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创作空间
有声语言创作,保有着广阔、深远的时空。其可容性,包罗万象;其可能性,通达天地;其久远性,代代流传;其融通性,铭刻肺腑。历史上的许多创作,由于保存不力、搜集困难,往往散佚或丢失。科技的发展,已经使现代有声语言作品的传播和保存成为现实可能。这就为我们的精心创作、精良制作提供了最佳选择和最优传承的宝库,可以做到利在当代、惠及子孙。
有声语言也是文化,是人类精神财富的结晶。像所有文化门类一样,她来自人们的社会生活。人,是社会的结节点;人类的语言,是人类创造自身和创造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声语言与文字语言,贯穿着人类的思想史、文化史、学术史和一切创造史。文字语言记录的历史,包括意识形态和典籍器皿的精神物质财富,浩如烟海、琳琅满目。有声语言被记录的历史,残缺不全、凤毛麟角。我们不应责怪祖先,我们只有发奋追溯和抢救。对于有声语言的创作,前辈先贤已经开始了筚路蓝缕的积淀和发掘。如此,我们才有可能进行今天的研究。我们只有竭力珍惜和继续探索。
有声语言的创作空间有三个层次。
生存空间
有声语言的生存空间,是一个浩瀚的海洋。那些经典荟萃的诗文论著、那些脍炙人口的民间文学,正是我们遨游其中、坐享其成的丰厚遗产,经常成为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泉源。但是,有声语言的生存空间还普遍存在着芜杂、肮脏、陈腐、淘汰的词语,还经常出现方言土语、俗言俚语、粗言恶语、行话黑话等。至于含混不清、结结巴巴、词不达意、言不及义的状况,更是时有所见、不足为奇。
规范空间
为了使祖国的语言纯洁、健康,有声语言必须从生存空间进入规范空间。只有规范,才能形成国家通用语言,在更为广阔的地域和人群中使用;在人人会说、人人听懂的情况下,不断选取、保留生存空间中的范本,形成全民族的、国家通用的规范语言,并努力普及,大力推广,精益求精,与时俱进,从而提高整个民族的语言文化素质。
规范语言,是民族文化成熟的标志,是维护国家利益、捍卫文化安全、弘扬民族精神、扩大国际影响的重大举措。任何放弃规范的做法和看法,都不利于民族优秀文化的继承和发展,都不利于建构和谐社会价值体系、民族心理强劲张力的稳定内核。地域方言的衰微和消亡,属于历史演进过程中的必然趋势,不可逆转。其中的精华,必定被通用语言融化和吸收。掌握某种方言,再掌握国家通用语言,并不矛盾,更不对立,反而是语言能力的增强,何乐而不为?
审美空间
规范,也是一种美感。但是,有声语言的规范空间,没有包容美学理想,还需要提升到审美空间,才可能给人以更强烈、更深远的美感愉悦。有声语言的美感,不仅是用气发声的甜美、吐字归音的精美、语言表达的优美、对象交流的情美,还有民族美、风格美、意境美、韵律美。“闻其声如见其人”“到什么山上唱什么歌”“风格即人”,都说明,成熟的有声语言创作,必然会到达艺术特色和主体风格的审美层次。
有声语言创作的三重空间,是符合人类语言发展的客观存在。三者的关系也非常明确:生存空间极为辽阔,几乎无处不在,其中蕴藏着无数珍奇的瑰宝,也掺杂着各式各样的垃圾和污浊。但是,任何提升和择取,都不能超越它的范围,不能无视它的供给。由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无限丰富和波澜壮阔,在泥沙俱下、鱼龙混杂的大浪淘沙的过程中,人们肯定把那些金光闪耀、美不胜收的部分保留下来,并且尽心竭力地珍惜和兴高采烈地宣扬。在此基础上,社会的选择和社会的契约,便冠以“规范”之名,名正言顺地推广开去。社会语言的每一次规范,都是“语言与社会共变”的阶段性总结,都是语音、词汇、语法、修辞的更加从俗、从众和从简的演变,不过大多以“词汇”的变化为最活跃、最显著。
人们在使用有声语言时,那些能够辨音律的耳朵发现了“音声美”,那些能够发现美的眼睛看出了“声情并茂”给人们带来的美感愉悦。于是,人们用“审美”的尺寸,在生活空间、规范空间里都发现了美,而且逐渐认识到,有声语言的审美空间无比绚丽、无比温馨。人们徜徉其间,不但可以感觉到生命的活力,而且大家好像共处一室,毫无挂碍地使用着十分晓畅的共同语,同时似乎一起进入了心旷神怡、乐而忘返的精神家园。可以说,生存空间给了我们生存的本领,规范空间给了我们自由驰骋的天地,审美空间营造了一个美轮美奂的奇妙世界!
说到底,审美空间、规范空间,绝非另辟天地、另立门户,它们也都在生存空间之中。社会只是在选择、排除之后,显化了规范的视阈,并强化了美感的阈限,从而放大了它们之间的差异,激发了追求高雅的愿望,坚定了创造典范的信心,明确了理论建设的路径。同时,这也是对有声语言应用中三个层次的要求,更是对有声语言社会功能的三个角度的阐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