辜鸿铭:“观于人”的屈辱

辜鸿铭:“观于人”的屈辱

汤颐琐提议公开展览作为一种惩罚方式,这个提议所透露出来的,不仅仅是他对于全球脉络的体认,亦即,中国就是在全球脉络里发现了自我的国族定位,同时也意味着,他意识到视觉性在国际交流里日益显著的重要性。成为视线的对象,是一种不平等的交换,换来的通常是屈辱的感受。尤其,中国男性知识精英对于身处国际世界的体认,就是体认到自己成为被注视的对象。唯有在先进国家受到当地人群的审视之后,男人的辫子和女人的缠足才变得格外刺眼。因此,毫不令人意外,第一代动员集体力量反对缠足的本土改革者,总是那些曾经远游海外,或是经常跟外国人打交道的人。我们已经谈过叶牧师对于缠足习俗感到尴尬的心情,而他正是英国传教士麦高温的厦门教会同事。更显著的例子则有王韬(1828—1897)和郑观应(1842—1922)。 (47)

因此,这些改革者的反缠足论述拥有一定的优势,因为他们的观点酝酿自中国域外的文化土壤;也就是说,这些中国人站在中国之外,向内望着中国,而当他们这么做的时候,他们也回头望向俯视他们的西方人或日本人。这种观看政治是“国际”的,而视线——实际的和比喻的——则是一种必要的配备,否则无以在全球脉络下想象一个全新的中国认同或族群认同。就像人类唯有在太空中才能看见飘浮于宇宙中的地球一般,现代中国的国族意识,在定义上便已含摄了一个跨国的坐标;它的源头,来自一种由外向内望的凝视。 (48) 其后萌生的叙事,便是能够创生出一种超越国族界限观点的“巨型”叙事。

若说反缠足的修辞源自一种来自域外的优势地位,对于辜鸿铭(1857—1928)这位最著名的缠足“拥护者”所迸发的热情,我们也必须通过相同的跨国脉络才能够理解。辜鸿铭成了一个典型,亦即所谓“莲迷”或“莲癖”的老古董,因为在当代世界里,除了他之外,没有任何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会有这种古怪的品味。辜鸿铭对于小脚的喜爱,与其说是保守,不如说是其国族主义的独特表现,据说他还把缠足称为中国的国粹,更不用说他那尤其独特的外表了。辜鸿铭在北京大学教授英国文学时,教过的一个学生,就这么回忆他:“我们由民国以后来看辜鸿铭,他委实在表面上是一个顽固者!他背后拖着小辫子,身上又穿了乾〔隆〕嘉〔庆〕道〔光〕间长袍马褂,头上又戴着陈旧的破帽,脚上又穿着布靴,统统是肮脏的、龙钟的状态,委实令人讨厌和可笑!” (49) 这种打扮所显露的,是他在清室覆亡之后刻意选择的认同,也就是一般所称的“遗老”。他的国族主义,便是以“缅怀先帝”的形式来表达。

几个世代以来的中国学人,不知道是出于疏忽还是恶意中伤,当他们在谈论辜鸿铭的老派品味时,甚少探究其真正的含义:在他们眼里属于不合时宜的旧式装扮和古怪品味,对于辜鸿铭这么一位外来者而言,其实宛如印有正字标记的徽章标记,具有自我标榜其文化道地性的作用。辜鸿铭的批评者也好,仰慕者也好,往往都忽略了一个事实,亦即,辜鸿铭是一位从海外归国的“华侨”——本来是个不折不扣的殖民地臣民——他的“中国身份”,并非与生俱来,不仅必须被养成、必须被检验,而且必须被佩挂在衣襟上。辜鸿铭出生于马来亚的槟榔屿,父亲之前的几代祖先都是专业精英,曾在英国殖民统治者麾下任职。辜鸿铭一直不愿多谈他的母亲,因此我们所知有限,只知坊间流传说她是欧洲 

人。 (50) 辜鸿铭从13岁到22岁期间,在欧洲接受教育(主要在英国爱丁堡大学和德国莱比锡大学),从不知自己的“母国”或“母文化”为何,直到1879—1881年间,他才狂烈拥抱中国文化和中国的爱国主义观念。辜鸿铭将此一转捩点比作“返祖归宗”,使他“再次变成了一个中国人”。 (51)

辜鸿铭用了“再次”这个词,仿佛是说他在求学欧洲之前,曾有过坚实的中国认同。这其实是一种误导。那时他对于中国语文和文化实践的掌握,都只有初级程度。虽然他在小时候就会说“峇峇人”(the “Babas”,译按,即马来亚华裔居民的俗称)通用的厦门方言,但他完全不认得中文字。辜鸿铭是个语言 (52) 天才,年纪轻轻便已通晓马来语(他的母语)、英语、德语、法语、日语、希腊文和拉丁文,却直到30岁成为湖广总督张之洞的幕僚,担任协办涉外事务的“洋文案”之后,才正式学习汉文。 (53) 根据一些传说,张之洞为他聘请名师教授《论语》,以之作为他的初级汉学读本;还有人说他为了精通汉文而背诵艰涩的《康熙字典》。他的学生在几十年后回忆道,辜鸿铭在黑板上写的中文字,常常不是少了就是多了笔画。大家认为他是汉学家,他也自觉当之无愧;有一回,他的仰慕者依传统的致敬方式请他挥毫题字,他不客气地写了,结果把对方吓了一跳,因为他的字,比例感和空间感都让人无法恭维。 (54)

