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尚、地位与女性焦虑

时尚、地位与女性焦虑

身处贫富不均的世界,女性不但感到强烈焦虑,而且有着高度的身份意识,她们的心情也反映在俚曲里。 (79) 李渔的女性鉴赏指南,特别强调鉴赏者眼力的重要性,汪景祺在他的游历记述里,也展现了这一点,由此,我们已可察觉到,视觉性在这个时代环境之中,愈来愈受到重视。尤其,衣着作为一种媒介物,它所传递的讯息,不只是在于私密的愉悦感受,而且还有关于身份等级与性别认同的社会协商。在一个视觉导向的社会里,女性身体的外表,尤其是经过装扮的缠足,其重要性宛如一层“社会肌肤”,扮演着自我与他者的界线,以及社会阶级之间的分野。历史学者岸本美绪将这种弥漫于明清社会,对于社会失衡产生的切身体会,称为“身份感觉”,借以强调社会交往里,日益倚重的感官的——特别是视觉的——认知。日常生活变得充满焦虑,因为社会差异既彰显于衣着、乘具、称谓等生活面向,这些面向又转过来构成了社会差异。 (80)

身份焦虑影响男人和女人的方式,并不相同。当然,漂泊的书生、小地主,以及窘迫的商人,都有各自的烦恼和忌羡。不过,社会失衡对女人形成一种更为切肤的影响,因为它铭印在她们的身体上,人人都看得见。为了表现出自己是佳偶良配、贤淑端庄,或出身名门,女人让自己经常处在被人审视的情况之下:也因此,李渔和蒲松龄在他们的著作里,总是使用“相”这个动词。在一个视觉讯息充斥的时代里,“扎裹”自身,乃成了女人责无旁贷的事务:不仅要穿戴整齐、举止得体,而且妆扮还要合乎身份,不得有错。女性打扮和自我呈现的机会,于是伴随着一个阴暗面,亦即,无法避免被人审视衣着仪容,甚或受人指点讪笑。

一方面是爬升社会阶梯的机会,另一方面是暴露在他人视线之下的恐惧,二者共同将自我亮相的焦虑推向极致。蒲松龄的观众一定很熟悉“冒牌货症候群”,因为他在俚曲里,总是拿丑脚来开玩笑,想来,这是最能够逗得哄堂大笑的法宝之一。真正的大脚,也就是未曾缠过的脚,其“笑果”远不如没缠好的脚,光是用来嘲弄这种半吊子小脚的名称,就有一大串:“半揽子脚”“半栏脚”“小歪辣骨”。姑且不论这些俗语诨名的字面意义,其实,让人更觉难堪的,是提到它们时,那种尖酸刻薄、嗤之以鼻的腔调。还有一项露骨的取笑,就是像已经谈过的,当“金墩”和“玉座”这两名丫鬟试图冒名顶替她们家小姐时,蒲松龄把描写的重心摆在她们如驴似马般的快步。与之相关的埋怨,是这般走路时发出的可怕声响:“啄打啄打”。更惨的是,半吊子丑脚还会被嫌浪费。因此,有个赌鬼丈夫跟他的泼辣妻子翻脸对骂时,就用这等言语奚落她:“留着你,又少袄又少裤,做鞋还得三尺布。” (81)

对时髦迷人的向往,以及对显露寒碜的担忧,这两种心情都说明了准备到庙里进香的妇女,事前打理自身行头的认真态度,因为“进香”对于良家妇女来说,是少数能在公开场合展露自己的机会和借口之一。在一出俚曲里,大户人家的一名厨子,表达了他对于妻子外表的骄傲:“每日领着主人家工食月粮,也尽够费的。给俺老婆做的通红的袄,娇绿的棉裤,扎挂的合那花鹁鸽一样,人人看着齐整。昨日待去烧香没有鞋,我卖了一斤香油,他截了半尺三绫。又给了他一斤姜,半斤胡椒,换了一幅扣丝带子。你说这都不是在主人家挣的?”所谓的扣丝带子,可能是指两端缀以缨穗的宽幅带子,长一点的话,可以作为系裙腰带;不过在这里,既然是接在足服之后说起的,它可能是指腿带,亦即,短一点的带子,北方妇女用之系于小腿和脚踝部位,以衬托她们的弓鞋。 (82)

为了进香而极尽妆扮之能事的“烧香娘子”,是如此地切合视觉当道的时代氛围,也因此,各地的民谣歌曲里反复出现此一主题。的确,缘于流动社会里性别与身份界限而产生的焦虑,就像我们从蒲松龄的北方歌谣里发现的,同样也表现在17世纪江南的吴腔歌谣之中。在南方,比起从未缠脚的妇女,脚没缠好的妇女,就跟北方的情况一样,要面对更令人难以忍受的挖苦嘲弄,因为日常所见所闻的怪足坏足实在太多了。《乡下妈妈要去敬菩萨》这首歌谣就是一个典型。歌词依循着标准的叙事模式,从她头上的打扮开始描述,逐步下移到身躯,最后止于她的足服和步伐:

东家借裹脚,西家借套袜;

大红鞋子绿叶拔,走一走,搭一搭。

歌词里的这位娘子,后来走在石板路上的时候,滑了一跤,惹得路人哈哈笑。 (83) 一副全新的裹脚布,乃是盛装的标准配件,也呼应了前述所强调的“扎裹”要求。

关于这个主题,还有一个时代稍早的例子,那是一首名为《烧香娘娘》的华丽歌谣,出自苏州作家冯梦龙(1574—1646)于17世纪辑集的吴歌选集《山歌》。 (84) 这阕长篇叙事歌谣有一点不寻常,因为里面所叙述的进香路径,与一般所描写的相反——在这里,有个商人的妻子,要从城里到乡下地方进香。当我们将她看成是一名时尚消费者时,与其说她在歌词里被当作嘲讽的对象,倒不如说是被安排在沿途走秀,展示她的装扮。某日春暖,这个妻子一心想要出门看风景,她的计划是到穹窿山的观音庙烧香还愿。歌词开头就将城乡之间作了对比:“乡下人一味老实;城里人十分介轻狂。”她的“轻狂”首先展露在她的凶悍放肆:她说想要添购几件首饰衣裳,可是家公表示反对,结果,她不但出言咒骂,还作势要打他。不过她公公的反对并非毫无道理,因为家里生意亏损,出现赤字,灶下无柴,锅中少米,屋舍有待修缮。盛怒之下,她心生一计,想到跟两位邻居商借佩件,自行拼凑出一套华贵的行头。若说她轻狂,她实是执意要当一个轻狂的时尚消费者。

