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0年伦敦海军会议与日本
20世纪20、30年代的国际关系错综复杂,大国间充斥着猜疑与竞争,相互戒备之心尤浓,军备竞赛是各大国间猜疑的最为直接的表现,主要大国间海军军舰建造的竞争更加激烈。虽然1922年结束的华盛顿会议规定了各主要大国间主力舰的吨位与比例,却未对辅助舰加以有效的限制,为此包括日本在内的各国把因主力舰裁减而节约的大量预算重又投入到辅助舰的建造之中。1927年日内瓦裁军会议协调辅助舰吨位比例失败后,1929年以美国为始的经济危机席卷全球,所以以新的海军裁军条约限制海军预算的增长实属必要。此外,取代政友会重登权力舞台的民政党内阁,也想通过新一轮海军会议表明协调外交姿态,急需改变因田中强硬外交造成的被动、国际孤立的不利局面。
1.伦敦海军会议召开的背景
华盛顿会议确定五国之间海军主力舰的比例,并规定了主力舰的最高吨数及停建主力舰的规定。虽规定了主力舰的比例,却未详细规定辅助舰的比例,只规定了辅助舰的规格应该在单舰1万吨以下炮口小于203毫米。为了弥补主力舰建造停滞所带来的海军力量的缺陷,各主要海军大国纷纷建造辅助舰,辅助舰的无序扩张增加了各国海军费在预算中的比例,加重了各国的财政负担。
1927年召开的日内瓦海军裁军会议,因英、美、日三国全权代表在会议上各持己见,英、美间的矛盾未能解决,会议以失败而终,只是最后于8月4日发表了《三国共同宣言》而了事。1927年日内瓦裁军会议以后,各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对待海军的态度都在发生微妙的变化,这一时期帝国主义列强们各自扩张自己的势力,所采取的方法就是努力排除竞争对手,从而导致了列强之间的相互对立[29]。
20世纪20年代美国凭借在一战中获取的利益,经济迅速发展,华盛顿会议后海军力量已与世界海军最强国英国处同一水平线上。此时就世界总体经济状况而言,英国未曾恢复到战前的水平,已陷入单纯地依靠殖民地维持经济发展的境地。日内瓦裁军会议失败以后,英国如果按照当时的财政预算的话,到1931年仅“造舰费就将达到3亿日元”,所以其“迫切希望由于军备的限制”从而“减轻海军费用和财政负担”。实际上是英国已经放弃同美国竞争的政策,并“踌躇于美英平等之间”[30],而继1924年之后1929年带领英国工党再次组阁的麦克唐纳,也有意促成下一次裁军会议的召开。
日内瓦会议失败之后,美国海军扩张论再次抬头。1928年1月美国众议院的立案提出庞大的造舰方案,即“1万吨巡洋舰25艘、驱逐舰9艘、潜水艇5艘,总计71艘经费7亿4千万美元为期九年的计划”,但与此同时,英国1928年的造舰计划中声明取消一艘巡洋舰的建造计划,致使美国舆论对海军扩张方案大加反对,后来美国不得不以“建造巡洋舰15艘、航空母舰1艘的预算2亿2千400万美元方案”[31]代替原有方案。虽然美国有富甲天下之财力,但议会并非一味增加海军预算。柯立芝总统认为“有召开反对海军扩张运动的军备限制会议的必要”。1929年的经济危机使美国国内经济停滞倒退、失业人数急剧增加,所以国内舆论也普遍主张召开海军裁军会议,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
华盛顿会议之后,日本第二次修改《帝国国防方针》,海军方面作出规定,“基于新的构想,迈出了推进辅助舰的充实计划的第一步”,[32]包括主力舰的替换及重型巡洋舰、轻型巡洋舰、驱逐舰、潜水艇的发展计划。但如果要保持对美国7成的话,1932年度以后每年需要1.8亿日元之巨额费用。然而日本经济由于受世界性的经济危机的影响,财政十分拮据。而上台伊始的滨口内阁,为修复田中内阁时期因对华强硬政策而导致同英、美紧张的外交关系,极力推行对英美协调的外交政策。此外滨口内阁推行金解禁政策时,从美英两国总共获得了1亿日元的保证金,所以想通过海军裁军会议一方面能减少军费的开支,另一方面可以保持同英美协调,以利于其国内政策的展开。法国因地处欧亚大陆并与德国相邻,认为对德国的安全保障乃是国防的重大问题,以至于对此次军备会议的兴趣不高,但也同意限制军备。意大利为了维持在地中海的优势地位,主张海军的力量要追随法国。上述原因最终促成了1930年伦敦海军会议的召开。
