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结 论
2025年10月22日
三、结 论
我相信,至少两个也可能三个全部错误,都有笛卡尔主义的共同起源。具有笛卡尔传统的哲学家在知识论中想要意识提供所有知识的基础。但是要意识给予我们知识的确定基础,我们必须首先对意识状态具有确定的知识;因此得出不可纠正的主张。要知道具有确定性的意识,我们必须通过某个给予我们直接进入它的特定能力来知道它;因此得出内省的主张。而——虽然我对于将其作为历史分析不是很有信心——如果“自我”是所有知识与意义的来源,而这些是建基在它自己的意识之上的,那么认为在意识与自我意识之间有必然联系就是很自然的了;因此得出自我意识的主张。
无论如何,最近几个对意识的攻击,如丹尼特(Dennett,1991),是建基于“如果我们能够表明不可纠正性或内省的主张有错,我们就已表明意识也有错”这一错误的假定之上。但从真理得不到进一步的东西。不可纠正性和内省与意识的本质特征全然无关。它们只不过是关于意识的错误哲学理论的要素而已。
〔1〕甚至很明显的观点, 如当一个人厌烦时,“时间过得更慢了”,在我看来也需要说明。为什么当一个人厌烦时,时间应该过得更慢呢?
〔2〕这一表达归功于埃德尔曼(Edelman,1991)。
〔3〕顺便提一下,休谟诊断不可能有任何这样的情感,因为如果有,它必须做很多知识论与形而上学的工作,这些不再是纯粹的情感能够做的。我认为事实上我们对自己的个性(personhood)有特别的感觉,但它几乎没有知识论或形而上学旨趣。它不确保“个人同一性”(personal identity)、“自我的统一性”(the unity of self)或任何这样的东西。它只不过是诸如它如何在我感受起来是我。
〔4〕例如,David Woodruff Smith(19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