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二)内蒙古赤峰市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

在全市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所有类别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共12项,分别是:巴林民歌、阿旗民歌、翁旗民歌、娜布其公主、赤峰雅乐、清代喀喇沁王府雅乐、元宝山雅乐、兴隆庄十番会、宁城十番乐(和乐谱)、宁城铢铢镲锣鼓乐谱、甘苏庙庙乐、蒙古汗廷音乐。

由于这些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所需表演的人力不同,可以将按照“个体传承型非物质文化遗产”[3]和“团体传承型非物质文化遗产”[4]两大类进行划分。其中巴林民歌、阿旗民歌、翁旗民歌、娜布其公主可归为“个体传承型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四种遗产均可由单人进行表演,并且民歌曲调悠扬、歌词体现的均是蒙古族人民日常生活和所思所想,展现了蒙古族人民对幸福生活的向往和执着追求;赤峰雅乐、清代喀喇沁王府雅乐、元宝山古乐、兴隆庄十番会、宁城十番乐(和乐谱)、宁城铢铢镲锣鼓乐谱、甘苏庙庙乐、蒙古汗廷音乐可归为“团体传承型非物质文化遗产”,这八种遗产均需要一个乐队进行演奏,包括器乐演奏人员和声乐表演人员。除蒙古汗廷音乐、清代喀喇沁王府雅乐外的六种都是在举行祭祀、庆典和举办红白事时演奏,曲调更贴近民间音乐。蒙古汗廷音乐是蒙古可汗的宫廷里专门为“大呼拉尔岱”、可汗、尊臣、外国使臣等高层人物敬献的音乐。王府雅乐是在清代朝廷对内外蒙古扎萨克亲王、郡王、贝勒、贝子、镇国公、辅国公晋京“年班”或晋贡或去围场“木兰秋狝”时,供蒙古王公欣赏,在喀喇沁王府内专为迎送朝廷大臣、官员和喜庆时日进行演奏,据现有资料显示,其可能为蒙古汗廷音乐演化成的新式宫廷音乐。

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对于其他类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能够较全面地展示赤峰地区蒙古族文化,在某些大型表演性质强的音乐中(如“蒙古汗廷音乐”),人们不仅能够听到悠长浑厚、具有蒙古族特色的曲调,还能了解到蒙元时期蒙古宫廷文化,通过观看演出欣赏到蒙古族舞蹈和蒙古族服饰,一览古代蒙古人在文化艺术、社会活动、乐律理论、音乐表演、音乐美学和宗教礼仪等方面的情况。在某些以民间文学为背景创造的叙事民歌(如《娜布其公主》)中了解蒙古族民间故事和蒙古族人民的日常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