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存的记忆

残存的记忆

我一大清早就来到了云南省通海县六一村,不过显然还是不够早。村子的老年人体育协会门前,偌大的院子,空空荡荡,衬托出墙上斗大对句的触目惊心:“金莲绝唱;闻鸡起舞”。这八个字表明,作为一项观光卖点的表演即将开始;这跟邻近的秀山风景区通过醒目的碑刻匾联,向观光客宣告这里就是宋代古建筑入口的用意,相差无几。20世纪90年代起,旅游杂志和电视节目开始以“缠足村”之名宣传六一村,将该村塑造成缠足习俗在中国的最后堡垒——“中国最后的小脚部落”。 (78) 到了观光旺季,每周还安排有数场舞蹈表演。

在明代初期,有一群汉族士兵,跟随有权有势的沐英家族由南京出发到云南,他们被派驻在现今的通海县六一村,在此落户定居。汉族移民打败了彝、白、傣、哈尼等原住民族之后,在杞麓湖南岸建立了六个军营般的村落。根据当地的传说,该地的缠足由来和高度的文明性,都源自这一批士兵的移民屯垦(见图十四)。 (79) 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这个汉族占绝大多数人口的村落里,约有五六百名妇女缠足。今天,六一村是一个富裕的村落,向外埠输出大白菜等农产品,销路甚至远至北京。总人口已超过九千人,其中只剩下大约80位金莲女士。

老年人体育协会的教练告诉我,村里的缠足妇女打从1985年起,就已应观光客的要求,跳舞给他们观赏(收费金额另议)。这位教练的名字是马乔芬,大约在30年前嫁到六一村,她是一位爽朗健壮的彝族妇女,本身并没有缠足。1984年,大约150名小脚老太太们,自动组织了一个老年人体育协会。当她们组成的地掷球队击败大脚的县队之后,立刻声名大噪。自此之后,她们接连在区域和全国性的锦标赛中亮相竞技。她们创造的“小脚迪斯科”舞步,也广受媒体瞩目。 (80)

大堂里的矮凳上,坐着七位妇女,她们身着红色滚边的蓝色罩衫,静静等着她们的观众。在她们的白色灯笼裤之下,是白色的棉袜,以及大红色聚酯布制成的“玛丽珍”平底绣花鞋。我注意到,她们的小脚多数属于“解放脚”,平坦而无隆起的脚背,更像是缠足历史初期的形式。只有两位有着三角形弓足——“解放”之后还保有的形状——毫不令人意外,她们也是年纪最大的:84岁的萧秀香,以及78岁的濮纪芬。在20世纪上半叶,通海县以手织棉布著称。 (81) 萧秀香和濮纪芬两位的年岁够大,曾经织土布帮补过家计。濮纪芬在朋友圈子里,还被公认是刺绣和做鞋一等一的好手。

舞者摆好姿势,每人手中拿着一把竹笛,录音机开始播放音乐。她们的演出,无须现场指导,想必这段节目对她们已是家常便饭。渐渐地,表演从文舞转到了武舞,她们接着表演的剑舞和太极舞曲目,像极了全中国的公园里都看得到的晨间健身运动。她们的舞步沉着稳健,身段柔软,令人惊叹,看不出已有那么大的岁数。演出时,脸上并未流露出特别的表情,整体给人的感觉,既像全神贯注在当下的每一个动作,又像是跳着一段远离她们自己生活与岁月的舞蹈。当音乐结束时,我只是轻轻地拍手鼓掌,以免破坏气氛。

为了打开话题,我若无其事地问道:“你们还织布吗?”“没有了。”有人答道,“家里的织布机老早拆了当柴烧。”萧秀香和濮纪芬顽皮地笑了笑。她们不约而同地抬起了左手,仿佛眼前就摆放着一架织布机,一双弓足踩着踏板该在的位置,右手前后移动,牵曳着想象中的梭子,动作极为协调流畅。她们近几年来学得的技能,不论是地掷球还是舞蹈,都未能取代或抹去她们早年的生产劳动操练。她们的身体还记得。

一种日常生活方式,成了历史:手工织布技术已成陈迹,作为一项生计,也已烟消云散,缠足文化更遭受到猛烈的挞伐。不过,身体仍然记得。一旦身体消逝,残存记忆的沉淀、身体见证的层层历史,以及曾经绣出纹彩缤纷的巧手,都将随之湮没。通过心眼,我按下快门,留住了两位老太太操作虚拟织布机的身影,在那一刹那,我意会到,我不仅狩获了此行的纪念品,也收录下了本书的尾声。

(1) 现存最早的男女袜子为西汉时期的遗物。后世的袜子,尽管在式样和材质上有所变化,但是基本的构造并未改变。关于袜子的历史图说,见周汛与高春明,《中国历代妇女妆饰》(上海:学林出版社、香港:三联书店,1997),第290—293页。相反的,20世纪初的袜子则为立体造形,而且也更合乎脚形(见图八)。