头饰和发饰最为费劲:“无奈何,头上嵌珠子天鹅绒云髻,要借一个。芙蓉锦绫子包头,借介一方。兰花头玉簪,要借一只。丁香环子,借介一双。”幸好,她完全知道可以跟谁求助:“徐管家娘子有一个金镶玉观音押鬓;陈卖肉新妇有两只摘金桃个凤凰;张大姐有个涂金蝴蝶;李三阿妈借子点翠个螳螂。”借不着的,就从市集买来:“四个铜钱,替我买条红头绳扎子个螺蛳;饶星鹿角菜来刷刷个鬓傍。”

就像北方歌谣里所说的程序一般,这位南方烧香娘子的整个造型工夫,也是从头上装饰开始打理,一路向下,直到扎裹双脚才告结束:“讨一圆香圆肥皂,打打身上。拆拽介两根安息香,熏熏个衣裳。头上便是介个光景。身上冉亨商量。借介件绵绸衫,桃红夹袄来衬里,外头个单衫,弗拘荸桃青或是柳黄。花绸连裙,洒线披风,各要一件。白地青镶靴头鞋,对脚膝裤,各要一双。再借一付洗白脚带。”邻居走后,她立即先将内衣“洗洗浆浆”,也就是说,除了外观打扮之外,还有许多自我修饰的工作要做;尽管这些贴身衣物不会显露于外,但它们的整洁,对于她的内在自我感觉,是极为重要的。最后,她央请姑妈和外甥代她走一趟当铺,拿两件“铜勺注子”和两领“补打衣裳”典当,换得银钱,购置香烛什物,其余以应庙中施舍、午餐和雇船乘轿之用;再买松柴,出发前夜烧好浴汤,洗个热水澡。

隔日清晨,进香娘子搭船出发,再换乘轿子上山。她度过了美好的一天,直到黄昏,才急忙赶回家中。两位借她首饰衣裳的邻居,随即上门讨回东西;一刹那,已是“满身剥得精光”。歌曲将尽,进香娘子感慨万千:“方才金光参殿,像个常熟山上新装塑个尊观音佛……〔如今〕好像个盘门路里碰乌龟算命个星臭婆娘。” (85) 在一个视觉导向的社会里,女人的时尚装扮或“社会肌肤”界定了她的社会身份和角色:剥去华美外表,她不光是没有看头,连社会身份也荡然无存了。

我们在前面曾提过,北方与南方在富裕程度上的差异,化身为红石村三女子对南方书生的爱慕之情;如今,则可通过南、北歌谣里的“烧香娘子”,比较她们在视觉形象上的差异。比起北方的厨子妻子(那位穿着绿棉裤的“花鹁鸽”),南方的商人妻子属于一个更为高级的时尚体制,对于色彩的协调性和各种丝绸织品的搭配,都有更细腻的讲究。南方的精致,还表现在对于洗浴、香身和薰衣的注重,视之为装扮过程的一部分。江南不愧为丝绸文化的中心,不论就其服饰质料和式样,还是消费者的知识而言,确然都在整个帝国里,独领风骚。

不过,到头来这两位“烧香娘子”,其实身处在一个类似的社经位置:向上(而且随时会向下)流动的城市寻常百姓。她们虽然出身不属于享有特权的士大夫家庭,但是通过工作和居住环境,她们仍得以接触到必须的文化资源,努力效法上等人家的高尚品味。只是,她们取得时尚服饰和佩件的管道,透露了她们在欲求经济里的不完整参与。不论是用姜和胡椒换来的扣丝带子,还是通过商借、典当和其他通路凑齐的行头,都反映出她们的捉襟见肘。她们的欲望总是超过她们可支配的物质世界,因此始终无法完全实现。

烧香娘子的角色,既不优雅,也不是大家闺秀,但她们仍有足够的资源,知道怎样公开亮相;而她们也带领我们回到本章开头所铺陈的寺庙前的公共空间。根据报道,庙口空地乃是喧腾热闹的西北赛脚会场地,不过,那些时髦的烧香娘子出现在空地中央时,这片广场便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面貌。她们心知自己的裹脚布是干净的,又能尽情地用她华丽的外表博取其他女人和男人的注目。女性竞争并不只是男性的幻想;对于身份意识强烈的女性而言,这是日常现实;她们的身体承载着都市化和商业化社会里的强烈焦虑。不过,尽管焦虑,她们也享有形塑自我、超越旧式社会区异的新机会。从决心到庙里进香,到购买何种衣料,制作何种服装,再到穿什么鞋、戴什么首饰等,烧香娘子通过这种种决定,参与了地方情欲的制造与再制,而我们原本还以为这是专属男性作家/旅人的特权呢!

(1) 关于大同地区弓鞋样式的描述及其照片,见我的Every Step a Lotus:Shoes for Bound Feet(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2001),第114页。

(2) 采初:第274—275页。李红记述的第二个段落,并未征引于此,不过,该段文字显示,他所指的“以前”,系指阎锡山在山西厉行反缠足政策之前;在李红看来,阎锡山的作为成功地削弱了缠足的尊荣性。李红的叙述成为后来相关文章的范本。有位作者在20世纪30年代写道,大同、绥远和包头等地的妇女,于庙会之时,皆置板凳于闺门前(而非庙前空地),排列而坐,争奇斗艳,此即所谓晾脚会(采续:第309—310页)。类似李红对于晾脚看台的描写,亦可见于当代的一部文史资料汇编(路成文等编,《山西风俗民情》〔太原:山西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1987〕,第269页)。

(3) 苏馥,《香闺鞋袜典略》(海宁邹氏师竹友兰室清钞底本,1879),第90—9l页。有一则几乎一模一样的记述,但所注明的出处不相同,见采初:第273页。近人著作里有关赛脚会的整体性描述,参见姚居顺,《中国缠足风俗》(沈阳:辽宁大学出版社,1991),第25—26页;林秋敏,《阎锡山与山西天足运动》,第129页;张仲,《小脚与辫子》(台北:幼狮文化事业公司,1995),第61—62页。虽然很可能存在着有关赛脚会的照片资料,不过我还没有这方面的发现。我也没能找到有关赛脚会存在于19世纪之前的文献记载。

