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 荀子
荀子在儒家中是参加辩争的最积极的一位代表。孔子虽然主张“正名”,但他想不说话——“予欲无言。”孟子虽然好辩,但他说是出于不得已——“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到了荀子,则成为“君子必辩”,而于辩中分别出小人、君子与圣人。
“君子必辩。凡人莫不好言其所善,而君子为甚焉。……君子之行仁也无厌,志好之,行安之,乐言之,故言‘君子必辩’。小辩不如见端,见端不如见本分。小辩而察,见端而明,本分而理,圣人士君子之分具矣。有小人之辩者,有士君子之辩者,有圣人之辩者。不先虑,不早谋,发之而当,成方而类,居错迁徙,应变不穷,是圣人之辩者也。先虑之,早谋之,斯须之言而足听,文而致实,博而党正,是士君子之辩者也。听其言则辞辩而无统,用其身则多诈而无功,上不足以顺明王,下不足以和齐百姓,然而口舌之均,噡唯则节,足以为奇伟偃却之属,夫是之谓奸人之雄。圣王起所以先诛也,然后盗贼次之。盗贼得变,此不得变也。”(《非相》)
所谓“圣人之辩”应该是达到了“从心所欲不逾矩”的那种境地者的言论,见理已经明澈,无须乎预备,横说顺说,都正当而有体统。这是侧重在内容——伦理,并不是侧重在形式——论理。所谓“小人之辩”是泛指当时的诸子百家,就是儒家的别派也是包含着的。他的《非十二子篇》便是证明。玄嚣、魏牟、陈仲、史鰌、墨翟、宋钘、慎到、田骈、惠施、邓析,都被他骂倒了之外,子思、孟轲也被他骂得很毒辣。但他所最不高兴的似乎就是名家,惠施、邓析被他骂到的机会很多,而且有时是破口大骂。
“山渊平,天地比,齐、秦袭,入乎耳,出乎口,钩有须,卵有毛,是说之难持者也,而惠施、邓析能之。”(《不苟》)(邓析颇疑是墨家别派邓陵之误,陵或作林,后人不察,误改为邓析。邓析虽辩,但与战国时辩者实异其统类)[5]。
“不法先王,不是礼义,而好治怪说,玩琦辞,甚察而不惠,辩而无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为治纲纪。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众,是惠施、邓析也。”(《非十二子》)
“不䘏是非然不然之情,以相荐撙,以相耻怍,君子不若惠施、邓析,若夫谪德而定次,量能而授官,使贤不肖皆得其位,能不能皆得其官,万物得其宜,事变得其应,慎、墨不得进其谈,惠施、邓析不敢窜其察。……若夫充虚之相施易也,坚白同异之分隔也,是聪耳之所不能听也,明目之所不能见也,辩士之所不能言也,虽有圣人之知未能偻指也。不知无害为君子,知之无损为小人。工匠不知无害为巧,君子不知无害为治。王公好之则乱法,百姓好之则乱事。而狂惑戆陋之人乃始率其群徒,辩其谈说,明其辟(譬)称,老身长子不知恶也,夫是之谓上愚。曾不如相鸡狗之可以为名也。”(《儒效》)
这样对于名家的深恶痛绝,自然足以表示荀子的门户之见的酷烈,但惠施、公孙龙和墨家辩者的一部分实在也把名辩的潮流引向错误的路上去了。辩术的正规的法则没有得到阐发,而只是作些游戏式的诡辩。这种倾向确遭受了普遍的非难。道家内部自相谴责,如庄周之责惠施;墨家内部也自相訾应,如《经上》之訾《经下》。阴阳名法,无一不以苟察为非。荀子在这种反诡辩的潮流当中,他除破邪之外,也很想做些显正的工夫。虽然他也并没有多么大的成就,但他是在朝建设的道路走。他有《正名》一篇,主要便综合着他的关于这一方面的思想,他要把走错了路的名辩挽回到纯正的“正名”的要求上来。
“今圣王没,名守慢,奇辞起,名实乱,是非之形不明,则虽守法之吏,诵数之儒亦皆乱也。若有王者起,必将有循于旧名,有作于新名。”
他是在向时代呼吁,大喊其“正名”,但这和孔子时代的“正名”的要求,已经有点两样了。孔子当时主要是想正旧的名,而荀子则是想正新的名,反而在旧名里面,又发现了一段光辉。所以他说:“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就这样对于新旧来它一个调和。
