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个困难:大脑不做信息处理
在本节中,我最终转向我认为是所有这个问题的中心问题——信息处理的问题。在“认知科学”科学范式中的很多人感到我的很多讨论是不相关的,他们这样反驳它:
在大脑和其他你描述的所有系统之间有区别,这一区别说明了在其他系统中计算模拟只是纯粹的模拟,而在大脑的情形中,计算模拟是实际地再现而非纯粹地模拟大脑的功能属性。理由是,大脑不像其他系统,它是一个信息处理系统。用你的话来说,这一关于大脑的事实是“内在的”。它只不过是关于大脑起处理信息作用的生物学事实。而且由于我们能够计算地处理同样的信息,大脑过程的计算模型具有与诸如天气的计算模型等不同的功能。
因此有一个定义得很好的研究问题:大脑处理信息的计算过程是否与计算机处理同样信息的过程一样?
我设想的拥护者所说的,体现了认知科学中最糟糕的错误之一。这个错误认为,在计算机被用来做处理信息的意义上,大脑也处理信息。要看到将计算机中发生的事情与大脑中发生的事情相对比是一个错误。在计算机中,一个外部的行动者以能够被计算机的电路处理的形式编码一些信息,即他或她提供了计算机能够以诸如电压水平等方式执行的信息的语形实现。计算机然后通过了一系列的电子阶段,外部的行动者能够既语形地又语义地解释这些阶段,尽管硬件当然没有内在的语形或语义:它全都在观察者的眼中。而物理学是无关紧要的,除非你能够用它来执行算法。最后,输出是以观察者能够解释为具有语形和语义的符号的物理现象的形式产生的(例如打印出来)。
但现在把计算机和大脑作一对比。在大脑中,没有相关的神经生理过程是相对于观察者的(虽然,像任何东西一样,它们当然可以从相对于观察者的观点来描述),而神经生理学的具体性尤其特别重要。要澄清这一区别,让我们看一个例子。假定我看到一辆汽车朝我开过来。视觉的标准计算模型将在我的视网膜上输入视觉排列的信息,并最终输出句子“有一辆汽车朝我开过来”。但在实际的生物学中发生的不是这样的。在生物学中,由光子打在我的视网膜的光感受器上而产生具体特定的电化学反应,而这整个过程最终产生具体的视觉经验。生物实在不是由视觉系统产生的一堆词语或符号,而是具体特定的意识视觉事件的问题——即视觉经验。具体的视觉事件就像飓风或消化食物那样具体、特定。我们可以不用计算机作出该事件或其产出的信息处理模型,正如我们能够作出气象、消化或任何其他现象的信息处理模型,但是现象本身并不因此就是信息处理系统。
总之,在认知科学中使用的信息处理的意义是在太高的抽象层面上的,以致不能掌握内在意向性的具体生物实在。大脑中的“信息”总是特定于某个或其他的模态。它是特定于诸如思想、视觉、听觉或触觉等的。另一方面,关于认知的认知科学中的计算模型所描述的信息处理水平,只是获得一组输出符号作为对一组输入符号的回应。
我们被句子“我看到一辆汽车朝我开过来”能够记录视觉意向性与视觉的计算模型输出这一事实,遮蔽了这一区别。但这不应该掩盖“视觉经验是具体的意识事件而且是在大脑中由特定的电化学生物过程产生的”这一事实。混淆这些事件过程与形式控制,就是混淆实在与模型。这一部分讨论的结论是,在认知科学中使用的“认知”的意义上,说大脑是一个信息处理装置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