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话语权力
2025年10月24日
第二节 话语权力
党、政府和人民赋予了播音员、主持人在话筒前、镜头前播音和主持的话语权力。播音员、主持人代表媒体和节目制作群体,把撷英荟萃的信息、集体智慧的结晶、人类文化的精华、社会历史的画卷都准确、鲜明、生动地传播出去,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们提升精神境界、积极面对人生、努力追求理想、建构和谐世界。
播音员、主持人的话语权力,只有在这个岗位上才能拥有。这个岗位绝非个人领地,因此,他(她)不管采取什么表达方式,在何时何地,都只能维护国家利益,捍卫文化安全,弘扬民族精神,反映民众愿望。绝对不许出现滥用话语权力的情况。
播音员、主持人的话语权力,是指有声语言的创作必须有充分的准备、体现价值的深化和力求创新的驾驭。不应萎缩、不可膨胀。
播音员、主持人的话语权力,是激发创作主体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原动力,是创作主体驾驭有声语言(包括副语言)进程的核心要素,是发挥有声语言社会功能的前提条件。
播音员、主持人的话语权力,要求创作主体具备深厚的文化底蕴和坚实的语言功力。缺乏文化底蕴,必然“捉襟见肘”;没有语言功力,肯定“理屈词穷”。
播音员、主持人的话语权力,完全掌握在创作主体的手中。他(她)可以依照自己的价值判断决定语言内容和表现形式的情状和态势,而无人能够从中干预,也无人可以助其一臂之力。这就要求创作主体必须具备相当高的综合素质,时时修炼自身的学养,以坚持正确的导向。否则,就会给传播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