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政治生态及其转型面临的两个主要问题
问题一:政府转型面临的制度瓶颈
制度化是各种社会集团实现自身利益诉求的正常和理想的规范化渠道。在转型时期,人们大多认为推进制度的不断演变,是实现社会和体制转型必然选择。
但令人遗憾的是,制度的执行却相差很远。显然,如果我们不能找到使制度真正起作用的关键环节的缺陷点,并加以改进,那么这种“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局面,就将在实际工作中,既阻碍地方政府作用的转型,又难以实现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科学执政。
那么,在什么条件下制度才能真正起作用呢?这显然与制度所约束的社会各方的力量对比有密切的关系。
这里的规律是:监督的边际效用等于制度效用的临界点。
这里的监督,是指制度所约束的社会各利益集团之间的相互关系,实现这种监督必须完全建立在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力量对比和平衡上。因此,如果社会利益集团关系中出现不平衡,即出现某一集团权力十分强大,而其他相关方力量十分弱小时,制度是不会被遵守的。
同时,社会各利益集团在博弈中,相互监督的边际效用正是制度发挥作用的临界点,也就是说,超出了这一边界,不仅监督的效益呈下降趋势,而且制度也不会被遵守,并开始失去作用。
我国的制度变迁,就是在这种平衡、平衡的打破、又建立起新的平衡的循环往复的螺旋式上升运动中逐步实现的。而我国目前在建立服务型政府、公共财政、信息公开、民主决策、制度创新及可持续发展等很多方面面临的制度瓶颈,恰恰就是在实现社会各利益集团博弈、力量平衡和监督方面存在着缺陷。
问题二:权力市场化削弱了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
我国社会矛盾多为利益矛盾。这种利益矛盾与我国现阶段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大,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食品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相叠加,就愈益突出。再加上近年来,在土地转让、资金信贷以及股权融资等领域,经常发生权力市场化的现象。权力作为个人或群体资源参与市场化,在形成暴富群体的同时,不但侵犯了他人创造社会财富收益的权益,而且削弱了社会调节贫富差距的能力。
由于中国的市场经济规则尚未得到很好的执行,企业主群体的发展前景具有某种不确定性,使得他们需要在“权力”那里寻求保护。近几年,中国一些腐败案件中反映出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就是这种负面效应的典型案例。(https://www.daowen.com)
在当今中国的社会生活中,这种权力市场化具体表现为一种“牵出现象”。
首先,它表现为一些地方政府行为的失范:权力的霸道和蛮横,所以出现了暴力截访、血腥拆迁。而后,执法部门的腐败使得一些地方的民众有冤无处申。其次,腐败开始成为一种民众无可奈何甚至只有默认的现象。基于此,潜规则盛行于社会,甚至成为基本的“做官为人”之道,这样更令强势利益集团在财富的掠夺上肆无忌惮,对公平正义造成的严重侵蚀,导致社会生活“西西里化”。即强权组织与地方政府互相渗透、互为依靠,而衍生出的一种高度畸形、以赤裸裸的暴力作为维持社会运转主要机制的秩序生态。最后,社会底线失守,道德沦丧,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的丧失成为相当普遍的现象。
同时,由于困难群体没有充分地分享到改革与发展成果,教育医疗费用、房价的增长幅度,超过了普通民众的承受能力,使得社会处于一种爆炸前的临界状态,严重恶化了我国一些地方的政治生态。
笔者认为,要解决利益驱使下形成的社会矛盾,必须用“利益杠杆”来撬解。因为社会改革的代价,在理论上应由全社会共同分担,但实际上绝大部分由弱势群体承担了。改革成果,在理论上应由全社会共享,但实际上主要由强势群体享受或首先享受。这是因为市场不仅是一种经济整合机制,同时也是社会结构的生成机制之一。由于不同利益主体发育的程度不同,他们争取自己利益的能力也不同。利益博弈的过程,常常是以牺牲一个阶层的利益去满足另一个阶层的利益的零和游戏。所以,这就需要富裕群体的利益增进,同弱势群体的生活处境改善两者之间同步化,走出社会发展零和游戏的误区。
在衡量“公平正义”是否存在和实现时,社会分配状况往往成为最具刚性的尺度。所以,合理的再分配体制、相对均衡的劳资关系以及公民对政治、经济、文化领域的广泛而平等的参与及均衡发展,是防止市场经济条件下利益失衡的最有效力量,也是重建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正的重要基础。
对于低收入群体来说,重要的是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使他们的基本保障得以维护。在社会保障体制改革的进程中,通过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为全体居民编织社会安全网,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解除这一阶层的后顾之忧。这也即是舒缓“社会焦虑”之法。
今天,中国的社会矛盾已呈现出了多发性、复杂性、突发性、群体性等“凸显”特征,其直接原因除了包括原有的社会矛盾化解机制失效,不能及时而恰当地化解社会矛盾外,深层的原因是利益分配不公、利益诉求与表达渠道不畅。单靠刚性的手段来维稳,成本很高,收效甚微,甚至造成越维稳,群体性事件越多的困境。所以必须把各方面的创造性都充分发挥出来,切忌一言堂、一刀切,让社会组织助推社会和谐。
以往我们说社会管理,往往是指政府管理民众。但是现在强调公民参与,共同管理社会,就不是政府单向的管理。以往是政府提要求,一级一级往下执行,一直到基层民众都是被动的,现在强调的是民众提要求,政府来满足。以往政府服务的是少数人,现在强调服务多数人。以往群众提要求就只有上访一个渠道,现在强调官员下访,主动到民间、基层去了解公众需求。
推进公民有序参与,完善不同群体利益表达和权益维护机制。要不断丰富民主的形式,保障更多公民有机会参与管理。要使不同群体在人大和政协中占有适当比例,增加工农群体的代表。同时,要建立各社会群体利益表达的有效机制,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通,使各社会群体对社会发展状况的认知达成共识。各地创造的参与式预算、立法听证、民主恳谈、人大代表工作室、大接访、大下访、地方党政领导的公推直选等,都是比较好的民众参与的制度创新。
当然,社会管理不是要消灭所有社会矛盾,也不可能消灭所有社会矛盾。所以以“社会共识”涵养公序良俗也尤为重要。这其实表达的是一种动态调节和化解矛盾的机制。当矛盾出现的时候,使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得到及时化解和向好的方面转化,尽最大可能做到不积累、不激化、不蔓延、不升级、不向坏的方面转化,使社会处于动态平衡、动态优化、井然有序、健康运行的状态,这是一个长期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