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验论与“他心问题”
很多经验论的哲学家对这两个思想实验很苦恼,尤其是第一个。在他们看来,我在宣称能够不由经验方法确定的心智状态系统的经验事实。他们确定心智事实存在的经验方法,完全建基在行为证据的预先假定之上。他们相信,我们能够说其他系统拥有心智状态的惟一证据,就是这些系统的行为。
在本节中我将继续讨论第一章提到的他心问题。我的部分目的是想表明,我刚提到的两个思想实验没有什么不融贯的和可反驳的,但我的主要目的是想说明下列假设的“经验”基础,这个假设是:他人和高等动物像自己一样具有有意识的心智现象。
在开始讨论之前值得强调的是,在经验论哲学和心灵哲学的历史上,对“经验”一词的使用有着系统的歧义性,即本体论意义和知识论意义之间的歧义。当人们提到经验事实时,他们有时是意指世界上的实际的、偶然的事实,与数学事实和逻辑事实相对。但是有时人们说到经验事实时,意指可由第三人称方法来检验的事实,如“经验事实”和“经验方法”意指所有胜任的观察者都可使用的事实和方法。使用“经验的”一词的系统歧义性表明这一点当然是错的:所有本体论意义上的经验事实对于所有胜任的观察者都是在知识论上可使用的。我们独立地知道这是虚假的。有很多经验事实不是所有观察者都可使用的。之前的章节给出了一些用以表明这一点的思想实验,但我们实际上有得到同样结果的经验数据。
考虑下面的例子。〔1〕我们能够有点困难地设想像鸟一样地飞行。当然,我说“有点困难”是因为,我们想像的总是我们飞行的时候我们将会怎样,而不是(严格说来)像鸟一样的飞行将会怎样。现在有研究告诉我们,有些鸟类的飞行是靠感知地球磁场。让我们设想,鸟就像具有拍动翅膀的意识经验或感到风吹着头和身体一样,也具有磁场振荡过身体的感觉。磁场振荡的感觉是什么呢?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根本没有想像鸟的感觉,或者人类无法像鸟一样感受地球磁场的振荡。靠感知地球磁场飞行的鸟类是否真的具有感知地球磁场的意识经验,我当它是个经验事实。但这个经验事实的定性特征没法有标准形式的经验检验。而实际上为什么应该有呢?我们为什么应该假定世界上的所有事实都适用于标准的、客观的第三人称检验?如果你想一想它,那么这个假定显然是错误的。
我说过,这一结果并不像看起来的那样令人沮丧。理由很简单。尽管在某些情况下,我们没有同等的机会接近某些经验事实,因为它们具有内在的主观性,但是总体而言,我们有接近相同经验事实的间接方法。想想下面的例子。我完全相信我的狗像其他高等动物一样,具有有意识的心智状态,如视觉经验、痛觉以及饥渴冷暖的感觉。我为什么如此相信?标准的答案是因为狗的行为,我通过观察它的行为推论它具有像我一样的心智状态。我认为这个答案是错误的。这不是因为狗的行为在某种程度上与拥有有意识的心智状态相吻合,也不是因为我能看到,在狗的生理机能中行为的因果基础像我自己,不是狗有像我一样的结构,它的行为像解释我的行为一样是可以解释的。而恰恰是在这两个事实的结合中,我能看到行为是适当的,它背后的生理机能的因果关系是适当的。我能看到,例如这是狗耳朵,这是它的皮肤,这是它的眼睛;如果你掐它,那么你得到掐的特定行为;如果你冲它耳朵喊,那么你得到喊的特定行为。
强调这一点非常重要:我不需要拥有狗的空想或成熟的解剖学或生理学理论,只需要“通俗”解剖学和生理学——能够认识到皮肤、眼睛、牙齿、毛发、鼻子等的结构以及能够认为它们在狗的经验中的因果作用就像这些在人类的经验中一样。事实上,当把某些结构描述为“眼睛”或“耳朵”,已经意味着我们赋予它们像自己眼睛和耳朵一样的功能。总之,虽然我不能直接进入狗的意识,然而,在我看来,狗是有意识的是被很好地证明了的经验事实,它被很有说服力的证据所证实。对在系统发育上较小的低等动物是怎样的,我没有这样的信心。我不知道跳蚤、蝗虫、虱子、蜗牛等是否有意识。在我看来,可以合情合理地把这个问题留给神经生理学家。而神经生理学家要找什么样的证据呢?在我看来可以设想另一个思想实验。
