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学生社会责任之心——承担义务和责任
目前的中职学生因为认识水平的局限及社会认知的贫乏,使之在中职学校学习阶段并未使这种责任意识的内涵、外延得到扩大和深化,不能把社会责任和个人责任统一起来,过分强调自我的人格缺陷,导致中职学生责任意识的狭隘和近视,摆不正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认为好心不得好报,于是各人自扫门前雪,哪管他人瓦上霜,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对人对事都比较冷淡,自私自利。当二者发生利益冲突时,更多地强调自我需要,忽略甚至抛弃社会责任,表现出个人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严重错位。然而责任感是一个作为社会人的关键品质。它应当是:对自己的生活和生命承担责任;对社会承担责任。而要使学生具有责任感,必须培养学生具有一颗责任之心,使学生认识到自己在社会、个人两个层面中所处的不同角色,承担着不同、却同样都起着重要作用的责任。因此,要培育责任意识。我的想法是:首先得让学生理解什么是责任。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事情。我们要告诉学生,他们有被家庭、学校、社会爱和保护的权利,有受教育的权利,同样也有好好受教育的责任和义务。好好学习,敢于面对自身的缺点错误,知错就改;敢于承担由于错误造成的后果,权利与责任是对等的。其次,多介绍古今中外各行各业有关勇于承担责任的事迹。如大禹治水“三过家门而不入”;诸葛亮做事“鞠躬尽瘁,死而后已”;范仲淹挥写“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林则徐铭志“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挺身而出,尽忠职守,利居众后,责在人先:如张秉贵“一团火”精神温暖无数顾客的心;李素丽微笑服务,真情温暖每一个乘客;许振超吊装集装箱创世界纪录,成就工人工程师神话。尽职尽责,无私奉献,平凡岗位创造不平凡业绩。通过这些事迹使学生的心灵有所触动,有所震撼!使他们做负责任的人。再次,我们要给学生机会去承担责任,对于学生勇于承担责任的行为要给予充分的鼓励。给学生一个任务,学习方面、生活方面的都可以,让他有压力,承担责任,认真完成任务,从承担任务的实践过程中来培养自己的责任意识;乐于承担责任,使他们树立敢于承担责任是光荣的信念。再有我们老师要起到表率作用,当好学生的榜样。老老实实做人,兢兢业业工作,处处关心学生,事事为学生着想。让学生像老师一样去学习、生活,敢于承担责任。懂得自己热情的语言,无私的付出,努力的奋斗都会有益于自己生命价值的实现,有益于美满幸福的生活,有益于社会的稳定和进步。提高对于实现理想应当具备的条件——社会责任感的认识,把责任内化为行为。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意识,形成社会所需要的道德品质和责任要求。
总之,育人重在育心,中职学校教师应把教会学生做人作为育人的首要任务落实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培育学生的健康心理和健全人格,使之成为有自信心、爱心、诚心、责任心的人。
(执笔:张静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