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现有培养模式的分析

(二)对现有培养模式的分析

从历史的角度看,绝大多数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是通过口头传授而绵延存续下来的,子承父业和拜师学艺这两种方法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最传统的传承途径。

无论是子承父业,还是拜师学艺,这样的传承人培养模式体现了“人”对于想要传承一种地域文化的强烈情感,传承人从被传承人那里所接触到的音乐不仅仅是音乐,而是融入日常生活中挥之不去的文化记忆。因此,这也是极其有效的传承人培养模式。

但是这种传承在当代遇到了前所未有的问题,已经面临断代的危险。一方面,由于过去40余年我国强力推行计划生育政策,绝大多数家庭只有一个孩子,这就使得子承父业的传承面临了巨大的“无子”可选的问题,事实上也正是这样,由于家庭这唯一的孩子对上一辈的技艺毫无兴趣而使上一辈人的技艺根本没人可教的现象比比皆是;另一方面,传统的拜师学艺基本框定在“学艺吃饭”的规则之内,这个技艺要更多地表现出商业价值,想要通过拜师学艺而获得丰厚回报,这在非遗传承领域是行不通的,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当今时代均处在式微的状态下,特别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有着天然的“少众”特性,根本不能带来明显的经济利益,因而能够吸引到的“徒弟”凄凄惨惨。

对于某些“团体传承型非物质文化遗产”来说,组成一个乐队或者研究协会,通过团体的排练不断培养和锻炼不同部分的传承人是最具实际意义的。这种在传承人自发成立或者政府鼓励成立的乐团或研究协会中培养出的传承人,不会因为独自学习一种乐器的演奏方式产生难以与他人演奏配合起来的问题,而是能够在一个真实的演出环境中学习,真正实现对于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可以说,机构传承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优秀传承人培养的最有效的手段。但现阶段,这种组织的组织能力尚很薄弱、缺少经济实力支撑、功能不够完备、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

在中小学建立培训基地,让代表性传承人走进中小学校园,进行课堂展演,使得更多学生从小就能听懂并且能够喜欢上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或者将曲目编进中小学音乐教材中,每个班的同学都会唱,这不但能够加强低龄学生对于民族文化的认识,也能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影响力,有利于未来培养更多的传统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校园作为一个学习群体最为集中、学习能力最强的场所所在,加强在校园中传播非物质文化遗产,扩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存的土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培养模式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但目前,这种基地建设还十分有限,覆盖范围很小,曲目与教材缺乏,活动不普及,处在刚刚启动,或称启蒙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