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农村社区建设的组织创新

六、我国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农村 社区建设的组织创新

在经历了村民自治20年的洗礼之后,我国农村基层组织程度低的弱点逐渐浮现。这一弱点不论对于农村的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农民的素质,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还是加强民主管理、决策和监督,都是短板。

那么,直接将党的组织建立在农村社区,仅仅由党组织来承担组织农民的任务是否可行?从目前实践提供的经验来看,是远远不够的。共产党作为一种政治组织,当然可以在我国农村起着某种程度上的组织作用。但是在基层的自然村,少数几个党员并不能保证他们对农民有足够的号召力和动员能力。可能他们自己本身就缺乏组织农民的合法性和正当性,因为他们在很大程度上比村里那些农民公认的“公众人物”,还有相当差距。

其实,中国农村本来就不缺乏组织资源,比如,传统的家族、宗族、士绅、能人、乡情等组织资源,只是在计划经济年代里,所有农村的组织资源,都被冠以封建主义的残余而被排斥或消灭了。那时候,普遍的看法是共产党的组织只要建立在基层,就可以会同共青团、民兵、妇联、贫协等把农民组织起来。这在计划经济的年代里是有效的。但是自从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后,这种组织体系就逐渐瓦解了。

我国农村在改革中,首先遇到的是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事务的管理问题。人民公社取消后,我们通过实行村民自治来解决农村的管理问题。但是,实行了村民自治后,我们发现,除了民主选举时村民可以一人一票行使自己的权利之外,要实现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农民都必须组织起来才可能真正有力度、有力量。单个农民面对村级组织是绝对的弱势,单个农民面对其他各级政府组织就更是弱势了。

实际上,我国农民在实践中已经探索出了一些路径。例如,南京市六合区就创造了“农民议会”“庄务委员会”“农民议事会”“村庄管理委员会”等社会组织,并与自然村的党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区文化组织一起,四位一体的创造性地重构了我国农村基层的组织网络体系。在这种农村社区的组织创新中,基层农民充分利用了我国传统的家族、宗族、士绅、能人、乡情等组织资源,把它们与农村基层的党组织结合起来,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农村的社会组织、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社区文化组织的作用,与村委会合作,与地方政府对接,来解决当地农村的公共服务问题,农村环境的整治问题,农村股份合作经济的发展问题,村容村貌的规划和美化问题,农民的教育文化活动问题,垃圾的处理问题,等等。

南京市六合区的农民还创造出了适应不同自然村村情的不同管理方式。据我的观察,大体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农民代表大会”(Town Meeting)的形式。即本地没有企业家的自然村,农民通过直接选举的“农民议会”这类社会组织来进行集体决策,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本着自愿、合作的原则,用股份合作制的方式来发展经济,有多少钱,办多少事。“农民议会”的议员没有工资,完全是义务为家乡父老服务。另一类是“董事会”(Town Council)的形式。即本地有企业家的自然村,农民通过直接选举成立的“庄务委员会”,相当于公司的董事会,由企业家领导来进行决策、发展经济。董事会成员有工资收入。当然,就是董事会的领导形式,自然村中的重大事项也必须经过公决才可以实行。

在其他省份,也在进行一些制度创新。2009年9月,笔者在河南省新密市就了解到,河南省目前正在大力推广“4+2+1”工作法。“4”指的是“四议”: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家庭联户代表或村民会议决议。“2”指的是“两公开”: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1”指的是“一监督”:村民监督委员会(下设党务监督、村务监督、财务监督、红白理事监督四个小组)对决策事项和实施结果进行监督。总起来说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规定的内容、程序进行决策和公开接受监督。河南省的做法主要体现在现有的组织框架内,强化村级组织办事的程序、民众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渠道。这种做法得到了习近平同志的肯定。

其实,早在2000年5月,河北省武安市就有了“一制三化”制度创新。这里的“一制”是指村党支部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三化”是指支部工作规范化、村民自治法制化和民主监督程序化。它要解决的问题是:农村中普遍存在的“党支部专权”(精确一点说,应是党支部书记专权)、“村委会越权”和“村民党员失权”(失去监督权)。武安市试图用这种制度创新来解决村级组织内部的党支部和村委会的矛盾,解决村民和党员对村级事务的决策参与和监督问题。2001年1月26日,胡锦涛同志对河北省武安市创立的“一制三化”做出批示:“要认真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应该说,从内容上看,武安市在2000年创立并坚持至今的“一制三化”制度创新,与河南省今天推广的“4+2+1”的制度创新是一致的。

