疼痛的身体:女性的呐喊
既然化为赏玩家、作者、读者,以及妇女的同情者等身份的男性,在论述场域具有霸权式的地位,当我们聆听《采菲录》里出现的女性声音时,自须考虑到此一背景。虽然若干来函和诗歌看起来的确像是出自女性手笔(其作者署名均加上“女士”此一性别称谓),但是绝大多数的“女性声音”,是以证言的形式呈现的。 (47) 在这些关于缠足经验的“第一手”叙事里,“痛”乃是最根本的关怀,甚至可以说是架构全文的核心原则。
通过“痛”,女性身体取得了叙事文本的发声空间。《拗莲痛史》即为一典型的证言,在这篇文章里,当事人阿秀女士抒发她对旧式文人的抱怨,说他们对小脚的喜爱,“目为珍玩,不惜舞文弄墨为之点缀”(采初:第255页)。“在吾辈女子身受者,实无异罪犯之受桎梏,甚或过之。谚云:‘小脚一双,眼泪一缸’,即此可见此举之惨。侬亦过来人,不惜以予当年所受断筋折骨之痛苦,形诸笔墨,以期唤醒世上一般爱莲君子焉。”(采初:第255—256页)舞文弄墨的“男性”与身受剧痛的“女性”形成鲜明的对比,强而有力地诉说了权力不平等的性别化本质。
这位女子虽被“目为珍玩或古董”,然而一旦她将亲身经验形诸文字,就等于是在抗拒她的客体地位。我们不清楚“阿秀女士”是否真的是一位女性或女性作者主体。 (48) 如我们在前一章所讨论过的,像蔡爱花这样的女孩,确实曾在学校集会中上台发言——尽管是在她哥哥的激励之下——而且她们的话语有时也会由男记者刊载于报端。然而,若想分辨出真正的女性声音或纯粹的女性观点,将会徒劳无功,白费心血。阿秀女士证词的重要性在于,“缠足妇女作者”此一身份属性及其有关身体感觉的叙事,都是前所未闻的新鲜事物。作为一种发自体内的声音,女性的证言戳破了文人靠生花妙笔烘托起来的缠足光环。发自体内的声音听起来沉重又平实,相形之下,天花乱坠的男性特权声音,开始有些刺耳。
反唇相讥的妇女,具有一种颠覆的潜能,这可由阿秀女士使用“古董”这个赏玩家们常用的词汇看得出来。据她所说,在民国初年,当时还是少女的她进入一所女校就读,但以缠足之故无法参加体育课。“同学目为古董,时加讪笑。”(采初:第257页)从陶报癖到胡也频,再到阿秀女士,“古董”的比方数度易手,终于,“行将消逝者”获得了发言的空间,也撕去了古董化客体的标签。如此看来,陶报癖的名句“现有者而加以欣赏,似无不可”,再也不是那么理所当然或无懈可击了。
女性的声音并未述说新鲜的内容——不外缠足是痛苦、过时和不可逆的等老生常谈——也不曾在男性开启的古董论述之外,增加什么新的词汇。但是,这是发自女性体内的感受,因而启示了另类的文字书写,同时也成了经验和真实的泉源,就这样,女性证言引领我们进入揭露模式的最终阶段——如前一章讨论过的,揭露模式代表着缠足论述在现代的断裂。19世纪以前,在文字与视觉的遮蔽之下,缠足得以维持不坠的文化声望,但是历经现代的种种揭露之后,如今正式宣告烟消云散。
阿秀女士用以记述其“痛史”的语言,平淡无奇,包括过度频繁地使用“痛”这个名词/形容词。有一次她使用了一个老掉牙的形容,“其痛乃如刀割”(采初:第258页);但到了文章最后,她又坦言道,“且纤足者当雨后霉泛,其痛楚更不能形诸笔墨”(采初:第258页)。其后收入的另外两篇女性声音,以口述记录的“自述”形态呈现。虽然,比起阿秀女士的写作,这两篇的口语性和表达性较为丰富,不过就语汇的创新性而言,三者相差无几,并未出现特别的用字遣词。其中一篇的自述者名为金素馨女士,她先是以“双足火热”形容初缠的感受,然后,当她描述在外婆家的紧缠经验时,再度使用了“火热”的意象:“双足渐感膨胀,继而火热(发)作,陆续刺痛,辗转不能成寐。虽然,宁死决不稍松予之脚布。有时痛极饮泣,惟有咬定牙根,强忍过去。”(采初:第259—260页)半个月后,她另行更换五尺长的裹脚布,并制软底睡鞋,夜间缠裹后,用以套着双足。然而在接近成功之际,两脚小趾却都红肿化脓;她用棉花将患处拭净,再以贴上少许棉花,然后继续缠裹,“缠时痛彻心腑,身躯为之抖颤”(采初:第260页)。过了一阵子,痛楚“似稍可忍”,因为双足已然“麻木无知”了。
金女士铁石般的意志,至少有一部分是受到幼时经历所激发。那是在11岁左右,有一回她随母亲到外婆家祝寿,来宾中有一对年龄相仿的张姓姐妹,她们的双足皆瘦不盈握,赢得众人赞赏,金女士的舅父更以之相比,笑说人家的脚儿“又小又正”,而她那双还不够小的脚儿“又大又肥”,其他来宾闻言视之,亦相与嘻笑嘲谑。此事给了她莫大的打击,从此暗下决心,“纵受任何痛苦,誓死加紧缠足,以雪此耻”。为了紧盯自己的进展,她疯了似地量脚,一旦脚变得稍小,鞋子变松,便立即赶制更小的鞋履。本章前面曾提到赏玩家执着于精确测量,象征着科学主义的大获全胜;如今我们又看到金女士也有同样的执着,但她的执着却表征着女性对于自己有能力改造身体的喜悦。在缠裹的过程中,妇女对于身体因自我意志而改变的满足——以及因而产生的能动性感觉——与我们在前一章谈到的身体顽强性,以及放足过程的徒劳无功,恰恰形成强烈的对比。 (49) “第五小指,与足踵距离日近,量之为四分。足心足踵间之缝,亦日益深下,量之约八分。……缠至三十天,予足已小至二寸九分,较前又缩去九分。”这篇自述的最后一句话,是一段自傲的叙述:“远近数村诸姐妹论足,已推予为魁首矣!”(采初:第260—261页)
