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 通俗心理学有问题吗

附录 通俗心理学有问题吗

第二章的目的不是提出我自己的观点,而是描述一个哲学传统的当代历史。我现在想谈谈自己对通俗心理学(简称FP)的看法,因为我相信它不像在文献中反映的那样。标准的讨论中,赞成方和反对方(Churchland,1981;Stich,1983;Horgan and Woodward,1985;Fodor,1986)都是在该传统内部。

我将把论证分解为一系列的论题和回答。

论题:通俗心理学是个经验论旨,和其他经验论旨一样可以由经验来验证和反证。

回答:人们对待自己和他人的实际能力绝大部分不是命题形式的。按我的意思,它们是背景能力。例如,我们如何对面部表情作出反应,行为中什么是自然的,甚至我们如何理解言语,大多是技能(know-how)而非理论。如果你把它们当成理论,是曲解了这些能力。关于这点的更多内容参见第八章。

论题:同样,你能表述这些能力背后的理论关联或原理。这会构成通俗心理学,而这很可能是错的,因为总体而言通俗心理学是错的。

回答:你会有些失真地把一个理论对应物表述成一项实践技能。但是,如果这些理论总体上是错误的,那真是个奇迹。重要的而又利害攸关的是,通俗心理学必须总体上是真的,否则我们将不会生存。通俗物理学可能在边缘事件上出错,例如天体运动和地球起源,因为这无关紧要。但对于你从悬崖跳下时的身体移动,或是一个巨石落向你时所发生的一切,通俗理论最好是对的,否则我们将无法生存。

论题:通俗心理学的哪些论旨是对的,哪些本体论承诺是正当的,已成为认知科学(简称CS)的专题。例如,通俗心理学假设了信念和欲望来说明行为,但如果与认知科学对行为的说明不一致,那么信念和欲望就不存在。

回答:这种论点完全错误。首先,我们没有假设信念和欲望来说明行为。我们只是经验到了有意识的信念和欲望。想想现实生活的例子。在一个大热天,你在菲尼克斯城外的沙漠上开一辆敞篷运货卡车。没有空调。你不会忘记你如此口渴,非常想要一瓶冰镇啤酒,以至可以尖声大叫。现在欲望的“假设性”何在?有意识的欲望是经验到的。它们并不比有意识的痛觉更是假设性的。

其次,信念和欲望有时候会导致行动,但它们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大多数信念和欲望并不表现在行动中。例如我相信太阳在9400万英里之外,我想成为亿万富翁。我的这一信念和欲望说明了什么行动?如果我能买张到太阳上的票,我会买9400万英里的票?如果下次有人给我十个亿,我不会拒绝?

论题:同样,无论假设与否,通俗心理学的实体不可能顺利地还原为更加基本的神经生物科学,因此似乎消除成为了惟一的选择。

回答:我已经说过这是一个坏的论证。大多数种类的真实实体,从分层的农场房屋到鸡尾酒会,从利率到足球比赛,都不能顺利地还原为某些基础理论的实体。为什么它们应该(还原)呢?我猜想我有一个鸡尾酒会的“理论”——就像我有“通俗心理学”理论一样——鸡尾酒会当然也是由分子运动构成的,但我的鸡尾酒会理论远远不及我的分子物理学理论一样好,而且鸡尾酒会与物理学之间没有类型还原。但同样,鸡尾酒会真的存在。这些实体的还原问题与它们的存在问题无关。