(2) 关于女墓主尸身的状态和下落,依然是个谜。出土的裹脚布已经扁平化,外观形状有如袜子,从尖端到跟部,长21.5公分(8.6英寸)。想要摊开这叠布,理所当然是不被允许的,因此,我无法检视它的里层情况。鞋子和袜子都是典型的式样,相形之下,裹脚布则令人好奇,关于其使用方式,也有一些疑问产生。例如,两端打的结,显然相当粗大,难以塞进窄鞋之中。难道这种缠脚形式,只在为尸身穿戴寿衣时才使用吗?这些罕见的衣饰出土文物,非常值得进一步研究。我在2003年6月造访该博物馆时,相关的成分检验和年代测定的化学分析,正待进行。在此,我要特别感谢中国古代纺织品研究的权威,也是浙江杭州中国丝绸博物馆副馆长赵丰博士,感谢他热情慷慨的协助。

(3) 在一篇稍早的论文里,我曾讨论了有关感受他人痛楚和同情的问题,见我的“The Subject of Pain”,收入Dynastic Decline and Cultural Innovation:From the Late Ming to the Late Qing and Beyond, ed. David Wang and Wei Shang(Cambridge, Ma.:Harvard East Asia Center,2005)。关于明代绅妇沈宜修(1590—1635)及其女儿咏写身体与双足的诗作,见我的《闺塾师》(Stanford, 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4),pp.167—171。关于其他女诗人的作品,见 Women(转下页)

(4)  (接上页)Writers of Traditional China:An Anthology of Poetry and Criticism,ed.Kang⁃I Sun Chang and Haun Saussy(Stanford, Calif.: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虽然这些女性诗作对于女性情怀和日常生活,经常有生动而且深刻的表述,但是对于女性的身体感觉和主观的缠足感受的描述,基本上却是一片空白。 

(5) 有一双类似的弓鞋自江苏无锡一座元代墓室之中出土,见周汛与高春明,《中国历代妇女妆饰》,第305页。

(6) “弓鞋”是一个意思含混的名词,它本身并不表示鞋子的设计或形状必为弓形。关于这个词,从五代到清代以来的历史文献征引,见周汛与高春明,《中国衣冠服饰大辞典》(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6),第299页。同样的,所谓的“凤头”也只是一个泛称。关于“凤头鞋”在形态上的各类变异,亦见前引,第298页。

(7) 江西省文物工作队,《江西南城明益宣王朱翊夫妇合葬墓》,《文物》八(1982),第20、22页。考古报告里并未交代这些鞋子的长度和宽度,不过这方面的资料可见于服饰史专家周汛与高春明的著作《中国历代妇女妆饰》,第298页。有关高跟足服的演进,亦见他们的《中国传统服饰形制史》(台北:南天书局,1998),第125—126页。他们特别注意厚底的高度,并指出,江西孙氏墓出土的厚底鞋,属于晚明时期高跟鞋式开始流行的阶段。我则专注在脚部的生理学构造以及缠足的缠裹方式,从这个角度来看,我较倾向于将它们归类于宋、元时期的平底足服传统。

(8) 杨慎,《汉杂事秘辛》,收入《香艳丛书》(上海:国学扶轮社,1914),第652页。关于宋理宗宫廷里的“快上马”轶事,典出《宋史》中的《五行志》,引自高世瑜,《缠足再议》,《史学月刊》二(1999),第23页;以及苏馥,《香闺鞋袜典略》,第45页。

(9) 福建省博物馆编,《福州南宋黄升墓》(北京:文物出版社,1982),第19页。亦见福建省博物馆,《福州市北郊南宋墓清理简报》,《文物》七(1977),第1—17页。泉州丝绸曾出口到波斯和东南亚。黄升的鞋子由花俏的三经绞罗纱制成;其中两双的鞋帮印有金色梅花图样。全部六双鞋子均为13.3—14公分(5.3—5.6英寸)长、4.5—5公分(1.8—2英寸)宽。素绢制成的袜子均有衬里(夹袜),袜长由趾至踵共计16.4公分(6.6英寸),袜高则为16公分(6.4英寸)。关于黄升的鞋子,亦见我的Every Step a Lotus:Shoes for Bound Feet(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1),第21—22页。在一张现代照片里,一位名为吴含(Wu Han音译)的女士展示了她的裸足,其脚尖部位,就是向上翘起的(Howard S. Levy, Chinese Footbinding:The History of a Curious Erotic Custom〔Taipei:Nantian shuju,1984〕,p.256)。

(10) 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德安县博物馆,《江西德安南宋周氏墓清理简报》,《文物》九(1990),第1—13页。鞋子长18—22公分(7.2—8.8英寸)、宽5—6公分(2—2.4英寸)。袜子均为金黄色罗纱制成;其中三双为长筒袜(由脚跟至筒端长40公分,即16英寸)、两双为中筒袜(20.5公分,即8.2英寸)、两双为短筒袜(17公分,即6.8英寸)。裹脚带长200公分(6.8英寸)、宽10公分(4英寸)。

(11) 两位女士的足服款式在两个部分呈现差异。首先,尽管她们的裹脚带在长度上相差无几,但黄升的裹脚带较像一条缎带,宽仅0.9公分(0.4英寸),而周氏的裹脚带宽度则有10公分(4英寸),略多于近代常见的形制。这可能是由于黄升年纪较轻的关系,因为近代的年轻女孩确实倾向于使用较窄的裹脚带。其次, (转下页)

(12)  (接上页)黄升的随葬品包括了两件不同花样的丝质缀饰裹腿布(福建省博物馆,《福州市北郊南宋墓清理简报》,《文物》七(1977),第9页)。周氏墓里则无这类物件。