金女士并未发明新鲜的形容词来描述她的痛楚,但是通过反复述说测量结果,她的自述产生了一种累加性的力道,使读者一瞥她肌肤之下的身体。她的声音相当生动,动机也值得采信,不过最令人动容的,还在于她对于痛苦的忍耐力,彻底表露出她的能动性。听到这段声音之后,我们开始理解,“痛苦”在女性的动机与欲望结构中,占据着什么样的位置。至于它是否为“真实”女人发出的“真正”声音,我们可以暂且不予追究。不论如何,在我们听来,它就像是女性的声音,截然不同于男性赏玩家的话语,因为,古董和科学测量这两种常见的主题,在这些有关女性身体经验和疼痛经验的创造性叙事当中,获得了崭新的喻义。
阿秀女士的声音引来一些仿效者,因为就像一位署名“觉非生”的作者所说的:“《采菲录》内诗歌多,记实少,只阿秀女士《拗莲痛史》等三四篇,可谓棒喝。”(采续:第50页)这名作者的“觉非生”笔名,以及他所使用的禅宗“棒喝”典故,都让人觉得似曾相识,毕竟这些都是帝制晚期情欲小说中常见的元素。在这些小说里,男主角到最后大多痛改前非,像这种极具宗教性质的醒悟,总是扮演着遮羞布的角色,试图遮掩小说前段有关男性欲望与性需索方面的煽情叙事。“觉非生”的《莲钩痛语》收录于《采菲录续编》的“劝戒”单元(采续:第50—57页),它显然跟前面提到的“莲教信士”的“姥”访谈录一样,都属于男性叙事的范畴,同样也并接了女性对于自我身体的欲望,以及男性对她的欲望。至于声音性别游移不定的问题,则不存在于这个例子,因为女性经验的呈现,在此完全表述为向男性亲属诉说的证词。这使得“觉非生”能够以第三人称写实地叙述女性的痛苦经验,原先的情色遐思,也在男性制式化的“觉今是而昨非”说词之下,有气无力地熄灭了:“不禁想裹脚恶俗,荼毒女子太甚,平日爱莲之心,顿然消尽矣。”(采续:第51、63页)
事实上,“觉非生”挂名作者的《莲钩痛语》,共有三篇(其中一篇名为《莲钩痛史》),分别记述了他的妻子、妹妹,以及北平(今北京)一位邻妇的证言。 (50) 对于妻子的缠足回忆,他的记述颇有创新之处,因为这篇文章完全意识到时间的过滤作用:“予妻生于河北通县,沿于习俗,年七岁即将双脚缠裹。当其初缠,所经痛苦,以年久日深,率多忘却。独有二事,至今犹能追忆。”其中一件事与她母亲的大意有关:有一次缠脚结束停当之后,她母亲为她密缝裹脚布尾端固定之,却不慎针穿她的脚趾肉,不过母女二人当时都不知此一意外的发生;女孩虽感剧痛,但在母亲严命之下忍痛穿鞋,蹒跚而行,直到数日之后才发现,大拇指左侧已与裹脚布缝连。第二件事是在她14岁时,为了矫正“足背不正”的问题,她毅然决定忍痛,下了一番苦工。其方法为盘膝而坐,脚心相对,以衣砧压在脚上数小时,然后再用窄带束缚隆肿之足背,“如是二月,非独歪背改好,即足跟足趾,亦平偏许多”。(采续:第50—51页)将焦点锁定在这些痛苦事件的叙事策略,确实有其效果,因为它借由身体内在的记忆思路,突显了女性身体的独特性。每当这名中年妇女回想起这些事件,残存的痛苦记忆便袭上心头。而且,一旦脚部发炎,她便会以豆腐皮或菜叶覆盖在缠足患处之上(采续:第51页);她的身体同样记得这些痛楚。
“痛语”书写变成了一项产业。一些带有仿效性质的证言陆续出现,它们或者使用“书莲钩痛语后”的标题(采续:第51—54页),或者干脆套用“莲钩痛语”四字(采续:第57—59页),不过这些文章是以女性第一人称的声音呈现,而且作者署名也是女性名字。这类“痛语”文献,有的侧重在放足痛苦的描写,因此对于“采菲”赏玩家一再吁求“不妨稍加宽容,以免重受活罪也”,尤其感到心有戚戚焉。也有人也开始访谈妻子(采续:第65—66页)或年长佣妇(采续:第59—63页),不过,不论是疼痛这个主题,还是用以描述痛楚的语汇,都已弹不出新调。后来,这些证言听起来就跟缠足习惯本身一样,已到了乏善可陈的地步。
诉说疼痛的语言,直到1941年才又出现了一番新局面。在这一年,姚灵犀付梓了最后一部《采菲录》(即《采菲新编》),里面收入了一篇题为《缠足经验记》的证词型叙事,内容为一位“海城王家大姐”的疼痛经验谈。这篇文字的描述手法,采用了精确的、层次分明的生物医学论述,包括尝试着以解剖学名词来指称身体部位。对于女性身体疼痛的形容,既按时间序列详述极痛时期两年间的情况,又依痛楚的轻重程度和时间长度分别说明,此外,还细心地区别了疼痛的性质:“酸痛”抑或是“发涨撅痛”(采新:第22—24页)。
这篇女性证词是一篇长篇叙事的附录。这篇叙事的标题为《缠足概说》,属于一篇综合性的文献,其中收录的内容,从赏玩文学到家庭日用类书,各种元素应有尽有:民俗志、起源论述、儒家礼教、功用、方绚、女性证言、食补偏方、制鞋法、缝制膝裤法、手脚举动法、闹房戏乐、劝说教育与工作生活等(采新:第1—43页)。尽管单独来看,这些元素和资料都是撷取自过去既已存在的论述材料,不过,就其广博性和运用生物医学词汇的角度来看,此一长篇叙事,完全是现代才有的新鲜事物(采新:第10—11页)。更令人惊奇的是它竟然“标新立异”地认为,女性的教育与工作,与缠足不相冲突,可以并行不悖。文章作者在交待过缠足女子的举止法则、足服缝制和闺房乐趣之后,随即以一种就事论事的态度评论道:“那脚痛苦时期,已经过去,这就当要她读书识字,受些相当的教育。”(采新:第42页)散步、打太极拳之类的体能活动,也都在建议之列。整篇叙事在结束之前,还摘录了著名的曾国藩家训中的妇女功课单,以供家庭妇女日常作息和劳动生产活动之参考(采新:第43页)。