事实上,辜鸿铭的养成教育,承袭的是欧洲经典的文化传统:师承卡莱尔(Thomas Carlyle)的他,英文写作水准据称直逼阿诺德(Matthew Arnold)。最令中国读者感到亢奋的是他的一些事迹,包括他与托尔斯泰(Tolstoy)的书信往来、他接受毛姆(Somerset Maugham)的访谈,以及他风靡欧洲的学界,德国人甚至还成立了诸如“辜鸿铭研究会”和“辜鸿铭俱乐部”等专门研究他的社团。在一些野史趣闻里,辜鸿铭能够在西方人的文化主场里一挫他们的锐气,令对方刮目相看,对于这一点,中国人总是津津乐道。例如,德文程度高到可以译介歌德(Goethe)到中国的辜鸿铭,据说曾经在欧洲火车上将一份德文报纸倒过来阅读,因为他觉得德国文字太简单了,若不倒着读,实在没什么意思。又据说他的英文本领之大,竟曾把《失乐园》(Paradise Lost)倒背了50遍。在这些故事里,本来冒冒失失地嘲弄他的外国人,最后莫不羞愧难当。 (55) 于是,辜鸿铭的西方学养,在国人眼里代表了一种民族骄傲。他对古典中文的捍卫,表现在他反对引进白话文学;这个立场虽受诘难,却说明了一个混种的文化浪子,如何表白他的文化赤忱。北京流传着一句称颂他的话,正足以表现这种国族情结:“庚子赔款以后,若没有一个辜鸿铭支撑国家门面,西方人会把中国人看成连鼻子都不会有的!” (56)

辜鸿铭的个人经验使他极为敏锐地感受到,在国际社会里,视觉观感如何与国族荣辱联系在一起。胡适这位自由派学者是辜鸿铭的北京大学同事,根据他的转述,辜氏曾说他早年在苏格兰生活的时候:“每天出门,街上小孩子总跟着我叫喊:‘瞧呵,支那人的猪尾巴!’”还有一个故事说道,当辜鸿铭初到英国,在南安普敦(Southampton)下船到了旅馆,一位旅馆女侍看他留着辫子而误以为他是女孩子,曾试图阻止他进入男厕所。日后,仿佛是向欧洲人挑衅似的,辜鸿铭刻意留起辫子,作为一种表明其中国人身份的“徽章标记——近乎一种宗教符号——就如同中国的国旗一般” (57) 。“中国身份”是辜鸿铭有意识地拥抱的认同,是他对于早年受到嘲弄的一种反应;批评辜鸿铭的人,谴责辜氏支持帝制、蓄妾和缠足,却很少探究他的心路历程。本章下一节会再谈到辜鸿铭的极端保守主义,此刻比较要紧的是,对于他如何区别“观人”与“观于人”,我们应该有所认识。

辜鸿铭有一次在报上看到一张令他大为光火的照片,当时为清朝末年,照片里是某位官员盛装打扮的样子,其神情踌躇满志。他为此写了一篇短文,里面讲到一段关于外表的往事(也许是杜撰),那是年少时期的他在英国念书时学到的教诲。有一天他目睹一位达官贵人,装束极为华丽,衣衫镶着金边,帽子饰以花冠,坐在一辆气派非凡的马车里。正当他目不暇接时,一名仆人自市场中出来,登车扬鞭而去。后来辜鸿铭向他的房东述说他看到的景象,没想到后者告诉他,那位衣着光鲜的绅士其实是仆人,身穿旧衣的那位才是主人:“高贵的人只想观察别人,不想取悦于人,所以衣着朴素。”辜鸿铭在结尾时将这个故事套用到中国的现状:“我们中国风俗,一向贱视优伶,正是因为优伶总是以‘取观于人’为日常功夫。” (58) 政客夸炫其相片——或者说,想要取观于人——也就是不知贵贱之分。对于观者与被观者之间的权力不平等,辜鸿铭可说相当敏感,这也是何以他要特别突显二者之间的阶级差异。

辜鸿铭虽然强调隐藏或低调,但我们不必把他的话太过当真,毕竟,他在民国时期的北京城里,因为招摇夸示他的辫子而名扬中外。有人认为,辜鸿铭生来就爱唱反调,喜欢做出违逆潮流的举动,尽管引人挞伐,他却乐在其中。他之所以喜爱小脚,或许有部分就是出自这种心理。不过,对于中国传统文化,包括体现它的优秀女性特质,辜鸿铭的捍卫背后还有一种更深层的国族主义逻辑。在两个重要的面向上,辜鸿铭与那些拥护天足的新文化运动者,其实并无二致:首先,他们都相信,女性地位乃是评判一个国家文明高下的指标;其次,对于单方面成为凝视的对象,其中的屈辱含义,他们都有着深刻的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