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主义与自由贸易的论争
贸易,是现代国家与外部发生关系的最经典方式,是世界现代化进程的最主要动力。对贸易的态度,是一个国家在国际经济体系中所处方位及其国家经济竞争力的最生动反映。通常而言,先发国家或强势国家倡导自由贸易,后发国家或衰败国家更强调保护主义。在国家盛衰转换之间,时常爆发有关自由贸易和保护主义的论争。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关于自由贸易的论述,是我们就此展开讨论的最佳起点。无论贸易的主体及其贸易的形态随时代演进发生多大变化,大卫·李嘉图有关自由贸易的经典论述一直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李嘉图在他的《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一书中做出系统论证,证明参与国际贸易的各方都将是得益的。李嘉图坚信:在完全自由贸易的体制下,每个国家自然会把它的资本和劳动力应用到对大家都有益的地方去,个别国家对利益的追求与整个世界的普遍收益将很好地联系在一起。1他的学说为自由贸易理论提供了依据,为整个自由主义经济学大厦奠定了基础。尽管后人对他的理论多有修正,他的比较优势定律仍然是自由主义国际经济学的最基本原理之一。
在这些学说的熏陶下,后世的自由贸易者普遍相信:每个国家都将是自由贸易的受益者。贸易不仅可以为政府提供重要的收益来源,而且将扩大消费者的选择范围,有助于增进人民福利;贸易不仅推动了不同国家间的分工,而且推动了不同行业之间、不同公司之间甚至跨国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形成更深入互动,可以有效刺激经济需求并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率。更深层地,很多人还相信贸易将潜移默化地对各国社会价值观和行为产生影响,国家间的接触会促进新思想的传播和相互融合,推动各国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认可与彼此协调。这意味着,贸易不仅有助于各国社会进步,而且有利于维护世界和平。
自由贸易理论的这种简单逻辑和乐观情绪,显然无法打动和说服保护主义者。在保护主义者看来,自由贸易理论有很多缺陷和错误。
其一,它忽视了收益分配比例。在保护主义者看来,问题的关键不是绝对收益,而是相对收益。自由贸易总是有利于工业最发达国家从其他国家进口价格更低的食物和原料,并向其他国家销售更多商品,因而工业最发达国家从中获益更多。自由贸易的结果,常常是让参与者之间的财富收入呈现剪刀差式扩大。
其二,它忽视了国家经济安全。主权国家首先应考虑的是自身主权独立与经济安全,而不是盲目依赖别人。自由贸易将使一个国家的经济更容易遭受世界市场冲击和经济强国的剥削控制,削弱国家的主权独立和政府对经济的控制,被迫服从国际经济的周期性波动。国际分工的说法听起来很有吸引力,但更关键的问题是谁生产什么。如果自由贸易让一个国家始终居于产业链和价值链下游,那么其结果只是加剧这些国家的边缘化处境和对主导国及强势集团的依附。自由贸易所造成的这种不平等关系,是发达国家发达的原因,也是发展中国家不发达的根源。2所以,一个国家要维护自身独立与安全,提高其在国际体系中的经济和政治地位,必须对国内市场和工业体系加以保护。
其三,它缺乏对国家实力的考虑。保护主义者认为,自由贸易学说在政治上很幼稚,没有意识到贸易条件和指导贸易的规则其实都是强者制定的,完全取决于国家实力的运用。3夸张点儿说,自由贸易学说乃是唯有强者才会四处推销的理念,而保护主义则是后发国家谋求自保的武器。只有占据优势地位的主导国,才会奉行并要求其他国家也奉行自由贸易。
如果说自由贸易的主张者信奉的哲学是自由主义,那么保护主义者信奉的则是民族主义。自由贸易者相信国际关系本质上是和谐合作的,保护主义者的世界观则是冲突和竞争性的;自由贸易者倾向于主张让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保护主义者显然认为政府应该对贸易和更广阔的经济事务加以控制。事实上,自由贸易与保护主义之间的争论,是经济自由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两大路线之间冲突的核心,并贯穿于各时代和各国贸易政策辩论的始终。4