为什么有人会犯如此惊人的错误?即为什么有人会认为信念和欲望“顺利还原”为神经生物学会与它们的存在有关?答案是他们从某一部分物理学史得到一个虚假类比。丘奇兰德认为,“信念”和“欲望”在通俗心理学中的地位就像“燃素”、“热质”在物理学中的地位。但这一类比在所有方面都不成立:信念和欲望不像燃素和热质,不是某个理论假想出来的,它们是我们心智生活经验的一部分。它们的存在和农场房屋、鸡尾酒会、足球比赛、利率、桌椅等的存在一样,都与理论无关。人们总是可以把对这些东西的描述称为“理论”,但这些现象的存在优先于理论。再想想实际的情况。我关于鸡尾酒会的理论会包括大型鸡尾酒会比小型的更喧闹,关于农场房屋的理论会包括它们通常比大多数其他类型的房屋更大。这些“理论”无疑很不充分,概念也不能顺利还原为我能够用更好的理论来描述同一现象的物理学。但这涉及分层农场房屋的存在吗?不。类似的,常识心理学的不适当性以及常识分类不能和脑科学分类相匹配(即“顺利还原”失效),与信念和欲望的存在无关。一句话,信念和分层的农场房屋完全不同于燃素,因为它们的本体论不依赖于特殊理论的真理性,对于更为基础的科学的不可还原性与它们的存在无关。

论题:是的,但你所说的回避了问题的实质。你只是说信念和欲望像鸡尾酒会、分层的农场房屋一样,不是理论实体——它们的证据基础不来自于某个理论。但这不正是在讨论的问题之一吗?

回答:我认为信念和欲望显然是经验到的,它们当然不是“假设”出来说明行为的,因为它们根本不是假设。然而,即使是理论实体也不总是从可还原性来获得合法性的。想想经济学,利率、有效需求、消费的边际倾向——在数理经济学中都是有所指的。但是没有一种实体可以顺利地还原为物理学或神经生物学。为什么它们应该(还原)呢?

不管怎样,可还原性对于本体论都是个古怪的要求,因为传统上表明一个实体不是真的存在的方法,是它能够还原为其他东西。因此日落还原为太阳系的行星运动表明,传统上人们看到的日落不存在。日落的现象是由其他东西(即地球相对于太阳的转动)所产生的。

论题:仍然可能列举很多通俗心理学的陈述,并发现很多是可疑的。

回答:如果你看的是实际列举的,有些是靠不住的。如果我列举通俗心理学的一些命题,我会列出这样一些:

1.总体而言,信念要么为真要么为假。

2.人们有时候会饿,而当他们饿时经常会想吃东西。

3.痛觉总是不愉快的,因此人们经常尽量避开它。

很难想像什么样的经验证据能够推翻这些命题。理由是它们在自然意义上不是经验假说,或者说不仅仅是经验假说。它们更像是研究现象的建构性原则。例如,命题1更像是美式足球中触地得分得到6分这一类的“假说”。如果你被告知,科学研究表明触地得分实际只得5.999999999分,你知道那个人真的莫名其妙了。触地得分的当今定义就是得6分。我们可以改变定义,但不能发现不同的事实。同样,对“信念”的定义就有信念可以为真或为假。我们不会发现信念不能为真或为假。

如果你看的是通俗心理学的“定律”,它们要么一看就知道是假的,要么是建构性原则。例如丘奇兰德(Churchland,1981)列出的原则,“若无混淆、分心等”;任何人相信p,而且如果p则q,也会相信q(Lycan,1990b,p.209)。作为可能的常识性信念,它真的是不可信的。如果它为真,那么证明定理和检查一个人的信念(没有混淆、分心等)相比并不更为困难。如果你说通俗心理学一开始就含有这样的错误原则,那么很容易推翻通俗心理学。

一个可能的建构性原则是丘奇兰德的例子,任何人害怕p将想要非p的情况发生。你如何找到经验证据说明它是错的?这是“害怕”的一部分定义。所以更深层的错误不是仅仅把通俗心理学看作是一个理论,而是认为这个理论的所有命题都是经验假说。

既然它们是建构性的,而非经验性的,那么表明它们错误的惟一方法,就是表明它们没有适用范围。例如巫术的“建构性原则”不适用任何东西,因为根本没有巫术。但是你不能像表明巫术不存在那样,表明有意识的欲望和痛觉不存在,因为这些是有意识的经验,而你不能把日常的现象实在和意识经验区分开来(详见第三章)。

很多常识心理学的信念被表明是错的,无疑将来更多。考虑一个惊人的例子:常识告诉我们,我们的痛觉是在我们体内的物理空间中的,如腿上的痛是在腿上。不过我们现在知道这是错的。大脑形成了身体意象,疼痛像所有身体感觉一样是身体意象的一部分。腿上的痛的物理空间其实是在大脑。