这篇叙事以一种文化相对论的主张为开场白:“人工美容术:即用人力变更常态,如美洲土人的头部变形、牙齿造形术、指爪和鼻之变形、欧洲妇女之细腰,以及我国妇女之缠足是也。”(采新:第1页)像这样将中国与世界其他区域并列齐观的看法,一点也不奇怪,事实上,它早已蕴涵在晚清以来笼罩在国族主义巨型史观之下的反缠足修辞。不过在这里,语气不太一样,因为在这篇文章出现的时刻,中国人早就不再为妇女缠足一事进行辩护。所有针对缠足的批判,都已变得多余和无谓。缠足已成历史,这是众所周知的事实。
全知角度的叙事观点——从女性身体之内与之外;从中国内部与国际世界——标志着客观主义的胜利,终而使得赏玩文学为之改观,同时也消除了旧式文人局部的、回望的视野。即使是缠足妇女的主观身体经验,如今也能以一种客观的语调来描述。这篇文章的作者化名为“保莲女士述、喜莲生撰”(采新:第1页),虽然让人联想到赏玩文学常见的作风,但是“男性选述女性经验”的合成声音,在一个只能玩弄叙事声音和视点的世界里,已没有什么噱头。关于缠足,已经没有什么可以再说的了。它的的确确已经“死亡”,也因此,我们总算可以将之“放生”了。
《采菲录》的编纂,源自想要掌握全部知识的乌托邦式欲望,它因而造就了一种广义上的,有形无形的“档案”(archive)。Thomas Richards告诉我们:“档案既不是一栋建筑,甚至也不是一套又一套的史料,而是所有已知或可知的事物,通过集体性的想象所产生的一种汇合。” (51) 档案之所以成为档案——既要广博又可归类整理——就必须维持明确的界限。唯有在民国初年,缠足不再保有文化背书的发展能量之后,缠足档案的收束才成为可能。然而,即使档案所记录的缠足习惯已然消逝,档案本身依然无法完全关闭。总是有可能因为在某个尘封阁楼里发现逸失的文本,或是在某地出土了一只前所未见的莲鞋,结果又有新的知识注入。促使姚灵犀等人编写《采菲录》、享受传播缠足知识的动机,不单是怀旧情怀,更是这种乌托邦式的冲动。
《采菲录》的内容,主要是“回收”或摘取旧有的零散文献,再加以拼凑组装,尽管如此,它仍是一种极具创新性的文本,亦即,它成功地创生了崭新的文本形式和意义。这个创新性,部分可以归功于它那些模拟旧式文人的现代编辑者的自我呈现。第二个理由则是主宰20世纪30年代通商口岸市场经济的利润动机。瓷窑作坊和鞋匠制作了大量的鞋状物品,它们的形制,通常是依照愈来愈富于想象力的语言描述。陈列在各大商场架上的这些物品,则又重新引发了宴饮场合里的诗词题咏。结果,经由这套“文字—物件—文字”的循环再生机制,不管是档案还是商场,都杂七杂八地充塞着冗赘而且全然属于现代发明的文字和事物。文字也好,物品也好,它们都是“实物”——至今仍然藏于图书馆和博物馆里——不过,它们既不值得相信,也不曾直截了当地表明缠足的“真相”。
大量的文本、物件和意义因《采菲录》而被发明出来,这个现实使得我们身为历史学者的任务更加复杂。档案如同一座装载着各种欲望的库藏,它并不是任令我们随意采集的中性史料汇编。进入《采菲录》的世界时,不应把自己当成公正客观的事实调查者,相反,我们首要的工作,就是要领略其中的夸张感情和逸离矫情,因为正是这些情绪架构了男性的金莲异想世界。征引和重述固然可以衍生出新的意义,但是我们最好记住一件事,相同的讯息,就算出现了三次,也并不表示它就正确无误。把《采菲录》里的偷窥男人和缠足妇女的第一人称写实叙事,视为男性欲望与女性痛楚的直接陈述,确实非常诱人。但问题是,缠足经验的“真实”,并不在这里,而是在档案之外,一个尚未整理归类的世界里。
(1) 姚灵犀一家人在天津的住址为英租界孟买道义庆里58号。Ruth Rogaski告诉我(2000年12月间的私下讨论),这一带的居民主要是中低阶层的华人。我们对于姚灵犀(笔名训祺、君素)的生平所知有限,现有文献提到的,大抵不出他在《采菲录》里提到过的讯息。不过,我有幸检阅台湾柯基生医生私人收藏的姚灵犀诗文书信手稿。关于姚灵犀的资料,柯医生的收藏无人能出其右。从这些手稿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姚灵犀依然活跃于文坛,并曾写过庆祝“三八”妇女节和“五一”劳动节等诗作。根据他的朋友徐振五写于1961年的一首诗,姚灵犀出生于己亥(1899)11月30日。姚灵犀的最后一首诗作,写就于1959年。在此我要特别感谢柯医生慷慨借阅他的收藏。
(2) 《天风报》刊行于1930—1938年间,《天风画报》则刊行于1938—1939年间。感谢关文斌帮忙找出包括这一则在内有关天津的材料。姚灵犀原计划出版上、下两册《采菲精华录》,不过下册始终未曾付梓。我尚未发现销售量方面的资料。《采菲录(初编)》(1934)定价国币一元五角,大约是一般书价的十倍;虽然价格不菲,却相当畅销,并于1936年元月再版(再印),而且,《初编》再版后一个月,《采菲录续编》(1936)即已出版,定价一元五角;接着出版的还有《采菲录第三编》(1936),定价一元二角;《采菲录第四编》(1938),定价一元五角;《采菲新编》(1941),定价三元八角;以及《采菲精华录》(1941),定价三元五角。