美国第一届政府的财政部长亚历山大·汉密尔顿,是保护主义理论的最早阐释者之一。他的“工商立国”思想,与当时美国政府首任国务卿杰斐逊的“农业立国”思想形成鲜明对照。5在1791年向国会众议院提交的《关于制造商问题的报告》中,汉密尔顿提出了包含现代经济民族主义思想根源的关于保护主义的经典答辩词,并列举了11条保护和推动美国制造业发展的具体措施,其中第一条就是对那些与美国国内打算鼓励生产的产品形成竞争关系的进口产品征收保护性关税。6他创立了以制造业优先于农业为原则的动态性经济发展理论,提出了如今可被称作“进口替代型”发展战略的治国思想:“不仅财富,而且一个国家的独立与安全,看来都与制造业的繁荣有着相当重要的关系。为了实现这些伟大目标,每个国家必须努力设法在本国拥有一些必需的供应品。”7与此前的重商主义者一样,汉密尔顿把国家实力与制造业发展联系在一起,认为经济学要服从国家建设这一根本任务。
汉密尔顿的保护主义经济学思想,是在美国作为后发国家的背景下提出的,代表的是后发国家的治国方略,因而在其他后发国家具有很大的影响力。注重保护主义、工业化和国家干预的后发国家,都特别赞赏汉密尔顿的经济发展理论。这其中就包括同样作为后发国家的德国。19世纪上半叶的德国,其国内市场饱受英国大量廉价商品的冲击,因而也产生了反对自由贸易的社会环境。受汉密尔顿思想的启发,以弗里德里希·李斯特为代表的“德国历史学派”应运而生,并提出了类似的保护主义理论和政策主张。在《美国政治经济学大纲》中,李斯特系统批判了以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为代表的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自由贸易理论。李斯特认为,这些自由贸易理论不过是强国的经济政策理论,实际上并不存在以比较优势定律为基础的天然的或一成不变的国际分工,所有国际分工不过是强国利用自身实力强行塑造的结果。英国为给本国商品开拓世界市场而提出自由贸易理论,自由贸易的背后乃是英国不可告人的自私动机。德国必须通过高关税壁垒保护国内工业、促进国内经济统一,才能抵御英国的自由贸易攻势。
学说归学说,实践归实践。理论学说可以为观点鲜明而独树一帜,现代国家则必须为维持治理体系平衡做好统筹兼顾。贸易是现代国家无法回避的根本问题,无论奉行自由贸易还是保护主义,都是一个涉及收益与成本的战略权衡,不是非此即彼的单选题。对现代国家而言,贸易政策的选择是国内考虑与国际形势共同作用的结果,是不同利益诉求的折中,无法由单一因素或某种学说来决定。随着国际贸易主体的多元化和形态的多样化,自由贸易理论和保护主义理论之间也日益靠拢。因此,实际上没有哪个国家只奉行绝对的自由贸易而没有一丝一毫保护,也没有哪个国家极端恪守保护主义而彻底排斥自由贸易。现代国家往往对两种路线兼收并蓄,或者时而拥抱自由贸易,时而拥抱保护主义,像钟摆一样在经济自由主义和经济民族主义路线之间来回变换,8甚至采用既加强本国市场和产业保护又要求他国开放市场的“战略性贸易政策”或“混合贸易体制”。
很多自由贸易者承认,国家有权利和有必要对国内某些产业加以保护。保护主义的倡导者李斯特也认为,保护主义与自由贸易并非截然对立,两者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在他看来,后发国家要改进自身经济地位,“改进的第一个阶段是对比较先进的国家实行自由贸易,以此为手段,使自己脱离未开化状态,在农业上求得发展;第二个阶段是用商业限制政策,促进工业、渔业、海运事业和国外贸易的发展;最后一个阶段是,当财富和力量已经达到了最高以后,再逐步恢复自由贸易原则,在国内外市场进行无限制的竞争,使从事于农工商业的人们在精神上不至于松懈,并且可以鼓励他们不断努力地保持既得的优势地位”。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