其次他是反对“合同异”的,同异一定要使它明白,是非一定要准确,名实一定要相符。“异形,离心交喻,异物,名实玄纽”,即是使不同的形物,离开实际,眩而为同,那种“合同异”的办法是要不得的,它使“贵贱不明,同异不别”。这样便致意思不能相通,事功无由推进。所以他主张别同异:“知者为之分别,制名以指实;上以明贵贱,下以辩同异”(《正名》)。
同异之起由于五官,五官与客观接触,即所谓“天官之当簿其类”。“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反之,如异类异情者,则其天官之意物也自异。故形色以目异,声音以耳异,甘苦以口异,香臭以鼻异,疾痒以体异,由感而生喜怒哀乐之情,情复以心异。人同此官,人同此心,则同者必同,而异者必异。因之便诱导出了他的“制名之枢要”。
“同则同之,异则异之。单足以喻则单,单不足以喻则兼。单与兼无所相避则共,虽共不为害矣。知异实者之异名也,故使异实者莫不异名也,不可乱也,犹使同实者莫不同名也。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推而共之,共则有(又)共,至于无共然后止。有时而欲遍举之,故谓之鸟兽。鸟兽也者大别名也,推而别之,别则有(又)别,至于无别然后止。名无固宜,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宜,异于约则谓之不宜。名无固实,约之以命,约定俗成,谓之实名。名有固善,径易而不拂,谓之善名。物有同状而异所者,有异状而同所者,可别也。状同而为异所者,虽可合,谓之二实。状变而实无别而为异者谓之化,有化而无别,谓之一实(如蚕化为蛹之类)。此事之所以稽实定数也,此制名之枢要也。”(《正名》)
这些意见和《墨子·经上》派的见解相近,此所谓“大共名”即彼“达名”,“大别名”即彼“类名”,别至于无别者即彼“私名”。准据常识,说出了名词产生的路数,而重在名实相符,同异有别。
《正名篇》更进还作了一些名实期命说辩等的界说之外,对于名学的方法依然没有什么发明。“实不喻然后命,命不喻然后期,期不喻然后说,说不喻然后辩”,所谓命即是名,所谓期当是形容之意,这些程序也是常识。说辩要怎样才能合理,怎样便是悖理,他在方法论上毫无建树,而只注重在所说的内容,便是所谓“道”——“道也者治之经理也。心合于道,说合于心,辞合于说。正名而期,质情而喻,辩异而不过,推类而不悖。听则合文,辩则尽故,以正道而辩奸,犹引绳以持曲直。是故邪说不能乱,百家无所窜。……是圣人之辩说也”。这是他所标榜的辩说底最高阶段了,然而只是伦理上的“道”的演绎。他不是想探索名辩法则的论理以寻求真理,而只是根据一种主观观念的伦理放为说辞而已。故尔他的方法也和墨家《经上》派差不多,至多只做到了一点正名与推类的工作。
在名学方法上虽然没有用到什么工夫,荀子的兴趣却是偏向在心理揣摩的方面去了——“凡说之难,以至高遇至卑,以至治接至乱。未可直至也,远举则病缪,近世(曳)则病傭。善者于是间也,未必远举而不缪,近世而不傭,与时迁徙,与世偃仰,缓急赢绌,府然若渠匽隐栝之于己也,曲得所谓焉,然而不折伤”(《非相》)。这主要是说逢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即是揣摩形势,揣摩心理。但要怎样才能够“与时迁徙,与世偃仰”,而“缓急赢绌”适得其度,他也没有说出一个道理来。这倾向到他的弟子韩非,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有名的《说难》及《难言》诸篇便是从这儿滥觞起来的。但这种探索只能属于宣传术或所谓雄辩术的范围,而异于所谓逻辑学了。
(1945年1月)
[1]见作者《宋钘、尹文遗著考》一文(《青铜时代》)。
[2]《淮南·人间训》:“皃说之巧,于闭结无不解。”——作者注
[3]见《孟子·告子上》。
[4]《孟子·滕文公下》。
[5]陵与林,古每通用。如《周书·王会篇》“央林以酋耳”,《尚书大传》作于陵氏;《左传》僖十四年“诸侯城缘陵”,《谷梁》作缘林;《六韬·绝粮篇》“依山林险阻水泉林木而为之固”,《通典》五十六作山陵;《大招》“山林险隘”,旧校林一作陵。——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