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会议上日美矛盾及解决

三、华盛顿会议上日美矛盾及解决

加藤友三郎率团赴美参会,到达华盛顿后马上前往日本驻美国大使馆,明确表明了参加此次会议的目的,“看起来八八舰队的建设计划很难实现了。所以打算在某个适当的时机停止实施这一计划。关于这一点,我已同原敬首相认真商量过了”[47]。而海军中将加藤宽治却认为,“拥有富甲天下财力与工业力量的美国,其潜在的国力开战后可以迅速转变为战备力量,平时不必要拥有强大的军备,与日本保有同等的常备兵力即可保障国防安全,与此相反,日本应该力避持久战”。[48]从一战中得到的教训是应该采取积极的攻势以短期决战达到战争目的,因此加藤宽治反对海军军备裁减,并要求保持对美国七成的比例。但是原敬首相将此次会议的重任委任给加藤友三郎,加藤认为赴会方针应确定为缓和国内排美浪潮,改善日美关系,由外交手段达到避战的目的,这也是国防的本义。[49]

休斯案一经提出,便引发各国的讨论。英国战后国力疲敝,缩减军备舆论声势日盛,打算放弃“双强标准”而确保“一强标准”,即原则上是海军军力等同于世界上最强海军国美国。与之相反,美日之间就比例与吨位问题矛盾较为突出,日本在会上一开始仍然强硬坚持对美国保持七成的比例,后被看做是一种以军备比例换取美国对东亚问题上的妥协性策略。

11月15日在第二次全体会议中,加藤友三郎发表演说,认为“决心对自国的军备予以彻底的削减,但保障国家安全需维持必要的军备,这点在审查探讨休斯提案之时应充分考量”。同时又声明对于各种舰艇的替代舰建造的吨数,有必要同海军专家进行探讨,从而要进行一定程度的变动,形成修正案,但同时强调“日本决非要求同英美同等军备”,而“日本现在制定的计划也决非以主动攻击为目的”。[50]加藤友三郎强调的是对美国提案的改动,为此于11月16日就休斯案提出建议,认为:对美国的势力最少应为10:7;保留陆奥、安艺二舰(均为战列舰);航空母舰应与英美两国等同。加藤友三郎同时将具体意见告知国内政府,11月22日日本政府对此作出回答,认为保持对美国的七成比率乃最为重要之事。[51]

为能够实现此次会议的目的,会议设限制军备问题总委员会和太平洋及远东问题总委员会,同时在军备限制总委员会下设立限制海军小委员会、海军专家小委员会,海军吨位、领事裁判权问题等多个分科委员会,目的旨在尽早通过对海军军备限制的共同条约。11月15日下午召开第一次军备限制总委员会,专门探讨海军军备限制问题。海军分科委员会于16日召开第一次会议,五国都由海军专家参加,日本海军中将加藤宽治参加。会上加藤宽治认为:“日本若接受对美国六成比例的话,无论如何不能以对美国七成以下之兵力实现保障国家的安全”,“日本乃岛国并不能自给自足,日本并非保持同英国同等的海军力量,日本的目的在于防御而非进攻”,为此要求对美国保持七成比例,并且鉴于日本特殊的地理位置,要求航空母舰应与英美等同。加藤还要求保留陆奥战舰,同时为保持对美国七成比例,安艺战舰也应该保留。[52]五国海军专家争论并未取得一致意见。

11月23日,加藤友三郎向日本政府提出四个方案,即:第一案不做任何妥协,冒谈判破裂的危险继续坚持原方案;第二案比例保持在10:6.5左右,保留陆奥舰;第三案保持10:6,保留陆奥;第四案通过美国的提案。后由于此电文被美国破译,以至于其后在讨论日美双方就比例、陆奥、安艺舰的留废问题时,美国已占尽先机掌握了日本政府的底线。日本外交调查会也于11月28日电复加藤友三郎,指出“应力避与英美尤其是美国在海军限制问题上的冲突”,“不得已场合可承认二案,但应力避第四案”。[53]英美日三国代表以及海军技术人员分别就三国间尤其是美日之间军舰吨位的算定、比例、海军基地等问题进行多次交涉,但大都无果而终。

