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文历日的消极断代
运用月相四分说进行金文历日断代的学者,当首推日本学者新城新藏,继之是王氏弟子吴其昌[26]。新城氏著《东洋天文学史研究》,原载《支那学》杂志第五卷第三号(1928年),其后有沈璿全译本,于1933年由中华学艺社出版发行。这部论著集中体现了新城氏研究中国殷周年代学和金文历日断代的成果。还在新城氏的著作尚未问世之前,吴其昌为竟师业,也夨志于此久矣。1927年发表的《三统历简谱》一卷,就是吴其昌为西周年代学研究所作的工具方面的准备。1928年秋,当吴其昌读到新城氏的著作之后,“感其勇于试尝,而憾其于禹域古文多所未了,因发愤作《殷周之际年历推证》”[27]。次年又发表论文《金文历朔疏证》[28],其后经过补充更正作为专著出版,提出了他对西周年代和金文历日断代的基本见解。这是郭沫若标准器断代法尚未创制之前,运用月相四分说进行金文历日断代的最初尝试。这种尝试是可贵的,但也是不成功的。
王国维提出的月相四分说虽说近真,但要成功地运用此说进行金文历日断代却是有条件的。首要的条件是要有合乎实际天象的历表可据,否则金文历日将无所附丽。在这方面,吴其昌与新城氏都为历谱的编制下过很大的功夫。吴其昌以为殷周之际的历术,早已无存,“最近古而最精密者,舍《三统历》更无从矣。”[29]于是治三统术,编制西周历表。新城氏则以奥伯尔茨(TH.V.Oppolzer)的《日月食典》为基础,推算出《周初之月朔表》。那么,这两种历表是否密合天象?是否可用于金文历日断代?在它们问世以后,人们是抱有疑虑的。特别是吴其昌使用的三统历,根本就说不上“精密”。早在唐代,天文学家僧一行就曾指出,“三统历自太初至开元,朔后天三日。推而上之以至周初,先天失之,盖益甚焉。”[30]至于新城氏所推定的历表,因为计算手段的限制,实际也不合天。近年天文学家张培瑜经过研究指出,“吴其昌表误差很大,B.C.十二世纪吴表约先天3~4日,B.C.十一世纪先天约3日,B.C.九世纪约先天2~3日。”而新城的周初月朔表,“经与计算所得之真实历日相比较,该表在整个西周期间(B.C.12—B.C.9世纪)基本上先天一日(有10%—20%先天2日,另有约10%—20%合天)。”[31]可见,这两种历表误差很大,作为金文历日断代的工具来使用,还不成熟。
由于历谱的不精,在进行金文历日断代时将会导致两种结果。其一,金文历日虽不离其实所记事的王年,却与月相所辖历日的准确位置不符。如兮甲盘“唯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之历日,依张培瑜的《中国先秦史历表》在宣王五年三月二十四日,而吴其昌的历谱则在同年三月二十六日(与王国维说同)。由于月相四分各有七八天的时段,即使历谱有些误差,历点定位也不致完全脱离其月相范围。这大概就是在吴其昌在《金文历朔疏证》中对某些金文的断代在今天看来还大体不误的原因。其二,金文历日完全脱离其实所记事的年代,而被错置于其他毫不相关的王世。如师
鼎“唯十又一年九月初吉丁亥”之历日,吴其昌置于宣王十一年九月,谓其初吉一日得丁亥。实际在张表中,本年九月己丑朔,丁亥在上月二十九日既死霸的时段内,却被吴其昌说成与月相初吉相合。其后果就是把本不属于宣王十一年的师
鼎历日,断代于宣王之世。可见,历表的精确与否,对金文历日断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吴表与新城表的疏误,便成为他们所作金文历日断代未获成功的重要原因。
除此之外,新城氏与吴其昌所用于金文历日断代的西周纪年体系也是有问题的。关于共和以前西周列王的在位年代,文献早已失载。可是到了宋代,却出现了完整的西周纪年,此首见于邵雍的《皇极经世》。这个西周纪年体系以刘歆所定克商之年(前1122年)为基础,并综合刘歆以后各种纪年资料编制而成,说不上有多少可靠性。但吴其昌却全面继承了它,并与所拟历谱相配合,作为金文历日断代的基础。由于新城氏深知三统历并不合天,故不相信刘歆的月相定点说,转而采用王国维的月相四分说对武王克商之年进行了重新考证,推定该年为公元前1066年。为了适应这一年代的需要,他无法照搬《皇极经世》的西周纪年,必须对其有所调整。经过对文献材料的一番考索,新城氏确定昭王在位二十四年,厉王在位十六年,共王与夷王各十二年,余则一任《皇极经世》之旧,从而形成了他所需要的西周纪年体系,并配合自己的历表寻找金文历日的适合点。