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是怎样分化出来的
原始工艺大抵都是农人的副业,例如织布抽丝,织屦编笠,制造简单的匏土革木之器,甚至修造古时的简单的宫室社庙,这些都用不着怎样高超的技术,无须乎有人来专司其事的。但社会进展了,工艺品的需要提高了,特别是领主贵族们已经领略了安逸享受的滋味,不能再满足于农人们在农忙之暇所造作出来的那种土气十足的东西了。于是工艺就来了一个初步的分化,那便是有高级品(雅)与低级品(土)的两种东西。高级品不再是让农人们抽闲来干得了的,于是便不得不有专门职司的人。故尔殷、周两代都有“百工”,就是职司各种工艺的百官。就在春秋时代,管仲也说“处工就官府”(《齐语》),而晋文公时的晋国也是“工贾食官”(《晋语》)。《考工记》前面说过是春秋时齐国的官书,他们的“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设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抟埴之工二”,三十工也都是官。那儿所管的工事差不多全部都是上等的东西,只有一项“段氏为镈器”是和农业生产有关的,而职文偏偏缺了。
官也要来做工的吗?如有人肯这样发问,问题便容易得到答案。其实那不是官自己动手,而是把工艺分成若干部门,设些官来专门掌管这些部门的无数群工艺奴隶而已。管理工奴的有工官,也就和管理耕奴的有农官一样。管理耕奴的农官,在卜辞里似乎称为“藉臣”,其在周代则称为“田畯”或“保介”。农业生产尽管庞大,但生产样式只有那么一套,故尔管理耕奴的官职比较少(人数却不必少),而工艺部门的生产花样多,故尔管理工奴的官职要比较多。就从工艺这一分野,我们也尽足以证明,殷、周同是奴隶社会。这些并不是我在驰骋幻想,请记起鲁成公二年,楚国侵鲁,鲁国“赂之以执斲、执针、织纴皆百人”(《左传》)以求和的故事吧。那不足以证明就在春秋中叶以后,鲁国的木工、绣工、织工、缝工都还是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吗?
《考工记》的工官,单就那六种“攻金之工”来说,那所攻的金大抵都是青铜。青铜是铜与锡的合金,各种器具所用的青铜,在它们的合金成分上各有不同,《记》中都是详细地记载着的。
“金有六齐(剂)。六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钟鼎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斧斤之齐;四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戈戟之齐;参分其金而锡居一,谓之大刃之齐;五分其金而锡居二,谓之削杀矢之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
只有镈器之剂没有提到,镈器在春秋时是已经有了用铁的证据的。青铜的冶铸都有工官职管,因而我们可以知道,殷、周两代传世的青铜器都是出于工艺奴隶之手,而青铜器也就恰好是殷、周社会所遗留下来的时代铜像了。在这儿我们看不出殷、周之间有什么划时代的区别,不仅没有,就像青铜合金一样泯合着,铜与锡分不开来。
中国的青铜器时代起源于什么时候,现在还不知道。但我们所知道的是殷末和西周前半已经达到了青铜冶铸的最高峰。体质、形式、花纹、铭辞、字体,一切都非常庄重,丝毫也不苟且。这一时期的古器,向来是为骨董家们所特别珍重的。除掉直接由殷虚发掘,或由铭文本身表露着是殷是周,我们因而可分别为殷器或周器之外,无铭或仅一二个图形文字,以及有“以日为名”的一二个简单的名号,如祖甲、父乙,妣丙、母丁,兄壬、妇癸之类的,我们是无法分别殷、周的。旧时以“以日为名”为殷习,凡有那种名号之器统称为殷彝,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以日为名”之习就在西周中叶也还残留着,那个根据是不能成为绝对的标准了。
