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周代谥法的起源问题
在历史上,自来都以为谥法创制于周人。近世人们在讨论周代谥法问题时,展开了对谥法原始形态的研究。1945年屈万里发表《谥法滥觞于殷代论》,认为殷代王公以日干为庙号,乃出于后人避讳所追命,然日干数量有限,积世既久则不免重复,于是又追加名号以相区别,其中与先王行迹相符的特号,如武丁、武乙、文武丁之类,实为谥法滥觞之始。“比周人开国,盖习闻武丁、武乙、文武丁诸号,喜其嘉名,乃及身而自称之,于是有文、武、成、康等号。久之,更由自命之美称,进为殁后被人追命以寓有褒贬之谥号,而谥法之制以定。”[37]屈氏关于谥法起源可以上溯到晚殷的说法,虽颇得学者信从,却经不起认真推敲。
殷王的日名,是其身后所选定,并以此作为先王的讳称,从这一点来看,确实与谥法很相像。然而,把殷人的日名制作为谥法的前身,或者看作形成阶段的谥法是否合适呢?这里有必要把殷人的日名制与周人的谥法做一简单比较。
其一,殷人的日名制重心在日干,所以同一人在不同情况下即使称呼不尽相同,但日干始终保持不变,如商王武丁,后王可称父丁或祖丁,文丁时又得武丁之庙号。而周人谥法的重心则在谥字,故文王、武王可省称“文、武”而涵义未变。
其二,殷人的日名为其身后所卜选,主要用以确定祭祀的吉日,并作为对死者的讳称。而周人的谥号虽同为死者的讳称,但与祭日无关,其谥字最初主要用于对先人功烈的颂美,后来渐寓褒贬于其中,是个人“行之迹”的政治象征。
其三,殷人日名之前有些区别字,如雍己之“雍”、羌甲之“羌”、盘庚之“盘”等等,义究何指,尚未确知,但后期有些区别字如文、武、康等则明显带有褒美之意,故有学者认为这已具备谥法的基本特征。但谥法的谥字对直系血统来说是专称,不得重复,如武王之“武”只施于姬发,其他周王若再称武王不仅造成称呼上不可避免的混乱,而且使谥法失去意义。可殷人的日名却不一样,同一个“武”字,既可用来褒称武丁,也可作用来褒称武乙,还可用来褒称文武丁(文丁),已经是一种泛称了。正因为如此,武丁之称不见于下一王世祖庚之时,却可以到后来文丁时才出现,这与周人“将葬而谥”也是有区别的。
从以上几方面来看,殷人的日名制与周人的谥法从内容到形式都有很大的区别,不好把殷人的日名制视为谥法的前身,或把殷代晚期略有变化的日名制视为谥法的形成阶段。二者虽同为易名之典,但其实质性的区别不容忽视。自孔子说“周因于殷礼”之后,人们更多注意的是殷周文化的传承性与同一性一面,所谓“损益”方面似乎微不足道。实际上,殷周文化在某些观念上有接近的一面,并不全是前后相因的结果,有的应是并行的两种文化互相影响所造成的趋同性,是不好单用源流关系来加以解说的。以日名制与谥法的关系而论,也应作如是观。我们说日名制不是谥法的前身,并不仅仅着眼于二者的区别,更重要的是在入周以后,谥法已兴,而日名制仍然保留下来,与谥法并行于世。这方面最有说服力的例证是作为殷遗民的微氏家族一直使用日名,如见于史墙盘的有乙祖、祖辛、文考乙公等,而作器者史墙死后又被其子
讳称为父丁。可见直到共懿时期殷遗民仍沿用其身后以日干易名的习俗。又如录
家族也有辛公、乙公、甲公诸日名,至于其他青铜器铭文上不知族系的日名更是不知凡几,而且远比谥法为盛。就其时间性而言,日名制直至到西周晚期也在彝铭中每有所见。这个事实告诉我们,把日名制视为谥法的前身或谥法的形成阶段都是不够妥当的,因为它既产生于谥法行用之前,也流行于谥法方兴之后,不能把二者视之为源与流的关系。正确的理解可能是,日名制与谥法是内涵不同两种易名之典,前者为殷人之俗,后者为周人之制;入周以后,两种文化在平行发展的同时,亦有交汇,族姓上的区别逐渐失去意义。如西周晚期的
攸从鼎称“朕皇祖丁公、皇考惠公”,表明同一家族也不妨将两种易名之典交互使用。这种情况也见于文献记载,如《史记·宋世家》、《齐世家》即是。总之,谥法是周人的创造,虽有可能受到殷人的日名制的影响,但与日名制并不构成一种源与流的关系。在这个问题上,传统看法认为谥法兴于周初,还是可以信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