这两种纪年体系不只缺乏足够的依据,而且存在严重的硬伤,正如郭沫若当时指出的那样:“盖周初之历法迄今尚未确知,即周初诸王之年代亦尚无定论,例以共王言,《太平御览》第八十三引《帝王世纪》云在位二十年,《通鉴外纪》在位十年,又引皇甫谧说在位二十五年,后世《皇极经世》等书复推算为十二年。吴氏历谱中所采者为十二年之说,然存世有趞曹鼎第二器(《周金文存》卷二第二十七叶),其铭云‘隹(唯)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龚王在周新宫,王射于射庐’,此龚王即共王。……由此器可知共王有十五年,彼二十五年说与二十年说虽未知孰是,然如十年说与十二年说则可断言其皆非也。(日本新城博士初著《周初之年代》采十二年说,后著《上古金文之研究》又改定为十年,皆失之。)吴谱所采者为十二年说,有此一器,即可证其全谱之不能成立,更何能据其谱以事推步耶?”[32]
不过,换一个角度看,选择或拟定一个西周纪年体系,用作金文历日断代的参照亦无不可。问题只在于新城氏和吴其昌不是用金文历日来进一步调整只供参照的纪年体系,而是把各自的纪年体系作为金文历日入谱定位的前提。如
攸从鼎铭“唯卅又一年三月初吉壬辰”之历日,在新城氏的年历谱中就适合成王三十一年、昭王三十一年、穆王三十一年、赧王三十一年等四个王世,新城以为成王偏早,赧王偏晚,而昭王在位虽有五十一年之说,但与《竹书纪年》说“自周受命至穆王百年”不谐调,故以穆王三十一年(前946年)作为最终选择[33]。又如师询簋“唯元年二月既望庚寅”之历日,在吴其昌的年历谱中适合康王元年和昭王元年,他认为此器在文法、方言、成语方面与成王时的毛公鼎相近,因此定为康王元年(前1078年),称本年“二月乙亥朔,既望十六日得庚寅,与历谱合。”[34]实则
攸从鼎为厉王时器,师询簋为共王时器(说详下章),只因与新城氏和吴其昌的年历谱不合,故被排除在外。从这里可以看出,金文历日只是消极地去适应他们的年历谱,不仅未能发挥其调整纪年体系的积极作用,反而受到僵硬的纪年体系的制约,使之不可避免地脱离了它们本身所在的王世与历点。所以我们把这种方法称之为金文历日的消极断代,以明其局限性。
上面所说的两个问题,一是历谱,二是西周纪年体系,都是金文历日断代必不可少的条件。历谱不精,可以通过更为严密的推算来解决,如今日所见张培瑜的《中国先秦史历表》即是根据现代天文方法计算编制而成的,事实上是殷周时期真实的历日表,精确可据。但西周纪年体系如果单凭有限的文献资料来求证,恐怕永无解决之日。那么,金文历日断代是否真如郭沫若所说“更何能据其谱以事推步耶”?
实际上,西周纪年体系的重建是可以通过金文历日和文献资料的合证来加以解决的。王国维可能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在有了《生霸死霸考》后,又以“共和以前年代之研究”命题,期待弟子们从事这方面的研究[35]。利用金文历日进行共和以前年代的研究,关键是要弄清金文历日的相对年代亦即所属王世,才能进一步确定其绝对年代。比如,当把
攸从鼎定为厉世之器后,即知厉王在位不会低于三十一年,然后再根据铭文的其他历日要素在共和之前一定的时间范围内,进一步考定出厉王三十一年的绝对年代。当然,实际操作中并非以一器定乾坤,而是通过一组时代明确的全历日铜器并辅以其他相关资料来实现的。可是,当时的人们并未能充分认识到金文历日对于考定西周列王年代的积极作用,而是先行拟定一种纪年体系来使金文历日对号入坐,从研究方法上讲,这是非常致命的一个缺陷。
对于全历日金文来说,除有历日要素之外,还常有一些历史人物与事件的记载,乃至作为载体的器形与纹饰,或字形与书风等非历日因素,也都是判断其相对年代的重要依据。只有弄清了器铭的相对年代,金文历日才不致偏离其绝对年代。在这个问题上,王国维已有一定的认识,如他在《生霸死霸考》中对兮甲盘和颂鼎等器历日的考定,就首先判定它们应为宣世之器,继之才说到它的历日问题。但从总体上说,由于当时铜器断代研究足资利用的成果较少,人们对铜器时代的把握颇多迷惘,以致不恰当地转而把希望寄托于金文历日的断代上。如吴其昌就说:“如能于传世古器数千器中,择其年、月、朔望、干支全记不缺者,用四分、三统、殷历推算五六十器,确定其时代。然后更以年、月、朔望、干支四者记载不全之器,比类会通,考定其时代,则可得七八十器矣。然后更以七八十器为标准,求其形制、刻缕、文体、书势相同者,类集而归纳之,则可得百器外矣。然后更就此百余器铭识上所载记之史实,与经传相证合,则庶乎宗周文献,略可取征一二矣。”[36]新城氏也说他的研究方法是,“即一方察古代天文历法发达之趋势,而论历记载日法之变迁,更于他方参余所著《周初迄战国时代之月朔干支表》,而逐一考证各铭文所载之历日与否,于是推定该铭文之制作年代。”