(4) 永尾龙造,《支那民俗志》(东京:国书刊行会,1973),第三卷,第846—847页。他对甘肃赛脚会亦有所描写(第二卷,第461页)。永尾龙造,1906年毕业于上海的东亚同文书院,1932年加入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1936年离开满铁,但仍在日本外务省和满铁的支持下,继续在“满洲”从事他的民俗研究。据说这些访问是由他自己进行的;然后再由数名中国人助手帮忙将田野资料编纂成“调查报告”。永尾便以这些报告为基础编纂该书,并辅以他自己根据文献资料所做的部分“考证”(见书末附录《支那民俗志批评一斑》,第5页)。永尾也提供了各地赛会的日期,但并未表明他的资料出处。这些日期分别为:大同,8月15日;永平,清明前后十天;宣化,每年两回:清明前后十天,以及5月15日前后三天。关于中国作家所作的类似描述,见采初:第272—274页;采续:第242—243页;采四:第163—164页。关于小说中所描写的赛脚场景,见采续:第194—195、244页。在他们的 (转下页)

(5)  (接上页)叙事里,举办赛脚会的日期各不相同。例如,关于大同赛脚会的日期,出现了下列说法:5月13日(采初:第341页)、6月6日(采续:第197、201页),以及8月15日(采初:第273页)。我们并不清楚这些日期是出现在相近的年份,还是分属不同的时代。

(6) 他们总是将误解的责任归咎于“外地人”或“外人”。参见《宣化县新志》(1922),收入《中国地方志民俗资料汇编华北卷》(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9),第135页。亦见路成文等编,《山西风俗民情》,第269页。与赛脚会有关的一些市镇——例如永平、张家口、宣化和大同——坐落于横亘华北的商贸路线沿线。这些市镇,以及其他地点,后来更因京绥铁路的完工而串连起来,让人不禁觉得,赛脚文化乃是沿着商贸路线扩散开来的。不过,同样合乎情理的看法还有,赛脚风俗的记载之所以集中在这些城镇,很可能纯粹是因为它们位于交通要道上,方便外来者的取材和报道。关于华北的商贸路线,见关文斌,The Salt Merchants of Tianjin:State⁃Making and Civil Society in Late Imperial China (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 2001),pp.21—26。

(7) 《洗脚大会》,《点石斋画报》第一二七号(1887)。关于这幅插画的描写,亦见采续:第245页。另外,杨杨访谈了一位名唤罗王氏的75岁老太太,她于1948年参加过一次洗足大会,地点在三教寺前的五冷泉;三教寺是一座小寺院,与罗王 (转下页)

(8)  (接上页)氏居住的六一村,大约有两公里的距离。举行洗脚大会之时,没有男人在场。见杨杨,《小脚舞蹈:滇南一个乡村的缠足故事》(合肥:安徽文艺出版社,2001),第114—117页。六一村的老太太们也记得过去每年农历正月十六日,在通海县城公开举办的赛足大会,只可惜,一位曾在1925年夺得赛会第一名的老太太,在杨杨找到她家不久,还来不及与之访谈的时候,便已辞世。关于她赢得赛脚会第一名的事迹,因而缺乏关键性的记录(第111—114页)。

(9) 苏馥,《香闺鞋袜典略》,第90页;《宣化县新志》(1922),第135页。“晾”这个字通常用作“晒”(to air)的同义字,一如“晾脚会”所指。“甲”这个字既可指军事装备〔译按,如盔“甲”〕,也可指“考试等第”〔译按,如科“甲”、“甲”等〕,就后者的意思而言,为我们在第三章讨论过的缠足与科举之间的相互涵摄,提供了另一个例子。有关讹“甲”为“脚”的缘由,姚灵犀征引了一份1912年出版的文献,不过指出这份记载的作者,乃是一位1765年前后仍活跃于世的文人(采续:第317—318页)。有关字义讹转的另一个解释,见采续:第316页。姚灵犀拒斥这则起源传说——虽然他早先曾帮忙传播此一说法——因为他认为,“脚”与“甲”在北方方言里的发音,差异甚大,不太可能相混(采续:第317—318页)。

(10) 采四:第165—166页。亦见采续:第245—246页。

(11) 采续:第193—205页。其中一些有关大同缠足风俗的生动描写,几乎可以确定是冯骥才的小说《三寸金莲》(Three Inch Golden Lotus)里类似情节的出处。例如,有一些妇女以缠足为业,即“缠婆”,这些专业的缠脚家也是制鞋专家,制作“梅花底”就是她们的看家本领之一:“将弓鞋之木底,镂空作梅花形,中实土粉,一步一印,不必经苍苔,即已步步留痕。”(采续:第196—197页)在女孩的初缠之日,另有一项仪式:“是日于着手缠足之前,必以羔羊一头,破其腹,使女双足插羊腹中……盖女足在羊腹中取出时,软腻如棉……缠婆手脚极快,能于三四分钟即可毕其事矣。”此后女孩卧于床榻不起身,直至七天之后,才解除裹脚布,她的脚脱去一层皮后,肌肤“白如羊脂”。(第199页)缠脚因而象征着女孩之重生。

(12) 采续:第315页。

(13) 采续:第315—326页。

(14) 关于平绥铁路的兴建,参见凌鸿勋,《中国铁路志》(台北:畅流半月刊社,1954),第183—186页。该线铁路货运大多是单轨运输,主要是向东运输皮货、谷物、矿石和煤产。间或有茶叶、纸类和其他货物向西运输,但货运量并不高。Joshua Goldstein认为,随着平绥铁路的兴建而产生的西北开发计划,乃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现代性”(utopic modernity)(“Getting from Here to There on the Pingsui Railroad”,未刊会议论文,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at San Diego,1994)。有关兴建铁路对于当地社会的冲击,高铮(James Zhenrng Gao)认为,铁路的修筑,刚开始带来了创造就业的好处,但这好处后来就因为社会阶级和不平衡发展拉大而被抵销(Meeting Technologys Advance:Social Change in China and Zimbabwe in the Railway Age〔Westport, Conn.:Greenwood Press,1997〕)。有关该铁路在经济层面上的影响,见Ralph William Huenemann, The Dragon and the Iron Horse:The Economics of Railroads in China, 18761937(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4)。

(15) 采续:第315—317页。姚灵犀并未标明其历史叙事的文献出处。他声称,有关第二阶段的赛脚情景,乃是一些“故老”告诉他的。

(16) Lawrence Weschler在其论“奇珍阁”(Wunderkammer; cabinets of curiosity)的历史著作里,将惊奇(wonder)描述为一种牵涉到“修辞跳跃”(leap in rhetoric)的状态。在实证主义确定性于1805年左右大获全胜之前,惊奇乃是一种学习形式,“一种中介的、极为特殊的状态,近乎一种心灵上的悬念,标志着未知的结束,以及知悉的开始”(Mr. Wilsons Cabinet of Wonder〔New York:Vintage Books, 1996〕,pp.42,89—90)。

