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1 分析原则

5.2.1 分析原则

在能量平衡计算时,应综合考虑蓄电池组放电深度、充放电次数与蓄电池组寿命等约束条件。能量平衡分析一般以一个轨道周期或几个周期作为能量平衡的时间单位,其分析要素如下:

(1)航天器的常值功率要求(光照区、阴影区)。

(2)航天器的短期功率要求和时间(光照区、阴影区)。

(3)蓄电池组在最大阴影时间的放电能量。

(4)蓄电池组在峰值功率期间的放电能量。

(5)蓄电池组充电安时效率。

(6)轨道周期、最长阴影、可充电时间。

(7)太阳电池阵在寿命初、末期,不同飞行阶段,不同季节的输出功率。

(8)轨道可充电时间。

(9)可充电电量。

(10)充电调节器及放电调节器效率。

(11)线路功耗。

充电时,太阳电池阵一般应留有一定的功率裕度;镉镍蓄电池组、氢镍蓄电池组或锂离子电池组放电深度应根据不同航天器蓄电池组的循环次数及研制水平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