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语感受律
有声语言,是否伴随着活跃的思维、敏锐的反应,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播出来的词语是不是蕴含着、流露着具体、深刻的感受。
一般说来,人们在学习和运用语言过程中,不但认识了词语的字形、词语的声音以及词语的意义,而且在不断地融入自己的感受。尽管每个人感受多少、深浅不同,但只要是“有感而发”“言为心声”,那就不会是苍白干瘪的。
播音,不只是把“文稿”或“腹稿”变为一定的声音形态,它必须对形成一句、一段、一篇的话进行咀嚼、体味,掌握语言所代表的客观现实中的人、事、物、理,于是便把语言符号变成了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有声语言。这其中,要求创作主体具有赋予词语以感受的能力。
事实上,一个人对主客观世界及其变化总是会产生各种感受的。我们这里特别强调对词语的感受,是因为我们重视创作主体的新闻敏感和语言功力的缘故。
现场的气氛、人物的处境、事件的发展、推理的过程,当然有整体感受的问题,即使整体感受很少变化,也要通过具体感受给以体现,而任何具体感受,都应渗透到词语序列中去,让词语序列,特别是重点词语,充满感受。
例如,“大雪”这个词,我们看到它,可以想到北国风光,产生“壮丽”的感受;也可能想到长征路上,产生“寒冷”的感受……总之,不应只是明白这两个字就完了。
同样,“一点风也没有”,可以产生“闷热”的感受,也可以产生“晴和”的感受……
揭示文本精神实质的词语,是我们播音中需要重点感受的对象。它们造成的感受是既具体又鲜明的。这就是说,并不要求我们对文本的每一词语都必须产生同样具体、同样鲜明的感受,这是主次关系造成的必然,不是随心所欲的产物。例:
它们享受不了生活的战斗的欢乐。
这句话的重点是“享受不了”,所造成的感受是“鄙薄”,而不是“生活的战斗的欢乐”所具有的“欣喜”。“欣喜”的感受已被“鄙薄”的感受所笼罩,所削弱。二者的不同感受如果在分量上相同或相近,就会语意不清,目的散失,揭示文本精神实质的力量也就模糊了。
这种情况在播音中屡见不鲜。不过,这不应引向这样的结论:只在重点词语时感受。因为还有另外的情况:几乎每个词语都要有相应的感受,才能表达好。这也不是个别的、偶然的现象。
词语感受的范围不同,并不是我们的着眼点。我们认为,词语感受律的关键是有感受,感受要深。反过来说,感受不深,甚至没有感受,不遵从词语感受律,播音便不会有高质量。而当前播音中,对这条规律是不够重视的,往往表现为形之于声后的平淡、飘浮。
我们称之为词语感受律,是显示着播音的某些基本特征的,我们不直接感受客观事物,而是直接感受代表客观事物的词语符号,间接地感受客观事物。在语言符号之外,连最简单、最粗陋的“道具”也没有。视觉接受的文字反应,要产生相应的感受,根本不能忽视词语这第二信号系统的重大作用。“腹稿”的语言刺激,.也必须首先在内心引起反应。
不同的创作主体对词语的感受力是不同的,无论是量的积累,还是质的浓缩,都需要花气力加强修养,尽力克服“先天不足,后天有亏”的欠缺。
感受力不同的表现,取决于感受阈限的大小。创作主体对词语感受越敏锐、越丰满,就越有利于播音创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