设想我们有对人类意识的神经生理学基础的说明,设想我们对于人类意识有相当精确的神经生理学认识,如某个神经生理学现象是意识的充分必要条件。如果你有,你就是有意识的;如果你失去了,你就是无意识的。现在想像某些动物有这类现象(简称为“x”),其他的没有。x在我们自己、猴子、狗等我们认为根据生理学来看肯定有意识的动物身上都出现了,阿米巴(一种变形虫)等我们倾向于没有意识的动物身上没有x。进一步设想人类神经生理中去掉x就没有意识,再引入又会产生意识。在这种情况下,在我看来可以合情合理地认为x在意识的产生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一发现会使我们能够区分可疑的动物是否具有意识状态。如果蛇有x而小虫没有,那么我们可以合理地推论小虫只是根据趋向性来运动,而蛇像我们、狗、狒狒一样具有意识。
我从不认为关于意识的神经生理学会这样简单。在我看来,我们很可能发现各种关于意识的神经生理学。而在任何实际实验中,我们会寻找独立的证据,用“类机向性”(mechanical-like tropism)来说明没有意识的有机体的“目标导向行为”(goal-directed behavior)。这个例子的要点只是表明,我们能够有客观的、第三人称的、经验的间接方法,来达至内在地是主观的因而不能直接由第三人称来检验的经验现象。
然而不应该认为,用第三人称的经验方法研究第一人称的主观经验事实就是第二等的或不完美的。这一方法是建基于我们在其他科学和日常生活中也会采用的管用不管好的原则:同因同果,相似的原因相似的结果。我们已看到,他人经验的因果基础和我们经验的因果基础相同。这就是为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没有“他心问题”的原因。动物为这一原则提供了很好的检验,当然从生理学上它们不同于我们,但在某些重要方面是类似的。它们有眼睛、耳朵、鼻子、嘴巴等。因此我们并不真的认为它们的经验会是不同的现象。这些想法至今都是前科学的。不过让我们设想一下,我们能够辨别人类意识的准确原因,接着能够发现在其他动物中产生意识的也是同一原因。如果这样,在我看来,我们可以相当结论性地证实,其他物种也有和我们同一种类的意识,因为我们认为同样的原因会导致同样的结果。这不是乱想,因为我们会有很好的理由认为这些原因会在其他物种中导致同样的结果。
在实际情况中,神经生理学教科书一再报告诸如猫的视觉感知如何和人类及其他动物相似但又不同。太不负责任了!作者如何能够装作如此轻易地解决了“他猫心灵”的问题?答案是:当我们准确知道猫的视觉如何和人类以及其他物种相似但不相同时,猫的视觉问题就解决了。〔2〕
一旦我们理解了其他动物的心智状态的因果基础,关于“他心”问题的几个传统的怀疑论问题也就得到了解决。想一下我在第二章提到的著名的色谱反转问题。正如我们所知,一部分人可能具有红/绿反转,虽然他们和我们的辨色行为一样,但事实上他们看到绿色以及称之为“看到绿色”的经验,是我们称为“看到红色”的经验,反之亦然。但现在想一下:设想我们真的发现一部分的红色和绿色的感受器反转了,和他们的视觉器官相联系,以至我们有足够的神经生理学证据表明,尽管他们在容模辨别上和我们一样,他们实际经验到的大不相同。这不是个哲学上的怀疑论问题,而是很好的神经生理学假说。但如果没有这一类人,如果所有的非色盲的人都具有同样的红/绿感知方式,我们就有坚实的证据表明他人看东西的方式与我们的一样。哲学怀疑论的云彩凝聚成了神经科学的水滴。
但要注意,我们在科学和日常生活中对“他心问题”的这种回答,给出的是其他物种具有心灵现象正确归因的充分条件但非必要条件。正如我在本章前面所建议的,我们需要一个远比我们现在所能设想的更加丰富的关于意识的神经生理学理论,能够分离出意识的必要条件。我很有信心地认为我面前的桌子、日常使用的计算机、写字的自来水笔、记录我口述的录音机,都是没有意识的。但我不能证明它们是无意识的,其他人也不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