(17) 关于“西北”的地理参数——秦(陕西)、晋(山西)、燕(河北)、赵(山西北部和河北南部)——亦见本章第241页注②。然而,如同本章想要演示的,“西北”(或相对应的“南方”)与其说是一种地理位置,还不如是一种文化想象域。

(18) 蒲松龄在《增补幸云曲》(收入《聊斋俚曲集》〔北京:古籍文化出版公司,1999〕)所说的故事即为一例,详见下文。另一个例子为毛奇龄的《武宗外纪》,收入《香艳丛书》(上海:国学扶轮社,1914),第六册第十一集第二卷,第3001—3024页。叙述某个皇帝风月之旅的故事,提供了男性读者一种代入的愉悦感,有关这个主题的分析,见康正果,《重审风月鉴》(台北:麦田出版社,1996),第182—199页。

(19) 李渔,《手足》,《闲情偶寄》(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第136页(粗体为我的强调)。韩南(Patrick Hanan)的翻译虽然较为典雅,但有些地方稍嫌不够精确,未能紧扣字面意义,见他的The Invention of Li Yu(Cambridge, Ma.: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88),p.68。韩南指出,李渔尽管宣称遍游四方,他实际上只是偶然出游;直到1666年才第一次出远门,那时他已然是位畅销作家。当年,他到了北京、陕西和甘肃。此后于1668年,他到过广州;1670年到过福州;1672年到过汉阳;1673年再到北京(第6—7页)。李渔在他的小说《肉蒲团》(The Carnal Prayer Mat, trans.Patrick Hanan〔Honolulu: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0〕)里,同样也塑造了赛昆仑这么一个万事通的角色。赛昆仑是一名飞贼,专在夜里飞檐走壁,穿墙入户,关于大户人家的房中之事,见闻极多。若非他的广博见闻,他的朋友未央生还不知自己本然的阴茎只不过是“微阳”,难以匹配他异于常人的性渴望。

(20) 关于这八“部”的(英文)标题,我的翻译大致上依循韩南的译法(Invention, pp.28,106)。韩南对于《闲情偶寄》的“小品文”文体的结构分析,以及此一文体在李渔整体著作中与中国文学史上的意义,见他的Invention of Li Yu,第八章。韩南也指出,李渔“利用此书……寻找主顾”(p.196)。这部书在1671年底付梓,他随即向过去最重要的客户发送,此外,他也会通过写信和造访京城等方式,寻找更多赚取佣金的机会(pp.1—6)。与此同时,李渔将“文人”的意思解释为“能够阅读的人”,意图将他的读者群扩展到广大的识字阶层(p.199)。

(21) 从《声容部》各章节的标题和副标题,我们可以看出李渔鉴赏“女性美”的重点(《闲情偶寄》之《声容部》):

选姿第一

肌肤 眉眼 手足 态度

修容第二

盥栉 熏陶 点染

治服第三

首饰 衣衫 鞋袜

附录:《妇人鞋袜辨》(余怀)

习技第四

文艺 丝竹 歌舞

李渔有关步态的指导原则,以及有关裹脚的意见,尤见于《眉眼》《手足》和《鞋袜》等节。

(22) 李渔,《闲情偶寄》,第138页,亦见第134页。李渔有关如何“相妾”的指导,主要见于第132—142页。

(23) 李渔,《闲情偶寄》,第136页。李渔于1666年纳乔姬为妾,这是别人送他的礼物;隔年,他又纳王姬为妾(Hanan, Invention,p.8)。有关她们对《闲情偶寄》的影响,亦见韩南的讨论(Invention,pp.29,67)。

(24) 关于后者,一个有趣的例子是褚稼轩《坚瓠集》里的一些文章。我曾在稍早的论文里,讨论过其中一篇文章,见我的:“Footbinding as Female Inscription,”in Rethinking Confucianism:Past and Present in China, Japan, Korea, and Vietnam,ed. Benjamin Elman, John Duncan and Herman Ooms (Los Angeles:Asia Pacific Monograph Series i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CLA,2002)。

(25) Hanan, Invention,p.1;关于李渔在“小品文”发展史中的角色和贡献,见pp.45—48。

(26) 这种视“缠足为自然”的态度,同样可从清初的禁缠足谕令看出,关于这一点,在我稍早的论文中也已有所阐述(“The Body as Attire:The Shifting Meanings of Footbinding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Journal of Womens History 8,no.4〔Winter 1997〕:8—27)。在此,我对李渔喜爱缠足的看法,不同于许多现代评论家的意见。例如,张春树(Chun⁃shu Chang)和骆雪伦(Shelly Hsueh⁃lun Chang)指出,李渔看待女性的态度,本身存在着矛盾,因为他一方面抱持“传统的性别歧视观点”,亦即,视她们为性玩物;但在另一方面,他又具有一种较为善待女子的观点,这也反映在他对“抱小姐”的谴责。“李渔任由自己对小脚美的迷恋影响其学术推论。这是李渔在性格与智识上的严重矛盾。”(见他们的Crisis and Transformation in Seventeenth⁃Century China:Society, Culture, and Modernity in Li Yüs World〔Ann Arbor:The University of Michigan Press,1992〕,p.70。)这只在现代人眼里,才成为矛盾,因为我们打从一开始就设下了“缠足令人憎恶”的前提。然而,这种现代的解放主义观点,在李渔的时代里并不常见。

(27) 李渔,《闲情偶寄》,第136页。

(28) 李渔,《闲情偶寄》,第134页。

(29) 后者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乃是张岱的《扬州瘦马》。有关这篇文章的翻译和讨论,请参见我的《闺塾师》〔Stanford, 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第261—263页。扬州名妓是李渔的诗歌、小说和戏曲创作主题之一。参见黄强的分析(《李渔研究》〔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6〕,第282—286页)。王鸿泰根据若干以前未受重视的小说情节,提出了一个具有创造性的论点,他指出,“养瘦马”代表着晚明士人感官经验的一种商品化形式(《流动与互动——由明清间城市生活的特性探测公众场域的开展》,“国立”台湾大学博士论文,1998,第427—431页)。