西周初年的一切都是沿袭着殷制,尤以这青铜器为最显著。最好请从花纹上去看时代吧,所谓夔龙、夔凤、饕餮、雷纹,全部都沿用着殷代的图案,原始的图腾气味是十分浓厚的。但到恭王、懿王以后就渐渐改变了。体质、形式、花纹、铭辞、字体,一切都变得很潦草。以花纹而言,前期的那些图案渐渐消灭,或变而为异常简单的粗枝大叶的几条曲线,如夔龙变成为横写的S字形之类,非是细心的人,追迹着全时代的进展,是找不出它们之间的联系的。铭辞字体都非常草率,甚至有不少夺掉字句的例子。这颓废的气韵一直传到春秋中叶,又才来了次一期的变化。这一次的变化可以说是“中兴”,然而与殷末周初还是判然不同的。在中兴期里面,一切都变得精巧玲珑了。体质轻便,形式新鲜,花纹工细,铭辞多韵文,字体用花文,草率的陋习完全革掉,而原始的风味也完全扬弃了。特别是在花纹里面,有现实的动物形象出现,工细之极已经开始使用印板。字体有意求工固不用说,而且有所谓“鸟篆”出现,一字的笔画尽可能使之鸟形化,或把鸟形附加上去,纯粹是装饰的意味。这一期也可以称为艺术期,自春秋中叶至于战国末年。但自战国末年以后随着青铜器时代的下台,这些艺术的努力便从青铜器上面移往别的器用上去了。
以上是青铜器的演变。这样的波动,我们从社会史上怎么来加以说明呢?这很简单,和农业的发展是一致的。便是在殷末周初是奴隶生产的最高度发展的时期。恭、懿以后毛病渐渐生出来了,就和有农田和耕奴的人尽力榨取耕奴的剩余劳动以成为地主一样,管工奴的人也尽力榨取工奴的剩余劳动以成为工头了。怎样榨取法呢?便是对于公家的器皿尽力草率,敷衍塞责,而把劳力挪用到低级品的生产上,以换取新兴地主或耕奴们的米谷钱财。这样也就促进了商行为。所谓“如贾三倍,君子是识”[30],所说的就是这个事体。因为交易主要发生于农工之间,而农官工官都是所说的“君子”。就这样百工们也领略到做生意比做工官还要有利,他们也就渐渐脱离官籍,而新成为一种工商阶层,故尔他们的姓氏多半是沿用着他们的职名。这分化和地主的产生过程相同,而时期也约略一致。在初这些私人生产也和私田一样,国家是不课税的,所谓“市廛不税,关讥不征”。然而涓涓之水,后来成了江河,和私田不能不取赋一样,关市也就不能不征税了。这一转变,在周室大约是在厉王时代,所谓厉王“学专利”(《国语·周语》),案其实也就是想把那些私人生产的所得收归国有,而结果是遭了大反对,被逼着出了京城。宣王承继着他,把政策缓和了一点,所谓“不藉千亩”,所谓“诸侯百姓,厥贮毋敢不即市”,是表明着私田有税,关市有征,然而不是全盘夺取了。
新兴的地主阶层和工商阶层,在初起时,在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异。地主依然靠奴隶的剥削,工商也一样靠奴隶的剥削。金文里面有把邑来和田交换的例子。邑中必带有生产的工奴,田中也必带有生产的耕奴,不然那是不成意义的。还有把邑来做赏赐品的,也不能认为只有房屋没有人。《易·讼卦》九二:“不克讼,归而逋其邑人三百户。”这些逃亡了的“邑人”,岂不同样是奴隶吗?这样无限制的剩余劳动的剥削便同样地使商人的势力后来逐渐庞大了。拿郑国的情形来说,在东周初年郑国的建国差不多就是纯全靠执政者(新兴地主)和商人的同盟而成立的。子产有一段建国的追忆,这样说道:
“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藋(当时的河南还是这样的情形,请注意)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毋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左传》昭十六年)