2.1930年伦敦海军会议的召开
日内瓦会议后,英国便采取了与法国接近的态度,英法之间就裁军问题进行了秘密会谈,并且于1928年7月28日签订《英法协定》[33],但因美国的强烈反对,英法协定难以得到真正实现,几乎处于自灭状态。美国1929年3月大选之后,胡佛就任总统,并在就职演说中强调了军备缩减的必要性。英国1929年6月也由以亲美政策与实现军备缩减为选举纲领的麦克唐纳组阁。由此英美之间就海军军备缩减问题重新回到谈判桌前。
英美之间的非正式交涉,开始于美国新任驻英大使道威斯就任之后。1929年6月中旬,英国首相麦克唐纳和道威斯分别发表了以各自海军专家意见为基础的演说,明确了“两国之间的交涉无强制别国之意”[34],并同时邀请日本驻英国大使松平恒雄参加两国的非正式交涉。6月25日松平与道威斯就会议召开场所、议题等进行了会谈。6月28日当时日本政府(田中义一内阁)发电报给松平恒雄,强调了“军备缩小的帝国国防方针”以及以“减少国民之负担维持世界之和平”为原则,最后日本方面明确强调了保持对美国7成的态度[35]。日本政府多次电示松平驻英大使遵循所谓的三原则(总的吨数保持对美七成,重型巡洋舰对美七成,潜水艇保持现有吨数)。此时一方面是英美就巡洋舰的吨数问题进行交涉,另一方面就是日美之间的会谈。为此日本政府(此时是滨口雄幸内阁)于7月19日再次发电报给松平,电文中希望法国和意大利两国参加会议,并再次强调了辅助舰对美国七成的愿望。
英美之间经过多次交涉,最终达成英美两国间的均等协定[36]。均等协定刚一成立,英国首相麦克唐纳便于1929年10月4日赴美会晤胡佛总统,10月7日麦克唐纳在美国参议院演说中说:“作为英美交涉难关的英美均势问题已经以完全宽大之精神得到了预想的解决,要解决这次问题的唯一条件虽在于停止军备竞争,然今后我们亦应努力用和平协调之路来指导国民的心理,此次访美还有更加重视之问题乃是英美国民之间的相互谅解”[37],麦克唐纳的演讲受到了一致的好评。在此基础上英国政府于10月7日由外相亨德森向日、美、法、意四国发出关于在伦敦召开限制海军军备的裁军会议的邀请函,内容大致是希望废除潜水艇,对于各种舰种英美均采取均等原则,并且在1930年的第三周举行会议。[38]其中对日本的邀请函加有这样的表述,希望以非战公约[39]为协定的出发点,采用各舰种均等之原则,该原则到1936年12月31日为止,并且简述英美协定的内容,最后说明会议召开的时间。各国在接到邀请函之后,美、法、意、日四国相继同意参加伦敦海军会议。
决定参加伦敦海军会议后,滨口内阁选派了由原首相若槻礼次郎为全权代表,海相财部彪、驻英大使松平恒雄、驻比利时大使永井松三(12月27日任命)为主要成员的代表团。财部彪海相赴英期间,海相一职依据惯例由滨口首相代任,实际统率海军省的则是条约派的山梨胜之进次官。1929年末,海军军令部作战班,阐述了重型巡洋舰在未来海战中的作用与优势之后,强硬认为对美七成比例“绝非有可让步之余地”[40]。这一主张成为舰队派与条约派围绕此次会议及所订立条约产生矛盾冲突的主要原因。
1929年11月26日召开的内阁会议,决定参加此次会议应坚持以下原则与立场:①以确保国际和平,减轻国民负担为目标,由限制军备进而完成军备的缩减;[41]以无威胁、不侵略为不变的原则;③遵循以下三方针:辅助舰总吨数对美七成;重型巡洋舰对美七成;潜水艇确保7.8万吨。[42]日本代表团怀揣着政府与海军共同制定的原则,于1929年11月30日从横滨启程,应美国的邀请先行赴美。12月16日在白宫若槻同美国总统胡佛举行了会谈,重申了日本对美国的七成的要求,美国方面对此并未明确答复。若槻在美期间召开记者招待会说明日本的态度,他强调了军备缩小的可能性是以无威胁为原则的,并且言明辅助舰对美七成,不同意废除潜水艇的意见。随后代表团一行于1929年12月27日抵达伦敦。