(3) 《采菲录》各编的单元,大致包含如下类别:“序文”“题词”“对于《采菲录》之我见”“考证”“丛钞”“韵语”“品评”“专著”“撮录”“杂俎”“劝戒”“琐记”“谐作”“附载”等。这个分类缺乏明显的逻辑,各单元出现的顺序也不固定。因此,就其格式而言,《采菲录》与传统的丛钞或笔记相似,都依取得的材料进行增删编纂。
(4) 陶报癖娴熟多种文类,著作颇丰。他有一篇谈论缠足赏玩文化的文章,从中可以看出他对各地缠足风格和习俗相当熟悉(采初:第127—134页)。亦见他的诗歌作品,这些可能是朋友之间的饮酒戏作(采初:第100—109、116页;采四:第82页之后)。据说他写了“百万余言”的《莲史》,但在他死后,手稿就被妻子烧掉了(采初:第290—291、355—356页;采三:第185—188页)。他也写过一篇书评文章,名为《前清的小说月刊》,收入1922年出刊的《游戏世界》杂志。
(5) 邹英是朱承与的笔名。在《采菲录》团队之中,他是撑到最后的成员,1949年后,继续留在上海。退休时,他是一位店铺店员。遗憾的是,他已于2001年过世,我因而失去了访谈他的机会。感谢杨绍荣先生告诉我有关邹英的生平。
(6) “采菲”一句出自《诗经》里的《邶风·谷风》。Arthur Waley 如此英译此一诗句:“He who plucks greens, plucks cabbage/Does not judge by the lower parts.”(The Book of Songs, trans. Arthur Waley〔New York:Grove Press, 1996〕,p.30.)历来学者普遍认为,这首诗歌表达了弃妇的哀怨。不过,这两种蔬菜较受重视或轻视的部分,究竟是根还是叶,他们的意见并不一致。有关王夫之的文本解读和评论,见金启华译,《诗经全译》(江苏:江苏古籍出版社,1996),第76—79页。“下体”解做阴部,提倡者为李渔,见他的《闲情偶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第146页;亦见周作人的引述,见舒芜,《女性的发现》(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0),第240页。方绚和李渔都操弄了“采菲”一词的暧昧意义,游戏于猥亵性和经学正统加持的神圣性之间。
(7) 关于20世纪20年代实证科学主义的大获全胜,见D.W.Y.Kwok, Scientism in Chinese Thought, 1900—1950 (New Haven: Yale University Press, 1962); Charlotte Furth, Ting Wen⁃chiang: Science and Chinas New Culture (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70);以及Prasenjit Duara, Rescuing History from the Nation: Questioning Narratives of Modern China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1995), p.93。亦参见《采菲录》的警告:“自己的两双眼还靠不住,何况旁的事物呢?”(采初:第9—10页)
(8) 每一册《采菲录》都像是一种“引述回路”(loops of quotations),让人想到本雅明(Walter Benjamin)所说的,“语录”(collection of quotations)阐明了语言的无尽的、再生的连载性(seriality)。见Susan Stewart, On Longing: Narratives of the Miniature, the Gigantic, the Souvenir, the Collection (Durham and London: Duke University Press, 1993), p.156。
(9) 《采菲录》的专栏和选编,随着时间的推移,重点亦有所改变。起初,较多的篇幅用于传统文献的汇编,以及科学性的调查,里面刊载的文章也有较高的水准。不过,可以理解的是,优质材料终将穷尽,滥竽充数在所难免,后来收入的文字,就其调性和内容而言,愈见浮泛,而且,也有愈来愈多的第一人称叙事,里面常常充斥着性描写。访莲社的成立,可视为编辑者的努力,一方面可以扩大读者群,另一方面也想要借此提升来稿品质。根据访莲社的一份启事,该社欢迎“现仍缠裹或已解缠的妇女”(“过渡时代的女同志”)借来信询问有关“莲足内部之整形或外部之修饰”方面的问题,并且说道,有位名为陈静筠女士的专家,将会专函答复(采四:第366页)。至于是否真有妇女去信询问,我们并不清楚。
(10) 姚灵犀委婉地表示,不少年轻读者确然因为他的专栏而心生缠足的念头(采四:第343页)。其中包括一名久病不愈的男学生,希望缠足以产生护身符的作用(“厌胜”),向姚灵犀请求软骨药方,姚未答应,但约见对方,姚并请一位医生朋友同往,不过该生并未赴约(采初:第220页)。另一个例子是一名15岁大的女孩,她写信给姚灵犀,请教能够使双足在最短时间内缠小的速成方法,以宽慰她那位在异乡工作、即将返回的守旧父亲。姚灵犀原本怀疑这封信是恶作剧,后来又接到来函,为信中内容所说服,相信确为女孩手笔,于是将女孩的问题转介给他的朋友,以求集思广益之效,他后来也把相关信件和友人函复都刊载出来了(采初:第356—361页)。这是有关女性声音的一个极端例子,在此,她的文本被认定是真实的,但她的请求在本质上,在拒认年代里显得如此捍格突兀,以致令人怀疑。关于《采菲录》里一系列的女性声音,以及其中的真实性问题,在本章后面还会有所讨论。