(13) 余怀,《妇人鞋袜辨》,收入王晫与张潮编《檀几丛书》(内阁文库钞本),卷三一,第2b—3a页。

(14) 刘廷玑,《在园杂志》,收入沈云龙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卷四,第21a页。他的描述从指称三种流行足服开始:“女子所穿有弓鞋、绣鞋、凤头鞋。”由于中文语句构造的问题,我们无法确定他所说的,究竟是指这三种足服都有高跟,还是仅有弓鞋有之。刘廷玑还写道,妇女穿着高底之后,遂不用“有底之袜”,改采“无底直筒”袜(名为“褶衣”)。然而这并不正确,因为文献证据和物质证据都显示,袜底和鞋跟之间,几乎不存在关联性。

(15) 余怀,《板桥杂记》,卷三,第7a页,收入《香艳丛书》(上海:国学扶轮社,1914),第3665页。在16世纪之前,“弓”“弯”二字都用于形容小脚,不过这两个形容词单独出现时,并不必然带有“弓弯”的意思。如余怀这般使用“弓弯”一词的,还有谢在杭:“古人但不弓弯耳,未尝无缠。”(《文海披沙》〔上海:大达图书供应社,1935;序文作于1609年〕,第63页。)

(16) 在潘妃与窅娘的传说里,“金莲”为宫廷舞者使用的一项辅助道具,而且也保有佛教传统的含意。但在宋代诗词里,诗人已使用这个词来赞叹缠足妇女的纤足或其步履之美妙。见叶大兵与钱金波,《中国鞋履文化辞典》(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1),“金莲”条目,第25页。

(17) 叶梦珠,《阅世编》卷八,引自叶大兵与钱金波,《中国鞋履文化辞典》,第24—25页。 

(18) 田艺蘅,《留青日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1609年版微卷本),卷二〇,第6a—b页。最有趣的是田艺蘅有关广东流行足服的描述:当时,在这个位于帝国南缘的省份里,“妇女虽晴天白昼,亦穿木屐”。田艺蘅在一首打油诗里明白表示,广东妇女的双脚是裸露出来的,并无缠足风俗。他写道:“非乏莲花承,颇厌笋芽缩。”(《留青日札》,卷二〇,第7a—b页。)

(19) 高江村,《天录识余》,引自苏馥,《香闺鞋袜典略》下,第12b页〔第68页〕。在19世纪,每个区域都已发展出自成一格的绣鞋式样,见我的Every Step a Lotus,第四章。至于这些区域变化起于何时,我们缺乏足够的物质证据加以判断。汪景祺与高江村的评论都显示出,至少到了17世纪的时候,南方与北方的缠足,已呈现明显的差异。

(20) 《雪鸿小记》,引自苏馥,《香闺鞋袜典略》上,第11a—b页〔第23—24页〕。这段描述未见于《香艳丛书》版本的《雪鸿小记》(约1787年)及其《补遗》(二者作者均署名为珠泉居士),可能是后来才加上去的。扬州妓女的双脚如果未缠好,特别容易招致讥讽。在《风月梦》(序言注明作于1848年)这部以扬州为背景的名妓小说里,所有青楼女子皆着“木头底的鞋子”。其中一人,足长6英寸许,布鞋“底小帮大,全仗鞋带着力”。见曹梧冈与邗上蒙人,《晚清艳情小说丛书——梅兰佳话风月梦》(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3),第221—224页。

(21) 科举考试领域里的此种动态过程,可见Benjamin Elman的分析(A Cultural History of Civil Examinations in Late Imperial China 〔Berkeley: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0〕)。

(22) 薛己,《薛己医案》,收入《图书集成医部全录新校本》第八册(台北:新文丰出版公司,1979),第296页。感谢费侠莉帮忙提供有关薛己的资料。

(23) 《居家必用事类》最早编纂于元世祖(1260—1294年在位)时。我曾比较了内阁文库的明内府刊本、傅斯年图书馆藏的微卷版明司礼监刊本,以及一部1673年的日本刊印版。这些方剂的内容都一样。为了方便,我征引的是流通较广的日本版(京都:中文出版社,1984〔1673年日本刊印版影本〕)。根据图书馆的分类,《事林广记》被归类于元代的作品,不过,它最早是由南宋末年学者陈元靓(1195—1264)所编纂,只是我们对于他的生平所知有限。宋代的原始版本已经佚失。有关这部类书的版本史,见陈元靓编,《事林广记》(京都:中文出版社,1988),前言,第1—27页。这个版本影印自元至顺年间(1330—1333)的刊本,影本品质颇差。我还比对了内阁文库的两个其他版本,包括一部精美的元代刻本,以及一部使用元体字雕版的明代刊本,二者所收入的药方也与前述药方相同。这些类书的篇章排列顺序并不一致:关于药方的位置,在两部元代刻本里,都位于四个“集”里的第一个(“后集”);在明代元体刻本里,则位于最后一集(“外集”)里。