(30) 李渔,《鞋袜》,《闲情偶寄》,第160—162页。在这篇短文之后,李渔附上了他的朋友余怀的文章《妇人鞋袜辨》,其内容主要是关于缠足的源流。余怀在文章的最后一段,语气一变,忽然推荐道:“袜色与鞋色相反……深其袜而浅其鞋,则脚之小者更露,盖鞋之为色,不当与地色相同。”(第163页)此时,脚之小者,或是视觉效果下的脚小者,在余怀的论述里,又被当成优先考虑,而与李渔的劝说有所违逆。《妇人鞋袜辨》亦收入于1695年刊印的《檀几丛书》,但在此一版本里,余怀的这段文字并不存在,其他部分则与《闲情偶寄》所附者相同。我怀疑这一段根本是李渔的手笔。见王晫与张潮编,《檀几丛书》,卷三一,第1a—4b页。关于李渔的服饰观,见黄强,《李渔研究》,尤其是《李渔与服饰文化》这一章,第147—162页。

(31) 冯尔康认为,汪景祺前往西安是为了投奔胡期恒;胡为年羹尧的亲信,时任陕西布政使(《雍正传》〔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第118页)。“幕友”为高阶官员以自己的小金库聘用的各色人员之一,除幕友外还有胥吏、门生、家奴。胥吏是官员与家奴之间的中介角色。幕友的工作之一,即为监督胥吏。宫崎市定认为,在雍正时代,幕友的重要性愈来愈高;在他在位期间,密奏系统成为正式体制,为了适应此一新创的文书流程,需要强化幕僚群,专责协助处理文字和实务方面的事务(参见宫崎市定,《清代の胥吏と幕友——特に雍正朝を中心として》,收入东洋史研究会编,《雍正時代の研究》〔京都:同朋舍,1986〕,第215—242页)。

(32) 老一辈的学者大多接受著名清史专家孟森(1868—1937)的看法,认为雍正之所以要除掉年羹尧,乃是因为年羹尧知道太多雍正对付他弟弟胤禔——康熙最宠爱的儿子——的秘密。见孟森,《清初三大疑案考实》,收入《心史丛刊外一种》(长沙:岳麓书社,1986),第279—330页;尤其见第295、312页有关年羹尧的讨论。房兆楹在恒慕义(Arthur W. Hummel)主编的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Washington, D.C.:U.S.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1943)里,即依循着此一论点撰写“年羹尧”(Nien Keng⁃yao)条目(第587—590页);亦见由他执笔的“汪景祺”(Wang Ching⁃chi)条目(第812—813页)。近年来的学者则倾向于跳脱单因解释。例如,冯尔康就认为,年羹尧的妄自尊大、贪污受贿以及结党营私等负面作为,都是导致雍正态度转变的原因(《雍正传》,第104—120页)。此外,对于雍正何以对汪景祺和年羹尧勃然大怒,史景迁(Jonathan Spence)有简短而生动的描写(Treason by the Book〔New York:Viking,2001〕,pp.30—33,40,51—52)。

(33) 汪景祺,《读书堂西征随笔》(香港:龙门书店,1967),此为北平故宫博物院掌故部于1928年出版的铅印本影本。书稿序言之后附有雍正手书批示的影本(第1a页)。有关查抄年羹尧杭州宅邸文书的细节,见于福敏及鄂弥达这两位调查官员的奏折;在李卫的序言里,引述了这份奏折(第1a—b页)。1924年11月5日,末代皇帝宣统被逐出紫禁城;11月20日,“清室善后委员会”成立,由李石曾担任委员长,开始清点故宫物品。在其原始调查报告(《故宫物品点查报告》六卷〔北平:清室善后委员会,1925—1926〕)里,并未出现汪景祺的名字或以“西征随笔”为标题的书册。不过,在“懋勤殿、上书房”的点查清单里(第一卷,第四册,第114页),编号一〇四七号的物品名称,题为“狂愚覆辙”,数量则为“二本”。这会不会就是汪景祺的书呢?这个物品置于一只上锁的箱子里,发现的地点为乾清宫西庑的懋勤殿。此处为雍正批阅奏折、召见官员,以及收存部分文件的地方。“清室善后委员会”的成员之一庄严,在他的回忆录《山堂清话》(台北:“国立”故宫博物馆,1980)里,对于故宫物品的点查过程,有着精彩的记述。关于故宫博物馆的成立,见Hermann Köster,“The Palace Museum of Peiping,”Monumenta Serica, vol.2(1936—1937):167—190。感谢Susan Naquin告诉我这份资料。亦见James Cahill, “Two Palace Museums:An Informal Account of Their Formation and History(Ching Yüan Chai so⁃shih IV),”Kaikodo Journal(Spring 2001):30—39。

(34) 汪思忠的故事见于《榆林同知汪元仕》,《读书堂西征随笔》,第40a—41a页;张鹏翮的故事则见于《遂宁人品》,第41a—43b页。姚灵犀很喜欢这则故事,在他的《思无邪小记》(名古屋:采华书林,1974)中,亦有引述(第191—192页)。关于张鹏翮顺遂的仕途,见Eminent Chinese of the Ching Period,第49—51页。他被称作一名“贤儒”,曾在1691年迫害基督徒,当时他的职务为浙江巡抚(第271页)。史景迁在Treason by the Book里,亦引汪景祺的说法,叙述了张鹏翮的这桩八卦传闻(第32—33页)。

(35) 这是无法加以证明的设想之一。我说这是“可能”的情况,部分缘于汪景祺在写给年羹尧的信件和附上的六首诗作(《读书堂西征随笔》,第20a—22b页),观其语气,就算还不到逢迎拍马的地步,至少也表露出他的殷切讨好之情。这说明了当汪景祺写下这些文字时,就是打算呈送给年羹尧过目的。

(36) 这十处州县包括:平定州、寿阳县、榆次县、平遥县、介休县、霍州、洪洞县、曲沃县、安邑县,以及蒲州(《读书堂西征随笔》,第19b—20a页)。

(37) 汪景祺,《步光小传》,《读书堂西征随笔》,第5b—8b页。

(38) 汪景祺,《步光小传》,《读书堂西征随笔》,第6a页。姑射山位于山西临汾县西南,汪景祺遇见步光的候马驿便在附近。“姑射山”之名亦见于《山海经》,不过该书提到的是否与《庄子》里所说的为同一座山,清代学者曾就此有过一番论辩,见《辞源》(香港:商务印书馆,1987),第403页。

(39) 汪景祺,《步光小传》,《读书堂西征随笔》,第6b页。这三阕歌曲名称分别为《风光好》《望某郎信不至》,以及《某郎薄幸》。

(40) 汪景祺,《步光小传》,《读书堂西征随笔》,第7a页。

(41) 汪景祺的父亲汪彬,于1679年中博学鸿词特科考之后,先后任职国子监及户部。景祺之长兄见祺(1670年生)于1709年中进士,曾任礼部主事(Eminent Chinese,pp.812—813)。

