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英美矛盾

二、英美矛盾

1927年6月20日在日内瓦召开海军裁军会议,法国、意大利两国仅派观察员参加此次会议。参加此次会议的美国代表为驻瑞士公使吉布森、海军上将琼斯等,英国全权代表为海军大臣布里奇曼、海军上将弗雷德里克等,日本全权代表为斋藤实海军大将、驻法大使石井菊次郎等,三国代表团中均有海军方面的专家,而主管外交的专家每个国家只有一人出席,相比较于华盛顿会议,出席此次会议的代表职位偏低,且文职官员较少,各国的重视程度可见一斑。正式会议开始后,美国最先提出方案,其内容是:华盛顿会议所确定的比例原则也适用于辅助舰;辅助舰分为四类,大于3,000吨小于1万吨的为巡洋舰,600吨以上但是小于3,000吨,速度在17节以上者为驱逐舰,海底战斗舰均为潜水艇,其余为其他舰船;舰船替换年限为巡洋舰20年,驱逐舰15—17年,潜水艇为12—13年;各国的辅助舰吨数应为下表所示(见表3-2)

美国提案中辅助舰的具体数量(表3-2 单位:万吨)

图示

(佐藤市郎著:『海軍五十年史』,東京:鱒書房,1943年,第282-283页;张一凡:《列强军缩外交战斗史》,上海:世界书局,1935年,第56-58页;王绳祖编:《国际关系史》第五卷,第448-449页中都有表述。)(https://www.daowen.com)

英国的提案认为:首先应该将“主力舰的最高吨位下降到3万吨,备炮最大口径应该在330毫米之下”,其次主张“巡洋舰在1万吨以上者维持现有海军主力舰的比例,轻型巡洋舰的排水量不超过0.75万吨,火炮口径不超过151毫米”,但各国间的比例不受主力舰规定的限制,各国保有多少由此后会议讨论决定,并且主张最好全部废除潜水艇。而日本议案的主要内容为“今后缔约国不得为增加海军力量而建筑或购买军舰,海面以及海底辅助舰的分配应该以各国现有的海军力量为根据,包括已经完成的及建造中尚未完成的,对船身狭小战斗力有限的军舰应不加限制”,并且设定大于3,000吨的军舰舰龄为16年,未满3,000吨以及潜水艇都为12年,认为驱逐舰与巡洋舰保持各国现有水平。[6]

美英两国提案内容上,巡洋舰的限制类型、吨位以及比例的分歧明显,成为此次会议探讨的核心问题,而日本对美国提案中三国保有辅助舰比例问题争议较大。第一次全体会议之后,三国确定关于辅助舰问题的讨论方式分为全体大会、专业技术委员会以及非正式会议三种形式。6月20日开始的日内瓦裁军会议直至7月16日,三国在以下两方面达成共识:对于船身狭小且战斗力有限的600吨以下的一切水上军舰不加限制;此次会议若能够产生新的条约,必须附带保留案,声明遇有非缔约国大增海军时,任何缔约国均能提出修正案。[7]

《华盛顿条约》只限定了辅助舰的建造最大吨位为1万吨,在此后各国纷纷建造1万吨左右的条约型巡洋舰。美国要求1万吨的巡洋舰应该保有25艘并配载203毫米主炮,并单独针对英国提出,英美辅助舰总吨位40万吨,但英国并未同意此案[8]。事实上,英美两国间真正的分歧乃是海军缩减的标准问题,英国认为各国的海军力量要按照各国的需要而限定,不能空洞按照一固定比例而为之,关于驱逐舰、潜水艇的吨数问题英美差异较小,最为重要的乃是巡洋舰的类型与吨位问题,英国提议重型巡洋舰不超过1万吨,轻型不超过0.75万吨,美国只规定巡洋舰的总吨数不超过30万吨。7月中旬英国提出60万吨为英美巡洋舰的总吨数,其中包括1万吨巡洋舰15艘、0.75万吨备炮151毫米巡洋舰55艘外,加其他辅助舰船共计75艘的计划。美国极力反对英国的主张,认为英国所要求60万吨不是军缩所要达到的实质目的,而是扩张军备的代名词。两国之所以产生分歧,其实际原因是美国的殖民地并未像英国一样遍布世界各地,其海军主力皆分布在大西洋与太平洋两洋,故力主大舰巨炮主义。加之英国现有的巡洋舰在1万吨以上者14艘,而美国巡洋舰大都在7,500吨以下,故未能同意英国提案。[9]

由于英美之间就巡洋舰问题分歧较大,此次日内瓦裁军会议共召开全体会议三次、专家委员会九次以及若干非正式会议,会议讨论迟滞到8月4日也未产生一共同结果,故美英日三国遂发表《共同宣言》了事。共同宣言中,美国代表称:在世界和平的时代,英国以为海军必须扩大,这种结论我们不能理解,英国要求增加巡洋舰,我们也表示过可以同意。若再退让我们就要完全放弃我们的权利。我们还从来没有否认英国的需要是多数的军舰,但美国没有海军根据地,注意点必须在质的方面扩充巡航范围。英国代表说:美国的驱逐舰和潜水艇,均较英国为强,但我们并没有提出抗议,英国议案对于各国财政利益很大,但美国坚持轻型巡洋舰须备203毫米大炮,实令英国不解,此次会议虽无具体结果,本代表深望此次会议并未在国际上产生恶劣的影响。日本代表称:日本虽已明白地附议英国的议案,英美两国间仍有许多不可解决的冲突,日本屡次提出调节方案,不幸均被拒绝。本代表不认为此会为失败,缩减海军必定会继续进行。[10]总之,在这次会议中,辅助舰问题并未得到有效解决,三国的共同宣言也只是阐明各自立场,不过是为失败的裁军会议做最后的“无罪”辩护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