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绍徽:“非马非驴”

薛绍徽:“非马非驴”

不过,薛绍徽却另有一番看法。对于沈女士痛陈缠足之害的来信,薛绍徽的回应显示,她的态度与启蒙观点大相径庭,这不论在当时还是今日,都属难能可贵。她劈头便说,“用意虽属可嘉,惟所言未免过当”。她接着颠覆了反缠足运动的两个流行论点:缠足没有传统根据,以及缠足女子为祸水红颜。薛绍徽循着考据学者惯用的方式,引经据典地说了一堆关于缠足的典故,以此论说缠足自古已有(可惜薛的结论其实与历史事实不符)。 (4)

薛绍徽反驳天足论调的目的,并不像辜鸿铭那样是捍卫缠足传统,而是导引出一项极为重要,却备受巨型史观忽略的向度:内在于女性身体的主观感受。她首先就康有为对于缠足有违父母慈爱之心的批评,展开她的驳议:“至若〔父母之〕仁爱,无伤于穿耳,岂父母之不慈?闺房〔行缠之乐〕有甚于画眉,匪男人之轻薄。”薛绍徽用含蓄而婉转的措辞,抒发了一种罕见的、前所未闻的女性观点,指出缠足实有助于闺房之乐。

她进一步说明,缠足妇女可以“全凭十指,压针线于连年,黾勉同心,课米盐于中馈”,从而对家庭与国家作出贡献。这看起来仿佛是传统妇道观的再现,不过薛绍徽还强调一点,妇女之“自强”扎根于教育,亦即,其“诗书”方面的学习。 (5) 她的看法是,缠足是个人的琐碎小事;一个女人是否缠足,与她的人生价值和国族兴衰扯不上丝毫关系。

薛绍徽最后强调:“彼异端之女与邪说之徒,胡不思,西国细腰是好,饥死几希;东瀛黑齿犹存,养生奚碍乎?”虽然在当时,全球性的比较观点已然相当普遍,不过薛绍徽说这段话的逻辑,并非为了中外对比。她无意套用“我们固然有自己的恶俗,但他们也好不到哪去”这类常见的相对论调,而是想要说明文化——即布尔迪厄(Pierre Bourdieu)所称的“习性”(habitus,或译“惯习”)——在维系有意义的日常生活世界时,具有何等强大的力量。习俗的沉淀积累,使得外人眼中难以忍受的恶俗,在当地人的世界里,是桩再自然不过的社会常规。

薛绍徽并不觉得唯小脚是美,更无意对这习惯积极辩护。从字里行间看来,她其实觉得它既过时又碍事:“‘双钩莲瓣’纵教细小可怜,而几寸‘弓弯’诚见蹒跚不进。”只是,在这个她所目睹的过渡时期里,“升沉嗜好,似别咸酸,宛转时趋,各随妆束。是缠之固属无妨,即不缠亦何不可耶?”薛绍徽的包容态度,源自她对于身体顽强性的认识:“如谓既缠者俱宜一齐放却,换骨无丹,断头莫续,必欲矫情镇物,势成非马非驴,安能易俗移风?” (6)

薛绍徽既视缠足为妇女无关紧要的琐事,又视身体为攸关妇女本质的部分,乍看之下,这个态度似乎显得颇为矛盾。一方面薛开明地认识到,妇女身体的外形无关乎她读书论数的能力;她作为一个人和公民的价值,大部分取决于她的教育、心智和意志。同时,薛绍徽对于似箭光阴的单向性,却又展现出一种罕见的理解态度;她体认到,逝者如斯、一去不回的时间过程,决定了物质身体的局限性。甚少出现在男性反缠足运动者口中的这种声音,正是薛绍徽的女性感性表现。对身体的敏锐使她得以超越“天足好/缠足恶”这种蕴涵道德评价的语法。她非但不以道德立场来评断别人应如何处置他们的身体,而且还如此相劝:放过女人,让她们随其所好吧!可惜她这种宽容态度,在百日维新以后蜂拥而来的天足运动中,被急于求成的改革派忘得一干二净。