(42) 汪景祺,《读书堂西征随笔》,第7b—8a页。讽刺的是,汪景祺对于南方文人的厌恶,同样也出自雍正之口;雍正对江南读书人,尤其是浙江人,感到深恶痛绝。自从在1726年处决了汪景祺之后,雍正设置了一个新的部门,名为“观风整俗使”,史景迁则称之为“浙江观风整俗使”(Treason by the Book,p.26)。后来在1729年,雍正又在其他三个不易治理的南方省份(福建、湖南和广东),设置了类似的部门。见横山裕男,《觀風整俗使考》,收入东洋史研究会编,《雍正時代の研究》,第782—800页。

(43) 汪景祺,《遇红石村三女记》,《读书堂西征随笔》,第8b—14b页。

(44) “图像化宇宙观”(pictorial cosmology)一词及其定义,均借自Jonathan Hay,“Beyond Style in the Connoisseurship and Interpretation of Chinese Painting”,未刊稿,2002,pp.18—20。亦见他的Shitao:Painting and Modernity in Early Qing China(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pp.277—281。Hay使用“图像化宇宙观”来表示绘画文本所呈现的秩序感,其中反映了社会宇宙观或社会层级的结构调性。在这里,我运用这个概念来表示文字文本中所传递出来的空间秩序感。

(45) 汪景祺,《忆途中所见》,《读书堂西征随笔》,第19b—20a页。

(46) 汪景祺,《忆途中所见》,《读书堂西征随笔》,第20a页。

(47) 汪景祺,《忆途中所见》,《读书堂西征随笔》,第15a—17a页。除了三女子之外,汪景祺还列出不少其他的红石村胭脂贼,指出她们的名号、作风和武艺。他问常生道:“诸女贼有淫行者乎?”对方答道:“无之闻,其约曰,有事二夫者,众共摈之,但在阶下听驱使,不许入座。”

(48) 汪景祺,《妇人袜》,《读书堂西征随笔》,第52a页。

(49) 汪景祺,《妇人袜》,《读书堂西征随笔》,第16b页。

(50) 汪景祺,《妇人缠足》,《读书堂西征随笔》,第51a—52a页。汪景祺依循中文里惯常的用法,以先秦时代的四个诸侯国名来指称西北区域:秦(陕西)、晋(山西)、燕(河北)、赵(山西北部与河北南部)。这一则与下一则记事(《妇人袜》),日期均标明为五月二十六日。

(51) 红绸描金是北方喜鞋的典型式样。关于这类喜鞋的照片,见Every Step a Lotus,第53页。

(52) 20世纪之前,这些“俚曲”仅以手抄本的形式流传。我所依据的中文文本,主要是由蒲松龄的十二世孙蒲先明于最近所整理编纂的版本;数十年来,他从淄川一带收集抄录了许多聊斋俚曲稿本,以此为底本,出版了蒲松龄的《聊斋俚曲集》(北京:古籍文化出版公司,1999)。我也参照了一个早期的选本,其中收录了十一出俚曲(书中只称有十出,因为将《磨难曲》附列于《富贵神仙》之下),见刘阶平编,《清初鼓词俚曲选》(台北:正中书局,1968)。蒲松龄俚曲创作的年龄,大多集中在六七十岁时(约1699—1711)。关于各曲的可能写作年代,见邹宗良,《前言》,《聊斋俚曲集》,第5—9页。故事情节取材自《聊斋志异》的俚曲,共有七出,曲目名称可见邹宗良,《前言》,第10页。关于这十五出俚曲的曲牌和结构的一份经典研究,见藤田祐贤,《聊斋俗曲考》,《艺文研究》十八(1964),第29—43页。关于其中一出俚曲(《禳妒咒》)的分析,见周贻白,《中国戏曲史》第三卷(上海:中华书局,1953),第491—493页。

(53)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903页。《增补幸云曲》所用的曲牌名为“耍孩儿”,每阕八句。这里只引了后七句;未引的首句为:“微臣奏主得知”。藤田祐贤认为,在《聊斋俚曲集》的十五部俚曲作品里,《增补幸云曲》最像是一部小说。“耍孩儿”是当时很流行的曲牌,借着运用此一曲牌,以及君臣聊天讨论的方式引入主题,蒲松龄突显了故事角色的人性面,以及他们平日生活的丰富性(《聊斋俗曲考》,第41—42页)。

(54)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964页。

(55)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936、959页。一如常见的剧情,佛动心据称本是扬州人,为一武官的女儿,8岁时父母双亡,被人卖到妓院(第945页)。

(56)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936页。佛动心演唱昆曲的情节,见第1019页。提到“半揸”的例子,还可见于第455、483、487、524页。

(57) “紫花布”由紫木棉花纺成,色赭而淡。虽然质地较粗,但甚受欢迎,价格为一般布料的两倍。见西岛定生(Nishijima Sadao),“The Formation of the Early Chinese Cotton Industry,”in State and Society in China:Japanese Perspectives on MingQing Social and Economic History,ed. Linda Grove and Christian Daniels(Tokyo:University of Tokyo Press,1984),p.54。

(58)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954—955页。我们在第三章中曾讨论过《胡雪岩外传》,在这部小说里,缠足妇女系依她们鞋子的布料、颜色和式样,来表示或维持彼此在宅中身份地位的细微差距。男性衣着的质料和设计,同样标志着他们的身份地位。在《增补幸云曲》里,有一段情节,生动地描述了正德与王龙借着宽衣洗澡,相互斗富的情景(见第1004—1005页)。正德虽然将龙袍遮藏起来,但光是展露出他那“全用珍珠造”的汗衫,就足以把王龙比了下去。

(59)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557页。

(60)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618、620页。

(61)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648页。

(62)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642页。书中反复提到张鸿渐的凡人妻子方氏的高超针线手艺。例如,稍后有一幕,贤惠的方氏陪儿子熬夜用功;儿子读书时,她在一旁刺绣,重添的绣线有15条之多(第659页)。

