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五蠹篇》是韩非晚年的作品,那里面说到“周去秦为从,期年而举,卫离魏为衡,半岁而亡”,都是秦始皇即位前后的事。周之亡在庄襄王三年,即始皇即位前一年,卫之亡当即指始皇六年“五国共击秦,秦拔魏朝歌,卫从濮阳徙野王”(《史记·六国年表》)时事,下距韩非之死(始皇十四年)仅七八年。故《五蠹》、《显学》诸篇实可视为韩非的晚年定论。他的文体固定,思想也成熟了。他是综合了先秦诸子,而又完全扬弃着先秦诸子。《显学篇》专打儒、墨,《忠孝篇》的“恍惚之言,恬淡之学,天下之惑术也”,打击道家。名家更是他一向所不表示好感的——“人主之听言也不以功用为的,则说者多棘刺白马之说。……言有纤察微难而非条也,故季(真)、惠(施)、宋(钘)、墨(翟)皆画䇲也”(《外左上》)。甚至如管仲、商鞅、孙武、吴起,为主张耕战富强说的祖宗,而要收藏他们的书也在必须禁止之列了。
“境内之民皆言治,藏管、商之法者家有之而国愈贫:言耕者众,执耒者寡也。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而兵愈弱:言战者多,被甲者少也。故明主用其力不听其言,赏其功必禁无用。”(《五蠹》)
就这样在韩非子所谓“法治”的思想中,一切自由都是禁绝了的,不仅行动的自由当禁(“禁其行”),集会结社的自由当禁(“破其群以散其党”),言论出版的自由当禁(“灭其迹,息其说”),就连思想的自由也当禁(“禁其欲”)。韩非子自己有几句很扼要的话:“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说疑》),这真是把一切禁制都包括尽致了。
关于他的“禁其言”或许有人要执异议,以为他主张参伍以听,综核名实,似乎并不是完全禁止言论。是的,这儿是有一道言路之门开辟着的,然而只是告奸之门。告奸之外便没有言路吗?表面上是有,你听他说吧:
“群臣陈其言,君以其言授其事,事以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诛。明君之道,臣不得陈言而不当。”(《主道》)
“为人臣者陈而言,君以其言授之事,专以其事责其功。功当其事,事当其言则赏。功不当其事,事不当其言,则罚。故群臣,其言大而功小者,则罚;非罚小功也,罚功不当名也。群臣,其言小而功大者亦罚,非不悦于大功也,以为不当名也,害甚于有大功,故罚。……故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二柄》)
你看,这多么凶!看你还有什么人敢来说话!他所要求于进言者的,要人人都是预言家,所预言的要和未来的事恰恰相当。说不中固不行,说中了而或大或小也不行。四条之中有三条是死路,谁还敢来冒险瞎闯这条生路呢!更何况只要不言也就是一条生路!所以在韩非的“法治”里所容许的言论,归根便只有告奸的言论,这是无所谓中不中,也无所谓大或小,条条都是生路,条条都有奖品。于是乎其它的“二心私学”也就更不敢摇唇鼓舌了。
韩非就是这样的一位极权主义者,他的议论实在足以使欧洲中世纪的麦迦威理(Machiavelli,1469—1527)减色,而德国的查拉图斯屈拉们也当沦为弟子。秦始皇很崇拜他,读到了他的书便五体投地,是有由来的。——“人或传其书至秦,秦王见《孤愤》、《五蠹》之书曰: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史记·韩非传》)这倾慕是何等的殷切!同学的李斯介绍了他,秦王竟用兵力去威胁韩国,公然也就把韩非逼索到了手。韩非入秦应该是他飞黄腾达的时候了,因为他向来是崇拜秦国的人:
“夫慕仁义而弱乱者三晋(韩、赵、魏)也,不慕而治强者秦也,然而未帝者,治未毕也。”(《外左上》)
