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器断代失误造成的历日错位

三、铜器断代失误造成的历日错位

由于金文历日入谱有其波动性,除了需要可靠的年代框架予以制约外,准确的铜器断代也是保证历日入谱不致错位的重要条件。美国学者夏含夷认为,“具有完整历日的铜器断代的相对性优先于其绝对性,也就是说,在王年没有证实之前,历史的标准(艺术的标准,包括书法、铭文内容、人名)优先于历法的标准。”[56]。张培瑜也指出:“如果通过彝铭研究,把西周历法解决得好,则西周铜器断代和年代的问题有可能解决。反之,如铜器断代的工作做得很细、很有把握,也有助于解决西周历法和年代问题。”[57]这都是研究有得的真知灼见。可惜正是在铜器断代问题上,董作宾、张汝舟的种种处理有欠周到。而张闻玉更认为,“以历日勘合天象为主要手段,再辅以形制、人名、史实进行断代,应是准确可靠的方法。”[58]这种把历法的标准置于优先地位,过高估计其作用的做法,使铜器断代工作在制约铜器历日的波动上显得无足轻重,势必影响到金文历日入谱定位的真实性。从表面上看,他们所引证的铜器历日多能合谱,似乎可信,实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用了铜器历日的波动性,并忽视铜器的正确断代,以曲就历谱所造成的假象。

对传统定点说派来说,在西周中期即穆、恭、懿、孝、夷诸世,各王年代的推考几乎完全取决于铜器历日排谱定位的绝对年代。因此,准确判明有关纪年铜器的时代,显得至关重要。

拿夷王的在位年代来说,董作宾、张汝舟都把兮甲盘作为基准历日,以考求夷王元年的绝对年代,但此器记事是否属于夷世,却不能说不是一个问题。

兮甲盘作为宣王时器,经王国维、郭沫若等先后考定,学界多所从之。但董作宾、张汝舟因把金文“既死霸”定点为朔日,就无法将盘铭“五年三月既死霸庚寅”套合宣世历谱,故只有另置于夷世。张汝舟又证以《后汉书·西羌传》“夷王衰弱,荒服不朝,乃命虢公伐太原之戎”,以为与铭记“格伐玁狁”密合无间[59]。可是我们翻检此传,发现夷、厉、宣、幽诸世,于太原之戎均有战事,不好只框定在夷王一世。而《诗·小雅·六月》记宣王时“薄伐玁狁”的大将吉甫(父),与铭文中出征玁狁的兮伯吉父(兮甲),名相同,事相应,视同一人,应无违迕。可见定兮甲盘为宣王时器比置于夷世可能要合适得多,其历日似不可用于推考夷王之年。

又如张汝舟在《西周考年》中,通过铜器历日勘合的结果,定牧簋为孝王七年器,走簋为孝王十二年器,休盘为孝王二十年器。但细绎诸铭内容,发现此与相关史实多有抵牾。其一,休盘不宜置于牧簋之后。休盘中的益公为“牧”之父,牧称其为“文考益伯”,则休盘中“益公右走马休”,必在牧簋之前的王世。其二,走簋中有司马井伯作为时王册命的傧相,而井伯最早见于穆世器长img盉,其后共懿之世亦屡见其铭。其职由一国诸侯入朝而为司马,进而成为首席执政大臣,显要一时。但走簋只称“司马井伯”,说明当时还未达到首席执政大臣的高位。故仍可从郭沫若、陈梦家、唐兰定为共世器,不宜用于推考孝王之年。其三,牧簋铭文显示当时益公已经过世,而益公是共王时的执政大臣,其子“牧”当生活在共世之后。但牧簋确切的制作年代在共王之后的何一王世,尚需别的条件加以鉴别,不可遽定为孝世之器。这说明张氏用于推考孝王年代的三件器铭,都有可能存在断代不准的问题。

如果铜器断代失误,不仅考不准铜器历日的绝对年代,而且对正确的王位顺次也可能形成错误的观察。张闻玉所作《共孝懿夷王序、王年考》[60]即是其突出表现。

关于西周中期的王位顺次,《史记·周本纪》有明确记载:“穆王立五十五年崩,子繁扈立。……共王崩,子懿王囏立。……懿王崩,共王弟辟方立,是为孝王。孝王崩,诸侯复立懿王太子燮,是为夷王。夷王崩,子厉王胡立。”比照《殷本纪》所记殷商世系仅其先公报乙、报丙、报丁小有失次,则所记西周中期诸王世次,发生错乱的可能性更是微乎其微,在没有确凿证据的情况下,是不宜对共、懿、孝、夷的王位顺次轻加否定的。但张闻玉通过对铜器历日入谱的考察结果,认为《史记》关于西周中期王序的记载是错误的,“共、孝、懿、夷,这才是西周王序的历史真实”。事情果真如此吗?

现在我们就来看看张闻玉的结论是怎样得出的?其可靠程度到底有多大?