(63)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930页。

(64) 《张鸿渐》,收入蒲松龄,《聊斋志异》(济南:齐鲁书杜,1981),第1789—1803页;“丽人”一词见于第1791页。这是根据“二十四卷抄本”重制的复印本。关于此一抄本与其他两个版本——较早的“铸雪斋抄本”以及蒲松龄自己的原稿——的比较,见刘阶平,《蒲留仙松龄先生年谱》(台北:台湾“中华书局”,1985),附录,第193—211页。有关《聊斋志异》在清代的刊印和流通历史,见蔡九迪,Historian of the Strange:Pu Songling and the Chinese Classical Tale(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3),pp.16—42。何满子比较了蒲松龄的聊斋故事,以及后来根据相同情节所作的七出俚曲,包括张鸿渐故事。他结论道,蒲松龄“到了晚年,他的作品中更充满了生活……因此,他采用了戏曲和长篇小说的形式,采用了人民的口语、方言来从事创作”。(《蒲松龄与聊斋志异》〔上海:上海出版公司,1955〕,第41—108页,引文摘自第71页。) 

(65) Zeitlin, Historian of the Strange,p.125;强调部分为原文所有。

(66) 不论是聊斋故事,还是聊斋俚曲,均将缠足描述为女性天生丽质的标识,也是女性装扮的一部分。不过在两个面向上,二者之间有着明显的差异。聊斋俚曲对于大脚或没缠好的小脚,充满嘲讽(见下文),但在聊斋故事里,没有这种情形。相反的,聊斋故事数度露骨地描写缠足的情欲性,而这不见于俚曲之中。在《绩女》这则煽情的故事里,一双缠足被称为“下体”(这个词一般用以指称阴部)。蒲松龄,《聊斋志异》,第1783页。缠足被认定为近于阴部的私密身体部位,露出双足将招致羞耻和困窘(第1077页)。在《胭脂》这则故事里,小脚的情欲色彩更延伸到绣鞋,故事里以“亵物”称绣鞋,并将之视为定情信物(第2004页)。

(67) 《商三官》,收入蒲松龄,《聊斋志异》,第571—576页;引文摘自第574页。《寒森曲》,收入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271—343页;引文摘自第295页。

(68)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351页。在清代,《琴瑟乐》由于被认为过于香艳色情,许多早期版本的《聊斋俚曲集》,包括前述刘阶平选编者,都未收此曲。日本庆应大学藏有此曲钞本,学者藤田祐贤并进行了深入研究。收入《聊斋俚曲集》里的《琴瑟乐》,即根据这个版本,以及一位名叫盛伟的先生所藏之点校本(第35—36页)。庆应大学藏本文末有俚曲作家高珩(1643年进士)所作的跋,他认为该曲未于礼教有亏;蔡九迪对此亦有所讨论(Historian of the Strange,p.224,n.7)。有一首名为《闺艳秦声》的艳情曲词,其内容大抵重印自《琴瑟乐》,但加上了新序和后记,作者则题为“古高阳西山樵子”。关于《闺艳秦声》,我对照了两个版本:其一,收入《中国古艳稀品丛刊》第一集第三册(出版资料不详),第1—38页,这个版本显然复制自一个打字本,页缘有《未刻珍品丛传》的标题字样,其编者正是姚灵犀;其二,收入井上红梅编,《支那风俗》卷一(上海:日本堂书店,1920—1921),第205—230页。这两个版本的文字内容相似,不过后者还有眉批。《闺艳秦声》与《琴瑟乐》则大同小异。《采菲录续编》附有天津书局的“新刊书籍”广告,内中指出《未刻珍品丛传》为姚灵犀所编。姚灵犀的一位友人,笔名“亚飞”,他发现,《闺艳秦声》“以其所说,纯是山东土语,绝非秦音;其记载又纯是山东风俗。所谓‘秦声’,实乃托词”。见《采菲精华录》,第144页。

(69)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914—915页。在另一出俚曲里,一位名叫兰芳的妓女,挨着她的客人并肩而坐,还在裙下“暗蹴金莲”挑逗他(第542页),仿佛等着他来抚弄。

(70)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348、351—352页。

(71) 在《琴瑟乐》里,新娘和新郎的装束,都可用“扎裹”(或“扎挂”)一词来形容(第350页)。别出俚曲也有类似的用法,见前引书第455、906、936、997、1028页。“扎挂”也可指装潢或修缮房舍(第214页)。洞房次日清晨的曲词继续唱道:“忽然想起喜绢来,床里床外到处找,谁知他正拿着瞧,才待去夺他笑着跑。”所谓的“喜绢”是指沾到了处女血的丝绢。在此,蒲松龄利用“缠足作为装扮”的情欲含义,以新娘衣衫不整的意象,邀请读者想象她的落红初夜。

(72) 《聊斋俚曲集》,第55、57页。《姑妇曲》底本为《聊斋志异》里的《珊瑚》。同样的场景,在故事里,只简单地描写:“每早旦靓妆往朝。”遭到婆婆斥责为“诲淫”之后,她就“毁妆以进”(蒲松龄,《聊斋志异》,第2067页)。故事里的恶婆婆是明清文学中惯常出现的“泼妇”角色;蔡九迪就从蒲松龄处理泼妇角色的脉络,来分析这则故事(Zeitlin,Historian of the Strange,pp.127—131)。

(73)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472页。在另一出俚曲《翻魇殃》里,“裂”这个字的基本意义虽然一样,但传达了一种更具暴力性质的含义。为了惩治一个放高利贷的恶棍,县官当堂下令(动刑之前)先将其华服“裂”了:“堂上喝了一声裂,嗤嗤一阵响连天”,华服被迅速撕成一条条的“八丝缎”,“合衙门偷着抢去,都缝个荷包装烟”。(第192页)

(74) 棉布不像官绸那样,并无标准的宽度。清初的叶梦珠是一位目光敏锐的时尚观察者,根据他的说法,日常所见之棉布,大致分为三类:“标布”“中机”和“小布”(《阅世编》卷七)。“小布”最为狭短,系在狭窄织布机上,由手工所织,“阔不过尺余,长不过十六尺”。中山美绪,《清代前期江南の物動向》,《东洋史研究》第三十七卷第四期(1979年3月),第88—90页。亦见西岛定生,“Formation of the Early Chinese Cotton Industry,”pp.53—54;以及周汛与高春明,《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第524—525页。19、20世纪的裹脚布,从现存的文物收藏品来看,多半为四五寸宽、数尺长。有的裹脚布乃是从较大块的布匹撕下来的,就跟这里所描述的情形一样。其他裹脚布则以一架极窄的织布机织成,成品一圈一圈地卷成一大卷裹脚布备用,其照片可见于我的Every Step a Lotus,p.55。

