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的选修机制难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

四、有限的选修机制难以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

在我国现行的高等教育中,学生的主体性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主要表现在学生没有选择的自由,不管学生们在各方面有多少差别,升入某大学进入某一专业,就要接受同样的教学内容。目前,高校教学计划上都有3类课:公共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绝大多数都是必修课。因此,学生每天的学习安排得满满的,几乎没有选择的自由。学生在缺乏选择自由下的学习只能是被动地接受,疲于应付,根本谈不上兴趣,个性受到严重压抑,其直接后果是形成学生的依附性人格,唯师、唯书,不能独立思考,丧失了应有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20世纪初,英国学者罗素就提出:“没有思想的自由,也没有时间使他们智能方面的爱好得以畅所欲为,从第一次进学校起一直到离开大学为止,从头到尾没有别的,只有一个长时期的忙碌于考试的赏赐和课本上的事实”,使学生“一切自发的愿望都受到伤害和挫折。”

近些年来,各高校开设了一些选修课,但选择的余地极小,许多高校把选修课比例控制在10%~20%之间,而且有些选修课还要求学生必选,于是选修课成了名义上的选修,事实上的必修。即便是真正的选修课,也很难实现其教学目的。原因是:第一,选修课的学时普遍较少,同样的课程,选修课要比必修课学时少1/2—2/3。第二,选修课大多数上大课(除非选这门课的人少)时,经常上百人,甚至更多学生挤在一个大教室,形式像做报告。第三,有些高校不把选修课成绩记入总学分,选修课学得好坏不影响期末成绩,因而使一些学生对选修课很随意。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课时较少的几门选修课仅仅成了学生学习自由的点缀。之所以会出现这些问题,归根结底是由于没有重视学生的主体性、独立性。事实上,大学生的身心发展已趋于成熟,尤其是思维能力和自我意识已得到相当的发展,已经具有较强的选择意愿和选择能力,完全可以在学校指导下科学选择自己的学习科目。古今中外的教学实践已经证明,没有兴趣的强制性学习,只能扼杀学生探求真理的欲望,要激发学生的创新欲望,就必须给他们以按个人志趣进行选择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