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治理领域内委托代理的悖论
其实,在讨论我国省级党政治理和制度创新问题时,有一个更大的问题值得注意,那就是我国治理领域内的委托代理关系。
在我国的治理代理链条中,隐藏着一种悖论:由于地方官员主要是对上负责为主,必须对民众负责的我国政治领袖们,需要通过地方官员来履行这种责任,而他们在约束地方官员方面面临着监督力度逐层递减的困难,这样,实际上造成了在某些情况下领袖对民众负责的不完备性。
我们可以这样来形容中国领袖层、中间官员阶层和民众三者之间的关系。长期以来,在组织和推动经济增长的实践中,官员阶层对代理业务日益“精湛”,他们与领袖层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也逐渐加大,领袖层对官员阶层的监督力度由于自上而下的信息不对称而逐层衰减,因而对官员阶层的控制能力也在弱化(内部人控制)。(https://www.daowen.com)
在这种情况下,领袖层容易陷入官员阶层软抵抗的汪洋大海之中。当承平时代的中央权力还可以对官员阶层令行禁止的时候,地方官员通过做两面人,已经在某种程度上架空了中央权力。
事实证明,在现有的体制框架中,领袖层无法大批更换官员阶层(这种更换是通过定期选举来实现的),也在控制地方官员方面存在漏洞。正是洞悉了领袖层的这个软肋,官员阶层中的某些人才敢于架空领袖层、剥削民众和贪污腐败。官员阶层可以不管身后洪水滔滔,但是领袖们却必须要考虑天下社稷,百姓苍生。这种将合法性连接在一起,但利益却各不相同,是当代中国不易察觉的政治悖论。
所以在官员合法性与领袖合法性之间建立一道防火墙,通过加强党的建设、法制建设和不断完善监督监察体系来保证党的干部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化解这种悖论的唯一途径。与此同时,还必须通过建立基层民主和自治,重建我国社会的基层秩序,建立官员对当地居民切实负责的政治架构,以消解官僚体系力量的泡沫式扩张,打破这种治理代理悖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