1930年1月初美国代表团、法国、意大利代表团也相继到达伦敦。海军会议于1月21日上午在弥漫着浓雾的白金汉宫开幕。据《东京朝日新闻》1月22日刊,伦敦海军会议开幕时首先由英国国王乔治五世以书面形式发表建议,希望世界各国不以私利为重,永久消除文化发展中的障碍,随后各国代表发表演说。英国首相麦克唐纳在演说中,强调了希望以最小限度为基础,期待协定的成立,并且说各国需要在均衡的基础上而又不引起别国不安的最小限额为海军计划之基础而缔结协定。美国全权代表史汀生强调了裁军乃永久之事业,协定在将来有改订的必要。日本全权代表若槻礼次郎强调不要仅仅限于限制,而更欲求现实中的缩小,同时强调必须保有足以使国家安全之兵力。法国代表在演说中强调了各民族之间应该确立善意,意大利全权代表期待此次会议的具体效果。各国代表都言明有军备缩减的必要性,但都未透露裁军的详细情况,均不过是些外交辞令而已。
3.会上日美交涉与条约签订
伦敦海军会议(1930年1月21日—4月22日)共召开6次全体大会,但是均未达成正式的决议。实质性的讨论交涉都是在与会国间非正式会谈中进行的。若槻在回国后的演讲中说:“如果舰队总量问题在正式会议上讨论的话,则会徒增诸多烦恼,甚至刺激各国的民族感情,从而引起舆论界的论争,再退一步的话乃可能重蹈日内瓦会议之覆辙”,[43]故多采用非正式会谈方式进行。会议期间因法国发生动乱而休会一星期(2月19日—2月26日)。各国在交涉之初,未能充分信任,各执一词,就此2月26日由英国首相麦克唐纳提议会议分成日、英、美的海洋组和英、法、意的欧洲组进行相互交涉与讨论。因英、美双方在会前已经达成相关协议,所以海洋组讨论重点在日、美之间展开。日、美之间进行了多次讨论,从2月5日的美国方面的两种提案到3月13日最终的协议案颇费周折。下表是日美之间2月5日与12日的谈判方案(表3-5)。
2月5日与12日日美谈判比例(表3-5 单位:万吨)

(根据佐藤市郎:『海軍五十年史』,東京:鱒書房,1943年,第293、295页,外山三郎:《日本海军史》,解放军出版社,1988年,第88、89页内容整理而成。)
美国提出的方案中,其前提是限定日本对美的总体比例为六成左右,低于日本既定七成的目标。而日本案中,极力要求保持对美的七成比例。在比例问题上日美之间对立态势明显,一度使会议陷入僵局。2月20日若槻发电给政府,如若按此种状况继续下去,恐将导致会议的决裂。政府在回复中主张要在决不致会议决裂的前提下,努力促使其成功。后在松平和里德进行私下会谈的基础上,若槻和史汀生在3月13日终达成日美协议案。其方案大体是1936年以前基本上按照日本方案执行,1936年以后大体按美国案执行,大体方案如下(表3-6)。
3月7-13日 日美谈判方案(表3-6 单位:万吨)

(本表根据小林龙夫:《海军军缩条约》,第64—68页,《国际条约集》(1917—1923),第740-760页内容整理制成。1930年日美最终案附加条件为:日本重型巡洋舰到条约有效期1936年末时保持对美国七成以上,美国重型巡洋舰中的第16、17、18艘不得于1933、34、35年之前开工,也不得于1936、37、38年之前完工。)
3月14日若槻、财部、松平以及永井共同将日美协议案电示(全权代表致外相 第208号电)国内政府,并强调指出“如若无新的情况发生,就很难让他(美国)作出更大的让步”,由此希望日本政府妥善处理此事。[44]若槻在此后谈及此事时称,当时是以极大的决心来请示政府,如果政府对此协议案作出重大修改的话,将断然辞去全权代表的职务。外务省于3月15日上午接到请示电报,币原外相于下午1点30分拜会滨口首相,滨口下午5点将请示电报交给海军次官山梨胜之进,命令其整理协调海军方面的意见。华盛顿会议之后形成的舰队派与条约派对此请示的态度差别较大,舰队派(主要以军令部长加藤宽治、次长末次信正、参议官伏见宫、元帅东乡平八郎等人为主)坚决主张对美应达到七成的比例,3月17日军令部长加藤宽治在给海相财部彪的电文中称“这一协议案对日本不太重视的舰种给予较为有利的比例,但对日本的两大重点即重型巡洋舰和潜水艇却极力加以限制”,但同时说“希望经全权代表努力能够取得好的结果,万一应坚持我方主张而致会议决裂,则为国家不幸”。[45]而条约派,大多由海军军政系统人员组成,支持政府通过此次协议案,海军原军令部长冈田启介大将游走于政府和军令部之间,极力劝说通过这个协议案。首相滨口雄幸借助元老西园寺公望、内大臣牧野伸显、宫内大臣一木喜德郎、海军元老山本权兵卫、朝鲜总督斋藤实、侍从长铃木贯太郎等人的支持,坚决主张通过日美协议案。政府之所以对舰队派表现出强硬的态度,极力避免因日本而致使裁军会议失败,究其原因大致有以下几点。