(75)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212—213页。“端”为计算布帛长度的单位,但它的定义随着时代脉络的变化而有不同的解说。在古文献如《小尔雅》和《左传》里,一“端”为两“丈”(一丈为十“尺”);而在其他文献里,一“端”之长有一丈六尺、五丈、六丈以及八丈等各种说法。只是,“丈”的长度定义也会随着时代而变化。通常来说,一卷棉布长六丈;一卷绢布长四丈,称之为“匹”。不过,人们经常交互使用“匹”和“端”,这两个字眼也普遍用于各种布料(周汛与高春明,《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第28页)。亦见《辞源》,第1271页,以及《聊斋俚曲集》编者所加的注释,第218页注11。虽然“尺头”可以广泛地应用于所有衣料,不过从后文来看,我们知道此处特指绸缎。亦见周汛与高春明,《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第28—29页。

(76)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212—213页。仇大姐是一名寡妇,儿子娶媳妇后,她就回到娘家照顾卧病在床的继母。虽然她的丈夫身后只留下微薄的家产,她的孀居身份却可能使她的生活更为简朴,比起仇母,也更能抗拒厚礼。

(77)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213页。在山东方言里,佃户或租户称作“客家子”,而他们的妻子则称作“客家老婆子”或“客家媳妇子”。她们在地主家里帮手,或烧火煮饭,或供使唤差遣(第183、208页)。由于物价的地区差异和逐年波动,所以我们难以确认“二百钱”的购物价值。关于这方面问题的讨论,见中山美绪,《清代前期江南の物動向》。

(78) 相对而言,互送定亲礼品则是家长对家长的正式事务。没有意外的,范家与仇家的礼物往来,就物品价值而言,是极不对称的。范家(女方)送了“靴帽二事、蓝衫一领、锦帐一幅、羊一牵、酒一坛、四十盘礼、十六碗熟东西”。仇家(男方)的回礼则为“十六盘礼”(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207、211页)。嫁妆里的服饰,均属男性的官式穿着。

(79) 有关明末清初的身份焦虑,已有相当充分的研究,在此,我无法全面地论及这些研究。大体而言,社会史学者倾向将“身份”视为一种本质化的社会分类(士、农、工、商等)。关于此一取径的参考书目,见Timothy Brook, Confusions of Pleasure:Commerce and Culture in Ming China(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1998)。艺术史学者则捕捉到环境的流动性,他们认为,在流动的环境里,地位团体的实际界定,是不断受到质疑和重塑的。例如,“士”这个类别作为一种社会团体以及一种绘画风格的流动性,参见Hay, Shitao,尤其第26—56、200—209页。亦见Craig Clunas, Superfluous Things:Material Culture and Social Status in Early Modern China(Urbana and Chicago: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1991),以及Pictures and Visuality in Early Modern China(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7)。

(80) “社会肌肤”(social skin)一词借自Terence Turner;见他的“The Social Skin”,收入Not Work Alone:A Cross⁃Cultural View of Activities Superfluous to Survival,ed. Jeremy Cherfas and Roger Lewin(Beverly Hills:Sage Publications,1980),pp.112—140。Turner还敏锐地注意到,身体装饰作为一种“符号媒介”,扮演着将个人建构成社会行动者或文化主体的关键角色,就此而言,相当于语言的角色(pp.136—137)。个人作为社会化自我的概念,使我们将注意焦点从一个人的身体作为其“真实自我”所在的内部性,转移到外部性。对于“社会肌肤”这个富含分析力的概念,我的理解得自Alfred Gell, Wrapping in Images:Tattooing in Polynesia(Oxford:Clarendon Press,1996),尤其是第23—28页。关于“身份感觉”的讨论,见岸本美绪,《明清時代の身分感覚》,收入森正夫编,《明清時代史の基本問題》(东京:汲古书院,1997),第403—428页。日文的“身分”(mibun)一词,有其法学史的学术渊源,比起英文的“地位”(status)一词,意义更为宽广,泛指先天或后天获得的社会位置或认同。

(81) 这些用语,依序见于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519、956、953、518、404页。另外还有一个相关的说法,“做鞋就得二尺绸”,见第456页。俚曲里有关亮相的性别化失衡,可以《增补幸云曲》中正德皇帝的微服出游为例。他的寒酸军汉棉袄确然令他遭人白眼,不过他的失态多属语言上和行为上的。后来,每当他被瞧不起时,总是使出一掷千金的招数,从而扭转劣势,反过来折辱他的对手。相形之下,因为脚缠得不好而备受奚落的妇女,却别无翻身的法宝。在这些俚曲里,女人的脚,若不是缠得很完美,就是很丑陋。至于嘲笑大脚的主题,则常见于18世纪的其他三部民间歌曲集:《霓裳续谱》《白雪遗音》和《缀白裘》。见李孝悌的分析:《18世纪中国社会中的情欲与身体:礼教世界以外的嘉年华会》,《“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七十二,第三部分(2001),第570—573页。

(82) 蒲松龄,《聊斋俚曲集》,第557页。在这段话之前,作者提到,这名厨子的薪资为“一年八石粮”。从主人家偷东西揩油的贪心厨子,也是常见的故事题材之一。“三绫”是什么意思,尚不确定。一个可能是指经过“三染”至深红色的斜纹锦缎布料。关于“三染”,见周汛与高春明,《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第545—546页;该书亦收入一幅布制腰带的照片,见第438页(“罗带”条)。关于腿带,见柯基生,《三寸金莲》(台北:产业情报杂志社,1995),第68—69页。在该书作者的收藏里,有一副红绸腿带,约4公分(1.6英寸)宽,87.6公分(34.5英寸)长,两端另有12.7公分(5英寸)长的缨穗。 

(83) 这首歌谣在20世纪初由顾颉刚等人在无锡采集而得。为了方便,本段引文摘自最近的重印本《吴歌吴歌小史》(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第487—488页。其他以时髦进香妇女为主题的歌谣,见《赐儿山》,华广生编,《白雪遗音》,收入《明清民歌时调集》下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731—732页。《白雪遗音》的辑集止于1804年,不过直至1828年才出现刊印本(周贻白,《中国戏曲史》,第493页;李孝悌,《十八世纪中国社会中的情欲与身体》,第549页)。

(84) 吴腔通常被认为是苏州一地的方言,不过,在实际上,使用这种方言的,包括了江苏和浙江两省长江三角洲的广大区域。冯梦龙在1596年左右开始收集吴地的“山歌”;相关介绍可见关德栋的序言,收入冯梦龙编,《山歌》,收入《明清民歌时调集》上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第247—267页。亦见大木康的丰富研究,《馮夢龍〈山歌〉の研究》(东京:劲草书房,2003)。

(85) 冯梦龙编,《山歌》,第418—424页。大木康提醒我注意这阕歌谣,特此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