12月2日,加藤友三郎会见休斯与贝尔福,就海军军备限制问题进行会谈磋商。休斯指出:“废弃多数建造中的军舰及旧舰,必招致国民不快之感,投入3亿美元建造的15艘主力舰废弃对美国国民来说是最为痛苦的事情,如将如此困难之事告之于日本国民,日本国民恐不会对美国持有恶感吧”。休斯原则上不同意保留已经完工98%的陆奥舰,并对日本要求10:7的比例予以坚决否定,认为如果从日本所主张的国家安全论的角度来说的话,美国因处于东西两洋之间,理论上讲美国的舰队必将两分其中,从这点考虑的话,日本反而比美国处于有利地位。英国因同欧洲列强接邻,因其殖民地遍及于世界各地,比日美两国更加遥远而需要更多势力吧。贝尔福对休斯提案表示完全赞同,认为从地理位置上讲三国之中最危险的当属英国,而最安全的当属日本。[54]

日本政府就此等情况于12月10日指出,日美两国应该保持太平洋的防备现状,且将来不建设新的军事设施,并且希望牺牲摄津号用以保留陆奥战舰。[55]12月12日,加藤再次同休斯、贝尔福就主力舰比例、太平洋防备问题会谈。加藤按照日本政府所做的决定指出:日本政府欲承认10对6的比例,但同时希望维持太平洋上要塞根据地的现状,陆奥业已完工,可以废弃摄津战列舰以保留陆奥舰。休斯指出,如日本承认5:5:3的比例的话,作为美国维持太平洋防备的现状则无任何异议。就陆奥舰保留一事,英美日三方又于12月14、15日举行会谈,后同意保留陆奥舰,但英美同时也增加相应比例的舰艇,以保持相应比例。1921年12月27日,日本随团中的中佐堀悌吉先行回国,并将加藤友三郎的军备缩减意见传达回国内,大体的观点与意见是:“此次会议在于改善日美间的关系,换言之缓和美国的排日意见。”而“先前的欧洲大战之后作为政治方面的国防论乃是世界通用的,国防不单单是军队的事情,战争的胜败并非完全取决于军人,不动员全国的物力人力和经济则是无法赢得这场战争的。换句话说则是无钱无战争”。作为日本“我们如果要同美国为敌,必须有强大的经济实力,否则只能徒有其愿望。同美国相争没有资金就如同以卵击石,不能取胜。战争的资金除了美国之外没有任何国家为我们提供,然而我们以美国为敌,岂不是堵塞了资金来源的通道么?”故此得出的结论是日美之间的战争是不可能的。加藤还逐一分析了若《华盛顿条约》破裂之后英美日三国的军舰建造状况,认为此举必然导致“日本财政上的极大困难”,因此“要通过外交途径,设法避免同美国交战,除此之外别无它途。这一点才是日本当前形势下,考虑国防问题的基本准则”。[56]加藤友三郎海相的国防思想,乃是致力于改变对美国的敌对状态,建设八八舰队的计划对时下日本财政而言乃是不可能的;战争并非单一的军人数量、军舰吨位的对比,而是国家综合实力的比照。故此加藤友三郎同意接受美国提出的六成比例论。

在美英日三方的操纵下,会议最终于1922年2月6日签订了《五国关于限制海军军备条约》[57]。该约于1923年8月17日五国交存批准书之日生效,其主要内容有:(https://www.daowen.com)

1.确定主力舰、航空母舰的定义[58],限定了单舰最高吨位和火炮口径。五国的海军主力舰、航空母舰的总吨数以及需保有主力舰名单见下(表2-3)。

各国主力舰、航空母舰保有吨数及主力舰名单(表2-3 单位:万吨)

图示

续表

图示

(『国际条约集』(1917—1923),北京: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第740—760页。)

2.英美日三国在下述领土以及属地之内,对其要塞及其基底设施,维持本国条约签署时的状况。包括菲律宾、关岛、萨摩亚、阿留申群岛等美国在太平洋地区已经占有或将来可能占有的岛屿,但不包括阿拉斯加和巴拿马运河地区;香港以及英帝国现在或将来取得的东经110度以东的岛屿属地维持现在状态,但不包括加拿大附近的岛屿和大洋洲及其所属岛屿以及新西兰等地;包括千岛群岛、小笠原群岛群岛、南鸟岛、奄美大岛、琉球群岛、台湾岛和澎湖列岛,以及日本将来可能占有的岛屿。

3.如果在条约有效期满前两年之内,没有任何一个签约国通知其他各方要求最终终止本条约,则本条约有效期满之后仍然有效,直到任何一签约国提出声明废止该条约的意愿满两年为止。此时该条约将被视作经过所有签约国同意而宣告废止。该声明应该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美利坚合众国政府,之后将该声明的可靠稳妥之抄件送交其他签约国,并注明收到该声明的确切时间,条约有效期到193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