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作孚与川江航政
早在1927年2月中旬,卢作孚接受刘湘的委任,就任江巴璧合四县特组峡防团务局(简称峡防局)局长,负责嘉陵江下游小三峡区域39个乡镇的治安。这一区域,正处于民生公司初期航行的主要航线渝合线上。凭借治本、治标,双管齐下的一系列措施的实施,不仅峡区治安得到根本好转,而且新兴事业也蓬勃发展。特别是卢作孚在峡防局训练和组织的常备队、学生队、少年义勇队,既可以用于维持峡区治安,又可以用于新兴事业的经营。嘉陵江小三峡地区匪患的整治和建设事业的展开,对民生公司的生存和发展具有直接而积极的影响。
1929年5月1日,刘湘又任命卢作孚为川江航务处处长,这一次卢作孚未接受任命。(113) 关于设置川江航务处并任命卢作孚为处长的缘由,对内幕有所了解的刘航琛后来回忆说:1929年某日,刘湘谈及四川内河航运几乎是外国人的天下,华商经营的都是些只有1条船、2条船的小公司,跟外国人不能竞争,很难生存。刘湘要求刘航琛邀集华商轮船业者在重庆总商会商议,希望航业界的华商能够成立一个联合组织,设一个管理处统一管理大家的船,以与外国轮船公司竞争。但刘航琛召集华商轮船业者开会商议的结果却不如人意,因为航业界人士各怀私见,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及采取联合行动。刘航琛把川江华商轮船航运业目前的这一情形报告给刘湘,刘湘表示:“既然这些小公司不愿意联合,那么,就该扶植一个公司使其壮大,然后将这些小公司拿来逐一归并。”他们都想到卢作孚。
卢作孚不能不有所顾虑,因为重庆是长江上游的大码头,各种势力盘根错节,错综复杂。刘湘又派他的机要秘书王伯安跟卢作孚商议。王伯安与卢作孚恳谈过后,向刘湘转达了卢作孚的意见:如果刘甫澄先生认为他是统一川江航务工作的适当人选,他愿意尽力而为之。要他先做川江航务管理处处长,以便进行统一川江航业,他原则上表示赞成。不过,他也提出几点意见,要刘湘考虑核定。第一,统一川江航业的目标一旦有成,他便无法兼顾航务管理处的工作。他推荐何北衡任副处长,以便将来由他接替处务工作。第二,统一川江航业办法分三项。其一为合作,请民生轮船公司以外的航业机构,把他们的轮船交给民生公司经营,同时折价换取民生公司的股票。其二为购买,由民生公司收买其他航业机构的轮船,所需款项由督办公署财政处垫付,再由民生公司以出售股票或贷款的方式,设法归垫。其三为代理,即其他航业机构尚未决定将轮船折价投资或售与民生公司之前,可以先将轮船交由民生公司代理业务。刘湘听王伯安说完了卢作孚的意见办法后,当时便请王去写个简明扼要的签呈。送上去以后,刘湘亲笔批了“照办”。(114)
刘航琛的回忆和叙述未必完全可靠,但在民生公司草创时期,刘湘机要秘书王伯安曾给予大力支持则为事实。尽管王伯安在1930年就病逝,但1937年编辑出版的民生公司纪念刊中仍特撰《王伯安先生事略》以示纪念。其中说:1929年,公司只有民生、民用二轮,“先生关注备至”。为顺庆轮与民生公司合组长江公司事,王伯安“往复商讨,累数十次”。合作事成,王被“举任董事”。王“出长江北(指任江北县县长)时,公司偶有要务,往往不惮深宵渡江,立为处理”(115) 。这说明刘航琛所述也不是全无根据。
经过王伯安的斡旋沟通,1929年7月6日,“等于一省之水上治安机关”(116) 的川江航务管理处在重庆成立,(117) 卢作孚就任处长,何北衡担任副处长,邓少琴任秘书并负责主编管理处主办的《星槎》周刊。任职之先,卢作孚曾与四川军政当局“约期半年,半年期满,即办移交”(118) 。在政局变动频繁的岁月,卢作孚这种约期半年的做法无疑是非常明智的。
担任川江航务管理处处长后,卢作孚首先安排好川江航务管理处的内部人事,接着举办川江航业调查。通过调查,卢作孚进一步认清了川江中国籍轮船公司无不岌岌可危的现状,“知道重庆上游也要整顿,于是才想两个办法,第一是要求政府保护中国船,无论军人坐船或打差,都要出钱。第二是要把上下游轮船各设一个有力量的轮船公司来统制,谁知单靠政治的力量,并不能把他办到。嗣后我向刘澄甫先生说,我要想从经济上去想办法”(119) 。第一件事做到了,包括第二十一军在内的四川军人不再任意扣船;第二件事通过航务管理处办不到,需要另想办法。7月底至8月初,卢作孚开始进行第三件工作,即检查进出重庆的外轮以健全航政制度。这件事遭到外商极力反对,尤其是日商日清轮船公司声称决不买账受管。鉴于日商船拒绝接受检查,卢作孚一面强化奉派前来的峡防局常备队的警备和武力支撑,一面动员码头工人拒绝装卸不接受检查、管理的外轮货物。外轮业务遭到致命打击,只得屈服,接受航管处的管理和检查。
卢作孚对进出重庆的外轮实施检查,并取得成功绝非侥幸。实际上在担任川江航务处处长之先,卢作孚任局长的峡防局在3月上旬就应邀派出常备队到重庆检查轮船。3月8日当峡防局所派3个班的常备队首次赴重庆检查汽船时,卢作孚亲自对前往的官兵讲话。他希望官兵在重庆切实维持交通,保持在峡防局时的精神:忠实地做事,诚恳地对人。《嘉陵江》报载:
