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主体差异
播音员、主持人队伍,至今无论在质量还是数量上,都未能满足广播电视事业的需要。这个新生的专业和职业,往往遇到不理解、不支持的情况,甚至轻视、蔑视的言论和做法,这是历史原因造成的,并非某些个人的作为。不过,任何事情外因总是条件,内因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自身还缺乏什么,倒是值得深刻反省的。
首先,我们的专业优势还没有完全凸显。虽然,那些优秀的播音员、主持人,具有不可替代、不可模仿的主持特色和播音风格,但在很多情况下,或者在某些重要岗位,专业与非专业的差异并不明显,似乎学过专业的同有些没学过专业的人员,水平却大体差不多。也就是说,我们的整体队伍参差不齐,不少专业人员,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业务问题。这就造成了播音主持专业主体的独立性尚未达到应有的地位,甚至可以认作主体缺席。什么时候,凡是播音主持专业的人员,都处在其他专业人员不能超越的境地,那才可以说:主体总体出席、主体整体独立了!当然,总会有个别人员,虽然没有经过专业学习和训练,也完全能够胜任播音主持工作,其中有更深刻的主客观原因,那自当别论。
其次,在进行有声语言创作的过程中,播音员、主持人的“主体意识”也会影响创作的成败。主体意识,是决定主体地位和作用的关键意识:“我就是我”“我不是他人”“我有自己的创作思想、创作能力、创作路径、创作方式”“我必须驾驭创作进程”。这种自信、自强、自知、自重,是创作中绝对不能动摇、不能削弱的发动机和催化剂。有些播音员、主持人,往往不够自信,或者模仿别人,或者徘徊犹豫,使得有声语言创作走上飘忽不定的态势,既会导致内容空泛,又会造成价值模糊,甚至令人不知所云,从而失去自我、主体失语。还有,很容易变得不同主体的同质化,而抹平差异,无异于消弭艺术特色和风格,看不到“这一个”创作主体的“这一个”创作个性,必然使得各种创作的类型、各个创作的主体走向雷同化。缺乏主体意识,是创作公式化、平面化的根本原因,它可以使固定腔调、固定模式、固定语势、固定状态横行无忌、痼疾难医。
只有坚持强化主体意识,让主体行为支配整个创作过程,才能催生有声语言表达的典范,催生播音主持艺术风格的百花齐放!
当然,主体意识并不妨碍吸收他人之长,并不影响接受旁人的指点,更不应该成为拒绝优秀创作理念、固执己见自我张扬的挡箭牌。
“乐于在场、勇于出席、善于发言”,应该成为座右铭。
知识梳理
主体定位:有声语言创作主体是播音员、主持人。他们是“在媒体传播中,以有声语言(包括副语言)为主干或主线,出头露面,驾驭节目进程的人”。他们是党、政府和人民的喉舌,是新闻工作者。
话语权力:党、政府和人民赋予播音员、主持人在话筒前、镜头前播音和主持的话语权力。播音员、主持人的话语权力只有在这个岗位上才能拥有,是指有声语言的创作必须有充分的准备、体现价值的深化和力求创新的驾驭。播音员、主持人的话语权力,是激发创作主题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原动力,是创作主体驾驭有声语言(包括副语言)进程的核心要素,是发挥有声语言社会功能的前提条件。播音员、主持人的话语权力,要求创作主体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坚实的语言功力。
主体能力:以播为主,一专多能。一专多能有三个层面:专业层面、传播层面、社会层面。专业层面指在专业范围内,以某一个岗位作为专长,其他岗位也能胜任。传播层面指专业能力很强,策划、采访等能力也要加强。社会层面指发挥专业特长,打通适应多种职业的道路。我们历来反对专业的“窄化”和人才的“矮化”。
主体差异:首先,我们的专业优势还没有完全凸显。其次,播音员、主持人的“主体意识”也会影响播音创作的成败。只有坚持强化主体意识,让主体行为支配整个创作过程,才能催生有声语言表达的典范,催生播音主持艺术风格的百花齐放。
思考题:
简述创作主体的能力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