(24) 陈元靓编,《事林广记》后集(元刊本),卷一〇,第13b—14b页。内阁文库本。亦见1988年影印本,第658—659页。

(25) 《居家必用事类》庚集,第64a—b页。

(26) 《居家必用事类》庚集,第64b页;《事林广记》后集,卷一〇,第14a页。

(27) 《居家必用事类》和《事林广记》里的这四帖方剂,也收入《万宝全书》这部晚明时期流行的类书。这时,它们已从“闺阁事宜”中挪出,自成一类,即“缠札类”。例如,见《万历全补文林妙锦万宝全书》(书林〔福建建阳〕:安正堂,1612),卷三四,第21b—22b页;哈佛大学燕京图书馆藏本。关于《万宝全书》的众多版本,以及它们的分类架构和内容,见吴蕙芳,《万宝全书:明清时期的民间生活实录》(台北:“国立”政治大学历史系,2001)。《事林广记》方剂的一个摘要版本,见于张岱,《夜航船》,第673页。还有一些别的药方,见石成金(1659年生),《传家宝》(1692—1739年间刊印)之《多能集》,引自《采菲录第三编》,第153—154页;以及两帖新药方——“莲香散”和“小金莲方”——见苏馥,《香闺鞋袜典略》下,第21a—22a页〔第85—87页〕。中药方剂传统一直延续至近代,不过,收入《居家宜忌》(1850年刊印的类书)的药方,叙述极为简化(〔出版地不详,1820—1850年序〕《三续录》〔1850年序〕,第42a—b页);傅斯年图书馆藏本。《采菲录第三编》里抄录了一些传统的裹足药方,记述于新出现的放足药方之前(第153—155页)。

(28) 感谢Michael Fuhr博士邀请我参与“Museutopia”研究计划。当时,他是德国哈根欧斯奥博物馆(the Karl Ernst Osthaus Museum in Hagen, Germany)的馆长。与他、Thomas W. Rieger,以及Hope Wurmfeld共事的经验,使我了解了许多有关“克服身体性”概念里的乌托邦含义。

(29) 赵景深,《谈明成化刊本〈说唱词话〉》,《文物》十一(1972);重印收入《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北京:文物出版社,1979),宣传刊物附件。

(30) 马兰安辨识出了一个“阅读实践的阶层性”(a “hierarchy of reading practices”),在其中,妇女以及教育程度较低的读者,是受到鄙视的一群(Chinese Popular Culture and Ming Chantfables〔Leiden:Brill,1998〕;引文摘自p.49)。亦见曾永义,《说俗文学》(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84),第67—74页。

(31) 《新刊说唱包龙图断曹国舅公案传》,第4a页,收入《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

(32) 不只是公主和宫娥,其实各色人等出场时,都会介绍到他们的衣着。显著的例子包括《仁宗认母传》里的一名丐妇,描写她的破裙(“一条烂裙补纳了”)和满是头虱的“发式”(“头发鬅松悴憔了,头上虱子似鱼鳞”)(第3a—3b页);以及《断歪乌盆传》里的一对谋财害命恶徒,描写他们一身浮夸时新的装束(“雪白衣衫穿一领,新鞋新裤好郎君;销金茄袋新时样,脚下皮鞋色色新;万字头巾裹一顶,脑后环儿晃日明”)(第20a页,收入《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

(33) 《新编说唱全相石郎驸马传》,第2a—3b页,收入《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十样锦”,指十种象征吉兆的锦绣图样,包括长安竹、方胜、铁梗荷等,首见于五代时期四川境内蜀国的锦缎上。这些图样在元、明时期仍然颇为流行。见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史研究》(台北:南天书局,1988),第364页;周锡保,《中国古代服饰史》(台北:南天书局,1998),第256页。

(34) 公主的装扮,强调了她的“时新”感:“青丝结出盘龙髻,两鬓梳来黑似云;双带凤头妆七宝,珍珠落索上头停;耳带八珠环一对,珠花朵朵称时新;上着大衣无佞服,叮当玉佩挂其身;三腰绣裤高低系,又系湘江水浪裙;不行自有香风动,犹如仙女降凡尘;脚下弓鞋长三寸,干红蜀锦抹胸心。”(《张文贵传》,第7b—8a页〔译按,这里的“公主”,其实是太行山山寨强盗头子的千金,昵称“青莲公主”〕。)京师开封城中酒肆的“量酒佳人能窈窕,收钱美女更妖娆;身着红罗衫一领,腰间兰带使金销;头上好花插一朵,脚下弓鞋绣彩云”(《张文贵传》,第14a页)。织机大户女主人的装扮则为:“说裙钗,梳妆了,方才打扮;匀红粉,点香腮,一貌超群。裹金莲,红绣鞋,香街稳步;系湘江,七幅裙,尽是销金。着香罗,贴玉体,精神倍长;锦香囊,五彩绣,色色皆新。盘龙髻,黑如云,金冠罩定;十条钗,当面插,尽是黄金。”(《刘都赛上元十五夜看灯传》,第2b—3a、3b—4a、29b页。)以上均收入《明成化说唱词话丛刊》。 

(35) Anne McLaren,“Crossing Gender Boundaries in China:Nüshu Narratives,”Intersections(1998),pp.1—16;引文摘自p.6。

(36) 在一个流动社会里,社会地位下降的可怕,对于妇女而言,不但真实,而且令其心有戚戚。例如,18世纪一位命途乖蹇的乡绅女眷,名为胡石兰,就在一首诗中清楚地表达了这种悲苦的感受。有关这首诗的讨论,请参阅我的两篇论文:“Footbinding as Female Inscription,”in Rethinking Confucianism:Past and Present in China, Japan, Korea, and Vietnam,ed. by Benjamin Elman, John Duncan, and Herman Ooms(Los Angeles:Asia Pacific Monograph Series in International Studies, UCLA,2002),以及“The Sex of Footbinding,”in Good Sex:Womens Religious Wisdom, ed. by Radhika Balakrishnan, Mary E. Hunt, and Patricia Beattie Jung(New Brunswick, NJ:Rutgers University Press,2001)。

