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名妓
在现代,不少记述都把大同视为赛脚会的发源地,这或许并非偶然。自从明武宗(年号正德,1506—1521年间在位)从大同和宣化搜罗少女充实后宫以来,这个城市在一般人的想象里,就成了盛产北方佳丽的乐土。 (18) 像这样的传说,经过长时间的发酵,在城市认同和城市印象的塑造上,扮演了关键性的角色。更重要的是,像大同这么一个地方——或是任何其他的地方——的风情,若与那些无名的地方两相比较,更显魅力万千。因此,有关大同名妓故事的述说者/评判者,必然是一个周游各地的旅行家,如此他才能够拥有鸟瞰式的视野:他是典型的男性主体。因此,常见的故事叙述者,乃是沿着同一地理景致上的路径,途经一串大小城镇的旅人,好似赛脚会期间,挨家挨户“以饫眼福”的“轻浮男子”。如果说,现代赛脚会记事的手法,着重在渲染女性的自我展示能动性——同时又把女人框限于一地——那么,在早期的冒险游历故事里,男性文人极有效地发挥了他们的权力与能动性。由此观之,赛脚会所“赛”的,与其说是女性的技能,还不如说是男性的知识和品味。
特立独行的17世纪作家李渔(约1610—1680),就是一位习于游历各地的文人,在《闲情偶寄》里的《手足》一文,他展现了赏玩缠足在本质上是男性自夸的表现:“予遍游四方,见足之最小而无累,与最小而得用者,莫过于秦之兰州、晋之大同。”李渔以个人的直接经验,提出他的比较知识:“兰州女子之足,大者三寸,小者犹不及焉,又能步履如飞,男子有时追之不及,然去其凌波小袜而抚摩之,犹觉刚柔相半;即有柔若无骨者,然偶见则易,频遇为难。至大同名妓,则强半皆若是也。与之同榻者,抚及金莲,令人不忍释手,觉倚翠偎红之乐,未有过于此者。” (19)
《闲情偶寄》收录了大约300则短文,分属八“部”:词曲部、演习部、声容部、居室部、器玩部、饮馔部、种植部、颐养部。针对这一系列令人叹为观止的主题,李渔一本正经地写下了他的指导意见,使得许多人认为这本刊印于1671年的著作,为当时都会文化圈里的读者,提供了一部有关日常感官生活的品鉴手册或指南。今天我们可能会觉得,比起前三部,后五部里面的知识,更具有实用价值。李渔有关名妓双足的品评,其实别有用意:借以宣扬作者在评赏女人方面的行家地位,这有助于提高他日后受到聘雇的机会。 (20) 尤其,这些品评文字出现在接续《词曲部》与《演习部》之后的《声容部》里,并非偶然,因为李渔本身即为剧作家兼理论家,在这些领域,早已声名卓著。 (21) 它们共同组成了一份指南,指导人们如何挑选和训练家庭歌伎,更进一步还包括了姬妾的选择原则。这些艺术的与身体的培训标准,并不是用来要求正妻的。
李渔提到,他曾在扬州“代一贵人相妾”。 (22) 他还说过:“向在都门,以此语人,人多不信。一日席间拥二妓,一晋一燕,皆无丽色,而足则甚小。予请不信者即而验之,果觉晋胜于燕,大有刚柔之别。”当他用这类口吻吹嘘他的品鉴能耐时,他心里无疑想到了一些潜在的“贵人”客户。根据他的方法纲要,李渔亲自调教了两名新近纳置的歌姬乔姬和王姬,或许就将她们塑造成甄审女性(或该说“姬妾”)举止与柔美的范本。 (23)
现代读者可能会对上述情形感到愤慨,既因少女遭受物化,也因买妾制度的存在,更何况,李渔这个人不仅自己养妾,而且还代人买妾谋利。我无意为李渔辩护或对他提出谴责。对于他的文本,与其诉诸情绪和道德主义的反应,我更愿意从分析的角度,锁定它的特殊性。他的《手足》和《鞋袜》这两篇短文,乃是清初仅见的以散文文体明白表示赞赏缠足的文章。其他谈论缠足的文章,如我们在前一章看到的,若非以中性语言探究其源流,就是以谴责为基调的批判文字。 (24) 李渔这么一位散文家——韩南称之为“在其时代中最畅销的中文作家”——的独特声音,因而值得一听。 (25) 身为作家,他沉迷于风格的创新,这一点可能使他在突破文类题材的禁忌时,无所畏惧;他一心追求品味,视之为自我的表现,反过来也可以说明他何以对其赏玩行径毫无羞愧之意。不管怎么说,他所揭示的赞赏缠足的态度和标准,确实引起了他那个时代城市读者群的共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