“彼法明则忠臣劝,罚必则邪臣止。忠劝邪止而地广主尊者,秦是也。群臣朋党比周以隐正道,行私曲,而地削主卑者,山东(六国)是也。乱弱者亡,人之性也。治强者王,古之道也。”(《饰邪》)
“治强易为谋,弱乱难为计,故用于秦者十变而谋稀失,用于燕者一变而计稀得。非用于秦者必智,用于燕者必愚,盖治乱之资异也。”(《五蠹》)
韩非可以说正合了自己的希望,被秦王请进了“易为谋”的治强之秦,然而却不幸他的法术早为他的同学李斯所蹈袭了,一句莫须有的罪状,“非之来也未必不以其能存韩也为重于韩也”(《存韩篇》),便被陷入了他自己所最得意的“行饮食”的毒阱。
有好些学者爱说韩非忠于韩,实有心为“存韩”之谋,其实那是上了李斯的当。韩非毫无疑问是有心用秦的,看他谮姚贾于秦王便可以知道。《战国策·秦策》载“四国为一将以图秦”,姚贾出使四国,“绝其谋,止其兵”,被封千户,以为上卿。韩非却表示不满,在秦王面前说他是“梁监门子,尝盗于梁,臣于赵而逐”。揭发别人的阴私,专作人身攻击,这正是韩非的告奸主义的实践,也是他的公子身分的表露。监门之子,曾为大盗,曾为逐臣,何便不可以为用?韩非自己不正主张“有道之主不求清洁之吏”的吗?无怪乎,他反而被姚贾所反噬,而更为李斯所暗害了。
韩非虽然身死于秦,但他的学说实为秦所采用,李斯、姚贾、秦始皇、秦二世实际上都是他的高足弟子。秦始皇的作风,除掉迷信方士、妄图长生之外,没有一样不是按照韩非的法术行事的,焚书坑儒的两项大德政正好是一对铁证。焚书本出于李斯的拟议,其议辞和令文,不仅精神是采自韩非,连字句都有好些是雷同的。
“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儒?)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乃)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即)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史记·秦始皇本纪》)
这差不多完全是《诡使》、《六反》诸篇底提要,而禁令底八条:“〔一〕史官非秦纪,皆烧之。〔二〕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三〕有敢偶语《诗》、《书》,弃市。〔四〕以古非今者,族。〔五〕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六〕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七〕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八〕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除掉第七项之外,不更全部是“无书简之文以法为教,无先王之语以吏为师”[9]的扩充吗!
坑儒是所谓“破其群以散其党”的最彻底的实干,那可不用多费笔墨了。
就是秦二世那位宝贝皇帝也是把《五蠹篇》读得烂熟的。《史记·李斯传》载陈涉、吴广发难时,李斯数欲请间谏二世,而不见允许,反被二世责问道:
“吾有私议而有所闻于韩子也,曰:尧之有天下也,堂高三尺,采椽不斲,茅茨不翦,虽逆旅之宿不勤于此矣。冬日鹿裘,夏日葛衣,粢粝之食,藜藿之羹,饭土簋,啜土铏,虽监门之养不觳于此矣。禹凿龙门,通大夏,疏九河,曲九防,决停水致之海;而股无跋,胫无毛,手足胼胝,面目黎黑,遂以死于外,葬于会稽,臣虏之劳不烈于此矣。”