其一,外交原因。此次裁军会议如因日本而破裂,必然加剧与英美关系的恶化,将滨口政府所推行的对英美协调的外交体制带入被动局面,无法改变因田中强硬外交造成的被动局面。其二,经济原因。众所周知金解禁之时,日本政府从英美两国银行共筹借1亿日元的金解禁保证金,金解禁的实行造成大量黄金外流,财政困难加剧,一定程度上对英美的依存程度加深。如果会议决裂,各国便重又开始扩张军备,大量军费的消耗,日本财政无法承受。其三,舆论支持。此时的国内舆论大都支持军备缩减。东京朝日新闻、大阪朝日新闻、时事新报、东京日日新闻等都对此有大量报道,大都表示支持政府通过裁减海军军备条约。
围绕对日美协议案的商定与讨论,海军省与军令部之间的矛盾较为突出。与会的全权代表若槻礼次郎缺乏强有力的统率力,致使伦敦代表团成员与国内沟通较为混乱。若槻与币原、财部彪与海军次官山梨胜之进、代表团顾问安保清种与加藤宽治之间,内容交错意见不一,政出多门,令不统一,莫衷一是,也是日美纠纷久拖不决的原因之一。例如,3月14日上午代表团致电外相之后,下午五点半,安保大将便致电军令部长加藤宽治,通报日美协议案的具体内容。[46]3月19日海军军令部长加藤宽治、次长末次信正反对日美协议案中对重型巡洋舰与潜水艇的限制,重申其反对的意见。[47]3月23日冈田大将拜会反对条约的伏见宫,伏见宫叹息币原的软弱外交并且说:“如果退一步的话,则国家前途未卜,如果终于通过了的话,我将请天皇裁决”,元帅东乡平八郎对条约也表现出了不满,重申坚持对美的七成原则。上述反对意见均是从对美的比例上谈及的,并未涉及统帅权问题。3月22日海军军务局长堀悌吉在“考虑了军令部的意见之后”,对日本坚持的三大原则稍作修改“作成了海军回复案”,3月24日在军事参议官会议上通过,其要点是“美国重型巡洋舰的保有量为15艘(15万吨),日本的潜水艇的保有量为6.5万吨,辅助舰各舰种之间以现有吨位的20%作为通融的限度”。[48]
3月26日,在海军省部最高干部会议上(与会者有冈田启介、加藤宽治、山梨胜之进、末次信正、堀悌吉)通过了由堀悌吉起草的《海军今后方针》,其要点是希望全权代表采取必要之措施以海军回复案为限度,海军不会提出中间妥协案。[49]3月27日冈田、加藤会见滨口首相,滨口说:“管理海相事务同时还是总理大臣之缘故,从国家大局上切实考虑,大体方针应以全权请示案为基础努力促使协约通过并防止会议的决裂”,[50]当天傍晚古贺峰一海军副官拜访堀悌吉军务局长,探讨相应对策。3月28日冈田大将同山梨中将协商时说,“只能接受日本全权代表的请示意见,但按照美国案所定之兵力略显不足,关于这一点,务必使政府保证予以补充”,[51]3月29日,伏见宫大将同冈田说,“我虽然很希望海军的主张能够实现,但如果首相考虑并作出有利于帝国前途的裁判,也只好服从”。[52]3月30日由军务局长起草的海军补充纪要完成,海军在承认请示案的同时对于由此而产生的兵力不足问题,认为政府应该考虑采取充实内容、提高技术能力的补充方案。
3月31日晚,政府就全权代表的请示案所作的回复起草完毕,4月1日内阁会议获准通过[53]。经过若干字句的修正,在当天下午上奏天皇得到批准后,2日发电给代表团。电文中称:日本政府是在爱好和平,遵从国际协调精神基础上接受日美协议案的,确定日本辅助舰总吨数为36.705万吨,英国为53.74万吨(条约签订时略有增加),美国为52.62万吨[54]。最终伦敦海军会议的签字仪式于4月22日在白金汉宫举行的。所签订的条约的正式名称是《1930年伦敦海军条约》,条约全文共分5章26条,包括三个附件。条约内容不仅涉及辅助舰的吨位、舰龄等,也对主力舰的休止时期做了相关的规定,还重新确定了航空母舰的定义。其中规定:各国主力舰在条约生效一年半之内英国废弃5艘、美国3艘、日本1艘,保持三国15:15:9的比例;从本条约正式生效之时起,美、英、日三国不得在其管辖的领土范围之内建造排水量等于或小于 10,000 吨、舰炮口径超过6.1 英寸 (155 mm)的航空母舰,英美日三国的辅助舰保有量如下所示(表3-7)。
