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感情运动

第七章 感情运动

播音既然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它的任务是把文字稿件或腹稿转化成目的明确的有声语言,那么,创作主体如何进行这个转化工作呢?是简单地出声念字,或者像日常说话那样任其自然?还是经过一系列的准备、酝酿,使自己的思想感情处于运动状态,再运用多种表达方法,形之于声?毫无疑问,应该是后者。

语言不但要表达思想感情,还要发挥自己的社会功能,给人以德、智、美诸方面的启迪和感染。因此,使用语言的人自己就必须在目的明确、感受具体的基础上由己达人,表意传情,或以事省人,或以理服人,或以情感人,或以美愉人。

播出的文本大部分是别人写的,而文本又有各种差异。即使是自己写的稿子,或说的是自己想好的话,也同样有一个如何表达的问题。如果有声语言不能传达出文本的精神实质,当然就起不到有声语言的独特作用。那明确、鲜明、生动的有声语言总是以创作主体恰切、丰富、饱满的思想感情为根据的。

有人说,语言是没有阶级性的,为什么还要强调思想感情呢?

我们说,不要把不同的问题混淆在一起。斯大林说:“难道这些同志不知道马克思主义者的一个有名的公式:现在的俄罗斯、乌克兰、白俄罗斯等的文化,按其内容是社会主义的,按其形式即按其语言是民族的?”这个公式告诉我们,作为民族共同语的语言是没有阶级性的,语音、词汇、语法都是全社会共有的,但以语言为工具所传达的语义,却是有阶级社会的特征的。播音是一种新闻性的工作,作为一种语言艺术,同样有思想的倾向性,有一定的爱憎,也是脱离不开思想感情的运动的。

任何阶级的人都可以听懂,但不一定能产生共鸣。

列宁说:“没有‘人的感情’,就从来没有也不可能有人对于真理的追求。”作为引导人们追求真理的播音倒可以没有感情么?

我们的思想感情总是随着客观事物的变化而运动着的。对什么事情都不感兴趣,对什么事情都不动感情,不过是一种偶然、相对的现象。有人刻薄地称那种“没有”感情的人为“冷血动物”,不是没有根据的。创作主体应该“热血沸腾”地播音。“豪放”和“含蓄”只是风格的差别,它们的共同点都是思想感情时时处于运动状态。

有人说,战争年代过去了,和平建设时期来到了,各国的敌对情况也和缓得多了,即使对敌人,也要攻心,不必剑拔弩张了,因此,“爱憎分明”已经过时了。

撇开“爱憎分明”本来是用以代表思想感情的丰富鲜明这一点不说,单就狭义的“爱憎”来看,那也是永远不会过时的。我们不妨引几句鲁迅的话。鲁迅在《再论“文人相轻”》一文中就明白地说过:“文学的修养,决不能使人变成木石,所以文人还是人,既然还是人,他心里就仍然有是非,有爱憎;但又因为是文人,他的是非就愈分明,爱憎也愈强烈。”于是他主张:“他得像热烈地主张着所是一样,热烈地攻击着所非,像热烈地拥抱着所爱一样,更热烈地拥抱着所憎——恰如赫尔库来斯的紧抱了巨人安泰乌斯一样,因为要折断他的肋骨。”创作主体如果在“真、善、美”与“假、恶、丑”并存于世时,以不表示自己的爱憎为守则,难道是疾恶如仇的受众所能容忍的么?就是到了共产主义社会,我们也不应既歌颂先进,也“歌颂”落后吧?

有人讲播音时,思想感情不宜太真、太露,所以,思想感情处于运动状态并不见佳。

这里,我们是同意前一半的,任何艺术都忌直、忌露,都重蕴藉,但这不是思想感情是否处于运动状态的问题,而是表达方法、表现手法的问题。取消思想感情的运动状态,的确可以既不太直、又不太露了,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平淡、冷漠,思想感情停滞甚至消失了,我们怎么能因噎废食呢?

我们要特别着重地说明:

所谓思想感情的运动状态,是指创作主体对语言内容进行具体感受的深化,是指创作主体由语言内容引发的思想感情从积聚到迸发的状态。一句话,是指创作主体的思想感情随着语言内容的发展而不断变化的状态。

思想感情的运动状态,是“心随物转”的,是以语言为依据的。有了这个运动状态,才能够谈得上“质本洁来还洁去”“淡妆浓抹总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