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规范性
规范性,是一个社会所有活动的共同品质,是各个历史时期的共同追求。虽然规范的内涵和外延各有区别,但是都在力求规范化。政治不规范,影响国家统一、社会稳定;经济不规范,市场容易混乱、假冒伪劣猖狂;文化不规范,道德滑坡、传承断裂;教育不规范,人才匮乏、精神迷茫;语言不规范,阻碍交流、视野狭窄……
秦始皇的“书同文”,是伟大的历史功绩。但是,“语同音”,至今还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现在,以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为样板,进一步开展了语言规范的伟大工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一贯强调“全国推广普通话”。《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又以法律的形式具体规定了语言规范的实施办法。
我们应该在有声语言创作中,竭力推广普通话,大力宣传普通话,身体力行地成为纯正普通话的模范、催生普通话典范的主力军。
在市场经济走向完善的过程中,利益的诱惑、追新求异的心态,使播音员、主持人把某些地域方言和所谓的“港台腔”作为吸引人们的法宝,不惜破坏祖国语言的健康和纯洁,使方言土语、洋腔怪调充斥广播和荧屏。某些人扬言:普通话没有力量,没有味道。于是,他们毫不理睬关于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才可以播放的规定,大张旗鼓地开办方言节目、演出低俗小品,以此哗众取宠。
在播音主持工作中,时时出现放任语音不正、词汇不当、语法不通的现象。尤其是,貌似重视的仅仅注意个别字音,而把整体语言面貌置于不顾的情况,成为“播音只会正音”的口实,极大地贬低了播音的创作性质,扭曲了播音主持的价值和功能。
规范性,不但包括语音、词汇、语法、修辞,而且包括语流的顺畅、表达的精确、交流的生动、语言的品位,不应局限在某个字音是否正确上。语言是文化,把“窗明几净”的“几”字,读成上声,就完全曲解了这个成语的本义;把“玫瑰”的“瑰”字,不读轻声而读成阳平,就打破了语言的习惯,使语言变得生硬而呆板。因此,凡是改变原义、违反常规的语言行为,我们必须加以更正,都要对其进行规范。
现在,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进程,令人鼓舞。全国能够说普通话的人口,已经达到53%。但是,即使全国有80%的人能够达到普通话测试一级甲等,也并不等于大家都能胜任播音主持工作。因为,播音员、主持人的上岗资格,还有更多的内容、更高的要求。何况,就一级甲等来说,20分钟的测试,居然容许扣掉20多个0.1分,这在播出节目中是不可能、也不允许发生的情况。播音员、主持人即使达到了一级甲等,也是应该的。就规范的要求来说,也不算很高。
规范性,是一个动态的概念。创作主体语言的规范性不断提高,语言规范也会发生必要的调整。但是,这种提高和调整,总体上仍然处于比较稳定的状态,不可能有剧烈的变动。规范性往往受到某种冲击,也属正常。那些流行语、时髦词,此起彼伏,生生灭灭,并不奇怪。
规范和流行,应该是不矛盾的。规范成为流行,是必然的,但流行能否成为规范,却是需要经过历史选择的。有些流行的东西,可能非常强势,而且很多人都接受;不过,社会的发展可能并不在意一时的兴旺,也许昙花一现就消失了。还是要遵从科学的、历史的轨迹,不为暂时的光辉所迷惑。
规范性,是播音主持的语言特点。我们理应坚守,我们充满信心。在规范与不规范的反复演变、不断发展中,祖国语言的规范性,必将在有声语言创作中完美体现。
规范性就是规规矩矩、工工整整、正确示范、成为模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