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及特征

一、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及特征

产业是一个多义词,一般可泛指行业、部门、不动产业、动产业等。从经济学角度看,产业是同一属性的企业集合,其目的就是在某种市场中,有效地利用各种资源,实行价值的最大化[2]。而文化创意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的新兴产业,它具有自身的特征,既不是传统产业分类体系中的一个门类,也不是完全新生的产业,在原有的产业分类体系中很难明确地划分出来。现有的进行创意产业分类体系的研究一般是依据传统产业分类体系中按产业产出进行划分的[3]。美国密苏里州经济研究与信息中心发布的《创意与经济:密苏里州创意产业的经济影响的评估报告》对创意产业的表述是指雇佣大量艺术、传媒、体育从业人员的产业。厉无畏教授同样提出,在理论上,创意产业是无边界产业,它可以融合到任何产业里。渗透性作为创意产业最显著的外部特征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新型创意产业与传统文化产业在互动中渗透;二是创意产业各个部门之间的渗透;三是创意产业对传统产业的渗透[4]

张孔军、于详的《首都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定位研究》一文更是指出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的核心与源头是体育文化,体育文化与体育赛事、体育资源三个要素的共同作用与紧密结合,支撑起了这个具有全新内涵的新兴产业,并成为带动相关产业整合的新型产业链形式[5]

虽然体育文化创意产业的概念目前还没有统一,但根据相关论述,可以理解为具有“以知识产权实现或消费为交易特征,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体验”的那部分内容[6];以体育文化产业和文化创意产业为基础,以体育文化、体育创意、体育技术为重要支撑,能够创造出较高的以体育文化艺术、体育信息、体育经济为价值核心并具有知识产权的附加值,为社会公众提供体育文化产品和体育文化服务的新兴产业[7]。由此可见,体育文化创意产业同时兼具融合性强、附加值高、延伸度广等特征,是与体育产业、文化创意产业互相作用、渗透和结合的产业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