(37) 《绣襦记》初作于明成化、弘治年间。现有的版本为徐霖(1462—1538)所改编者,根据徐朔方的估计,约成于1493年或之前(《徐霖年谱》,收入《徐朔方集》〔杭州:浙江古籍出版社,1993〕);徐朔方在该研究里引用的句子,与我引的稍有出入:“脚小鞋弓……我行走不惯。”(第5页)

(38) 徐三友编,《新锲全补天下四民利用便观五车拔锦》(福建:建云斋刊本,1597),卷九,第3a页;国会图书馆藏本。其他首敦请新娘下轿进门的吉祥诗,也把焦点放在她的脚上:“荧煌花烛影摇红,孔雀屏开喜气浓。敬请新人欢下轿,轻移莲步出堂中。”(卷九,第3a页)

(39) Suzanne E. Cahill, “Discipline and Transformation:Body and Practice in the Lives of Daoist Holy Women of Tang China,” in Women and Confucian Cultures in Premodern China, Korea, and Japan, ed. Dorothy Ko, JaHyun Kim Haboush, and Joan R.Piggott(Berkeley and Los Angeles: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2003),pp.251—278.

(40) 根据定陵文物出土后30余年才出版的官方调查报告,这双鞋(X16:3)的所在位置是在孝靖棺椁南缘的箱子之内。盒中还有十双高跟鞋,但已严重毁损,残破不全,只留下它们的鞋跟。孝靖与孝端两位皇后的遗体脚上穿着平底凤头鞋。前者(J131)鞋长10.8公分(4.3英寸),后者(D114)鞋长13.5公分(5.4英寸)。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定陵博物馆与北京市文物工作队,《定陵》卷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第39、121—122、 299、 325—326页。孝靖的高跟鞋的彩色照片可见于王岩,《万历帝后的衣橱:明定陵丝织集锦》(台北:东大图书公司,1995),第111—112页。这本摄影专刊认为孝靖的高跟鞋发现于她的棺椁之内,恐系误会(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编,《定陵掇英》〔北京:文物出版社,1989〕,第21页)。

(41) 明代宫女都出身于京城附近的百姓家庭。王氏的儿子朱常洛直到1601年才被立为太子。王氏在那次“命运的邂逅”之后,从未受到万历的宠爱。万历本想册立郑氏于1585年生的儿子朱常洵为太子,但始终遭到首辅和群臣的反对。见Ray Huang(黄仁宇),1587:A Year of No Significance(《万历十五年》)(New Haven:Yale University Press,1981)。

(42) “云头鞋”编号X17:11;“凤头鞋”编号J78(中国社会科学院,《定陵》卷一,第121—122、325—326页)。柯基生医生的收藏中,有一双平底凤头鞋,其图片刊载于他的《千载金莲风华》(台北:“国立”历史博物馆,2003),第23页。他认为这双鞋乃是15世纪的产物。

(43) Shang Wei(商伟),“The Making of the Everyday World:Jin Ping Mei Cihua and Encyclopedias for Daily Use”,未刊稿。《金瓶梅》的情节大要,以及有关作者、版本、出版年代和写作技巧方面的讨论,见David Roy为他的经典译本首部曲所写的《导言》(The Plum in the Golden Vase or, Chin Ping Mei, Vol.1:The Gathering, tr.David Tod Ro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3〕)。Roy认为,该书的隐含作者(implied author)乃是先秦儒家思想家荀子的信徒,感慨世道不彰乃是人性本恶所致。Roy套用J. Hillis Miller对狄更斯(Charles Dickens)的《荒凉山庄》(Bleak House)所下的评论,作结论道:“通过《金瓶梅》的创作,作者构筑了一个具体而微的模型,反映他那个时代的中国社会。”(p.xxvii)

(44) Plum in the Golden Vase, Vol.1,p.83.除非特别注明,本书原著所引的《金瓶梅》英译文,均出自David Roy的译本。

(45) 在第二十八回,有一幕描写金莲与蕙莲拥有几乎一模一样的鞋子,这段情节极为生动地表现了二人之间的竞争关系。为了寻找失鞋,金莲的丫鬟从西门庆的书箧里找出了一只鞋,结果却是蕙莲的。金莲“取过她的那只来一比,都是大红四季花缎子,白绫平底绣花鞋儿,绿提根儿,蓝口金儿。惟有鞋上锁线儿差些”。蕙莲刻意模仿金莲的举动,对于金莲来说,更具威胁性,因为她的鞋比蕙莲的鞋稍微大了一些。The Plum in the Golden Vase or, Chin Ping Mei, Vol. 2:The Rivals, trans. David Tod Roy(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2001),p.155.