浙江省温岭市创造的“民主恳谈”制度,在提高基层民众组织程度方面也很有建树。温岭市新河镇是全国著名的羊毛衫生产基地。目前全镇共有羊毛衫企业113家,年产值达10亿元,企业从业员工12000多人,其中女职工1万人,外省务工人员9000多人,来自湖南、四川、安徽、江西、贵州、湖北等地。2003年以前,这里劳资纠纷严重,仅2003年就发生上访11次120多人,成为影响社会稳定和企业发展的严重问题。从2003年起,当地的长屿羊毛衫行业工会主席陈福清,就在镇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代表全体员工,与当地羊毛衫行业协会进行工资协商,制定了“新河镇长屿羊毛衫行业纺织羊毛衫工价一览表”,提高了工资待遇的透明度,用法律保证员工“明明白白做工,清清楚楚拿钱”。6年过去了,通过行业工会组织起来的员工,没有发生1起上访事件,通过工资协商,既保障了员工的合法利益,也避免了企业之间在工资上的恶性竞争。后来,这种组织形式还发展到新河镇的帽业行业工会与帽业行业协会的工资协商中。这充分说明,将基层职工组织起来,对发展当地经济,保障社会稳定的重要性。

南京市六合区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在坚持村党支部领导这一点上,与河南省、河北省的制度创新是一致的。但是他们之间的区别在于,河南省、河北省的经验是强调在现有村民自治制度的框架下来落实村民和党员对村级事务的决策参与和监督的渠道和权利。南京市六合区的做法则更倾向于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在自然村中利用除了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之外的其他农村组织资源,尤其是中国传统的组织资源,把它们团结在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周围,使政治组织、社会组织、专业经济组织和文化组织有机地结合起来,实现民众的当家作主和新农村建设。

笔者认为,南京市六合区的做法更符合目前中国农村的实际,实践的效果也很好。原因在于:他们不仅将党的基层组织下延到自然村中,而且将村民自治制度也下延到自然村。中国的自然村虽然小,一般只有几十户人家,甚至只有十几户人家,但是他们作为一个熟人社区,也有自己的公共服务需求。而这种需求在乡镇政府和行政村一级,一般是得不到反映的。比如,南京市六合区的农村,河塘需要清理、垃圾需要处理、村容村貌需要整治、村内道路要建要修、文化娱乐活动需要开展、农村土地需要开发、种植结构需要调整,等等。这些事情要是等乡镇政府和村委会来处理,既不及时,也不可能。自然村中的几个党员在这方面能起到的作用也非常有限。县区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也迫切需要基层组织的配合与协调,不然,有限的公共服务资源就会被浪费掉。比如:上级绿化部门有资金为村容村貌的改善提供树苗,但是如果自然村中没有相应的组织可以对接,这种投入往往收效甚微。再比如,大众健身器械也是政府的公共投入部分,但是如果没有自然村内相应的组织进行对接,也很难起到应有的作用。更不用说很多政府补贴的农村公共服务项目,验收合格后才发放补贴费用,就更需要基层组织的配合了。

从另一个侧面看,基层农村民众的利益诉求,通过一定的组织来反映,和仅仅作为单个农民去反映,其力度差距甚远。保护农民利益是农村基层组织创新的动力之一。同时,组织起来的农民,对于地方政府的监督力度也大不一样。农民的自主管理,尤其是在熟人社会中的自主管理,将极大地激发出农民当家做主的积极性。我在六合区看到的是,农民议员不领任何报酬,义务地为几十户农民服务。但他们将自己能为父老乡亲服务视为自己莫大的荣誉,这种在乡亲们中的良好声誉,他们都极为珍视,并引为自豪。

还有,现在农村发展经济,仅仅靠单个农民去闯市场,往往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因此,将农民组织起来,成立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用股份合作的方式来发展生产,用组织起来的农民,来面对市场,就大不一样。我在六合区八百桥镇新光村的赵坝自然村看到的是,当地农民通过了解市场行情,通过股份合作的形式,种植西瓜、养鸡、养鱼,发展“农家乐”旅游项目,收到了不错的效益。这种在自愿基础上的股份合作专业经济组织,为新农村的建设和农村社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自然村的农民,文化生活十分单调。在几个自然村基础上成立的文化俱乐部,成为农村社区建设中提高农民素质、丰富农村文化活动的载体。这种俱乐部,不仅可以进行党员培训和远程教育,而且还是几个自然村农民信息交流的平台。年轻人可以在这里打球、健身;每到农村的喜庆日子,这里又成为农民文娱表演的场所。这里还是对农民进行科学种田教育,进行科学普及的课堂

最重要的是,农民在这样的组织里,真正体会到了当家做主的滋味。农民用他们的组织创新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真正落到了实处。这种创新代表了我国自村民自治制度推广以来,我国农村社区建设的新趋势,反映了我国广大基层农民的迫切要求,它必将成为我国农村社区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方向,成为我国农村建设的基础工程之一。

作为研究者,我们需要认真观察这种趋势,因势利导,及时总结我国基层农民的组织创新经验。我相信,伴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基层农村的组织化水平的将不断提高,从手工业到分工和工场手工业,再到机器大工业,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资本主义工业化发展的描述,这是一条组织化程度从无到有的过程,也是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规律。我国基层农村的组织化发展也将遵循这条规律。认准这个趋势,顺势而动,这是我们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