英美日三国辅助舰保有量(表3-7 单位:万吨)

(表格来源佐藤市郎:『海軍五十年史』,東京:鳟書房,1943年,第300-301页。)
由于欧洲组的英、法、意三国未能达成最后协议,所以此次会议所签订之条约是海洋组三国的条约,法国、意大利两国仅批准了条约的第四部分[55],尽管英、美、日三国都先后批准条约,但是法国、意大利的举动给本来就很勉强的条约又增加了诸多变数,而条约到底在多大程度上给各个国家的海军以限制,从结局就可以窥知一二。在签订条约的当天,各国代表都发表了演说,来庆贺条约带来的所谓的世界和平。
依据日本的相关法律法规与惯例,此次《伦敦海军条约》应首先需交由议会审议,通过之后,再向元帅府或者军事参议院咨询,最后交由枢密院审批,然后上奏天皇,最终才能获得批准通过,这是比较复杂而又烦琐的过程。4月22日签订《伦敦海军条约》之后,由于国内军令部以及政友会等方面的强烈反对,围绕统帅权问题所引发的争论,到7月23日召开的军事参议官会议才渐趋平息,10月1日枢密院审查通过,经过各国批准,《伦敦海军条约》才正式生效。围绕《伦敦海军条约》在国内批准过程中引发的各政治集团之间的对立、条约派与舰队派之争、政府与舰队派的矛盾清晰可见。
【注释】
[1]鹿島平和研究所編:『日本外交史』第16卷,東京:鹿島平和研究所出版社,1973年,第10页;工藤美知尋著:『日本海軍と太平洋戦争』上,東京:南窓社,1982年,第156页。
[2]鹿島平和研究所編:『日本外交史』第16卷,東京:鹿島平和研究所出版社,1973年,第14页。
[3]鹿島平和研究所編:『日本外交史』第16卷,東京:鹿島平和研究所出版社,1973年,第16页。
[4]会议地点选择日内瓦,是因为国联裁军会议筹备会议(1926.5——1929.11)此时在日内瓦召开第二、三次筹备 会议,英、美、德、法等国均参加此次会议。
[5]鹿島平和研究所編:『日本外交史』第16卷,東京:鹿島平和研究所出版社,1973年,第21-23页;工藤美知尋著:『日本海軍と太平洋戦争』上,東京:南窓社,1982年,第157-158页。
[6]伊藤正德著:『軍縮?』,東京:春陽堂,1929年,第44与45页之间的表格;佐藤市郎著:『海軍五十年史』,東京:鱒書房,1943年,第283-285页;有竹修二:『斎藤実』,東京:時事通信社,1986年,第89-96页。
[7]李次民著:《五强海缩会议全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51页。
[8]防衛廳防衛研修所戦史室編:『戦史叢書31 海軍軍戦備<1>』,東京:朝雲新聞社,1969年,第368页。
[9]以上数据以及会议的具体过程参考鹿島平和研究所編:『日本外交史』第16卷,東京:鹿島平和研究所出版社,1973年,第37-55页。
[10]李次民著:《五强海缩会议全史》,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59-160页;佐藤市郎著:『海軍五十年史』,東京:鱒書房,1943年,第287页。
[11]防衛廳防衛研修所戦史室編:『戦史叢書31 海軍軍戦備<1>』,東京:朝雲新聞社,1969年,第368页。(https://www.daowen.com)
[12]防衛廳防衛研修所戦史室編:『戦史叢書31 海軍軍戦備<1>』,東京:朝雲新聞社,1969年,第351-354页。
[13]白鳥令編:『日本内閣Ⅰ』,東京:新評論社,1986年,第72页。
[14]中村正則著:『昭和の歴史巻2 昭和恐慌』,東京:小学館,1982年,第138页。
[15]王振锁著:《战后日本政党政治》,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7页。
[16]所谓“超然主义”,是由黑田清隆在日本明治宪法颁布的第二天,在地方官会议上演说中正式提出的,其内容是“政府当常取一定之方向,超然立于政党之外,居至公至正之道”。强调富国强兵,不与特定的政党形成紧密的关系。野村秀雄著:『明治大正史·卷六·政治篇』,東京:朝日新聞社,1931年,第105页。