(46) Plum,2:53.丁乃非在其深具洞见的研究中,剖析了缠足装束在西门庆府第中潜藏的性政治里所扮演的角色,根据她的分析,蕙莲既是金莲的对手,又是她的“叙事替身”(“narrative double”),因为她在一个较低的社会层级中,复制了金莲的身世与气质(《秋千,脚带,红睡鞋》,收入张小红编,《性/别研究读本》(台北:麦田出版社,1998),第23—60页)。

(47) Ida Pruitt, A China Childhood(San Francisco, Chinese Materials Center, Inc.,1978),p.118.在《金瓶梅》第二十三回,当宋蕙莲不愿为潘金莲等人下厨 (转下页)

(48)  (接上页)烹烧猪头和猪脚,用的借口就是:“我不得闲,与娘纳鞋哩!”(Plum, Vol.2,p.44.)厨务在劳动位阶上甚至低于缝制鞋底。

(49) Plum, Vol, 2,pp.166—169.前夜有关睡鞋的情节见于p.163。丁乃非认为,西门庆之所以喜欢金莲脚上的红鞋,乃是他自己渴望穿红鞋的一种移情作用(《秋千,脚带,红睡鞋》,第24—25页)。

(50) 张金兰在分析《金瓶梅》中的女性时尚文化时提醒我们,西门庆的宅邸乃是一个服饰王国,从发饰、首服、上衣、下裳到足服,琳琅满目;足服只是其中的一部分(《〈金瓶梅〉女性服饰文化研究》,“国立”政治大学中文系硕士论文,台北,2000)。感谢熊秉真与张金兰小姐提供我这份硕士论文。张金兰表列了小说中所有提及足服的文字,她并总结道,西门家“妻妾婢妓”们的鞋履,多以绫、缎制成;高底鞋出现次数较多,不过她们平时亦着平底鞋;另外,在婢女的部分,书中只提到庞春梅、如意儿和宋蕙莲有缠足,这三人皆为西门庆所宠爱(第81—83页)。

(51) 蕙莲与西门庆在花园山坞壁间过夜之后的次晨,她为了奉承讨好金莲,自愿收拾金莲的睡鞋和裹脚布,应该是要拿去给洗衣丫鬟清洗。Plum, Vol. 2,p.55.这两种衣饰因而与内衣相仿:都被赋予“淫”“秽”“亵”的含义。到了晚清,睡鞋与袜子基本上已难区别。参见我的Every Step a Lotus(p.71)以及Beverley Jackson的Splendid Slippers:A Thousand Years of an Erotic Tradition(Berkeley, Calif.:Ten Speed Press,1997)(p.48)二书中的照片。

(52) Plum,2:44.丁乃非(《秋千,脚带,红睡鞋》,第49—50页)指出,脚带(裹脚布)的使用,在蕙莲这个金莲的“叙事替身”身上,造成截然不同的效果:在第二十六回里,蕙莲“寻了两条脚带,拴在门楹上,自缢身亡”(Plum,Vol.2,p.123)。在清朝中叶的情色小说《林兰香》里,有一幕是在耿朗家中,他的二夫人(二娘)香儿将他的五夫人(五娘)彩云“剥得赤条条,连缠足都不存留”。如同《金瓶梅》里的葡萄架性爱场面,这一幕也总括了颓靡宅院里男人和女人的性耽溺。见Keith McMahon, Misers, Shrews, and Polygamists:Sexuality and Male⁃Female Relations in Eighteenth⁃Century Chinese Fiction(Durham and London:Duke University Press,1995),pp.214—215。

(53) 李渔,《肉蒲团》(The Carnal Prayer Mat),Patrick Hanan的英译本(Honolulu:The University of Hawaii Press,1990),第50页。

(54) 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北京:中华书局,1958),第145页。

(55) 范濂,《云间据目钞》,卷二,第2b页(第2628页),收入《笔记小说大观》第二十二编,第五册。包括胡应麟(《丹铅新录》,第165页)在内的许多作家,都曾论及男性穿着蒲鞋的风尚。

(56) C. R. Boxer,ed., South China in the Sixteenth Century (London:The Hakluyt Society,1953),p.124.〔译按,中译文摘自博克舍编注,何高济译,《十六世纪中国南部纪行》(北京:中华书局,1990),第88页。〕克路士的《中国志》(Tractado)在1569—1570年间,于葡萄牙的埃武拉(Evora)印行(South China in the Sixteen Century,p.lxii)。其他关于中国鞋业市场的见闻记载,见王鸿泰的丰富研究《流动与互动:由明清间城市生活的特性探测公众场域的开展》,“国立”台湾大学博士论文,1998,第450—452页。不过,王鸿泰有关“市场样式决定了生活的风貌”的论点(第452页),可能低估了家庭制鞋的灵活性,并高估了市场经济的力量。

(57) 余象斗编,《三台万用正宗》(福建建阳:余氏双峰堂,1559),卷二一,第19b—20a页;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影本。“鞋履”列于“商旅门”,其条目位于“棉夏布”和“竹木板枋”之后。书中亦谈及各地“草心鞋”的优缺得失。

(58) 余象斗编,《三台万用正宗》,卷二一,第19b—20a页。

(59) 沈复,《浮生六记》,Leonard Pratt与Chiang Suhui的英译本(Shen Fu, Six Records of a Floating Life〔London and New York:Penguin Books,1983〕),第44页。沈复曾在书中描写广州妓女的穿着:“裹足者着裙,不裹足者短袜,亦着蝴蝶履,长拖裤管。”(第120页)