地主和商人都是遭了亡国的惨祸,由宗周逃走出来的,走到新开的土地,组织了这么一种新式的联合政权,而这政权的联系看来也是很疏松的,商人毫无纳税义务,竟俨然敌国。这种商人如没有控制着多量的奴隶以从事生产或流通,那是怎么也不能想象的事。
说到郑国的商人使我们必然联想到的是弦高犒师的故事。鲁僖公三十三年春,秦国的兵走过周的北门,到了滑地,打算侵袭郑国。适逢其会,郑国的商人弦高要到周去做生意,便在路上碰着。弦高便把十二条牛拖着四车皮革以犒劳秦师,矫称奉郑国的君命,以表示郑国有备。一方面又派人兼程回郑国报信。结果秦兵也就不敢侵郑,把滑灭了之后便回去了。
这弦高的气派不也俨然像一个王者吗?这假如不是驱策着一大群奴隶而且有干戈兵甲的保卫以组成一个大商队行进,那也是不能令人想象的事[31]。
郑国是由西周蜕变出来的,它的情形比其他各国要早些的,而实际上不过如此。其他国度,如有名的货殖大家白圭,是战国初年魏文侯时代的人,他所有的大本领之一,是“能……与用事童仆同苦乐”(《史记·货殖列传》)。可见他用来经商的管事,都还是家奴。一直到战国末年的吕不韦,以一个国际商人的资格,一跃而登上秦国的政治舞台,他所有的家僮是万余人,比起弦高的气派来,不用说是更加煊赫了。汉时也还有家僮存在,如西蜀的卓氏、程郑是有名的例子。但是汉代的奴隶多用于工商业的经营,不能认为生产的主流了。
准上我们可以知道,青铜器的制作至春秋中叶之所以突然中兴的关系,是因为新分化的工商业发达了的结果。特别显著的是花纹、器制、铭辞、字体,差不多无分南北,都有一致的倾向。十几年前在呼和浩特市北一百里左右的李峪村,曾经出现过一大批铜器,精巧异常,由法国的商人王尼克(L.王涅克)[32]运往了欧洲,一时漫无根据地称之为“秦式”。但到后来,在洛阳韩墓,在寿春楚墓,以及淮河流域一带,和最近在长沙出土的器物,都和呼市器群的花纹形式相差不远。因此才得以断定,那并不是什么“秦式”,而是春秋中叶以还普遍于南北的一种新型。——这样的普遍性的说明,自然也只好求之于工商业的普遍发展了。
但这一发展是在西周以后,而不是在西周时代,我们是须得把它认识清楚的。
西周的商行为并不是没有,但不能说是已经发展。前面已经提到过,孝王时的奴隶买卖还在实物交易与准货币交易的状态。厉王时的田邑交易,也是实物交易的一例。还有一个《格伯簋》,大约是上下年代的东西,那铭文载着有“格伯受良马乘于倗生,厥贮(价)卅田则析”,以三十田去换四匹马(四马为乘),也依然是实物交易。
在西周,货币制并未发达。周人曾经沿袭殷人的习惯,使用过贝子与铜块,终西周之世似乎都是这样的情形。金文中有一个字,为西周后半叶所常见的,便是《毛公鼎》(宣王时器)的“取卅寽”的取下一字。这个字在别的器皿里面或从双人旁(如《曶鼎》、《
簋》),或从走之(如《扬簋》、《番生簋》、《
簋》)。这种东西是以寽为单位的,可见依然是生铜,如后世使用金锭银锭那样。这只能说是准货币,还未达到纯粹货币的阶段。就是贝子的使用也是这样的,因为它是兼备着装饰品和价值媒介的双重使命的。
纯粹货币的使用,盛行于战国年间。它的绝对年代还未十分考出,但至古也不能超过春秋中年。战国时代的货币,形式是多种多样的,概略言之,可以分为四种。一种是秦式,圆形方孔,铸有“半两”二字,古泉家称为寰法。二种是晋式,钱镈形(钱本是耕具,货币因之而名为“钱”,原义反失),大小轻重不等,古泉家称为布,有方足布、尖足布等名。三种是齐式,刀形,出于齐地的有“齐邦法化”“即墨法化”,化就是货。出于燕地的有“明”字,古泉家称为明刀。这些都统被称为刀币。四种是楚式,豆腐干形,近年始出土,古泉家称为锾。偶于一小方中有“一两”二字,一大方为十六小方,即为一斤。文献中常见“金若干斤”之语,到现在才得到解释。后来,这些形式都统一于寰法;秦国混一天下固然是政治的原因,事实上还是它本身便当,形成了优胜劣败的现象。世界万国的硬币都通行着圆形。