这所称道的韩子语,略见今本《五蠹篇》,已引见前,虽然字句间小有出入,但也不好断定是二世背错,还是后人抄写脱了。总之,二世是有家学渊源的。在这段责问语中表示得很明白。李斯的“恐惧书对”也一连两下引用了韩子曰:“慈母有败子而严家无格虏”,“布帛寻常,庸人不释,铄金百镒,盗跖不搏”。前者见《显学篇》,仅上下倒易而“格”本作“悍”;后者见《五蠹篇》,“搏”本作“掇”。这些小小的差异,也正证明李斯出于暗记而未查书。秦代君臣不都是把韩非的文章读得很熟的吗?——由此可以知道,韩非之学,实在是有秦一代的官学,行世虽然并不很久,但它对于中国文化所播及的影响是十分深刻的。
韩非是文章的妙手,他的权谋的深刻,有时也尽有可能用美妙的画皮来掩饰。像《奸劫弑臣》里下列的一段话便是很可以使人迷恋的。
“圣人者审于是非之实,察于治乱之情也,故其治国也,正明法,陈严刑,将以救群生之乱,去天下之祸,使强不凌弱,众不暴寡,耆老得遂,幼孤得长,边境不侵,君臣相亲,父子相保,而无死亡系虏之患。”
这俨然是理想的救世者的态度。但从全盘的思想体系来考察,这不外是偶一使用的幌子而已。有人以为这《奸劫弑臣》篇是不可靠的:因为篇中提到圣人,而文末有“厉怜王”的一段,在《战国策》和《韩诗外传》均作为荀卿报春申君的书。但在我看来,却不一定不可靠。即使“厉怜王”一段真是荀卿的信札,也可能是抄纂《韩非子》时录书人的错误。
《问田篇》里还有一段话说得更加直切。有一位叫棠谿公的,对韩非说,讲法术是危身之道,劝他不要再讲法术。韩非回答他道:“窃以为立法术,设度数,所以利民萌,便众庶之道也。故不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必思以齐民萌之资利者,仁智之行也。惮乱主暗上之患祸,而避乎死亡之害,知明夫身,而不见民萌之资利者,贪鄙之为也。臣不忍向贪鄙之为,不敢伤仁智之行。”看他这抱负,是以救世主自命了。他是不惮患祸,不避死亡而专为人民谋利益的。这也许不会是欺心之论吧,因为无论是怎样的明君术士,没有人民也“术”不起来。奴隶主虽然剥削奴隶,何尝又不爱惜奴隶?牛马也要有草吃才能耕作的,主人丰衣足食,牛马的草秣也才可以有足够的分量。极端君权论者的韩非,他脑里所怀抱的“救群生”、“利民萌”,是应该作如是观的。“民智之不可用,独(直)婴儿之心也,……故举事而求贤智,为政而期适民,皆乱之端”(《显学》),“人主者明能知治,严必行之,故虽拂于民心,必立其治”(《南面》),这样才是他的本色,但不要以为他的言论有什么矛盾。
(1944年1月20日)
[1]原书作“毛伯”,据顾广圻校改。——作者注
[2]《难言篇》一开首便说“臣非非难言也,所以难言者”云云,容肇祖疑非韩所作。以为“首句‘臣非非难言也’就是说难言,故接云‘所以难言者’。首‘非’字不是韩非之名可知”(《古史辨》四,第六六九页)。这是没有读懂“也”字所以生此异说。其实“也”读为耶,开首一句是应该加问号的,“臣非非难言也?”——作者注
[3]见作者《〈韩非子·初见秦篇〉发微》一文(《青铜时代》)。
[4]《中国哲学史大纲》卷上,第三六五页。——作者注
[5]梁启超《先秦政治思想史》,第二三四页。——作者注
[6]容肇祖说,见《古史辨》四,六六四页。——作者注
[7]今本原文作“治贼非治所揆也,所揆也者是治死人也”,今依下句文例校改。揆乃拨之误,拨者去也,绝也。——作者注
[8]《管子·小问篇》有三本之说:“三本者,一曰固,二曰尊,三曰质。故国父母坟墓之所在,固也;田宅爵禄,尊也;妻子,质也。三者备,然后大其威,厉其意,则民必死而不我欺也”。这和韩非的“三节:质、镇、固”大同小异。《小问篇》虽作为齐桓公与管仲问答之辞,盖前期法家所假托。韩非无疑曾揣摩过《小问篇》,而略略加以改变,并且把它发展了。——作者注
[9]《韩非子·五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