(60) 林苏门,《邗江三百吟》(扬州: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1988),卷六,第2a—b页。这部文集的原始出版年代在嘉庆年间(1796—1820),序文为1808年所作。感谢梅尔清提供我此一文本的影本。黑色蝴蝶图案颇为抽象,看来更像蝙蝠或云朵。林苏门还提到,扬州的香铺制售一种“灌香女睡鞋”,在鞋帮与衬里之间的夹层,以及鞋底之中,灌入某种可能为粉状的“浓香”(卷六,第3b—4a页)。一个多世纪之后,姚灵犀提到,贩卖妆奁用品和香袋荷包的商店里,也卖有睡鞋,要价数元。它们主要的用途,乃是妓女买来随意致赠客人,美其名曰为定情信物;这种鞋子的尺寸,通常远比她们的脚还小得多(《采菲精华录》,第142—143页)。扬州香铺制售者,或许也是为了这种用途而设计的。

(61) 张大原籍山西太原,1730年搬至锦州;王氏未嫁之前,二人本为邻里旧识(《内阁题本刑科》第一五〇册,乾隆三年(1738)三月二十七日)。在南方,睡鞋的香艳含义同样鲜明。在一宗发生于江苏阜宁的司法案件里,打零工为生的张某想娶同村曾家的闺女,委请媒婆求亲,并拿出一只铜戒指和一只睡鞋,向媒婆指称,这些是他与曾女私订终身的定情信物。媒婆登门说亲,但遭曾女父母拒绝,他们不愿将女儿嫁给社会地位低下的张某,媒婆于是提到了张某持有曾女戒指和睡鞋一事。曾母据而认定女儿确实跟张某发生奸情,不问情由即对她又打又骂。就在当晚,曾女含愤自尽(《内阁刑科题本》,“婚姻奸情”档案,#209—3,微卷1—33,乾隆八年〔1743〕六月十七日)。我极为感谢Metthew Sommer,他不辞辛劳地找出乾隆年间多宗涉及鞋与脚的法律案件资料,供我参考,其中就包括了这里及下则注释所提到的案例。

(62) 《内阁刑科题本》,“婚姻奸情”档案,#208—2,微卷1—33,乾隆八年(1743)六月十日。 

(63) 桐西漫士,《听雨闲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第104页。亦见怀圃居士,《柳如是事辑》(北平:文字同盟社,1930),第7a页。濮仲谦还精通木雕和象牙雕刻。虽然皮革有时也用于制作靴子和强化鞋尖,不过,传统中国的鞋履制作,不论男鞋、女鞋,还是童鞋,绝大多数还是以植物纤维为材料。今日中国常被当作旅游纪念品的虎头童鞋,可说是旧时家庭妇女制鞋传统的残迹。在20世纪的偏远地区,缠足所用的平底鞋仍由家庭手工织布制成。见Every Step a Lotus,第118—119页。

(64) 根据李立扬(Li⁃Young Lee)——他的母亲是袁世凯的孙女——的回忆,袁氏的天津大宅里,有一间叫作缝衣间的屋子:“里面并排着好几张桌子,上头堆着各种颜色材质的布料,30名妇女坐在桌子后面,快速熟练地操作着好几台手动缝衣机,满室杂沓的机器声响。因为女人身上不得穿戴男裁缝经手的片丝寸缕,所以九房中所有的女性成员,都由缝衣间的女裁缝为她们缝制衣裳。”(The Winged Seed:A Remembrance〔New York:Simon & Schuster,1995〕,p.21.)虽然这个约束显得过于极端,不过,早年的豪门大户,雇用妇女为家中成员缝制衣物,并不让人觉得奇怪。 

(65) 关于赠送姻亲的婚鞋和礼鞋,见Every Step a Lotus,pp.69—72;《采菲精华录》,第143—147页。 

(66) 田艺蘅,《留青日札》,卷二〇,第8a页。至于是否整个鞋帮全由金箔皮革制成,田艺蘅并未说明。在《金瓶梅》里,它只用于装饰鞋边或鞋尖。有关西门庆宅邸里的足服式样,我的分析得益于张金兰编制的表格,见她的《〈金瓶梅〉女性服饰文化研究》,第81—83页。在宋代,使用黑/白单色鞋底,是一种规范性的做法,以致在鞋底前后部位使用不同颜色(名曰“错到底”),还会引来非议(田艺蘅,《留青日札》,卷二〇,第8b页)。

(67) 以彩绘鞋面为业的相关资料,出自《采菲精华录》,第86—87页之间的图示十一。有关这一系列图示的解说,亦见本书图二十二。关于鞋面上的吉祥图案,见Every Step a Lotus,pp.105—109。关于中国吉祥图案及其盛行于清代的历史,见《吉祥:中国美術にこめられた意味》(东京:东京国立博物馆,1998)。

(68) 《采菲精华录》,第98页。有关小贩叫卖和锉刀(“木错”)的资料,来自《采菲录》的另一篇记述,见《采菲精华录》,第110—111页。

(69) 《采菲精华录》,第98页。有关鞋跟底串挂的照片,包括山东的五双一串,以及山西的十双一串,见柯基生,《千载金莲风华》,第110页。有关木底的凿制,以及详细的制作指南,见《采菲新编》,第33页。

(70) 现存最早的纸鞋样为江西德安周氏(1240—1274)墓所出土者。在各式服饰、妆扮器皿和缝纫器具之中,夹杂着四件以纸剪成的鞋样,包括两件鞋底样(长20—24公分,即8—9.6英寸)和两件鞋帮样(长19—22公分,即7.6—8.8英寸)。见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江西德安南宋周氏墓清理简报》,第12页。

