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关于文献的处理

甲 关于文献的处理

无论作任何研究,材料的鉴别是最必要的基础阶段。材料不够固然大成问题,而材料的真伪或时代性如未规定清楚,那比缺乏材料还要更加危险。因为材料缺乏,顶多得不出结论而已,而材料不正确便会得出错误的结论。这样的结论比没有更要有害。

研究中国古代,大家所最感受着棘手的是仅有的一些材料却都是真伪难分,时代混沌,不能作为真正的科学研究的素材。

关于文献上的辨伪工作,自前清的乾、嘉学派以至最近的《古史辨》派,做得虽然相当透彻,但也不能说已经做到了毫无问题的止境。而时代性的研究更差不多是到近十五年来才开始的。

例如《周易》固然是无问题的先秦史料,但一向被认为殷末周初的作品,我从前也是这样。据我近年来的研究,才知道它确是战国初年的东西[1],时代拉迟了五六百年。我在前把《周易》作为研究殷末周初的资料,当然是完全错误。

又如《尚书》,我们早已知道有今古文之别,古文是晋人的伪作,但在今文的二十八篇里面也有真伪,也是到近年来才开始注意到的。例如《尧典》(包括古文的《舜典》)、《皋陶谟》(包括古文的《益稷》)、《禹贡》、《洪范》这几篇很堂皇的文字,其实都是战国时代的东西——我认为当作于子思之徒。我在前虽不曾认《典》、《谟》为“虞书”,《禹贡》为“夏书”,以作为研究虞夏的真实史料,但我却把《洪范》认为确是箕子所作,曾据以探究过周初的思想,那也完全是错误。

《吕刑》一篇,文体与《左传》相近,旧称为周穆王所作,我也相信不疑。但其实那也是靠不住的。我揣想它是春秋时吕国的某王[2]所造的刑书,而经过后来的儒者所润色过的东西。吕国曾称王,彝器中有《吕王作内姬壶》可证,由文字上看来是春秋时的器皿。吕国是大岳伯夷之后,故《吕刑》中两称伯夷,而位在禹、稷之上。这已尽足以证明它决不是周穆王所作的了。

《诗》三百篇的时代性尤其混沌。《诗》之汇集成书当在春秋末年或战国初年,而各篇的时代性除极小部分能确定者外,差不多都是渺茫的。自来说《诗》的人虽然对于各诗也每有年代规定,特别如像传世的《毛诗》说,但那些说法差不多全不可靠。例如《七月流火》一诗,《毛诗》认为“周公陈王业”,研究古诗的人大都相沿为说,我自己从前也是这样。但我现在知道它实在是春秋后半叶的作品了[3]。就这样,一悬隔也就是上下五百年。

关于神话传说可惜被保存的完整资料有限,而这有限的残存又为先秦及两汉的史家所凌乱。天上的景致转化到人间,幻想的鬼神变成为圣哲。例如所谓黄帝(即是上帝、皇帝)、尧、舜其实都是天神,却被新旧史家点化成为了现实的人物。这项史料的清理,一直到现在,在学术界中也还没有十分弄出一个眉目来。但这倒是属于史前史的范围,已经超出了古代,并已经超出了历史了。在这一方面,我虽然没有作出什么特殊的贡献,但幸而早脱掉了旧日的妄执,没有陷入迷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