货币的发展和商业的发展是相应的,商业的发展又依存于农工,以故货币的形式也多是取自农人工人的用具,这是很有趣味的一个现象。例如晋式的镈形是取象于耕具,而楚式的豆腐干形是取象于井田。又例如齐式的刀形是工人用具,而秦式的寰法也是环状石斧的再转化。(环状石斧一转化而为璧,再转化而为钱。)
在这儿我还要郑重地纠正我自己的另一个错误,便是关于铁器使用的时期。
中国的铁器时代是秦以后才正式登上了历史舞台,这是毫无疑问的,例如以铁造兵器的史实是在汉代才普遍化了的。江淹的《铜剑赞序》说:“古者以铜为兵。春秋迄于战国,战国迄于秦时,攻争纷乱,兵革互兴,铜既弗克给,故以铁足之。铸铜甚难,求铁甚易。故铜兵转少,铁兵转多,二汉之世,既见其微”。这和考古上所见到的情形是一致的。存世秦前兵器都是铜制,至迟的有如秦《上郡戈》和《吕不韦戈》,足证秦始皇初年都还在用铜兵。汉代的铜兵却一件也不曾发现过。
但铁兵的使用并不始于汉,在战国末年已经在开始使用了。《荀子·议兵篇》“楚人铁,惨如蜂虿”,又秦昭王曾赞叹“楚之铁剑利而倡优拙”(《史记·范雎列传》),可见铁兵的使用始于楚。在楚之外也还有别的国家在用铁器的,如中山的力士吾邱鸠的“衣铁甲,操铁杖以战”(《吕氏春秋·贵卒篇》),魏国信陵君的食客朱亥“袖四十斤铁椎,椎杀晋鄙”(《史记·信陵君传》),商鞅的铁殳(《韩非·南面篇》),韩国的铁幕(《韩策》)、铁室(《韩非·内储说上》)等。大率冶铁的技艺还未十分纯熟,没有制出像楚国那样更有效的积极的兵器。
铁兵使用的开始并不就是铁的使用的开始,因为铁要能炼成钢,然后才能铸造成高级的兵器,在钢的使用之前应该还有一段长时期的毛铁的使用的。《孟子》书中已言“以铁耕”,可知当时耕具已在用铁。这种使用可以上溯至春秋年间,有文献可考的是在齐国。《管子·海王篇》:“今铁官之数曰:一女必有一针一刀,……耕者必有一耒一耜一铫,……行服连轺輂者必有一斤一锯一椎一凿”。《管子》多是战国时代及其以后的文字纂集,所纂集的齐国的史籍,可能上溯至管仲时代。又《国语·齐语》也载有管仲的话:“美金以铸剑戟,试诸狗马;恶金以铸锄夷斤欘,试诸壤土”。美金自然是青铜,恶金可能就是毛铁了。
但要再朝上溯,便毫无根据了。《考工记》的“段氏为镈器”,职文适缺,是一件遗憾的事,即便是铁器也只是春秋后半叶的情形。《诗经·秦风》“驷孔阜”(襄公时诗),说者谓马色如铁故名
,然安知非马名在先而铁名在后,即金色如
故名铁?铁字并不古,在西周和以前的铁器也始终没有发现过。殷虚的发掘,得到了不少的铜器,有斧斤刀椎针镞矛戈之属及各种礼器,更还有不少的铜模、铜锅、铜矿及大块孔雀石,而却无丝毫的铁的痕迹。铁的发现不能上溯至殷末,由这比较科学的发掘是可以下出断案的。
我从前发表《中国古代社会研究》的时候,殷虚才刚开始地面试掘,方法是很成问题的,我曾因试掘者董作宾的《新获卜辞写本》后记里面,于“同时出产之副产物”中有一个“铁”字,表示过极大的惊异。这经后来的科学的发掘证明,是从被窜乱了的表层里面所拾得的后代窜入物而已。
但比这更草率的,我竟据《诗经·公刘篇》的“取厉取锻”一语,而解释为周初已发现铁,作为周人的生产力超过了殷人的根源。这所犯的错误相当严重。《公刘篇》绝不是周初的诗,锻字的初文即是段字,有矿石,石灰石以及椎冶的含义,并没有铁矿的意思。我以前根据郑玄“石所以为锻质”的解释认为铁矿,那完全是牵强附会。
现在我却可以得到一个更正确的推论了。冶铁技术的发明和发展不用说是冶金工业的一大进步,而把铁作为耕具及手工具的使用,又增加了整个的生产力,而使社会生产得到了更高一段的发展。这无疑便成为社会变革上的一个重要的契机。但这些事实,我们知道,并非出现于周初,而是出现于春秋、战国时代,那么,这铁的使用倒真正成为春秋、战国时代是古代社会的转折点的“铁的证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