(71) 坛眠道人〔张履平〕编,《坤德宝鉴》(出版地不详:遹修堂,1777),卷八到卷九。这里的长方形裙片绣样,与Mary V. Hays研究的欧美地区有关中国清代裙子的收藏品相比,尽管不完全一样,但相似度极高。二者的花、鸟、风景和吉祥图(转下页)

(72)  (接上页)案等,显然属于同一种风格模式。见Hays,“Chinese Skirts of the Qing Dynasty,”The Bulletin of the Needle and Bobbin Club 72, nos. 1&2(1989):4—41。感谢Terry Milhaupt提供我这篇论文。

(73) 《坤德宝鉴》,《自叙》,第2b—3a页。卷一至二包含各类节妇故事,取材自刘向《列女传》之类的传统女训典籍。卷三讲述各类因果报应的故事,取材自通俗性的宗教文本。卷四分为纺染作业和闺阁事宜两大类,后者并收入了本章稍早提到的13世纪以来种种有关缠足的方剂。卷五至七为各色食谱。虽然除了卷八至九的针黹绣样之外,其余各卷均摘录自传统文献,不过,《坤德实鉴》仍标志着高度性别化百科全书知识的发轫。前此的类书,即使点缀了因应缠足困扰以及其他有关身体或家务管理的窍门,它们编排这些资料的方式,仍然以男性读者为中心。

(74) 此一复本名称为《增删坤德宝鉴》,分装两册,题为《愧谬堂主人选钞》。在本书的征引书目里,我将此书列在坛眠道人名下,不过这位原编者的名字并未出现在复本里。两册里的前一册(原编版的卷八),注明为卷四,并赋予新标题“男佩成式”;后一册(原编版的卷九)改称卷五,新标题则为“女红成式”。至于前三卷可能包含什么样的内容,目前并不清楚。感谢Don J. Cohn非常大方地借给我他所收藏的这些现代版本。

(75) 在我们所知的裹脚布里,唯有黄升墓中发现的那件,属于窄幅、丝缎材质的形制(福建省博物馆,《福州市北郊南宋墓清理简报》,第9页)。选用丝缎呼应了有关传说人物窅娘的裹脚布描述:据说它乃是以“帛”制成。在江西德安熊氏(1482—1537)墓内发现的一副裹脚带,均由白粗布制成,长216公分(86.4英寸)、宽21公分(8.2英寸)。熊氏的丈夫显然为低阶官员,身份不高。见德安县博物馆,《江西德安明代熊氏墓清理简报》,《文物》十(1994),第34页。在16世纪,使用棉布可能已成为俗尚。明朝大学士严嵩(1480—1565)被抄家后,在其财产清册之中,发现了85双裹脚布(共估价银二两五钱五分)。其中还有“各色女靴”(70双,共估价银十两零五钱);“女鞋”(1800双,共估价银54两);“绣护膝袜口”(20双,共估价银二两)。见《天水冰山录》,《丛书集成初编》第一五〇二册(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第302—303页。

(76) 柯基生在其著作中收入了一些照片,包括一架台湾妇女使用的这类织布机,以及素色、红色和深蓝色的裹脚布卷,见柯基生,《千载金莲风华》,第106—107页。

(77) 素女,《裹足布式并功用》,《采菲录第三编》,第343—344页;《采菲精华录》,第95—96页。另有简略版的五层裹法。杨杨有关云南通海地区缠脚程序的描述,与素女这篇文章所说的内容极为雷同(《小脚舞蹈》,第38—39页)。他对这个程序的了解,很可能也来自《采菲录》。

(78) 通海的缠足终止于20世纪50年代,这是中国有效禁绝此一实践的最后地区。该地位处云贵高原,其偏远性似乎说明了此一迟滞结果。1933年,通海县政府成立了一个“天足委员会”,并派遣男性查脚员到这个村子。当地出生的作家杨杨认为,六一村距县治最近,村民们也最清楚查脚员什么时候到村里清查,讽刺的是,由于这个地利之便,他们与查脚员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于是最成功地躲避官方的查禁(《小脚舞蹈》,第71页)。近年来相关的旅游文学,其中一例为李旭与黄焱红,《小脚女人村》,《中国旅游》第208期(1997年10月),第40—51页。在1997年,超过300名曾经缠过足的妇女,当时仍居住在六一村,其中三成以上超过60岁。在地方政府用以促进观光的官方宣传画册里,三寸金莲地掷球队和舞蹈团就占据了一页的版面,见中共通海县委宣传部与通海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编,《通海:秀甲南滇》(玉溪:中共通海县委与通海县人民政府,出版年不详〔1999〕),第37页。 

(79) 杨杨,《小脚舞蹈》,第6页。

(80) 马乔芬访谈,2003年6月30日。亦见杨杨,《小脚舞蹈》,第206—207页。

(81) 通海出品的棉布被称为“河西土布”,“河西”这个名称源自通海附近的一个市集。它由进口的机器纺纱织成,这项纺织原料在19世纪80年代晚期,尤其是1895—1899年间修筑滇越铁路之后,被引进滇南。宝森认为,在贸易通路沿线的地区,织布作为一项收入来源而继续存在,使得妇女不必下田种地,从而可以维持缠足。于是出现了一个讽刺的结果,亦即,在较偏远、较不商业化的区域,缠足反而较早终止(Chinese Women and Rural Development,第三章,尤其第70—78页)。这个论点虽然不无道理,但是难以证明。亦见杨杨,《小脚舞蹈》,第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