(11) 在晚清小说的世界里,“游戏”与“消闲”的风格模式,不但位居主流地位,更是发行于苏州的《礼拜六》周刊的编辑宗旨。《礼拜六》这个名称乃是仿照美国《星期六晚邮报》(The Saturday Evening Post),它常被视为“鸳鸯蝴蝶派”小说的大本营,这类小说是一种流行的都会娱乐形式。另一位小说作家、自称“游戏主人”的李宝嘉(1867—1906),于1897年创办《游戏报》。同年,还有一位重量级的小说家吴沃尧(1866—1910)也创办了《消闲报》。见樽本照雄,《清末小说闲谈》(京都:法律文化社,1983),第5—8、252页。
(12) 正如Susan Stewart提醒我们的,“微型”(miniature)与对童年的怀旧乡愁有关。体积小的东西也让人觉得易于驯化和操弄(On Longing, p.69)。
(13) 晚清小说是一种巨型文类,里面也包含了戏剧和诗歌,它与传统小说文类的差别,主要在于其文稿付梓面市后,在书报摊上销售的速度(康来新,《晚清小说理论研究》〔台北:大安出版社,1986〕,第239—256页)。王德威认为,晚清时期乃是中国“文学现代”的开端(Fin⁃de⁃Siecle Splendor: Repressed Modernities of Late Qing Fiction, 1849—1911 〔Stanford, Calif.: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14) 陶安化(即陶报癖),《小足捐》,《月月小说》第一年第六号(1907年2月),第177—186页;引文摘自第177页。《月月小说》杂志创刊于1906年9月,1908年12月停刊。陶报癖的这篇短篇小说刊载于1907年2月,当时的杂志主编为吴沃尧(见樽本照雄,《清末小说闲谈》,第13页)。陶报癖本籍湖南安化,便以“安化”为笔名。
(15) 根据这个税捐构想,“六寸”成为判定是否缠过脚的标准。“小足捐”的构想来自一篇名为《天足会陈词》的文章,刊载于《万国公报》1900年(光绪二十六年)正月号;该文亦收入李又宁与张玉法合编的《近代中国女权运动史料》(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5),第854—856页。
(16) 正如小说情节模拟了现实生活一般,现实生活有时也与小说故事若合符节。根据姚灵犀的记载(采四,第155、171页),显然有一名徐姓湖北候补官员(听鼓鄂省)曾经拟了一篇“条陈”,建议开征小足捐,论寸计捐,一如陶报癖小说里所描述的。但未知陶、徐二人的说法孰先孰后。〔译按,姚灵犀在记载里所说的“徐姓候补官员”即被誉为中国近代兵工业先驱的徐建寅(字仲虎,1845—1901),他曾与傅兰雅合译《电学》《兵学》等西书,历任山东机器局总办、福建船政提调等清末工业机关的职务,也曾以参赞身份出使德国,后为张之洞招揽,赴湖北担任汉阳钢药厂总办、炼钢厂总办候补道,1901年3月间实验无烟火药时,发生意外,当场殉职。1899年冬,天足会在上海工部局练兵堂召开大会,包括徐建寅在内的中外官绅名流150人获邀参加,席间徐建寅曾有开征小足捐的议论,其讲辞经《万国公报》编辑蔡尔康删节后刊登,即前注所说的《天足会陈词》一文,而陶报癖写《小足捐》,便是讽刺徐建寅的这篇陈词。至于姚灵犀说徐建寅曾撰写奏章性质的开捐禁缠足“条陈”,而非会议发言性质的“陈词”,或属误会。〕
(17) 以此而论,《小足捐》可归于晚清的谴责小说一类,对于气数将尽的晚清官场丑态,极尽揭露嘲讽之能事。这个文学类型在20世纪头十年特别突出,代表性的作品包括了几部知名度更高、篇幅更长的小说,如李宝嘉的《官场现形记》(1903—?连载)、刘鹗的《老残游记》(1903—1904连载;1906—1907续载),以及吴沃尧(趼人)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1903连载;1906—1910续载)。
(18) 我在一篇稍早的论文里(“Bondage in Time: Footbinding and Fashion Theory,” Fashion Theory: The Journal of Dress, Body & Culture 1, no.1〔March 1997〕:3—28)曾指出,像这种形式与内容——或者说,再现与内在真实——之间的分离,肇因于一种现代的观看形上学。Timothy Mitchell认为,这种分离正是“殖民权力”发挥作用的主要模式(Colonising Egypt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91〕)。