[17]杨孝臣著:《日本政治现代化》,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86-87页。
[18]冯玮著:《日本通史》,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第438页。
[19]杨孝臣著:《日本政治现代化》,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89页。
[20]高洪著:《日本政党政治论纲》,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第10页。
[21]所谓护宪三派内阁是由宪政会(1913年2月7日由桂太郎成立立宪同志会,1915年10月立宪同志会拉拢中正会和公友俱乐部的部分成员组成了以加藤高明为总裁的宪政会)政友会,革新俱乐部组成。
[22]立命館大学編:『西園寺公望伝』第四巻,東京:岩波書店,1996年,第179页。
[23]此处参考伊藤隆著:『昭和初期政治史研究』,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69年,第 17页的相关内容。
[24]林茂,辻清明編:『日本内閣史録』3,東京:第一法規出版社,1981年,第184页。
[25]林茂,辻清明編:『日本内閣史録』3,東京:第一法規出版社,1981年,第187页,此政策7月12日内阁会议决定通过。
[26]林茂,辻清明編:『日本内閣史録』3,東京:第一法規出版社,1981年,第184页。
[27]林茂,辻清明編:『日本内閣史録』3,東京:第一法規出版社,1981年,第187页,此政策7月12日内阁会议决定通过。
[28]周颂伦著:《近代日本社会转型期研究》,长春:东北师范大学出版社,1998年,第215、219页。
[29]海野芳郎:『ロンドン海軍会議』,日本国際政治学会編:『日本外交史研究』,東京:有斐閣,1960年,第36页。
[30]防衛廳防衛研修所戦史室編:『戦史叢書31 海軍軍戦備<1>』,東京:朝雲新聞社,1969年,第372页。
[31]伊藤隆等編:近代日本史料選書3『海軍大将小林躋造覚書』,東京:山川出版社,1981年,第33页。
[32]小林竜夫:『海軍軍縮条約』,日本国際政治学会編:『太平洋戦争への道』第一卷,東京:朝日新聞社,1963年,第53页。英法协定的内容见李次民著:《五强海缩会议全史》,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65页。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①关于海军之限制,法国赞成英国按等限制的原则,②关于陆军的限制,英国承认法国将后备兵除外之主张。
[33]小林竜夫:『海軍軍縮条約』,日本国際政治学会編:『太平洋戦争への道』第一卷,東京:朝日新聞社,1963年,第53页。英法协定的内容见李次民著:《五强海缩会议全史》,上海: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第165页。大致有以下两个方面,①关于海军之限制,法国赞成英国按等限制的原则,②关于陆军的限制,英国承认法国将后备兵除外之主张。
[34]海野芳郎:『ロンドン海軍会議』,日本国際政治学会編:『日本外交史研究』,東京:有斐閣,1960年,第39页。
[35]鹿島平和研究所編:『日本外交史』第16卷,東京:鹿島研究所出版社,1973年,第158-159页。
[36]崛川武夫著:『日本外交百年史』下,東京:三教書院,1941年,第217-218页。英美协定的大致内容:①英国于1929年11月上旬召集五个国家来伦敦举行海军会议;②承认英美两国海军均等原则,到1936年11月末实现;③规定巡洋舰的舰龄20年,驱逐舰16年,潜水艇13年;④规定了重型巡洋舰,轻型巡洋舰英美两国吨数相等,巡洋舰合计英国50艘339,000吨,美国36艘315,500吨。
[37]匝瑳胤次著:『深まりゆく日米の危機』,東京:文新社,1932年,第191页。
