣、静方鼎、晋侯苏钟等三篇铭文的历日资料提供三组数据,用四分说在时间范围上取最小值、中间值和最大值加以验证:
(1)作册䰧卣:二月既望乙亥——四月既生霸庚午。从乙亥到庚午历时56天,不足两个朔望月。按四分说取最小值即从二月二十三到四月八日,为46天;取中间值即从二月十五日到四月八日,为53天;取最大值即从二月十五日到四月十五日,为60天。
(2)静方鼎:八月初吉庚申——月既望丁丑。本铭“月既望”之前或谓有夺字,不过即使夺月序数,也不妨碍我们这种推算。这里倾向于庚申与丁丑为同月历日,历时18天。按四分说取最小值即从八月八日到十五日,为8天;取中间值即从八月一日到十五日,为15天;取最大值即从八月一日到二十三日,为23天。
(3)晋侯苏钟:正月既生霸戊午——六月初吉戊寅。本来此铭还有“二月既望癸卯”和“二月既死霸壬寅”两个历日,因有误刻留待后面讨论。这样从正月戊午到六月戊寅则历时141天。按四分说取最小值即从正月十五日到六月一日,为135天;取中间值即从正月八日到六月一日,为142天;取最大值即从二月八日到六月八日,为149天。
这里所谓最大值是以前一纪时词语的起点算至后一纪时词语的终点所得两个历点的时间幅度,最小值是以前一纪时词语的终点算至后一纪时词语的起点所得两个历点的时间幅度,铭文中两个历点的实际间距必须分布在最大值与最小值的范围之内,才符合月相四分说的要求。而所谓中间值则是前一纪时词语的起点算至后一纪时词语的起点,或前一纪时词语的终点算至后一纪时词语的终点所得两个历点的时间幅度,它把两个历点的时间范围划分为前后均衡的两个时段,铭中两个历点的实际间距应分布在中间值前后的两个时段内,若大于中间值七、八天便与最大值叠合,小于中间值七、八天便与最小值叠合,属于两种非常极端的现象,若在中间值前后三、四日(实即一个月相时段)则比较符合一月四分说的一般情况。以这样的标准来衡量,上面三组数据无一不合,此即各铭两个历点的时间间距均大于最小值而小于最大值,且与中间值十分接近,如作册䰧卣、静方鼎大于中间值三日,晋侯苏钟小于中间值一日。尽管三铭只涉及初吉、既生霸、既望等三个记时词语,但除静方鼎外,由于作册䰧卣、晋侯苏钟的两个历点都已经过完整的月份,一为一个月,一为四个月,那么金文纪时词语所含月相变化必有循环往复的机会。这就是说,各个纪时词语实际上都已蕴含其间。如果初吉等纪时词语不具一月四分这样的内涵并在历月上成规律的分布,恐怕不会再有上面三组数据所表现出来的一致性。
接下来我们以同样的方法再来检验一下晋侯苏钟其他两条历日资料。晋侯苏钟“二月既望癸卯”与“二月既死霸壬寅”两条历日资料公认刻写有误,因为同是二月,既望所系干支不应在既死霸所系干支之后。那么,错误有可能发生在什么地方呢?我们还是使用上面的方法,把这两条历日资料与本铭正月和六月的两条历日资料联系起来作一番研究。
(1)正月既生霸戊午——二月既望癸卯——六月初吉戊寅。从正月既生霸戊午到二月既望癸卯的实际间距为46天,按四分说取最小值为30天,中间值为38天,最大值为46天;从二月既望癸卯到六月初吉戊寅的实际间距为96天,按四分说取最小值为97天,中间值为105天,最大值为112天。
(2)正月既生霸戊午——二月既死霸壬寅——六月初吉戊寅。从正月既生霸戊午到二月既死霸壬寅的实际间距为45天,按四分说取最小值为39天,中间值为46天,最大值为52天;从二月既死霸到六月初吉戊寅的实际间距为96天,按四分说取最小值为91天,中间值为97天,最大值为104天。
从“二月既望癸卯”与前后两个历点联系的结果看,与中间值相差八九天,情况很异常。特别是从二月既望癸卯到六月初吉戊寅的实际间距已超出最小值与最大值所框定的时间幅度,与四分说的要求不符。可见“二月既望癸卯”的干支应属误刻,或为癸巳或为辛卯,两种可能性都是存在的。但从“二月既死霸壬寅”与前后两个历点联系的情况看,其实际间距同中间值仅差一天,与前面三组数据所反映的情况亦相一致。
我们这里所使用的方法是从一月四分说中推演出来,也就是说,如果一月四分说是真实的,就应该经得起验证,验证的结论必须符合其自身特有的内涵。过去马承源也曾对当时所见全历日铜器进行过月相的相对幅度的推算,证明“在众多的月相幅度的数值中,具有普遍性和有规律性的是一月四分月相或四分月周的幅度。其他的月相幅度数值是混乱的和无规律的,因而也是不合理的。”[24]只是他所使用的方法,由一个基准器来推算与其他器铭之月相的相对幅度,相隔的年份多为一年以上甚至二十年,即使纪年同为元年也未必就是同一王世制作,这其间牵涉到当时置闰是否可按十九年七闰来考虑以及连大月如何设置,都是未知的变数,以此证实四分月相说尚不够坚确有力。我们这里虽只用了三件全历日器铭,但其历日在同一年,有关置闰和连大月的变数已不存在,可靠性明显增加。事实证明,只有月相四分说经得起这种纯历理的检验,比较真实地揭示了西周用历的事实。而其他各种月相理论如果用两个或三个历点来检验,立刻就显得捉襟见肘了。上一章我们分析过的月相定点说即是如此。张培瑜也曾根据晋侯苏钟的历日材料针对各种月相理论做过纯历理分析,结论是一样的,“在四分与定点月相的长期讨论中,可能四分说更为近真,而定点说存在较大的困难。”[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