[37]从他们的研究方法可以看出,历朔断代是第一位的,至于像“形制、刻缕、文体、书势”这种考古类型学上的东西,甚至铭识中的相关史实,都只是一种次要的辅助手段。这种手段似乎主要适用于无历日铜器的断代,或在某一金文历日入谱时遇到与几个王世相合的情况下,才想到利用非历日因素对铜器的时代进行必要的选择。殊不知,有些金文历日因为年历谱的关系早已脱离了实所当在的王世,这种选择已全失作用。如趞曹鼎铭“唯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按吴其昌误为壬寅)”,其历日在吴其昌的历谱中适合孝王十五年和厉王十五年,吴氏以为“此器文字为厉王体,非孝王体也”,故定为厉王十五年(前864年)[38]。后经郭沫若的批驳,才不得不改定为共王时器,并将共王在位年代调整为十五年,懿王在位年代调整为二十二年,谓趞曹鼎之历日与历谱“仅偶差二日”[39]而已。可见,忽视铜器相对年代的判定,过于倚重金文历日断代,是不可能真正找到金文历日实所当在的位置的。例如,盂鼎、曶鼎被新城氏说成是“春秋以后之古器”[40],即是显例。又如金文中师酉与师询为叔侄关系(说详下章),为共王前后人,吴其昌却将师询簋定在康王元年,师酉簋定在孝王元年[41],以至叔侄生活的年代相差四五个王世。
本来,金文历日在断代研究中的作用是双重的,它既是自身历日定位的基础,又为西周年代体系的重建提供了条件。但要正确发挥这种作用,还必须倾力于铜器相对年代的推定。新城氏与吴其昌利用金文历日断代时,未能很好地把握断代与考年的互动关系,把铜器相对年代的研究置于次要地位,造成研究方法上的严重缺陷。再加上所用历谱不精,年代体系无据,便决定了他们最初尝试的失败,因而不可避免地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批评。这种批评大致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对金文历日断代操作工具的深入检讨,一是对金文历日断代研究方法的根本推翻。
就金文历日断代的操作工具来说,最重要的还是如何理解金文中的月相词语。应该说,由于新城氏和吴其昌利用月相四分说进行金文历日断代的失败,使王国维首倡的四分月相说也蒙上了一层阴影。其时有赵曾俦、刘朝阳等先后著文否定月相四分说[42],特别是重作宾作《“四分一月”说辨正》,“详加复按,觉王说无一是处”,并谓新城氏和吴其昌以金文治西周年历,“因重受四分一月说之影响而结果犹不免乖误,致洋洋巨著,徒增加古代年历学上之无限纠纷。”[43]于是董氏另辟蹊径,袭用刘歆、俞樾关于月相定点说的意见,勤治殷周年历学,有《殷历谱》、《西周年历谱》问世。尽管董氏在历谱的编制以及利用金文历日编组考年方面,取得一些有价值的贡献,但整个说来因为所采月相说失实,有如上一章分析过的那样,也未能在西周年代学研究上获得成功。
与董作宾不同的是,郭沫若并不反对月相四分说,但对于金文历日断代却从方法上根本予以推翻。郭氏曾批评吴其昌以历谱推步彝铭“实一无是处”[44],进而又说:“彝铭中多年月日的记载,学者们又爱用后来的历法所制定的长历以事套合,那等于是用着另一种尺度任意做机械的剪裁。在二三十年以前的旧人仅仅就一二例以作尝试,其结果倒也无足轻重,近一二十年的新人们更扩大规模作整套的安排,大表长编,相沿成为风习。作俑者自信甚强,门外者徒惊其浩瀚,其实那完全是徒劳之举。周室帝王在位年代每无定说,当时所用历法至今尚未考明,断无理由可以随意套合的。”[45]容庚也说:“西周历朔之无法推算”[46],“金文中的历日推定法根本就无取,只可作为参考旁证,不能作为主要标准。”[47]这种完全否定金文历日断代的做法,当然是过头了。但值得充分肯定的是,郭沫若等人并非仅仅限于对金文历日断代方法的批评,而是新创了标准器比较断代法,为铜器断代提供了全新的科学标准。在1931年郭沫若的《两周金文辞大系》出版后,继有容庚的《商周彝器通考》,陈梦家的《西周铜器断代》,唐兰的《西周青铜器铭文分代史征》,均不失为这方面的代表作。这些著作尽管对某些铜器断代还有这样那样的不足,但铜器相对年代判定的重要性已得到人们的充分认识,标准器比较研究的方法得到广泛运用,以及大量有价值的铜器断代成果不断问世,都为金文历日断代创造了前所未有的有利条件。经过近半个世纪的沉寂,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以后,运用月相四分说进行西周年代学的探索便开始进入了一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