(19) 这种文本对称性亦可见于一份早期的反缠足文宣:上海长老教会于1894年刊印的《劝放脚图说》。根据姚灵犀的描述,这份文宣包含了十八“叶”,每叶由两页组成,一页绘图,一页解说。前九则图文的主题与赏玩有关,如“古时美女”;后九则的主题则与反缠足有关,如“缠脚痛苦”等(采初:第239—240页)。《采菲精华录》收入了其中一组图文,即“窅娘缠足”。第三个例子,见贾伸的《中华妇女缠足考》(北京:香山慈幼院,1925)。第四个例子为邱炜萲的《缠足考》(文后即为《天然足考》),收入他的笔记作品《菽园赘谈》(1897;《香艳丛书》第八集第三卷收入其节录本,题曰《菽园赘谈节录》)。
(20) 像这种在反缠足文献里逐字引述赏玩著作的现象,也见于若干宣扬反缠足的作品,它们公开宣称的标题为《缠足研究》,而非《天足研究》。一个著名的例子是贾伸的《中华妇女缠足考》,另一例则为周颂尧的《缠足》,二者为最早以书籍形式出版的反缠足论文。不管是标题还是部分内容,都不是作者的立论旨意。还有许多诗作采取了《咏美人足》或《咏女子缠足》之类的题名,但诗句里充满了诸如“赤双趺”或“男女平权”的国族主义口号。(采初:第96—98页)
(21) 关于回收历史作为一种现代的和创新的怀旧形式,见董玥的Republican Beijing: The City and Its Histories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3)。
(22) Susan Stewart注意到,对古董和奇珍异品的着迷,意味着一种对于童年和童玩的回归心理(throwback),而这种着迷也与收藏事物的动机相似,均出自一种想要主宰生死的欲望(On Longing, pp.75—76)。不过,整组收藏与单一古董之间, 存在着一个重大的差异:在整组收藏里,所有收藏品各自的由来脉络,都已瓦解,代之以收藏者的时间序列;亦即,依Stewart的说法,分类取代了起源(p.151)。相反的,单一古董“本身即呈现了一种起源之谜”(p.76)。它体现了对于源头的乡愁,以及对于真实性(authenticity)的沉迷。
(23) Judith Zeitlin, “The Petrified Heart: Obsession in Chinese Literature, Art, and Medicine,” Late Imperial China 12, no. (June 1991):1—26.
(24) 这两部丛书分别为《香艳丛书》和《说郛》。以《说郛》为名的丛书选编,版本众多,不同朝代都有。收入方绚作品的版本,其编者为晚清的吴兴文人王文濡,据他所言,该选编只收入江浙一带可靠的珍本或钞本。王文濡的《例言》日期注明为1915年。方绚的著作总其名曰《方氏五种》(《说郛》〔台北:新兴书局,1963〕,第1241—1255页),包括最常被提及的《香莲品藻》,以及知名度较低的《金园杂纂》《贯月查》《采莲船》和《响屧谱》。最后的《响屧谱》是一种棋戏图谱,这种博戏使用鞋子形状的棋子;题为宋代的杨无咎著,清代的方绚注。“响屧”的字面意义为“发出声响的鞋子”,引申为当一个美女穿过走廊时,脚上高底鞋发出的响声。前四种作品也收入一部年代较晚的丛书:高剑华编,《红袖添香室丛书》(上海:上海群学社,1936)第二集,第108—153页。高剑华为许啸天之妻,许啸天则写过有关方绚著作的品评文字(采续:第292—296页)。
(25) 方绚,《金园杂纂》,《香艳丛书》第八集第一卷(上海:国学扶轮社,1914),第2027页。“金园”为方绚的别号。
(26) 方绚,《香莲品藻》,《香艳丛书》,第2069—2070页。
(27) 方绚,《香莲品藻》,《香艳丛书》,第2067页。平山堂在1736年重建时,园中种植了一百株桂花树(赵之壁,《平山堂图志》〔京都:同朋舍,1981〕,卷一,第4b页)。感谢梅尔清告诉我这则资料(私下交谈,1998年7月)。在方绚的作品里,像这样提及具体地名的句子,并不多见,但这项资料并未提供有关他的时代和其人真确存在的决定性证据,充其量暗示着他是乾隆时代之后的作家。方绚在此所说的“仰窥”,应该是仿效李渔的说法(见第五章)。
(28) 《香艳丛书》指出,它所收入的方绚作品,出自安徽南陵徐氏收藏的钞本。南陵徐氏的收藏,多为女性赏玩文学方面的文本。拥有者为徐乃昌(1862—1936),他在1895—1896年间刊印了著名的《小檀栾室汇刻闺秀词》,内中选编了一百位“闺秀词人”的作品;1909年又续编了《闺秀词钞》。这两部词集盒装在一起,并以前者的标题印行(未注明出版地,或许为南陵:小檀栾室,1895—1909)。
(29) 方绚,《金园杂纂》,《香艳丛书》,第2086页。
(30) 见许啸天对《金园杂纂》所作的评论(采续:第292—296页)。《采菲录》里出现引述方绚文句的例子,见采初:第131页;采续:第230、234页及第291页之后;采新:第8页。
(31) 邹英是“葑菲闲谈”单元的编辑,根据他的说法,他的编辑原则是,对于作者所描述的现代情景(例如女性按摩或“捏弄”自己的脚),“事事以对证古本为原则,期字字有来历”(采续:第185页)。这显然是个难以达成的目标,只不过呼应了他和姚灵犀模仿旧式文人的心态。关于明代话本小说里的性论述缺乏心理描写的情形,参见康正果,《重审风月鉴》(台北:麦田出版社,1996),第252—253页并散见全书。
