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出台的背景
遂宁市地处成渝经济区腹地,辖两区三县,幅员面积5325平方千米,人口3S5.2万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制度创新,产生于当地政府对社会维稳机制面临重大挑战时的深刻反思。用遂宁市原政法委书记魏福友的话说,就是“建立这个机制,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在实际工作中思考研究出来的。”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遂宁市企业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现实生活中出现了大量的矛盾和冲突,有的甚至十分尖锐。
由于过去的项目决策机制在认真听取群众意见、保护群众合法利益方面出现短板,因而在遂宁市招商引资、工业园区建设、城市改造等方面,由征地拆迁等引发的与群众利益的冲突凸显,常常出现“开工典礼就是停工”“政法委书记成了消防队长”的现象。在这种严峻挑战面前,遂宁市委市政府痛定思痛,决心进行制度创新,彻底改变过去常常把公安干警放在第一线的做法,要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在重大工程建设上彻底解决与民争利问题。他们深切感受到,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的程度有机结合起来,把加快一方发展与维护一方稳定有机统一起来,实现从保稳定向创稳定的转变,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将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干部置于群众监督之下的新型发展道路。(https://www.daowen.com)
2005年初,针对一些地方在重大工程建设时酿成群体性事件的实际,遂宁市委市政府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了《重大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2006年,遂宁市将评估范围拓展到作决策、批项目、搞改革和其他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2007年,规范评估工作流程,建立由5个大项、14个子项组成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价体系。200S年,建立健全报告审批、分级备案、联席会议、目标管理、监督检查等五项制度,推动工作落实。2009年以来,遂宁市在市、区(县)、乡镇三级成立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在重点部门和行业组建评估专家库,健全完善了“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维稳部门指导考核”的组织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拓展评估范围,大力开展行业评估,31个市直部门结合职能制定专项评估办法36个,明确应当开展评估的重大事项76项。2011年,遂宁市委市政府出台《遂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细则》,把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列入各级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单位的决策程序,深入推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在各个领域广泛覆盖,力求做到应评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