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自己做朋友

与自己做朋友

虽然那些被归于做他人之友的特征被回溯到个人内部的和谐状态,但亚里士多德对一个人能否与自己交友的问题不置可否(1166a33-34)。但是,当第九卷后面问及一个人应该首先是与自己交朋友还是与他人交朋友的时候(1168a28-29),与自己交友的可能性又似乎是理所当然的了。问题是从道德说法中以及由道德说法所预设的自我概念中生发出来的。“自爱”(philautos)在日常语言中是一个责备人的词,因为坏人被假设为那种只为自己做事的人,而得体之人则是为了美尚之事以及为了朋友而行动,不顾自己的利益;不过,亚里士多德观察到,实际情况与这种道德说法并不吻合。他们说,无论如何,一个人应该最爱自己的朋友,而最好的朋友就是为了那个人自身的缘故而希望他好的人,即使他永远不知道这一点。亚里士多德推理说,上面所描述的情形正是一个人对自己的关系。[44]

把与自己的关系作为标准,使与他人关系接近这一标准——为了支持这种观点,亚里士多德求助于诸如“[朋友]同心”(one soul;1168b6-7)这类形式的谚语的智慧。这句话出自欧里庇德斯的《俄瑞斯特斯》。通过引用这部戏剧,亚里士多德提出了一种对人类动机的描摹:它先是援引《俄瑞斯特斯》中的诗句,以说明快乐所依赖的那种贫乏(neediness;1154b28-29),然后,在来自同一部剧的线索上,它最终提出了友爱所依赖的那种贫乏(neediness)。在亚里士多德此处所指涉的语境中,[175]俄瑞斯特斯刚刚回到埃勒克特拉(Electra)[45]身边,向她报告试图说服公民大会给他们姊弟俩减缓死刑努力的失败。他的努力不过是想请求不被公众用石头打死,准允他们一起自杀。埃勒克特拉请求兄弟结束她的生命,但是当他拒绝这样做的时候,她就准备自己用剑来解决,而且要求与他做最后的拥抱:“哦,最亲爱的人,有你姐姐最渴慕的身体和最大快乐的人,以及同心的人。”俄瑞斯特斯让步了,准备抛弃全部害羞:“这便是我们俩所能有的婚床和儿女”(1045-1051)。亚里士多德对欧里庇德斯的征引意味着,如果一个人最好的朋友总是自己的话,那么,与他人的友爱将会在乱伦关系中发现其最完美的实现形式。

当亚里士多德诉诸谚语的智慧以证明一个人首先是或在最好的情况下是自己的朋友,他对这个观念的论证就开启了philautos[自爱]的意义。在日常用语中,这个词是指一个人为自己分配超出应得份额的钱财、荣誉或身体快乐,以满足欲望和灵魂的非理性部分的需要。这被认为是自爱的唯一形式。不过,如果一个人严肃认真地从事正义之举或节制之事,而且总的来说是为了自己能努力获得美尚之物的话,那么,这是不会招致任何人谴责的(1168b25-28)。从“努力为自己获取美尚之物”——就其定义而言,对美尚之物的朝向应该是毫无功利的——中,一个人究竟能得到什么,这是亚里士多德没有明确提出的问题。[46]现在,他已经准备好做总结:那些把最好的和最美的事物都分派给自己的人应该首先被称为“自己的爱人”。亚里士多德努力说明,得体之人(ho epieikēs)是最大程度上的philautos[自爱者],因为他满足了自己的最具有统治性的部分:他遵循理智,而理智为自身选择最好的东西(1169a16-18)。当然,能不能把遵循一个人自己的最具统治性部分的理智等同于为自己追求美尚事物,这一点还远远没有弄清楚,以至于这两种值得赞扬的自爱形式都是一样的。

特别是对kalon[美、高尚、高贵]的追求展现了自爱在自我牺牲中显示自身的矛盾特征。恰恰是在为自己而追求美尚之物中,真正的人(ho spoudaios,严肃的人)会做很多事情,包括为朋友或祖国(patris)而牺牲生命(1169a18-20):这种人的概念在《伦理学》中仅仅在此出现过一次,它听起来像是在描述某种英雄,这个英雄宁愿为了壮烈的瞬间荣耀而放弃长久的温柔舒适。他已[176]准备好放弃钱财、荣誉,或人们为之奋斗的其他善好,而为自己选择伟大的和美尚的事物;不过,这种做法本身却是以他者为代价而达到目标的,并因而是把自身的权利作为竞争的目标。高贵的自爱者在把更多的kalon分配给自己的时候,就侵犯了平等的原则,并因而导致了美尚和正义之间的潜在冲突。[47]在他的对于最无私行为的贪求中,他不但准备着在必要的时候放弃生命,而且,如果他发现由他的朋友来实施这种行为更加美尚的话,他甚至会让渡这样一种美尚行为的实施权利!高贵的自爱者退居一旁,以便让他的朋友拥有牺牲自己的荣耀,这个场景是《伦理学》中更具喜剧性或也许是悲喜剧的(tragicomic)时刻之一。通过对这种追求kalon的自我牺牲的自爱者的形象描摹,亚里士多德揭示了伦理德性本身的一个根源;而当德性被视为伦理上有德性的个人的经验时,这个根源在关于那种德性的讨论中是没有被揭示出来的。从外面出发来看,为了美尚而采取的行动是服务于一个人的自身利益的强有力手段;不过,这个客观上的后果不可能在行为人自身的理解中成为行为的动机而不破坏行动自身的可能性。[48]

亚里士多德曾试图论证,自爱就其自身而言并不是值得谴责的,它取决于被满足的自我的同一性(identity)。[关于自爱的]谴责性的日常词语只认识到自我沉溺的最低形式,很像对快乐的常见谴责也是只认识到快乐的最低级形式。对这一点的证明似乎构成了论证的首要关怀。不过,这个证明似乎通过关于一种可接受的自爱者的模糊描述而得到了完成,那种自爱形式看起来像是唯一一种与自爱的反面相关的类型。如果更加切近地进行考察,那种热切追求美尚以及因其行为而广受赞誉的人,很难被视为等同于那种以满足理智的方式而来自爱的人。关于自爱类型的任何明显的统一实际上都遮盖了一个二分的类别:在那种投身美尚之物的自我牺牲的自爱者形象背后站着哲学家,后者是对作为理智的自我的自爱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