(32) 在《采菲录第四编》里有一篇这种类型的记述,作者为赵亦新,这篇文章颇有奇特之处,因为它以童年时期把玩一名邻妇小脚的回忆为引子,直接转到他正在埋首写作时的当下成年世界。当时他的妻子和女儿正在小憩,给予他遐思的机会。有一名住在庭院对面的缠足少妇,正在濯洗小脚时,恰巧她的阿姨来访。少妇于是呼请赵亦新帮忙开启院门。赵为之开门后,见到中年女访客亦有一双纤足。这个事件使他“衷情缭乱,执笔难以为文”,遂留意倾听两名女子就洗脚之事调谑嬉笑,“春艳意景”,惹得他想入非非。这段煽情邂逅的“当下性”,因姚灵犀明言这篇文章为“赵亦新遗作”而告消解(采四:第305—307页)。当代作家杨杨在叙述与小脚有关的禁忌话题时,也使用了宣称男孩童稚的策略。杨杨的母亲是六一村的缠足妇女之一,通过童年忆往,他引领读者直接进入村中妇女的闺房以及她们的私密世界之中(《小脚舞蹈:滇南一个乡村的缠足故事》〔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01〕,第1—5、37页)。
(33) 这个叙事者也曾详细解说抚弄金莲如何为男女两性带来快感;这番解说再度宣称是转述余爱同的经验。依他所说,“握金莲之乐,已不逊于交欢,或且比此尤甚”(采四:第48—49页)。
(34) “莲教信士”这个化名,让人联想到《情史》,这部书是晚明“情”崇拜的经典之作,它的作者冯梦龙曾誓言立一“情教”,以“教诲诸众生”。如前所述,姚灵犀对于“情”崇拜的召唤,看起来像是他心里的真实想法;相形之下,“莲教信士”的模仿,就带有矫情的味道。尽管他提到了方绚和冯梦龙,“莲教信士”却极为露骨地描写男性和女性的性欲求,而这在方绚所依随的传统文类里,是不能被表述出来的。赏玩家的小脚爱恋,被看成是一种本能,发自内在而表现于行为。姚灵犀于是如此描述现代赏玩的心理学过程:“若辈既爱小脚,当然宠此小脚之妾。爱之极,一切背谬皆可行,因之而逆母弃妻逐子之事,层见不穷。此心理上而表现于行为者也。若由性欲上而表现于行为之处亦有之,如鸡奸舐盘是也。……皆较吮嗅小脚为作呕,乃竟有人为之。”(采初:第294页)至少对于姚灵犀而言,爱小脚与性欲是两种不一样的本能。
(35) 有关明清艳情小说中的“红颜祸水”主题,见康正果,《重审风月鉴》,第57—81页。
(36) 李慈铭,《越缦堂日记》,引自大桥式羽,《胡雪岩外传》,收入《晚清小说大系》(台北:广雅出版公司,1984),《提要》,第1页。
(37) 有一位《采菲录》的读者回忆道,他曾在书摊购得“一小册”石印版《胡雪岩外传》,但他大失所望,因为该书“描述裹缠情形,并不详尽”。姚灵犀提到他看过一部96页石印本的《雪岩外传》,为“大桥式羽”著,“多田太郎”印,“日本爱善社”发行。这些作者、印行者、发行者都不是“真实的”日本名字(采四:第344页)。1984年版的《胡雪岩外传》,可能就是依据此一版本。
(38) 徐珂亦指出,山西太谷的富商,一到夏天,尤喜姬妾着玉底弓鞋,以其触手清凉之故(《清稗类钞》〔北京:中华书局,1986〕,第6210页)。
(39) 古董和奇珍异宝,在Jean Baudrillard的分类里,属于“非功能型物品体系”(non⁃functional systems of objects)项下;它们虽然只居于边缘化的地位,但因与童年有所联系,而成为提供“温暖”的物品(The System of Objects, trans. James Benedict〔London and New York: Verso, 1996〕,p.146)。玉鞋底充当鸦片烟板的功能,与该物材质的任何内在质地无涉;任何平面物体都适用,所以重点在于它的夸富作用。一名当过广东总督的大官,就是这类仿效者,据说他以广东籍侍婢的裸露脚跟,作为盛鼻烟的碟子(采初:第301页)。在另一个大同小异的版本里,广东某“中堂”抚粤时,据称爱以缠足女子的脚跟为鼻烟碟(采续:第153页)。《采菲录》一名作者质疑了以足心凹处盛鼻烟粉的物理难度和雅观问题,而且足凹通常令人联想到淫猥;此外,即使缠裹周正的小脚,仍应使足跟部位如鼻烟盘一般保持滑腻莹洁(采续:第152页)。
(40) 有人认为以鞋为杯始于更早的宋代,并举王深辅题咏双凫杯的诗为证,不过不论如何,这个做法总是让人联想到杨铁崖(采初:第180页;参见苏馥,《香闺鞋袜典略》〔海宁邹氏师竹友兰室清钞底本,1879〕,第37页)。杨铁崖在诗中提到,他有一次在苏州的妓院里宴饮时,曾拿一只大型莲杯喝酒,不过诗中并没有说是饮自鞋子(《杨维桢诗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4〕,第377页)。他倒是在一组仿效韩偓“香奁诗体”的诗作中,表达了他对小脚的喜爱,例如,里面有一首《秋千》诗,其末两行便写道:“刚风吹起望不极,一对金莲倒插天。”(第404页)
(41) 杨铁崖曾于1344—1349年间客居苏州,经常担任音乐教习的工作(苏馥,《香闺鞋袜典略》,第39页)。此一“免责声明”出自陶宗仪的《辍耕录》,引自苏馥,《香闺鞋袜典略》,第36页。日本学者青木正儿从一部唐代杂记著作中发现一则故事,里面谈到,有一位名叫唐辅明的人,曾拿了一只上过蜡的布质“半月履”作为酒杯,直接往里面倒酒就口(《酒觞趣谈》,收入《青木正儿全集》〔东京:春秋社,1984〕,第85—86页)。
