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小 结

四、小 结

内蒙古赤峰市作为一个蒙古族聚居区,有着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但是受到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着很大的传承困难。在保护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过程中,当地重视起对传承人的培养,既有以激发民众兴趣为目的的培养模式,又在不断尝试能专业且系统教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培养模式。

“活态性保护”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过程中应时刻遵循的原则,因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培养是活态性保护中最为重要的一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保证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完整并且顺利传承的主体,培养传承人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两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人才培养从构成要素上来讲,包括培养对象、培养者和培养措施[6],就范围来讲,包括社会的人才培养和学校的人才培养,通常所指的人才培养即学校的人才培养。对于学校的人才培养来说,确立其人才培养模式时要考虑设立什么样的人才培养目标和采取什么人才培养措施这两方面的问题,在人才培养措施方面,要从人才培养内容、人才培养手段、人才培养制度和人才培养评价这四个方面出发,结合已设立的人才培养目标进行综合考量。实际上,在培养非物质遗产传承人时,要考虑到很多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民间的实践活动或是由民间实践活动产生的,因此在人才培养时要同时考虑进行社会的人才培养和学校的人才培养,某些衡量和确立学校人才培养模式的标准和原则也能用于社会的人才培养,一个科学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可持续传承和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是少数民族地区文创人才中的生力军,只有不断拓宽传承模式,加强人才培养,坚守和保护好已有的文化资源,才能在此基础上开发具有时代特征的民族特色文化产品,发展新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化创意产业。

【注释】

[1]王玥,上海社会科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文化产业。

[2]赤峰市地志办:赤峰市概况,http://www.chifeng.gov.cn/zjcf/cfgk/2015-08-25-132882.html。

[3]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河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第111页。

[4]苑利、顾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管理工作中的几个问题》,《河南社会科学》,2015年第4期,第111页。

[5]博特乐图:《高校到底培养什么样的传承人?——内蒙古大学艺术学院民族音乐传承班的探索》,《人民音乐》,2015年第1期,第57—60页。

[6]朱晟利:《论人才培养模式的概念及构成》,《当代教育论坛》,2005年第5期,第2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