[38]崛川武夫著:『日本外交百年史』下,東京:三教書院,1941年,第221-222页。
[39]1928年8月27日,美国、英国、法国、德国、日本等15个国家和地区的代表在巴黎签订了『关于禁止战争作为推行国家政策工具的条约』,简称『非战公约』。『非战公约』分序言和正文,仅有3条。『非战公约』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禁止以战争作为解决国际争端的方法和推行国家政策工具的多边条约。
[40]转引自麻田貞雄著:『両大战間の日美関係』,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93年,第178页。
[41]鹿島平和研究所編:『日本外交史』第16卷,東京:鹿島研究所出版社,1973年,第187页。1929年6月冈田启介海相提出在未来缩减海军条约中的三大原则:辅助舰对美七成;重型巡洋舰重视对美七成比例;潜水艇要求自主量,其中心内容是后两个原则,但加藤宽治军令部长认为必须遵循上述三原则。
[42]鹿島平和研究所編:『日本外交史』第16卷,東京:鹿島研究所出版社,1973年,第187页。1929年6月冈田启介海相提出在未来缩减海军条约中的三大原则:辅助舰对美七成;重型巡洋舰重视对美七成比例;潜水艇要求自主量,其中心内容是后两个原则,但加藤宽治军令部长认为必须遵循上述三原则。
[43]中村正則著:『昭和の歴史卷2 昭和恐慌』,東京:小学館,1982年,第148页。
[44]稲葉正夫等編:『太平洋戦争への道』別卷 資料編,東京:朝日新聞社,1963年,第11-12页。
[45]稲葉正夫等編:『太平洋戦争への道』別卷 資料編,军令部长致海相 机密第二号电,東京:朝日新聞社,1963年,第17页。
[46]稲葉正夫等編:『太平洋戦争への道』別卷 資料編,安保致军令部长 机密,東京:朝日新聞社,1963年,第14页。
[47]在此前加藤曾多次强调了所谓三原则的绝对性,1929年10月11日加藤向币原外相强调了对美七成的绝对性,11月18日又向滨口首相强调了对美七成乃是海军的最小比率。
[48]『資料解説篇』,『現代史資料7 満州事変』,東京:みすず書房,1985年,第xxxi页。
[49]稲葉正夫等編:『太平洋戦争への道』別卷 資料編,東京:朝日新聞社,1963年,第25-26页。
[50]『ロンドン海軍条約締結経緯』,『現代史資料7 満州事変』,東京:みすず書房,1985年,第91页。
[51]『冈田启介日記』,『現代史資料7 満州事変』,東京:みすず書房,1985年,第6页。
[52]小林竜夫:『海軍軍縮条約』,日本国際政治学会編:『太平洋戦争への道』第一卷,東京:朝日新聞社,1963年,第38页。
[53]4月1日在召开内阁会议之前,滨口召集冈田启介、加藤宽治、山梨胜之进等人,向他们说明政府回复案的大体内容,冈田说既然内阁会议决定了,应该研究最好的办法。加藤就此说:“如果向日美妥协案那样,在用兵作战上军令部长当不负任何责任”。首相随后说“从大局上来看,此次协定应该是成立的,在国防上作为军令部长的立场也许未必满足,此点是我应该考虑的”。4月1日的内阁会议上滨口说“考虑到外交内政财政等方面的事情之后,谋求海军方面的谅解接受日美协议案”。
[54]稲葉正夫等編:『太平洋戦争への道』別卷 資料編,東京:朝日新聞社,1963年,第41-42页。
[55]《1930年伦敦海军条约》第四部分内容是:(1)在对商船的攻击行动中,国际法中水面作战舰船所必须遵守的相关准则,潜艇也必须遵守。(2)特别是,除非在下令停船时拒绝命令而企图逃脱,或以武力抗拒登船检查,作战舰船,无论水面舰船还是潜艇,不得在对方商船上的乘客、船员和船舶文件处于安全的地方之前,将其击沉或令其失去航行能力。船上的救生艇不被认为是安全的地方,除非根据当时的海况和天气,救生艇上的乘客和船员的安全可以得到保证,或者接近陆地,或者附近存在其他的可以将其搭救起来的船只。签约国希望其他国家对上述规则表示同意和遵守。《国际条约集》(1917—1923),第755-76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