在张闻玉推考共、懿、孝、夷王年的过程中,师img鼎与王臣簋作为基准历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以师img鼎为孝王时器,王臣簋为懿王时器[61],并将前者历日解为孝王八年正月丁卯朔,后者历日解为懿王二年三月庚寅朔。在此前提下,再去比勘张汝舟拟定的共夷之间的历谱,可找到前921年建亥与师img鼎历日相合,前915年建丑与王臣簋历日相合。这样,懿世器的年代便被移到了孝世器之后,于是据以提出孝王继位应在懿王之前的新看法。他说:“由于《师img鼎》与《王臣簋》的王世一经确定,借助铜器历日本身,得以纠正史籍记载的西周王序‘共、懿、孝、夷’的错误。”

这个结论虽然惊世骇俗,但并不可贸然相信。一是定师img鼎为孝世器缺乏足够理由,二是用师img鼎历日考年也缺乏充分条件。

1974年陕西扶风发现的师img鼎,以其铭有王曰“朕皇考穆王”,一般都认为是共王时代的标准器[62]。唐兰却说:“扶风县强家生产队的师img(音载)鼎,铭文中的周王说他的皇考是穆王,我先认为是共王时器,后来发现是错了,这是穆王另一个儿子,共王之弟孝王时的器。”又说:“这个鼎的形制、纹饰、铭文字体等看来都较共王为晚。铭中所说伯太师,见于伯太师盨。宋代出土的克尊说:‘伯太师锡伯克仆卅’。均当属于西周后期。因此定为孝王时。”[63]唐氏此说与铭文的有关内容似不和谐,李学勤曾经指出:“师img曾立于穆王之朝,且曾告王善道,对穆王有所匡正,足见穆王死时此人的年岁不能很轻,他不能活到穆王的另一个儿子第八年。”[64]张闻玉自己也说:“因共王、孝王为兄弟辈,难以从形制、纹饰、铭文字体上划分时代的早晚。靠人名‘伯太师’系联西周后期器物,更难令人信从。”这足以说明师img鼎是不宜定作孝世器的。

尽管如此,张闻玉仍然相信师img鼎“唐兰氏定为孝王器,不误”。又补充论证说:“《师img鼎》:‘隹王八祀正月,辰在丁卯’,即隹王八年正月丁卯朔。我们据此比照共王铜器——元年《师虎簋》:‘隹元年既望甲戌’,十五年《趞曹鼎》:‘隹十又五年五月既生霸壬午’。则与《师img鼎》历日不容。足见《师img鼎》非共王器,故定为孝王器。”此处所说的惟一理由,原来是师img鼎与其推定的共世历日不容。其实,就算是张闻玉依据的共世历谱绝对正确,不可违背,师img鼎的历日也不存在与其不容的问题,因为师img鼎的历日尚不具备单独用于考年的足够条件,它可以置于任何王世之八年而不发生冲突。

这得从师img鼎铭文“惟王八祀正月辰在丁卯”说起。

铭中的“辰在丁卯”,张闻玉认为就是“朔日丁卯”。据他研究,“迄今已发现‘辰在××’的器物已达二十四件之多,细加考察,无一不是朔日。最能说明问题的是《令彝》:‘隹八月,辰在甲申……隹十月,月吉癸未。’月吉即初吉,即朔。……无论月大月小,《令彝》之十月癸未朔,必有八月甲申朔,中间无闰月可插。”从这个最能说明问题的证据看,所谓“辰”为朔日,无非是从初吉必须定点为朔推论出来的。前面我们曾据img簋、img鼎历日讨论过,金文的初吉可指朔日但并不以朔日为限,也可涵指月初几日,则令彝中与“月吉癸未”相对应的“辰在甲申”,就很难说必为朔日,如“月吉癸未”是初五,“辰在甲申”也可能是初五,余可类推。退一步讲,就算令彝铭中的“辰”是朔日,也不能由此一例归纳出一个普遍性的结论。董作宾对此所持态度就比较客观,尽管他认为本铭之辰“似指朔日”,但“金文中常见辰在某干支,多指日辰”[65]。这是对的。若金文中“辰在××”均指朔日,像善鼎铭云“惟十又一月初吉,辰在丁卯”,已先言朔日初吉,为何又言朔日丁卯?古人为文纪日恐不至于如此叠床架屋,在光宗耀祖的宝器上赘其蛇足。所以在理解金文“辰在××”时,还是按通常取义为日辰比较妥当。从文献上看,“辰”除可以理解为“日月之会”即朔日外,也有时日的含义。《尔雅·释训》:“不辰,不时也。”郭璞注:“辰亦时也。”《仪礼·士冠礼》“吉月令辰,乃申尔服”;《国语·楚语下》:“百姓夫妇择其令辰”;《吕氏春秋·孟春》“乃择元辰”,均为其证。故无必要把金文中“辰”限定为朔日一义。

由于“辰在××”非朔日专称,师img鼎铭文“惟王八祀正月辰在丁卯”就无月相可供推其历朔,故不具备用以考年的充分条件。像这种没有月相要素的铜器历日波动性太大,可以适合任何周王之八年,即使建子不合,建丑也必定相合。因此师img鼎的历日不可能与共世纪年铜器不容,不可把它从共世器群拿到孝世器群中去,更不可以其要素不全的历日,来比勘历谱给孝王八年定位。张闻玉把师img鼎作为推考孝王年代的基准历日,并据此提出所谓“共、孝、懿、夷”才是西周王序的历史真实,恐怕是需要再加斟酌的。

总之,传统的月相定点说在理论上已显得捉襟见肘,在用于金文历日断代实践中又面临重重矛盾,远未达到令人信服的程度,所考年代更说不上是历史的真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