因此常识在痛觉的物理定位方面是很不对的。但即使这样极端的错误也不表明——也不能表明——痛不存在。将要发生的(事实上是正在发生的)是常识将由科学知识来补充。例如我们知道长期记忆与短期记忆以及它们与图像记忆之间的区别,这些区别是神经生物学研究的结果。

〔1〕一个很好的例子是理查德·罗蒂(Rorty,1979),他让我们设想一个部落不说“我痛”,而是“我的C神经受到了刺激”。好的,让我们设想这样的情形。设想一个部落拒绝说我们的心智词汇。随后怎样?要么他们有我们有的疼痛,要么他们没有。如果他们有,他们拒绝称之为“痛”就没什么意思。无论我们或他们选择什么来描述它,事实仍然是一样的。如果在另一方面他们真的没有任何疼痛,那么他们与我们相当不同,他们的情况就与我们的心智现象的实在论无关。

〔2〕这是件很有趣的事,最近三本书都在它们的题目中有“意识”一词——保罗·丘奇兰德的《物质与意识》(Matter and Consciousness,1984)、雷·杰肯杜夫的《意识与计算心灵》(Consciousness and the Computational Mind,1987)与威廉·莱康(William Lycan)的《意识》(Consciousness,1987)——却很少或没有致力给出意识的观点或理论。对于唯物论心灵哲学来说,意识不是一个自身值得研究的主题,只是一个烦人的问题。

〔3〕在对马文·明斯基(Marvin Minsky)的《心灵的社会》(Society of Mind)一书的评论中,伯纳德·威廉斯(Bernard Williams,1987)写道:“这一[人工智能]研究中的问题,部分地是究竟智能系统能否由无智能物质合成。”

〔4〕我不知道这一词组的最初来源,但它可能来自奥格登(Ogden)与理查兹(Richards)把华生描写为“动人的全身麻醉”(affecting general anaesthesia)(1926,1949年版本的23页)。

〔5〕我是有点为难地提到这一对“C纤维”的讨论,因为整个讨论是被误传的。无论唯物论的长处还是缺点,因为纯粹的神经生理原因,C纤维应该是疼痛感觉的场所,都不成问题。C纤维是一种轴索,把特定种类的痛觉信号从边缘神经末梢传导到中枢神经系统。其他痛觉信号是由A三角纤维(A-Delta fiber)传导的。C纤维的作用是把刺激送到大脑的通道,那里发生真实的行动。就我们所知,神经生理事件对发生在丘脑、边缘系统、身体感觉皮层以及其他可能区域的痛觉负责。(关于这一问题,参看任何标准教材。)

〔6〕在本章中我关注的不是为我对心身问题的回答进行辩护,毋宁说值得指出的是它不服从这一反驳。克里普克与他的反对者都接受了二元论词汇表的“心的”与“物的”的对立,而这是我反对的。一旦你拒斥这一对立,那么根据我的观点,我现在的痛觉状态是我大脑的更高层次特征。它因此必然等同于我大脑的某个特征,即它自身。同样必然的,虽然它是由我大脑中的特定更低层次事件产生的,它不等同于我大脑的任何其他特征,并且可能是其他种类系统的特征。因此疼痛与大脑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一切都是其身而不是其他东西。

〔7〕例如麦金(McGinn,1977)。麦金为戴维森的“反常一元论”论证辩护,他与戴维森都把它当作殊型同一性理论的一个版本。

〔8〕在英国哲学家兰姆赛(F.P.Ramsey,1903—1930)之后。

〔9〕“沙文主义”与“自由主义”的术语是由内德·布洛克引入的(Block 1978)。

〔10〕论证是在好几个哲学家,如史蒂文·希弗(Steven Schiffer 1987)与保罗·丘奇兰德的著作中发现的。丘奇兰德给出了前提的简明表述:“如果我们放弃还原的希望,那么消除突现为惟一融贯的选择。”(Churchland,1988)

〔11〕我将在第七章中更多地说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