(42) 沈德符,《万历野获编》(无出版地资料:扶荔山房刊本,1827),卷二三,第28a页;参照倪瓒,《清阁全集》,收入《元代珍本文集汇刊》(台北:“国立中央图书馆”,1970),第483页。倪瓒的洁癖故事也刻在他的墓志铭上,而且还有更多的故事流传于明末清初。据说他建造了一座架高的厕所,其下设置木格,内塞鹅毛,“凡便下,则鹅毛起覆之,童子俟其旁,辄易去,不闻有秽气也”。(倪瓒,《清
阁全集》,第481—484页。)他还令人每天清洗其园中的木石;他也每日更衣无数次。在明末东林党领袖顾宪成和高攀龙的眼中,倪瓒之酷爱身体洁净,象征着他的道德无瑕,以及对于政治清明的期待(第634、668页)。可以想见的,鼓吹天足的徐珂,会征引沈德符版本的铁崖故事,以此强调喜爱小脚者的不堪(《天足考略》,收入徐珂编,《天苏阁丛刊》〔上海:商务印书馆,1914〕,第13a页)。
(43) 纪昀,《阅微草堂笔记》;引自采初:第331页。姚灵犀还记述了一则趣闻:一群恶少聚饮方酣,一个小男孩走进来,手上拿着一只莲鞋,绣工精致。恶少群起夺之,仿效“铁崖癖”,纷纷拿作鞋杯饮酒。酒过数巡,忽见满脸皱纹的老妇人前来找孙子,骂道:“吾嫁时履,何得盗去!”恶少们原本心存促狎遐念,但见到这一幕之后,“心头作恶,呕吐满地”。(采初:第332页)
(44) 最晚在晚明时期,江西景德镇瓷窑即已开始制作这类鞋形酒杯。有一件17世纪前半叶生产的釉里蓝彩瓷鞋杯,可见于“Wine cup in the shape of a shoe,”in Wu Tung, Earth Transformed:Chinese Ceramics in the Museum of Fine Arts, Boston(Boston:MFA Publications,2001),p.142。鞋杯内底题写有“小小金莲奉一杯”的字样。感谢Alex Tunstall提醒我留意这个部分。
(45) 采初:第7、12—13页。老宣有关缠足起源的理论,也以女性中心的角度出发,不过更具争议性:妇女“天性”要“设法修饰以引动男子的喜爱”,所以妇女发明缠足的动机,就像她们发明“束腰、拔眉、露腿,烫发、露肘、高跟鞋、硬高领”种种花样一般(采初:第17页)。他还这么形容女性的能动性:“妇女如同渔翁,男子如同馋鱼,修饰如同钩饵。”(采初:第20页)因此,在这个“以异性恋为常态”的模式底下,唯有招蜂引蝶的女子,才称得上真女人。老宣真名宣永光,在北京当老师,教授英文、地理和历史,他也为《实报》《图画世界》和《北洋画报》等报刊撰写专栏。老宣的完整版综论文章,标题为《男女》,可见于他的《乱语全书》(北京:华龄出版社,1996),第1—137页。历史学者杨念群认为,老宣的历史主义坚持,颇令人耳目一新(《“渡过期”历史的另一面》,《读书》第六期〔2002〕,第128—135页)。
(46) 胡也频,《小县城中的两个妇人》,《东方杂志》第二十六卷第十八期(1929年9月),第103页。这则故事强调了放足之近乎不可能的困难度,就此而言,它逆转了汤颐琐在《黄绣球》里建立起的主流看法。
(47) 《采菲录》诸编里的女性证词,大多仿效反缠足文宣的叙事手法,因此也为《采菲录》与反缠足运动之间的增补关系,提供了另一例证。事实上,姚灵犀将它们编入“劝戒”单元,视之为反缠足文献的一环(采初:第231—262页;采续:第39—68页;采三:第13—23页;采四无“劝戒”单元,但参见第126—143页;采新则没有收录这类劝诫文章)。
(48) 在1934年的《采菲录》初编“劝戒”单元里,女性声音/作者的记述以三种形式呈现:阿秀女士的《拗莲痛史》以第一人称写作,文章作者亦为她的名字;《金素馨女士自述缠足经过》为一口述记录,记述者姓名不详(采初:第258—261页);《林燕梅女士自述缠足经过》亦为口述记录,其记述者则载明为当事人的弟弟林章骝(采初:第261—262页)。在所有例子里,男性的介入是无可否认的。我无意评断何者呈现了更“真实”的女性声音。我想问的是,这些文本的叙述者既然都被表明为“女”,那么,此一 “女”的性别身份对当时的读者而言,代表了什么样的意义?
(49) 第三篇叙事为林燕梅女士的自述,由她的弟弟记录,文中详述了一个完全顺服的女性身体,因而也挑战了此一刻板印象。她自4岁起开始缠足,但在9岁时,因为父亲的要求而放足,她于是“将四趾拉平,以手摩擦”,神奇的是,不及半年,她的双足即已“放妥”,“如天足然,不过甚为削瘦”。林女士将此归功于母亲的放足汤剂,但是这份具有“神效”的秘方,在她母亲去世之后,即告失传。对于如此“可逆”的缠脚经验,她下结论道:“此事于本身无关。”(采初:第262页)
(50) “觉非生”自己也是位收藏家。他曾在北平的旧货铺内购得一双“与袜颇似”的软底缠足女鞋,但是做工异常粗糙。他“不解其故”,于是寄了一只给姚灵犀,请对方帮忙鉴定其真伪及功用。姚灵犀初亦不解,后来向一位“故老”请教,才确认这类粗制滥造的软鞋绝非闺阁出品,而是娼妓用来赠予狎客,作为春风一度的纪念品(采续:第368—370页)。
(51) Thomas Richards, “Archive and Utopia,” Representations 37 (Winter 1992),pp. 104—135;引文摘自p.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