峡局应重庆航务管理处之请,派队下去检查汽船。昨天派第三中队邓队长桂庭率兵三班,先到河边等候平福、天新汽船,全局职员及各队官长士兵齐来送行。卢局长对于担任检查官长、士兵有恳切的训话,大意是:此次下去担任检查往来汽船,责任是很重大的。希望第一是维持交通,扶助交通事业的发展,要从没有汽船达到有小的汽船,有小汽船的地方能够达到走大的汽船;第二是希望保持峡局的精神,每天工作、读书、运动,早晨洗冷水澡,不要染起各种嗜好;第三希望你们忠实地做事,诚恳地对人。不要人一文钱,不受人一袋纸烟。最后大家欢呼:我们希望保障交通,扶助交通事业的发展,保持峡局的精神。邓队长及所率兵士齐声回答说:希望我们的话,我们谨记在心了。到十点半钟,天新、平福已到,下渝的兵分乘三个小划子递上汽船。岸上送行的官长、士兵欢呼如前,船上的兵也齐声答应:希望我们的话,我们谨记在心了。两个汽船一霎时就过了黄葛树。(120) (https://www.daowen.com)
卢作孚通过检查华轮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对外籍轮船实施检查和管理显然是另外一件事。8月7日,四川和重庆各重要报纸都连续报道了卢作孚检查重庆港外国轮船的相关情形。其中《新蜀报》报道了日清公司云阳轮不服检查,卢作孚与日本领事大谈法理的情形:
日清公司云阳轮船,不服航务处武装检查,日领事前日正与卢作孚谈判各节,已志前讯。闻是日日领事在航务处与卢作孚处长共谈四小时之久,其所持理由,谓轮上已有日海军保护,可无须武装上船,且万国检查均为无武装之例。卢即谓武装上船,系检查中国人民有无挟带违禁物品,与日海军保护商船用意完全不同。在渝之英、法、美各国商轮,均系武装检查,何言无先例。日领事又谓各轮无海军,故可武装(上船),日轮有海军,若武装上船,恐滋误会。卢则答英商太古、怡和公司各轮,均有海军,现尚有船停渝,尽可上轮调查。航务处武装保安队,亦驻在船上,与英轮海军异常亲善。即前次日清公司富阳轮,亦系武装上船,且与守船日海军互相敬礼,并未发生误会,此层诚未免过虑。日领事复谓海军驻在船上,即系警戒区域,中国武装兵,当然不能上船。卢作孚则笑答:中日两国,并未断绝国交,有何警戒之可言。且英商各轮均驻有海军,均未将海军驻船,即认船为警戒区域,日商想不能独异。日领事至此语塞,惟称若武装兵上船恐与海军舰长面子有关,容再商议。最后复谓如航务处认有武装上船之必要时,亦未尝不可,但不能时时驻在船上。卢处长又笑谓在航务处实认为时时均有必要。此场谈话,遂无若何结果,日领事旋既辞去。昨日航务处之兵,已完全撤回。该处趸船仅留步哨三人,在嘉陵码头监视有无违禁卸载。而日兵及船上洋奴,反向码头卫兵掷果皮、泼秽水,意存挑动。卫兵均忍受不理,直立如故。惟码头上之提装工人、搬运力夫,及趸船工人、驳船工人等,睹此情形,佥大愤激,遂在附近茶社由各代表等联合协商,佥以该轮蔑视我国官厅,目无政府,在未接受检查前,议决一致不与合作,并定明日约集炭帮米帮等实行断绝交通(易)云。(121)
峡防局训练的常备队,是卢作孚可以从容淡定、据理力争的武力基础。8月15日卢作孚命令峡防局3个常备队,各派1个分队士兵赴重庆替换在渝人员。《嘉陵江》报载:
卢局长昨(八月十五日)令此间一二三中队,各派一分队下渝替换检查,三中队所派系第三分队,由刘分队长学理十四日率领下渝。二中队所派系第二分队,由罗中队长代荣率领下渝。一中队须更迭数目,驻重庆的兵昨已搭长江、定远两汽船回来一分队,以事休息云。(122)
刘航琛曾追忆说:
从此,卢作孚在川江航业界,有了超越别人的声望,其能力尤为京沪各方人士所并知,他努力从事以民生公司统一川江航业的工作。外国轮船不受川江航管处的管理,码头工人就不给他们起卸货物,这一着棋来得很凶,使外轮业务遭受无法抗拒的致命打击。他们企图设法转圜,但是劳工大众所表现的,是一种自发自动,群情激昂的爱国精神,外国轮船公司无可奈何,唯有宣告屈服,开始接受川江航管处的管理。(123)
不动声色地迫使骄横的外国船商接受中国地方当局的检查和管理这件事,只是全国爱国主义运动蓬勃发展背景下的区域性事件,由于处理得当,并取得了成功,加之地方报纸连篇累牍追踪报道,因此卢作孚在川江航运界,有了超越别人的声望,并受到南京、上海舆论的赞誉。这种个人声望对于有志于统一川江航业的卢作孚来说,无疑是一笔重要的无形资本。对于注定要在未来的全面抗战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民生公司而言,这又仅仅是一个很小的试炼。不过要实施川江航业的统一,这点资本当然是不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