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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热在港台悄然而起。

1968年,台北皇冠杂志社重印张爱玲旧作:《张爱玲短篇小说集》《流言》《怨女》《半生缘》。

一时间,张爱玲作品不胫而走。张爱玲,在台湾、香港身不由己地掀起了第二次浪潮。张迷张痴不只是喜爱她的作品,而且还有热衷于寻觅发掘已埋没了的旧作的“考古学者”!

张爱玲无奈:把“旧作”重新刊出,等于抢救一件“破烂”。

被发掘的喜悦包含着被暴露的危险。岁月无情,“出土文物”有无价值,全在众目睽睽之中。埋没却往往制造了朦胧烟幕,或许能保存作者虚名呢。

墨灰的天,几点疏星,模糊的缺月,一个年轻女子在吹口琴:“告诉我那故事,往日我最心爱的那故事。许久以前,许久以前……”

深秋的天,不大的一棵树,稀稀朗朗的梧桐叶在太阳里摇着像金的铃铛,快乐的男孩骑在树丫枝上颠颠着吹着口琴,吹的是一支崭新的调子,可他懂得许久以前那女子吹的“许久以前,许久以前……”

什么都会变,日新月异地变,瞬息万变,可人的感情,要爱要恨要怨要怒,怕是永远也变不了。张爱玲同样赢得了这一代读者心的共鸣,那美丽而苍凉的手势,在五花八门缤纷琳琅的文化潮流中,依然分外凝重醒目,美丽而苍凉!

萎谢了的玫瑰倒进酒瓶里,都结集在瓶颈。干枯的小玫瑰一个个丰艳起来,变成深红色。酒使花复活了,这是奇异的一幕,可她并不陶醉其间。旧作重印有身不由己感,读者是她的衣食父母,她不能辜负他们,他们仍是那样不反复无常,一代一代,岂止记得她五年十年之久?她应该欣慰。她还得对付并不鲜见的盗印盗名者,正式重印,以正视听吧。

《半生缘》是根据《十八春》改写的。所谓改写,十八春变成十四春,也就是说把原著的尾巴删掉了,变为抗战胜利后便杀青。医生张慕瑾改名张豫瑾,张慕瑾抗战时所受的国民党的种种迫害与折磨,《半生缘》中全还给了日寇。追求进步早早地去了共产党根据地的许叔惠则改成去了美国,战后从美国归来,是个在爱情与婚姻上潇洒又屡受挫折的小资产阶级知识分子。故事的结尾:沈世钧和顾曼桢终于重逢,天地全非,又小又远,她扑上了他的肩头,他抱紧了她,然而,“世钧,我们回不去了。”这就是铁打的事实。他能说什么呢?也许爱不是热情,也不是怀念,不过是岁月,年深月久成了生活的一部分。他迷惘,是在跟时间挣扎。可是,他回不去了。从前最后一次见面,至少是突如其来的,没有诀别。这重逢,却是永别!而在沈世钧的家里,许叔惠与石翠芝在灯下相对,他对她最有知己之感,也憧憬得最久,但咫尺天涯,都若有所失,有此生虚度之感。仍然是:“呼唤人的和被呼唤的很少能互相答应。”人生在世,阴差阳错,只落得半生缘、—腔怨!爱情无常感已烙刻进她灵魂的深处。删改,是艺术的需要,不那么圆满光明的人生给人留下的是缺憾美,人物形象似更可信。

张爱玲却没有继续创作之路,另辟蹊径走的是学术研究之路。

这太可惜!凭张爱玲的身世、经历、才华和娴熟的英文写作,完全可以写出触及人性深处不可测之地的优秀的传记文学,在西方近人有句话:“一切好的文艺都是传记性的。”有五千年古文明的中国封建贵族士大夫文化的最后一个传人张爱玲,偏偏放弃了自身的原料,怎不叫人扼腕长叹?

也许,她对创作太苛求,太偏嗜原料特有的一种韵味,也就是人生况味,知晓这种意境的过程像植物一样娇嫩,移植得不对会死的。她只希望她的小说给人的感觉是:或许题材普通,但能道人所未道,看了使人想着:“是这样的。”再不然是很少见的事,而使人看过之后会悄然说:“是有这样的。”平淡也好,传奇也罢,二者都在人类经验的边疆上开发探索,“如得其精,哀矜而勿喜。”

眼下,她不想一味地在“边疆”上开发探索,她要追根溯源。

而《红楼梦》《金瓶梅》这两部书在她是一切的泉源,尤其《红楼梦》。在已经“去日苦多”的时候,她埋头考据《红楼梦》,而且一掼就是十年,连她自己都不得不惊叹此为豪举。可是她对《红楼梦》的喜爱太深切了。真正喜欢什么,就不顾一切吧。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也许,这种责无旁贷的抉择是中国女作家的集体无意识所致。五四以来涌现出的一批又一批的女作家群体中,黄庐隐、苏雪林、冯沅君、谢冰心、凌叔华、方令儒、林徽因等都是兼作家学者于一身!都曾经或终生执教于大学讲坛。冯沅君在元明散曲、中国戏曲研究等方面的学术成就,苏雪林在《屈赋新探》等皇皇巨著中显示的极深的古典文学造诣,都是有口皆碑的。张爱玲也走上了这条路,在赖雅去世不久,她受雷德克里芙女校之邀,做过驻校作家,因而在美国剑桥住过一年半载。1969年,张爱玲去到陈世骧教授主持的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中国研究中心任研究员,翻译介绍、研究中国文学也是她的本职工作。

也许,有意无意间还有胡适之先生的影响,胡适一生关心《红楼梦》考证和禅学研究,生命的最后二十二年掼在“《水经注》案”的研究上,对她不会没有触动。

刚巧这几年,她有机会在哈佛燕京图书馆与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图书馆借书,看到脂本《红楼梦》。她以为近人的考据像是站着看,匆忙急就;而她呢,各种不同的本子不用留神看,稍微眼生点的字自会蹦出来,此无他,唯手熟耳。她八岁时第一次读《红楼梦》,只看见一点热闹;以后每隔三四年读一次,渐渐得到人物故事的轮廓、风格、笔触,每次印象各有不同;走上写作之路时看,只看见人与人之间感应的烦恼;离开大陆后再看,若遇拂逆,事无大小,只要看看《红楼梦》心境就好了。《红楼梦》永远是“要一奉十”的。《红楼梦》是她的生命泉、忘忧酒,她不是无根的树,根系《红楼梦》。

不只是看,应该“详”,自己做。是饮水思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